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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2-20 16:27: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RADA (HIRO)
標題 [新聞] 犯5件性侵案... 惡狼出獄再摧殘2少女 持
時間 Wed Feb 20 15:59:28 2019


1.媒體來源: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犯5件性侵案... 惡狼出獄再摧殘2少女 持裸照逼交往

3.完整新聞內文:

2019-02-19 12:3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康姓男子從2003年起,陸續犯下性侵害案件5次,法院判刑8年
10月,並命令他強制治療,不料,他坐牢僅約6年,於2013年出獄後,又拐騙少女發生性
關係,更惡劣的是,檢院偵辦審理時,他還是繼續再犯,把年僅12歲的少女小芳拐騙到台
中市,刻意買酒給小芳喝,再載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之後再傳不雅照給小芳,威逼小
芳跟他交往,否則會把照片公布於眾,聲稱「一定有一大堆色狼要照片喔」,與未滿14歲
少女性交罪可判刑3至10年,但法院僅判這匹惡狼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國中畢業的康男,2003年至2006年犯下5起性侵害,累計判刑超過10年,但
法院訂出的執行刑是8年10月,並宣告強制治療,最長不得逾3年,他在2013年6月縮短刑
期出獄,坐牢僅約6年。


康男出獄3年餘,2016年9月19日,又誘拐未滿16歲的少女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退房之
後,再把少女載到台中都會公園附近「車震」,事後拿手鍊、項鍊贈送少女,還給少女數
顆避孕藥,家長在少女書包發現避孕藥而提告,與年滿14歲、未滿16歲少女性交,可判處
7年以下徒刑,但法院對於他兩次犯行,僅判處8月徒刑。


惡劣的是,檢方偵查與法院審理時,康男又用假名字,在臉書尋找對象,2017年7月18日
,與在臉書結交的12歲少女小芳(化名)約會,還刻意買酒給小芳喝,再載到汽車旅館內
發生性關係,更令人髮指的是,康男一人飾演兩角色,捏造另一假名字,自稱是康男的朋
友,透過臉書傳女人下體特寫的不雅照片給小芳,威逼小芳跟康男交往,否則他會散佈小
芳裸照,「小妹妹,沒有很大尾,不要裝那麼大尾,還有很多妳的東西在我這邊」、「妳
跟我朋友做什麼事情,妳自己心裡明白,要我PO上去嗎?讓妳紅嗎?」、「一定有一大堆
色狼要照片喔,會灌爆妳的FB喔,色狼一大堆喔」。


小芳很恐慌,向同學求助,校方得知後轉告父母親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時,康男辯稱小芳
想喝酒,卻嘔吐於車內,他只是帶小芳到汽車旅館內清洗,至於威逼交往一事,康男宣稱
有人恐嚇他,他為求自保,才從網路亂抓不雅照威脅小芳,希望取得談判優勢,他並未與
小芳發生關係,也沒有威逼小芳與他交往。


台中地院不採信辯詞,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可判處3至10年徒刑,康男是累犯,又否認
犯行,但法院僅判刑4年,康男上訴二審,堅稱被冤枉,台中高分院仍不採信而駁回上訴
,可再上訴三審。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03094
犯5件性侵案... 惡狼出獄再摧殘2少女 持裸照逼交往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康姓男子從2003年起,陸續犯下性侵害案件5次,法院判刑8年10月,並命令他強制治療,不料,他坐牢僅約6年,於2013年出獄後,又拐騙少女發生性關係,更惡劣的是,檢院偵辦審理時,他還是繼續再犯,把年僅12歲的少女小芳拐騙到台中市,刻意買酒給小芳喝,再載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之後再傳不雅照給小芳,威逼 ...

 

5.備註:

相較於上星期有兩個成年人只用手指摳摳摸摸就判7年2月....

性侵兩個未成年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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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20912gmail: 摸摸 吃吃1F 02/20 15:59
kinki999: 這年頭好像進去的cp值比較高2F 02/20 16:00
Yuwuen: 台男真的很棒3F 02/20 16:00
s0930194: 在歐美這種會被關到死4F 02/20 16:00
Kazetachinu: 垃圾台南5F 02/20 16:00
kyozwhie: 可教化6F 02/20 16:00
steven6258: 可教化 重判2年7F 02/20 16:00
Benbenyale: 16 12歲 還內射餵藥 真可惡8F 02/20 16:00
hyakkiyagyo: 插得好 射滿他們9F 02/20 16:00
color3258: 鬼島法律 專門保護嫌犯10F 02/20 16:01
benyouth: 噁11F 02/20 16:01
Leo4891: 法官就是這樣啊  反正輕判個幾年  沒關滿放出來繼續犯案12F 02/20 16:01
luke11130177: 好緊...13F 02/20 16:01
ilove640: 這種假釋的應該連坐處分 以示負責14F 02/20 16:01
Leo4891: 台灣法律人噁心的地方就在這裡  累犯一大堆15F 02/20 16:01
sorrywow: 先讚嘆法匠16F 02/20 16:01
ilove640: 如果認為可教化輕判 出獄後再犯 法官也應該連坐17F 02/20 16:02
linceass: 可教化啦 要不然酸民法盲想怎樣?18F 02/20 16:02
wailman: 法官大人真的很棒19F 02/20 16:02
bc015128: 煞氣八卦板台男20F 02/20 16:03
lolic: 去強姦法官啦21F 02/20 16:04
MacOSX10: 強制治療是在治什麼東西?治完他看到少女就不會勃起嗎?22F 02/20 16:04
pchunters123: 我也覺得敢放他出來的人,要連坐法23F 02/20 16:04
flybirdy: 有教化之可能24F 02/20 16:05
hkcdc: 12歲25F 02/20 16:07
s155260: 監獄都是男的在裡面當然可教化26F 02/20 16:07
s155260: 放出來就精蟲衝腦
NSyaoRan: 又要把責任推給立法了喔 法官都沒錯啦28F 02/20 16:09
iam0718: 教化成功 這次只搞兩個29F 02/20 16:09
iam0718: 你說上禮拜那件 對比真的好笑 有插進去VS沒插的
NSyaoRan: 離上限那麼遠就不要牽拖別人31F 02/20 16:10
FinallyPeace: 很會32F 02/20 16:11
tello: 人生贏家,台男之光33F 02/20 16:15
kkkuccu: 噁心異性戀34F 02/2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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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op20181115, erinchien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2-20 17:01:29 (台灣)
  02-20 17:01 TW
恐龍司法官表示:
這位被告,很快就會抄寫
佛經,聖經,月經…
展現悔改誠意
反正又不是司法人員家屬受害
還有其它事情?
沒有就跪安吧!
2樓 時間: 2019-02-20 17:14:13 (台灣)
  02-20 17:14 TW
應該強制治療法官 立委 
性侵與酒駕要重重的判 極重
不要搞得好像在替自己留後路
3樓 時間: 2019-02-20 17:55:24 (台灣)
+1 02-20 17:55 TW
支持修法對加害人施行化學閹割之刑
4樓 時間: 2019-02-20 20:36:54 (台灣)
  02-20 20:36 TW
吐了!不能治療好再放出來嗎?治不好不要再放出來禍害大眾了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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