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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5-03 13:20:2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ames7923 (詹姆士Q)
標題 [新聞] 一道強光射進他的眼睛!男2度酒駕「撞死
時間 Fri May  3 12:18:29 2019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黃孟珍

3.完整新聞標題:
一道強光射進他的眼睛!男2度酒駕「撞死違規行人」竟被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067/d4067669.jpg
[圖]
 
▲法官依據監視器影像顯示,王男在行進間,前方出現強烈白光,影響雙方視線,故判王
男無罪。(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苑裡鎮一名王姓男子(36歲),在2017年10月22日晚間7時許,騎乘機車,行經苑
裡鎮公所前時撞上正要過馬路的鄭姓老翁(84歲),造成對方頭部受到重擊送醫不治。
官審理後認為,王男在騎車時,因對向來車燈光強烈,導致視線不清,難以釐清肇事責任
,故在過失致死部分,判王男無罪。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067/d4067697.jpg
[圖]
 
▲▼鄭姓老翁在過馬路時,不慎被王男騎機車撞上,送醫後還是宣告不治。(圖/記者黃
孟珍翻攝)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067/d4067696.jpg
[圖]
 

據了解,王男這是第2次酒駕,駕照早已被吊銷,撞死鄭姓老翁時,酒精濃度有0.15毫克
,警方也依過失致死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他;但法官卻認為王男意識清楚,酒精濃度不足
以認定酒醉,所以裁定公共危險罪不起訴,只有起訴王男過失致死部分。


法庭上王男宣稱,當時騎車時因為對向車輛燈光非常刺眼,根本無法看清楚前方路況,導
致來不及剎車就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鄭姓老翁。法官重新勘驗監視器也發現,確實是刺眼
的光線影響雙方的視線;而根據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指出,肇事的最大因素為老翁違規穿越
馬路,王男視線又被強光影響,所以也難釐清肇責故也裁定無過失致死,但全案仍可上
訴。


死者家屬得知判決後非常難過,認為王男是酒駕,又撞死人,竟然還能全身而退。另外鄭
翁的5名子女所提出的民事賠償也一併遭到駁回;由於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他們表示一
定會上訴到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03/1435990.htm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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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68.23
※ 文章代碼(AID): #1Soy4Pe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6857113.A.A3A.html
tamama000: 恐龍1F 05/03 12:19
color3258: 就是那道光 就是那道光2F 05/03 12:19
a210510: 算了啦 已經懶得嘴法官了  立委不修法條也沒用3F 05/03 12:19
kingtama: 所以把打鳥燈的抓出來判刑4F 05/03 12:19
akway: 有監視器阿5F 05/03 12:20
yoyoflag: 清理三寶 將功抵過 OK的6F 05/03 12:20
tactics2100: 違規行人被收走 剛好而已7F 05/03 12:20
ioupoiu: 推法官8F 05/03 12:21
Leo4891: 老人違規在先  這次算酒駕仔好運9F 05/03 12:22
jun1981: 科科 就酒精濃度沒有超標啊 法官要判什麼10F 05/03 12:22
hw1: 念在你收了一個違規三寶 下次不要再酒駕了11F 05/03 12:22
polanco: 就過失致死這條判無罪而已吧12F 05/03 12:22
q14721472: 這我可以接受 那可以把開遠燈的抓去關嗎?13F 05/03 12:22
ChungLi5566: 違規穿越馬路是主因 所以公共危險無罪14F 05/03 12:22
zukidelko: 有時開車真的被閃到很火大15F 05/03 12:23
iam0718: 天降聖光16F 05/03 12:23
jasonpig: 雖然酒駕,但還是就事論事17F 05/03 12:23
kilof: 關鍵字 老人違規 酒精濃度未超標 確實有強光18F 05/03 12:23
jasonpig: 有的車不知道在開三小遠光燈,真的會看不到19F 05/03 12:24
easyjob: 好奇監視器是什麼角度可以判定強光?機車駕駛頭頂的嗎?20F 05/03 12:24
q14721472: 你現在看圖片 不覺得很亮的白光嗎21F 05/03 12:25
x740552: 老翁違規穿越22F 05/03 12:26
x740552: 馬路
light20735: 新聞又想公審了XD就沒超標跟老人違規阿24F 05/03 12:26
singgongbar: 這個騎機車的根本沒錯25F 05/03 12:26
singgongbar: 還想帶酒駕風向
xanthippe: 話說回來,真希望那些開遠燈強光的,被車撞一撞27F 05/03 12:27
panex0845: 酒駕VS老三寶 好難選28F 05/03 12:27
vgundam77: 打鳥燈真的很雞掰阿 在對向光看你的光就飽了29F 05/03 12:28
water0202: 酒駕是人渣 但這個事件明顯是行人跟強光的問題吧30F 05/03 12:29
BnkJ: 把三寶收掉推31F 05/03 12:30
silentence: 遠光砲真的很垃圾32F 05/03 12:30
Liking: 蔡英文司改在哪啊33F 05/03 12:30
orze04: 酒駕狗這次運氣好沒超標34F 05/03 12:30
m21423: 垃圾資進黨35F 05/03 12:30
gn01622545: 一堆改車燈的 根本不用遠光就夠閃瞎人了36F 05/03 12:31
duckling4343: 不管是酒駕的還是開遠燈的 都抓進去關啦37F 05/03 12:32
dunh20: 一堆人開車開遠光,自己看得到不要撞到別人就好,別人看不38F 05/03 12:32
askey: 標準寫來黑司法的新聞39F 05/03 12:32
dunh20: 到是別人的事40F 05/03 12:32
k1k1832002: 有些車或機車的燈不知道亮三小的有些我還要遮住照後鏡41F 05/03 12:32
pigofwind: 遠光燈根本殺人利器,直接閃瞎你42F 05/03 12:33
frankexs: 路上確實一堆改燈垃圾,被照到直接失明3秒43F 05/03 12:34
birdy590: 那光到底是什麼鬼啊? 連遠方的監視器都拍的到是怎樣44F 05/03 12:36
yayawoliyau: Led車頭燈他馬的亮45F 05/03 12:36
birdy590: 亮也是往地上照啊 那個監視器角度有夠高耶46F 05/03 12:37
yayawoliyau: 沒超標就不是酒駕阿,這算假新聞吧47F 05/03 12:37
yeap193: 愛是一道光 如此美妙~48F 05/03 12:38
pythonmo: 有事故時,不是只要有測出就都是酒駕嗎?49F 05/03 12:38
bboy5j: 原來有這招,我要把我的行車記錄器放低一點了...50F 05/03 12:39
ttff: 三寶違規穿越馬路 遇上酒駕仔 死好51F 05/03 12:40
charro: 那你也去處理開那雞八亮燈的人嗎?52F 05/03 12:40
inugami4777: 整篇沒寫酒精濃度,又想增加社會仇恨啊53F 05/03 12:40
kazami: 有時候不是遠燈或改燈 原廠燈就會這樣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54F 05/03 12:42
kazami: 些車原廠燈 在他正前方一切正常,但是往左或往右一個車道
kazami: ,就變得超刺眼
lmc66: 在市區開遠光的跟酒駕一樣垃圾57F 05/03 12:42
frankexs: 只要眼睛看得到大燈,往哪邊照都一樣失明58F 05/03 12:43
FUNYUN: DPP執政真的很棒!59F 05/03 12:43
rane: 本來就是兩回事,此案酒駕和撞人不具備因果關係....60F 05/03 12:45
bigwhite327: 若有肇事 0.15mg/L算公共危險罪 吧61F 05/03 12:46
fox875566: 法官姓名勒?62F 05/03 12:47
BlacKlonely: 484千哥出來調皮了63F 05/03 12:48
coffee112: 扯爆了64F 05/03 12:50
ymfx000a: 噓DPP執政的可以來高雄啊 車禍死傷同期2倍哦 爽的勒65F 05/03 12:50
rahit: 過失致死無罪,但無照駕駛跟酒駕還是要有罪吧66F 05/03 12:50
crimson11: 笑死67F 05/03 12:50
Freeven: 這我能接受,那光看起來真的無敵強68F 05/03 12:50
gsuper: 這個案例比較特殊  0.15豪升約等於一罐啤酒69F 05/03 12:50
gsuper: 無照駕駛的無罪邊界值剛好就是 0.15
eipduolc: 所以你們什麼時候要處理光71F 05/03 12:51
gsuper: 因此酒駕的部分 法官排除掉是有道理的72F 05/03 12:51
gsuper: 然後另外兩個主要因素 是老人違規+對向車燈
gsuper: 法官認為是主要車禍原因 聽起來也很合理
v19791119: 違規穿越馬路,遇上對面開大燈??75F 05/03 12:52
Irelia56: 推文是怎麼了,怎麼突然這麼就事論事76F 05/03 12:52
gsuper: P.S. 有照的話 邊界值是0.2577F 05/03 12:52
edwar9154520: 三寶的碰撞78F 05/03 12:53
chunfo: 公共危險不起訴 無照酒駕是台灣價值不是威脅79F 05/03 12:55
kurt1234: 即使沒酒駕遇到強光,也應該有過失致死罪80F 05/03 12:56
BoYuYou: 哪個低能兒開遠燈81F 05/03 12:58
sid3: 人權至大  司法改革總算有效了82F 05/03 12:58
WindSucker: 483F 05/03 12:59
lipheris: 酒精濃度不足都視而不見 其實就只想幫違規老人開脫對吧84F 05/03 12:59
lipheris: ?
cyril63: 先不論他有沒有罪!有的智障人燈超刺眼又愛開遠光燈86F 05/03 13:00
cyril63: 智障沒藥醫,那些人
kuijun228: 看噓的就知道台灣為什麼會爛下去,因為這些人不會思考88F 05/03 13:01
kuijun228: 和閱讀
asdf70044: 台灣仔不會打方向燈 遠光燈倒是亮到雞掰90F 05/03 13:03
jkoe: 無照跟0.15都行政罰!說真的無照罰太輕了.....91F 05/03 13:05
tiggervet: 遠光燈都無法可管???92F 05/03 13:05
plane1110: 有遇過那種燈超亮 即使在我後方我都覺得很刺眼93F 05/03 13:06
gsuper: 遠光燈真的很雞掰 不懂的關就不要打開94F 05/03 13:06
gsuper: 還有那種改氙氣燈的更靠揹
tiggervet: 政府應該正視遠光燈問題96F 05/03 13:07
wl3bp6283: 法官裁定不起訴?更別提惡意導向的行文了!新聞這樣寫也97F 05/03 13:07
wl3bp6283: 行?
bhirava2014: 三寶互相傷害99F 05/03 13:08
cospergod: 讚,至少少一害了100F 05/03 13:10
GooglePixel: 8+9改車vs酒駕vs違規三寶 也太多吐槽點101F 05/03 13:12
Bastain: 駕照吊銷還可以騎車   那政府幹嘛要發駕照102F 05/03 13:13
YuL0204: 三小爛新聞標題 低於酒駕標準行人又違規 還他媽想帶風向103F 05/03 13:13
daye2012: 真的,現在一堆車燈超刺眼104F 05/03 13:14
final9711: 司法就是被媒體黑掉的105F 05/03 13:16
dogncat: 駕照吊銷還能上路?那考駕照幹嘛106F 05/03 13:17
jacky5827: 這個判決蠻公道的呀,酒測沒有超標是事實,有本事就修107F 05/03 13:17
jacky5827: 成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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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05-03 13:27:40 (台灣)
  05-03 13:27 TW
這次是算這個駕駛運氣好
2樓 時間: 2019-05-03 13:47:34 (台灣)
     (編輯過) TW
台灣法規真的是裝飾品,沒有駕照上路居然還能判無罪? 請問駕照的用途是什麼? 每個人都可以上路了,反正出事情跟有駕照的視同平等
3樓 時間: 2019-05-03 13:51:27 (台灣)
  05-03 13:51 TW
(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萬5,000元~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即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4樓 時間: 2019-05-03 13:53:32 (台灣)
  05-03 13:53 TW
法律 不是自由心證。 不然就不叫法律。
5樓 時間: 2019-05-03 14:07:24 (台灣)
  05-03 14:07 TW
這個騎機車的根本沒錯,還想帶酒駕風向。
有問題是老翁違規過馬路加對向遠光燈,這沒喝酒也是會出事
6樓 時間: 2019-05-03 14:14:14 (台灣)
  05-03 14:14 TW
如果駕駛酒測值剛好超過 多數人一定忽略對向強光行人違規覺得又是喝酒害的 這就是人不理性的地方 其實不管有沒有喝酒都會撞到 這個事實卻不想正眼看
7樓 時間: 2019-05-03 14:24:40 (台灣)
  05-03 14:24 TW
酒駕應該直接死刑
8樓 時間: 2019-05-03 18:01:45 (台灣)
  05-03 18:01 TW
是本來就不該上路,因為被吊銷駕照
9樓 時間: 2019-05-03 19:08:47 (台灣)
  05-03 19:08 TW
...................................起訴王男過失致死!
10樓 時間: 2019-05-04 13:16:23 (台灣)
  05-04 13:16 TW
樓上有法盲,酒駕規酒駕,過失歸過失,沒有過失不代表沒有酒駕好嗎
11樓 時間: 2019-05-04 13:17:26 (台灣)
  05-04 13:17 TW
根據法律來判,這個駕駛要被罰公共危險、酒駕、無照駕駛,但是不用罰過失致死,這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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