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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3-15 14:00:2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標題 [新聞] 快訊/「反同專法」逕付二讀 與政院專法
時間 Fri Mar 15 10:45:33 2019


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反同專法」逕付二讀 與政院專法併案協商

3.完整新聞內文:
攸關同婚權益的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本月5日在立法院會中
逕付二讀。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反同團體則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國民黨立委
賴士葆代為提案,15日院會已逕付二讀,未來將與政院版專法併案協商。


政院版同婚專法草案在本月5日送入立院後,完成逕付二讀,立法院長蘇嘉全將召開朝野
協商審查。不過,由於正反兩派未達成共識,賴士葆代表反同團體提出《公投法第12案施
行法》草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將全案逕付二讀,直接在朝野協商討論。


根據時間推算,「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可望在下月5日逕付二讀後,經過
1個月法定協商期,最快4月上旬就能二、三讀,在大法官設定的5月24日期限前,一定來
得及讓專法通過。


政院版草案共有27條條文,若順利通過,施行日期為5月24日;幸福盟版草案則有17條條
文,如果通過立法,施行日期為公布後半年實施。

其實,兩版本草案相比,第1條就可看出最大不同。政院版是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意
旨,達成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使相同性別二人之永久結合關係獲致法律承認。

而幸福盟版本則規定,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別
兩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關係,成立同性家屬關係,以落實其組織家庭權利。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315/1399566.htm

5.備註:
國民兩黨聯手反對時力退回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的提議。
https://images.plurk.com/5syNkpyPbfXuv16HxcffoF.pn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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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ing板

makoto1982: 如果民法修過了 東包菇要表演榨甘蔗嗎03/12 12:32
DongRaeGu: 如果民法修過了,我表演啊,沒修makoto1982你表演嗎?03/12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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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99.101
※ 文章代碼(AID): #1SYn7Px8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2617945.A.EC8.html
bignoob: 兩個同時通過,其實沒有衝突1F 03/15 10:47
akway: 讚讚 國民黨補刀補的好 反同專法過 我就改投國民黨2F 03/15 10:47
logitech2004: 台灣一堆中年老畜生3F 03/15 10:48
bignoob: 一個要婚姻,一個要家屬,兩個各說各的權利4F 03/15 10:48
mmnnm: 幹妳媽的反同 去死吧....5F 03/15 10:48
Benbenyale: 太快了吧6F 03/15 10:48
※ 編輯: ifulita (220.134.199.101), 03/15/2019 10:49:32
EggAcme: 最後戰場就二讀逐條表決了吧?7F 03/15 10:49
blargelp: 啊現在不就是要立專法 專法就是婚姻以外形式啊8F 03/15 10:49
kisky0908: 表決時綠營直接人數優勢封殺就好了9F 03/15 10:50
lulocke: 剩文字遊戲而已了啦10F 03/15 10:51
bg00004: 民進黨要在這一場還妥協失敗..那就真的理外不是人了11F 03/15 10:51
OmegaWind: 上帝聽見我們的祈禱!12F 03/15 10:51
bg00004: 因為反同的你早就得罪~挺同的也不會在理你了13F 03/15 10:52
l98: 反正就看綠要哪邊的選票,要年輕人就政院版,要老人票就反同14F 03/15 10:52
l98: 兩者都要那就都同意吧XD
asgardgogo: 反同是撲殺嗎還是強制治療?16F 03/15 10:52
Tatsuya: 反同人士真是太無聊了,又沒排擠到自己的權益,不知道在17F 03/15 10:54
Tatsuya: 反對什麼
daa0207: 國民黨真的沒事找事做19F 03/15 10:55
jacky844a: 自己反對也強迫別人同意 有夠變態20F 03/15 10:57
taikonkimo: dpp這是?21F 03/15 10:58
taikonkimo: 為啥給反的也給二讀
lats: 如果不以婚姻方式,用"締結法定家屬"法案,兩邊都能接受嗎?23F 03/15 11:01
l98: 給反的進入二讀的機會就是我要選票呀24F 03/15 11:01
akway: 民進黨不是只剩70歲老人支持?所以年輕人去找國民黨支持挺25F 03/15 11:03
akway: 同啊
PPPGGG: 標準的宗教綁架政治27F 03/15 11:04
DogBe105: 這什麼到底什麼閃現ㄛㄛㄛ28F 03/15 11:04
boogieman: 給長老教會看的啊 民進黨挺同挺到深綠老獨都起肖了聯手29F 03/15 11:05
boogieman: 反同藍教會反對 反觀那些挺同的還在票投國民黨 教訓民
boogieman: 進黨
l98: 我家這邊深綠選區,同婚議題比例為贊成:反對=1:232F 03/15 11:07
shakila1226: 民進黨有中心(X)選票(O)思想33F 03/15 11:10
ppc: 過啊 看藍甲繼續護航34F 03/15 11:13
walkmancat: 反同這條法案其實就2016他們站出來反對的多元成家三35F 03/15 11:14
walkmancat: 案之一,有沒有覺得很好笑?
Yuwuen: 媽的幹  同婚沒過我2020繼續補刀DPP37F 03/15 11:15
walkmancat: 其實兩者如果都通過,根本伴侶盟的大勝利38F 03/15 11:16
其實不一樣,
反同這條法案只保障同性家屬,
但伴侶盟推的那個則是同性、異性的家屬都保障。
s81048112: 沒差 反正已經被藍甲補刀了 沒過也好 爽39F 03/15 11:16
※ 編輯: ifulita (220.134.199.101), 03/15/2019 11:18:40
walkmancat: 護家盟真的腦殘一直在幫多元成家解套啊40F 03/15 11:16
jungle01: 同婚過挺同還是教訓dpp且還因過同婚連立委都沒有41F 03/15 11:16
jungle01: 2個法案都過說這話懂立法程序?
s6h0a5n1e2: 身為該選區選民我要為選出這種人跟大家道歉43F 03/15 11:17
ericisfish: 藍甲=智障44F 03/15 11:17
jungle01: 現在是1部法有甲乙說 只會有1說被採用45F 03/15 11:18
walkmancat: 改掉12案違憲的部分~兩案就可以一併通過了啊XD46F 03/15 11:19
jungle01: 身為2016選同性蔡及挺同立委在這為大家道歉47F 03/15 11:19
jungle01: 不知道是誰腦殘
veryGY: 改投國民黨 呵呵49F 03/15 11:20
kevin0831: 甲兄甲弟50F 03/15 11:20
olaqe: DPP當初政見是挺同 68席多數立委就瘋狂輾壓KMT反同勢力吧51F 03/15 11:20
jungle01: 12案哪有違憲 是你說違憲嗎 不然是哪號釋字說違憲?52F 03/15 11:21
thunderguy: 反的好 死甲 每天53F 03/15 11:21
olaqe: 不要再搞朝野協商了 直接訴諸表決 直球勝負54F 03/15 11:21
jungle01: 還是台灣現在噁同說違憲即當然違憲?55F 03/15 11:21
hank12332:                 怎麼有人有錯覺認為綠的會一起封殺56F 03/15 11:22
colinfeng: 垃圾反同才該治療57F 03/15 11:22
ny40yankees: 我只知道2018噁同崩潰然後有開心,雙重人格?58F 03/15 11:22
jungle01: 同婚若過dpp2020立委絕對比2008慘 若未過至少保立委59F 03/15 11:22
backpackertw: 民進黨就是背叛LGBTQIs族群的噁爛政客60F 03/15 11:23
jungle01: 對dpp就是背叛 你們噁同快去宣揚教訓dpp票投kmt61F 03/15 11:24
yoher: 524同婚必過 這些動作只是給反同一個交待 其實沒有任何意義62F 03/15 11:24
silentence: 藍甲就是白痴啊 投KMT撈的 壞人給民進黨扛63F 03/15 11:24
loveyourself: 反同這草案慢慢的宗教味,很可笑64F 03/15 11:24
walkmancat: 建立同性家屬關係就剝奪你的婚姻權(不管同性異性),然65F 03/15 11:24
wn7158: 反同專法就是正常人專法66F 03/15 11:24
walkmancat: 後同性家屬不等於婚姻伴侶, 這不違憲???67F 03/15 11:24
jungle01: 524同婚必過 挺同婚反同婚一起教訓dpp68F 03/15 11:25
wn7158: 彩虹垃圾光頭,再偷渡啊69F 03/15 11:25
silentence: 哪天投給共產黨也會幻想自己不用送病院吧70F 03/15 11:25
SupCat: 反同連自己再投什麼都不知道71F 03/15 11:25
olaqe: 現在DPP的困境是自找的 明明自己票倉深綠長老教會反同72F 03/15 11:25
olaqe: 卻硬要二分法 把KMT打成反同 DPP是挺同 完全執政進退失據
ali210: 宗教綁架立法,要成立國教了嗎74F 03/15 11:25
jungle01: 大法官有說一定要婚姻形式嗎?75F 03/15 11:25
wn7158: 台灣主流共識就是同性戀患者不是婚姻伴侶,懂76F 03/15 11:26
eva77: 反同跟贊同  會同時過嗎??77F 03/15 11:26
q3810: 反同就是要為被大法官釋憲結果  去死吧78F 03/15 11:26
jungle01: 不只長老教會 深綠絕大多數反同婚 不分宗教79F 03/15 11:26
wn7158: 反同性婚姻,是基督,道教台灣宗教共識80F 03/15 11:27
olaqe: 還好大法官英明 用釋憲文幫DPP解困 反正都不幹就自動合法了81F 03/15 11:27
yoher: 演給反同看的 524同婚必過 到時這些立委再跟反同說 我們努82F 03/15 11:27
mark2326: 年輕人只是挺同比老人多 並不一定年輕人挺同人數較多83F 03/15 11:27
yoher: 力過了84F 03/15 11:27
jungle01: 大法官只有說保障永久共同生活關係 並說立法形成自由85F 03/15 11:28
jungle01: 沒說一定要以婚姻形式保障 都是噁同自己說的
olaqe: 解讀人人不同 反正我是支持通通合法87F 03/15 11:28
pichia: 噁心國民黨88F 03/15 11:28
jungle01: 自動合法?原來大法官有立法權啊89F 03/15 11:28
terry1043: 少來了,過不過補刀的那群照補90F 03/15 11:29
wn7158: 就看一下,彩虹光頭同婚版是誰投的,年底765萬票,繼續補91F 03/15 11:29
wn7158: 刀制裁這些賤狗
jungle01: 你也承認是你自己腦補748啊!我只有使用解釋文沒腦補93F 03/15 11:29
tt1069: 推文有盟盟瘋狂秀下限 XD94F 03/15 11:30
olaqe: 那加油囉 524同婚就合法了 不爽明年讓DPP下架囉95F 03/15 11:30
jungle01: 即便通婚過噁同還是補刀dpp啦 2018不就是如此 反而過讓96F 03/15 11:31
yoher: 524必過 現在再鬧只是立委們不想得罪反同 其實根本無法反轉97F 03/15 11:31
jungle01: 絕大多數綠民不爽不出來投98F 03/15 11:31
yoher: 藍綠合力唱一齣戲給反同看而已99F 03/15 11:31
REITA0122: 怎看到一堆噁心ID反串甲甲 乾你們屁事 笑死100F 03/15 11:32
olaqe: 綠民為了小小同婚而不肯投給為台灣爭取民主自由的DPP 怪誰?101F 03/15 11:32
jungle01: 對阿 同婚過我們一起讓dpp及時代力量從台灣政壇下架102F 03/15 11:32
loveyourself: 很急著帶風向,大法官解釋婚姻沒保障同性已經違憲,103F 03/15 11:32
loveyourself: 還在不是婚姻形式
jungle01: dpp為了同婚不要台灣的民主自由 怪誰阿105F 03/15 11:32
cursedsoul: 某J是不是完全沒看過748阿?還在那邊說大法官沒有立法106F 03/15 11:33
cursedsoul: 權XDD
jungle01: 748 哪句話明確說一定要婚姻形式 請指出108F 03/15 11:33
olaqe: 沒有寫出給同志婚姻自由就是沒有 這種解讀真的好好笑109F 03/15 11:34
jungle01: 講不過開始要放大絕沒讀書?你去問公法組教授大法官有無110F 03/15 11:34
jungle01: 立法權 連這個都不懂敢嗆人沒讀書
yoher: 明明就寫出違憲的理由了 沒有給同性伴侶婚姻自由權112F 03/15 11:35
olaqe: 人民有結婚的自由 人民又沒有特指異性戀113F 03/15 11:35
jungle01: 指不出開始放大絕 不是很會叫人讀書114F 03/15 11:35
cursedsoul: 釋字748:...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115F 03/15 11:35
cursedsoul: 屬立法形成之範圍。看到了嗎?某J
olaqe: 民法說婚姻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又沒有寫死一男一女117F 03/15 11:37
jungle01: 748解釋文哪段說人民結婚自由請指出118F 03/15 11:37
olaqe: 從憲法跟民法來看 都是相當充分地保護任何人民的婚姻自由119F 03/15 11:37
cursedsoul: 釋字748:「...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120F 03/15 11:37
cursedsoul: 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
cursedsoul: 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
cursedsoul: 記。」大法官沒有立法權啊,他說不立法的話就直接用民
jungle01: 所以大法官還是沒說你腦補的話124F 03/15 11:38
cursedsoul: 法「婚姻章」結婚啊125F 03/15 11:38
jungle01: 所以呢?拿748證明748有立法權 邏輯真棒阿126F 03/15 11:38
jungle01: 所以你如何推論大法官有立法權
cursedsoul: 要裝瞎的人要他看某些東西是滿困難的啦,呵呵。128F 03/15 11:39
olaqe: 沒立法就是用婚姻 婚約由男女當事人訂定129F 03/15 11:39
olaqe: 這種時候就是要多數來輾壓 真的超爽的
jungle01: 你的邏輯是748行使立法權所以大法官有立法權 推論即結131F 03/15 11:40
jungle01: 論的邏輯真棒啊
cursedsoul: 某人智商...我從沒說大法官有立法權。大法官就說了,133F 03/15 11:41
cursedsoul: 兩年內沒立法就直接適用民法結婚,跟有無立法權完全沒
cursedsoul: 關係,還在那裡糾結完全無關的地方
jungle01: 你還是沒推論阿 有讀過大學嗎 有報告過嗎 這種報告不會136F 03/15 11:41
jungle01: 被老師嗆到爆嗎
olaqe: 大法官就負責解釋憲法保障任何性向人民之婚姻自由138F 03/15 11:41
jungle01: 所以呢? 大法官行使的就是立法權139F 03/15 11:41
olaqe: 但為防止立法怠惰或睜眼瞎子 特別敘明2年內沒立法就用民法140F 03/15 11:42
cursedsoul: 民法是大法官立的嗎?不是嘛。某人會比大法官厲害嗎?141F 03/15 11:42
lomirong: 為何不推異性家屬法142F 03/15 11:42
olaqe: 釋憲案一出 那怕KMT完全執政 524前都不立法 同婚也會合法的143F 03/15 11:43
lomirong: 異性家屬法隨時可離婚又不用養對方父母144F 03/15 11:43
cursedsoul: 歡迎去嗆大法官們的法學知識與素養。看你有什麼好棒棒145F 03/15 11:43
cursedsoul: 的見解。
olaqe: 所以不必悲憤 我慢慢體會當黑人也可投票時 某些白人的崩潰147F 03/15 11:44
jungle01: 同婚為法所無 大法官自己也承認目前民法無同性永久共同148F 03/15 11:44
jungle01: 生活關係為立法疏漏 立法疏漏只能創設法律 大法官卻自
cursedsoul: 笑死,在那邊立法權150F 03/15 11:45
jungle01: 行說2年到逕行適用即是立法權核心的法律創設與施行期間151F 03/15 11:45
jungle01:  大法官侵入立法核心領域這樣沒問題?
olaqe: 當然沒問題 因為不能以立法之怠惰去傷害人民的基本人權153F 03/15 11:45
jungle01: 你要討論卻任何推論都拿不出只會放大絕?你覺得有 推論154F 03/15 11:46
jungle01: 拿出來啊
olaqe: 何況憲法/現行民法根本沒有限制同志婚姻的文字156F 03/15 11:46
cursedsoul: 給你兩年時間立法,沒立法就用民法,大法官哪裡侵犯立157F 03/15 11:46
cursedsoul: 法了?
jungle01: 立法怠惰大法官即可侵入他權力核心領域?159F 03/15 11:47
panzerbug: 讚160F 03/15 11:47
panzerbug: 民意展現
jungle01: 還要玩推論即結論嗎162F 03/15 11:47
olaqe: 大法官侵犯立法的方式 應該是提出一部法叫總統公布施行163F 03/15 11:49
jungle01: 現行憲法與民法成立時立法者究竟是未預見或有意排除?164F 03/15 11:49
jungle01: 這些都是立法權的核心領域是讓立法權處理 大法官不能越
jungle01: 俎代庖侵入立法核心領域
olaqe: 但並沒有啊 何況還敘明立法職權所在 怎麼會理解成侵犯呢?XD167F 03/15 11:50
cursedsoul: 不用跟裝瞎的低能討論了啦,連白紙黑字的中文都看不懂168F 03/15 11:52
cursedsoul: 還討論啥
jungle01: 我們在說立法形成問題 你在說立法形成後的事? 能說出這170F 03/15 11:52
jungle01: 種話代表公法概念不只是爛而已 跟你討論無意義
cursedsoul: 「依照婚姻章」還不是婚姻,天啊(扶額)172F 03/15 11:53
tiuseensii: 沒完沒了。要哪個版本交付公投吧173F 03/15 11:54
cursedsoul: 某人覺得自己見解比較強,趕快去信說明,辯得大法官自174F 03/15 11:55
cursedsoul: 認弗如,自覺慚愧而撤掉748阿
olaqe: 我也支持去函指出大法官見解用字的問題 這是言論自由的範圍176F 03/15 11:56
cursedsoul: 這樣是不是比跟我們這群沒法學素養的人辯論更快更有用177F 03/15 11:56
cursedsoul: 呢?
olaqe: 至於是否能夠說服 那就是各人的本事囉179F 03/15 11:56
Plot3D: 沒幹掉賴士葆這個毒瘤是苗博雅當時的錯180F 03/15 11:57
cursedsoul: 反正我們都一直推論當結論,不如直接找大法官辯,還比181F 03/15 11:57
cursedsoul: 較有用,不是嗎?
cursedsoul: 某人快點發揮行動力,不要只在網路上嘴砲啦~我100%贊
cursedsoul: 成你用行動支持你的言論。
cursedsoul: 我可以跟你賭1000元,保證你被大法官打爆嗎?
bellman: 好棒棒的同性戀186F 03/15 12:00
cursedsoul: 與其當個智障低能異性戀,我寧願當個聰明的同性戀187F 03/15 12:03
DarkHolbach: 人家不需要立法啊,沒有過就直接用民法188F 03/15 12:04
a5245242003: 政院版應該會過吧!189F 03/15 12:06
AGIknight: 謝謝KMT190F 03/15 12:08
AGIknight: 我看我此生不會再投DPP了
drmit: 基督徒放過台灣192F 03/15 12:11
gm3252: 藍綠一家193F 03/15 12:12
davidhsu: 垃圾下福盟,傳你妹價值,過去的斷袖之癖、龍陽之癖不都194F 03/15 12:13
davidhsu: 是同性戀?這不傳統?
jawe: 基督徒真的好吵 好吵196F 03/15 12:16
fhscyt: 嗚嗚嗚嗚嗚嗚嗚民進黨到底在幹嘛197F 03/15 12:21
Doralice: 不衝突都過一過,想選婚姻的選婚姻法登記,想伴侶的選198F 03/15 12:26
Doralice: 伴侶法登記
Doralice: 下一步,異性戀表示也要家屬關係法
ch404: 噁心201F 03/15 12:31
RLH: 國民黨實在是台灣的毒瘤202F 03/15 12:47
iceteeth: 推 實踐公投203F 03/15 13:14
JosephLuke: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204F 03/15 13:24
naga: 87205F 03/15 13:37
newelanx: 沒空206F 03/15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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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Minyi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3-15 13:29:39 (台灣)
  03-15 13:29 TW
就程序面來說,同意其他版本併入討論,比較公平。
就實質面來說,說不定同時同性婚姻法和家屬制度一起建立,當初多元成家法案進度瞬間超過一半。
https://billy3321.github.io/tapcpr/common.html
2樓 時間: 2019-03-15 14:19:39 (台灣)
  03-15 14:19 TW
這條根本違憲 XD 上去表決被打槍比較好 不要退回 這樣程序比較遠 時力 加油好嗎...
3樓 時間: 2019-03-16 01:45:28 (台灣)
  03-16 01:45 TW
違憲?
制憲時有死同性戀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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