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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
標題 [新聞] 同婚專法草案未修刑法 通姦、重婚不受罰
時間 Thu Feb 21 17:45:40 2019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同婚專法草案未修刑法 通姦、重婚不受罰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行政院會21日通過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草案,條文多準用民法,權益看似比照異性婚姻,但在通姦重婚、姻親、訂婚等三大面
向仍規範不足,草案屆時送到立法院,恐將面臨挑戰。


首先,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雖稱「通姦與重婚罪一樣存在」,但實際上本草案僅建
立同性的民事婚姻關係,未延長到刑事處罰,換言之,同婚者不論劈腿同性或異性對象,
均難以構成刑法上的通姦或重婚罪。


法務部指出,草案對同婚外遇無法可罰,因為這對通姦罪來說是新議題,等到法案上路就
會檢討相關法令,配合修正;法務部強調,若同婚者外遇異性婚姻的「異性」,仍會構成
「相姦罪」。


至於重婚議題,法務部解釋,草案規定若同婚者重婚,第二次的婚姻仍會被撤銷,不過刑
事責任就跟通姦罪一樣,得待法案上路後才能通盤修正。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解釋,實務上通姦罪的構成要件,是有配偶之人與「異性」發生
合意性交,基於「罪刑法定」主義,若要對同婚通姦科以刑責,應在草案中增列刑罰或修
改刑法通姦罪;重婚亦然。


其次,釋字748號僅要求相關機關依照解釋意旨修正「婚姻章」,以保障婚姻自由與人民
平等權,卻沒規範「姻親」,因此草案並未就此設計相關條款,但這可能衍生出一些權利
與義務的爭議,最明顯的就是扶養權。


現行法令規定,異性婚者與公婆或岳父母同住時,夫妻倆均得負起扶養義務,但因草案未
規範同婚與公婆或岳父母之間的姻親關係,配偶自然就無須負擔養老義務,反出現同婚與
異性婚之間不平等的狀況。


挺同團體、伴侶盟也提醒,草案未準用民法親屬編有關姻親的規定,是與異性婚姻的重大
差異,可能出現一些問題,例如:遇到一定親等內的姻親應行利益迴避時的法律,同婚如
何處理?這些都應進一步調整或釐清。


第三,草案18條仿效民法「結婚節」第980條「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
,規定同性雙方滿18歲得成立婚姻關係,這點無太大差異,但未仿造「婚約節」第973條
「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設計出「訂婚」條款,恐也引發同性與異
性差別待遇的質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05881
同婚專法草案未修刑法 通姦、重婚不受罰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行政院會21日通過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條文多準用民法,權益看似比照異性婚姻,但在通姦重婚、姻親、訂婚等三大面向仍規範不足,草案屆時送到立法院,恐將面臨挑戰。首先,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雖稱「通姦與重婚罪一樣存在」,但實際上本草案僅建立同性的民事婚姻關係,未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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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s: YOOOOOOOOO1F 02/21 17:46
sonyabear: 到底要罰不罰啦!帶風向歐2F 02/2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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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ny5566: 不要罰 這樣甲甲不能開party6F 02/2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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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kgf: 支持不罰8F 02/21 17:47
Yanpos: 萌萌最愛の掛一漏萬9F 02/2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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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vegotamai: 台灣採登記婚以後,本來就不可能重婚了,同性異性都14F 02/21 17:49
youvegotamai: 不會重婚啦
Moratti: 再修就好了16F 02/21 17:50
DogBe105: 隨便啊屁精也不是真的要結婚那麼簡單17F 02/21 17:50
Moratti: 而且告民事就好了18F 02/21 17:51
KaiManSo: 準東亞愛滋王國,讚!19F 02/21 17:53
gofee: 民事只有賠償阿= =20F 02/21 17:53
eric19990726: 修正一條通姦準用刑法21F 02/21 17:54
orz0928: 反正我們萌萌小三多p習慣了啦22F 02/21 17:54
mamamia0419: 就還沒修完已經急著帶風向了23F 02/21 18:00
mow1982: 同志無敵星星,同志>>>>>>一男一女。24F 02/21 18:06
myyalga: 刑法很死的,受第二條制約。25F 02/21 18:06
hugoooo: 重婚在現在登記婚難以想像 通姦根本沒有動用刑事 這兩條26F 02/21 18:08
hugoooo: 趁機廢掉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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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yalga: 我們記得他們說過:給他們專用等於國家歧視!
myyalga: 超好笑的。
myyalga: 通姦是很抽象的詞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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