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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DrDisk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3-25 09:37:4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orkforme (′‧ω‧‵)
標題 [新聞] 肉眼難辨! 變造發票兌換商品判無罪
時間 Mon Mar 25 05:50:13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肉眼難辨! 變造發票兌換商品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肉眼難辨! 變造發票兌換商品判無罪
2019-03-25 00:2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戴姓男子持變造過的中獎發票到超商兌換千元商品得逞,該發
還騙過郵局第一線人員的眼力,直到電腦判讀才鑑定出造假,被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
起訴,但法官認為檢方無法證明該發票是戴男所變造,判戴男無罪,可上訴。


https://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737710_1.jpg
[圖]
 
戴姓男子持變造過的中獎發票到超商兌換千元商品得逞,被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罪起訴,但
屏東地院認為檢方無法證明該發票是戴男所變造,判戴男無罪。(記者李立法攝)

戴男2017年初選在凌晨時段與皮姓友人持中獎的二聯式發票到超商兌換千元商品,潘姓店
員並未查覺異狀,事後持該發票到郵局換成現金也沒有問題,不料數日後郵局卻打電話到
超商指該發票經電腦核對後,確定中獎號碼是經過變造,潘員不甘受騙,報警抓人。


戴男辯稱發票是撿來的,因為發現後4碼中了1000元,才找皮男一起去超商兌換商品,根
本不知道發票被變造;但檢方不採信,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起訴戴男。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連第一線的超商店員及郵員行員都無法當場辨識該發票真偽,變造手
法堪屬精細,應非個人持簡單工具可完成,戴男辯詞並非全無可採,檢方未查扣相關變造
工具,也無法證明該發票為戴男所變造,難以認定戴男犯行,應無罪諭知。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37710
肉眼難辨! 變造發票兌換商品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戴姓男子持變造過的中獎發票到超商兌換千元商品得逞,該發票還騙過郵局第一線人員的眼力,直到電腦判讀才鑑定出造假,被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起訴,但法官認為檢方無法證明該發票是戴男所變造,判戴男無罪,可上訴。戴男2017年初選在凌晨時段與皮姓友人持中獎的二聯式發票到超商兌換千元商品,潘姓店員並未查覺異狀,事 ...

 

5.備註:
發財了~~~新創產業啊 這個九成會賺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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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b_kOo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3464216.A.CA6.html
ridecule: 屏東發大財1F 03/25 05:54
fly0204: 因為他只有換一張2F 03/25 05:55
iphone55566: 還賺哩 這很容易被抓吧3F 03/25 06:01
tamama000: 剛好被撿到變造的 嗯 請問發票算不算偽造文書4F 03/25 06:07
TVman: 新聞就寫是偽造文書 但沒法證明他明知偽造還故意兌換才無罪5F 03/25 06:12
MVPGGYY: 如果是需要有難度的特地變造卻只換一張的確有討論空間吧6F 03/25 06:13
qa1122z: 這麼困難才賺一千,詐騙才爽7F 03/25 06:13
DrDisk: 頂多幸運一次 這種事情繼續發生就不會都是「撿到」了8F 03/25 06:21
roastchicken: 要賺這一千怎麼可能拿自己的身分證去換...9F 03/25 06:21
nh60211as: 先拿一張試試,之後就可以大量了10F 03/25 06:36
orze04: 檢察官也查不到變造工具啊11F 03/25 06:39
industrialld: 大家眼睛業障重,可以回家了12F 03/25 06:39
a8239060: 問題是就算不是戴男變造的,那他又是如何拿到這發票?13F 03/25 07:06
ph777: 路上撿到14F 03/25 07:23
h90257: 路上撿到發票也是很正常的15F 03/25 07:37
fallheart: 該導入什麼qr code對獎唄16F 03/25 07:44
WeAntiTVBS: 沒有啦 像這種爭議發票 你這張發票應該要送調查局確認17F 03/25 07:45
b2202761: 但是店員都認不出來,你要撿到的人認出來是假的?18F 03/25 07:47
b2202761: 關鍵也是檢察官查不到任何編造的工具
jachan: 發票,廠商一定有存底,最後一定會被發現,風險大,利潤20F 03/25 07:59
jachan: 小。
i12348: 有查到證據就可以成立了 問題就是沒有22F 03/25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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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03-25 09:05:27 (台灣)
  03-25 09:05 TW
刑事偽造文書及詐欺罪無罪不表示後面的民事不當得利不會成立〈被告拿假發票兌換商品得利,並造成超商損失,且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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