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2-22 16:17:5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引渡中國有雷】台人赴港當心變李明哲們
時間 Fri Feb 22 16:05:41 2019
唉唷唉唷
各位30cm們
以後去香港「一樓一鳳」的時候要更小心嘍~
被抓到可能不會簡簡單單就結束了
還可能變「被消失」欸~~~~~~~
https://goo.gl/iwSorM
【引渡中國有雷】香港修「逃犯條例」 台人赴港當心變「李明哲們」 -- 上報 / 調查
去年在台灣發生香港女子謀殺案,由於台港之間未訂有引渡協議,因此無法依殺人罪起訴兇嫌。日前香港政府表示... ...
去年在台灣發生香港女子謀殺案,由於台港之間未訂有引渡協議,因此無法依殺人罪起訴兇嫌。日前香港政府表示... ...
【引渡中國有雷】香港修「逃犯條例」 台人赴港當心變「李明哲們」
仇佩芬 2019年02月22日 15:10:00
https://goo.gl/iwSorM
【引渡中國有雷】香港修「逃犯條例」 台人赴港當心變「李明哲們」 -- 上報 / 調查
去年在台灣發生香港女子謀殺案,由於台港之間未訂有引渡協議,因此無法依殺人罪起訴兇嫌。日前香港政府表示... ...
去年在台灣發生香港女子謀殺案,由於台港之間未訂有引渡協議,因此無法依殺人罪起訴兇嫌。日前香港政府表示... ...
去年在台灣發生香港女子謀殺案,由於台港之間未訂有引渡協議,因此無法依殺人罪起訴
兇嫌。日前香港政府表示,為彌補此一法律漏洞,將修改《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
法律協助條例》,允許香港特首針對個案發出文件,逕行啟動向其他地區引渡嫌犯的程序
。然而香港民主運動意見領袖、民間團體及政黨接連發出警訊,修法將成為中國向香港要
求逮捕並移送政治犯前往中國的漏洞。
兇嫌。日前香港政府表示,為彌補此一法律漏洞,將修改《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
法律協助條例》,允許香港特首針對個案發出文件,逕行啟動向其他地區引渡嫌犯的程序
。然而香港民主運動意見領袖、民間團體及政黨接連發出警訊,修法將成為中國向香港要
求逮捕並移送政治犯前往中國的漏洞。
港府無視台灣 逕自與北京討論協議
儘管港府極力撇清外界質疑修法與中國有關,但港府保安局在一周前便透露,將會就修法
與北京進行相關討論並達成嫌犯轉移的協議。但由於近3年來台港關係接近冰點,我駐港
代表甚至因為港府拒發簽證而無法赴任,因此沒有管道可以得知修法的相關進展,更無法
向港府表達我方的立場。
與北京進行相關討論並達成嫌犯轉移的協議。但由於近3年來台港關係接近冰點,我駐港
代表甚至因為港府拒發簽證而無法赴任,因此沒有管道可以得知修法的相關進展,更無法
向港府表達我方的立場。
香港女子潘曉穎於去年在台灣遭殺害棄屍,兇手為同行的港籍男友,犯案後雖在香港被捕
,然而殺人案物證均在台灣,香港僅能以重婚及詐騙等輕罪起訴兇嫌。雖然受害者家屬與
台灣司法機關一再要求港府將兇手引渡至台灣,改以殺人罪審理,但受限於台港兩地並無
引渡協議,兇手仍可逃過重罪。
,然而殺人案物證均在台灣,香港僅能以重婚及詐騙等輕罪起訴兇嫌。雖然受害者家屬與
台灣司法機關一再要求港府將兇手引渡至台灣,改以殺人罪審理,但受限於台港兩地並無
引渡協議,兇手仍可逃過重罪。
「無引渡協議」 港嫌來台殺女逃重刑
此案在香港引起許多討論,香港只與20個國家訂有逃犯移送協議所形成的法律漏洞,也引
起輿論關注。港府日前遂提出修改《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主張
,以求彌補此一司法合作上的缺陷。
起輿論關注。港府日前遂提出修改《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主張
,以求彌補此一司法合作上的缺陷。
據港府發布的修法方向及內容來看,修正草案將針對未與香港訂有引渡協議的司法管轄區
,以個案方式進行逃犯移送;意即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提出移送「有關人士(指嫌犯)」
的要求時,允許香港特首可以毋須經過立法會審議程序,逕自發出「授權進行書」,啟動
引渡程序,將被指名者移交給另一個司法管轄區的法庭處理。
,以個案方式進行逃犯移送;意即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提出移送「有關人士(指嫌犯)」
的要求時,允許香港特首可以毋須經過立法會審議程序,逕自發出「授權進行書」,啟動
引渡程序,將被指名者移交給另一個司法管轄區的法庭處理。
雖留人權條款 特首握啟動移送決定權
根據保安局發布的修法說明,目前香港的刑事法律協助及移交逃犯兩項法律,均訂明不適
用於香港與中國、澳門、台灣所謂「中國其他部分」之間,而中、澳、台三地亦未與香港
訂有引渡協議,因此將在修法中取消此一限制,將中、澳、台三地納入逃犯移送對象國,
也讓此一修法被香港輿論稱為「引渡中國條款」。
用於香港與中國、澳門、台灣所謂「中國其他部分」之間,而中、澳、台三地亦未與香港
訂有引渡協議,因此將在修法中取消此一限制,將中、澳、台三地納入逃犯移送對象國,
也讓此一修法被香港輿論稱為「引渡中國條款」。
雖然根據香港保安局說法,《逃犯條例》的修法方向保留有人權條款,包括犯行必須是現
行《逃犯條例》中明訂46種罪中的「嚴重罪行」,移送者不會被判處或執行死刑; 一罪
不二審的基本原則;涉及政治、宗教、種族或國籍的案件不移交等。
行《逃犯條例》中明訂46種罪中的「嚴重罪行」,移送者不會被判處或執行死刑; 一罪
不二審的基本原則;涉及政治、宗教、種族或國籍的案件不移交等。
7月完成修法 台人赴港觸法恐引渡中國
然而反對修法內容的香港政黨及民主人士認為,一旦通過修例,港、澳及台灣人有可能在
未進入中國境內的情況下,被指涉嫌觸犯中國法律,在香港居留或途經香港時被引渡至中
國受審。而香港民主運動意見領袖黃之鋒等人也提出警告,包括台灣人李明哲、前銅鑼灣
書店店主林榮基及股東桂民海,都是遭中國以非政治罪關押,一旦修法完成,極可能出現
「李明哲第二」事件。
未進入中國境內的情況下,被指涉嫌觸犯中國法律,在香港居留或途經香港時被引渡至中
國受審。而香港民主運動意見領袖黃之鋒等人也提出警告,包括台灣人李明哲、前銅鑼灣
書店店主林榮基及股東桂民海,都是遭中國以非政治罪關押,一旦修法完成,極可能出現
「李明哲第二」事件。
不顧各界質疑,港府規畫時程,相關立法程序將於今年7月完成,且有意溯及包括港女謀
殺案等已發生案件。由於此一修法將涉及與中國的嫌犯轉移問題,港府保安局也坦承,已
開始就修改《逃犯條例》的內容與內地進行相關討論。
殺案等已發生案件。由於此一修法將涉及與中國的嫌犯轉移問題,港府保安局也坦承,已
開始就修改《逃犯條例》的內容與內地進行相關討論。
然而自從318反服貿運動,以及香港雨傘運動發生明顯的相互激盪效應後,港府即刻意限
縮與台灣的官方交流;而蔡政府上任後任命的駐港代表盧長水,也在港府拒發簽證的情況
下,遲遲無法赴任,以致台灣完全沒有管道可以與港府和香港各界溝通此一修法的影響,
更遑論捍衛台灣民眾可能面臨的風險。
縮與台灣的官方交流;而蔡政府上任後任命的駐港代表盧長水,也在港府拒發簽證的情況
下,遲遲無法赴任,以致台灣完全沒有管道可以與港府和香港各界溝通此一修法的影響,
更遑論捍衛台灣民眾可能面臨的風險。
上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33.125
※ 文章代碼(AID): #1SRwrOs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822744.A.D9A.html
推 : 辣台妹有沒有要救人?1F 02/22 16:07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89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