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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厲害了這車主! 連檢察官、法官都對他「
時間 Wed May 1 18:47:12 2019
厲害了這車主! 連檢察官、法官都對他「莫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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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這車主! 連檢察官、法官都對他「莫法度」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1輛小客車長期停放在苗栗院檢的洽公停車場,擋風玻璃上還貼有「女鬼頭」,讓不少夜間散步運動的法官、檢察官受驚;但平日定分止爭、斷人生死的司法官們,對於這名車主的行徑卻拿他沒皮條,只能協請警方通知移置,若車主不從,警方也不能開單或拖吊,地檢署只得利用規勸單遮蔽女鬼頭,避免再有人被嚇到。苗栗地院暨地檢備有 ...
1輛小客車長期停放在苗栗院檢的洽公停車場,擋風玻璃上還貼有「女鬼頭」,讓不少夜間散步運動的法官、檢察官受驚;但平日定分止爭、斷人生死的司法官們,對於這名車主的行徑卻拿他沒皮條,只能協請警方通知移置,若車主不從,警方也不能開單或拖吊,地檢署只得利用規勸單遮蔽女鬼頭,避免再有人被嚇到。苗栗地院暨地檢備有 ...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1輛小客車長期停放在苗栗院檢的洽公停車場,擋風玻璃上還
貼有「女鬼頭」,讓不少夜間散步運動的法官、檢察官受驚;但平日定分止爭、斷人生死
的司法官們,對於這名車主的行徑卻拿他沒皮條,只能協請警方通知移置,若車主不從,
警方也不能開單或拖吊,地檢署只得利用規勸單遮蔽女鬼頭,避免再有人被嚇到。
貼有「女鬼頭」,讓不少夜間散步運動的法官、檢察官受驚;但平日定分止爭、斷人生死
的司法官們,對於這名車主的行徑卻拿他沒皮條,只能協請警方通知移置,若車主不從,
警方也不能開單或拖吊,地檢署只得利用規勸單遮蔽女鬼頭,避免再有人被嚇到。
苗栗地院暨地檢備有停車場,於上班時段,開放給洽公民眾免費使用;但近2個月來,位
於地檢署廳舍後方的停車區,有1輛藍色小客車長期停放,且小客車的後擋風玻璃,貼有
一個目光猙獰的女鬼頭。
於地檢署廳舍後方的停車區,有1輛藍色小客車長期停放,且小客車的後擋風玻璃,貼有
一個目光猙獰的女鬼頭。
住在職務宿舍的檢察官、法官,不少人會於夜間在廳舍周邊散步運動,往往於第一次撞見
這個女鬼頭時,都被嚇著;有法官說「還好不是農曆7月,不然真的會嚇死人!」起初,
苗栗院檢還以為這輛車是同仁的車,但經內部詢問,發現竟是外來停放,請業管單位處理
。
這個女鬼頭時,都被嚇著;有法官說「還好不是農曆7月,不然真的會嚇死人!」起初,
苗栗院檢還以為這輛車是同仁的車,但經內部詢問,發現竟是外來停放,請業管單位處理
。
不過,因停車場並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範疇規範內,苗栗院檢對於這名車主長期
把愛車停放在洽公停車場內,也莫可奈何;地檢總務科只好製作一張規勸單,請車主把車
輛移置到他處,並黏貼在女鬼頭處,把女鬼頭遮蔽,避免再有院檢人員受驚。
把愛車停放在洽公停車場內,也莫可奈何;地檢總務科只好製作一張規勸單,請車主把車
輛移置到他處,並黏貼在女鬼頭處,把女鬼頭遮蔽,避免再有院檢人員受驚。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路外停車場非屬道路範疇,若被
長期占用,並沒有違規,所以警方不能開單告發或拖吊,除非是報廢車輛,可請求環保局
拖吊移置。地檢署除可主動規勸車主,也可通知警方協助聯繫,但「我們也只能道德勸說
!」
長期占用,並沒有違規,所以警方不能開單告發或拖吊,除非是報廢車輛,可請求環保局
拖吊移置。地檢署除可主動規勸車主,也可通知警方協助聯繫,但「我們也只能道德勸說
!」
對於這名車主的行為,有檢察官自嘲,司法官總是被大眾稱具「定分止爭、斷人生死」的
權力,但沒想到1輛長期停放院檢內停車格的小客車主,就能讓司法官們吃鱉,真的不簡
單。不過,另有檢察官不服氣地說,搞不好車主是來報到,結果就被收押了,所以來不及
把車移走。
權力,但沒想到1輛長期停放院檢內停車格的小客車主,就能讓司法官們吃鱉,真的不簡
單。不過,另有檢察官不服氣地說,搞不好車主是來報到,結果就被收押了,所以來不及
把車移走。
https://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775360_3.jpg
小客車長期停放在停車場內,後擋風玻璃的「女鬼頭」,嚇著不少夜間散步運動的檢察官
、法官。(記者彭健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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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幹 晚上看到嚇死1F 05/01 18:48
推 : 幹XD2F 05/01 18:48
推 : 真的白爛3F 05/01 18:49
推 : XDDD4F 05/01 18:49
推 : 有梗XD5F 05/01 18:49
推 : 以後大家知道車可以停哪裡了吧6F 05/01 18:49
推 : 南部人就是水準低,用這種東西把人嚇到怎辦7F 05/01 18:49
推 : 苗栗洽公居然還有附車位8F 05/01 18:50
推 : 法律人體會到法律漏洞了吧XDDDDDDDDD9F 05/01 18:50
→ : 這可以看出到底民眾法盲還是法律人法盲
→ : 這可以看出到底民眾法盲還是法律人法盲
推 : 笑死 這車主很會11F 05/01 18:51
噓 : 這真的嚇死人 我現在看到都驚驚12F 05/01 18:51
推 : 好奇怪 洽公 公有地長期停放處理不了?13F 05/01 18:52
→ : 因停車場並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範疇規範內 恩...14F 05/01 18:52
推 : 爽啊15F 05/01 18:52
推 : ............ 台男水準16F 05/01 18:53
→ : 法律人終於發現漏洞了?! XDDD17F 05/01 18:54
→ : 幹XDDDDD18F 05/01 18:54
推 : 法律要立委修法啊...台灣立委效率低落19F 05/01 18:54
推 : 講台男水準的是車主嗎?不然怎麼知道車主姓別20F 05/01 18:54
推 : 幹!這要是發生在我社區,林北玻璃全讓他完蛋21F 05/01 18:55
→ : 性別22F 05/01 18:55
推 : 哈哈 我猜是故意的 車主幹得好23F 05/01 18:55
推 : 車主要逼你修法24F 05/01 18:55
→ : 一堆草案送去立法院,常常擺好幾年...25F 05/01 18:55
噓 : 立委26F 05/01 18:56
噓 : 請修法可以自力消滅任何在私有或國有但不開放對外土地27F 05/01 18:56
→ : 上之他人物品
→ : 並不負賠償責任
→ : 上之他人物品
→ : 並不負賠償責任
推 : 太神啦30F 05/01 18:57
推 : 鬼島法律真是垃圾31F 05/01 18:57
推 : 修法地主可以處置車輛32F 05/01 18:57
→ : 私人土地可以對停放該處之車輛任意處置,不用賠償
→ : 私人土地可以對停放該處之車輛任意處置,不用賠償
噓 : ==34F 05/01 19:01
→ : 幹得不錯啊35F 05/01 19:02
→ : 有夠屌36F 05/01 19:03
推 : 有冤屈!!包大人37F 05/01 19:03
推 : 爽 法律人吃鱉38F 05/01 19:03
推 : 最好公署不屬於國有齁39F 05/01 19:04
推 : 有梗 笑死40F 05/01 19:05
推 : 這樣我知道我車要去停哪了41F 05/01 19:06
推 : 幹得好!42F 05/01 19:07
推 : 笑出來了XDD43F 05/01 19:07
→ : 真幼稚44F 05/01 19:07
推 : 怎麼可能修成私人土地地主可以任意處置停放車輛 太扯45F 05/01 19:08
推 : 小心嚇到法官唯一死刑46F 05/01 19:08
推 : 晚上真的會嚇到47F 05/01 19:12
推 : 有夠靠北48F 05/01 19:12
推 : 笑死 幹的好49F 05/01 19:14
推 : 這絕對是故意的吧XD50F 05/01 19:18
推 : 頭太大了比例不對,小一點效果更好51F 05/01 19:21
推 : 哈哈哈52F 05/01 19:21
推 : 爽。故意的~~~53F 05/01 19:22
推 : 揪團去停立委家啊54F 05/01 19:23
推 : 在哪買的,我也要貼,嚇死那些改燈的8+956F 05/01 19:24
→ : 故意的吧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57F 05/01 19:24
→ : 應該是官司輸了故意的58F 05/01 19:24
→ : 白癡法律59F 05/01 19:25
推 : 北七 法院停車場又不是法官檢察官管的60F 05/01 19:27
→ : 所以到底什麼時候要修法啊61F 05/01 19:27
推 : 應當恢復停車收費62F 05/01 19:28
推 : 太好笑了XDD63F 05/01 19:28
推 : 應該被恐龍法官亂判 有冤屈64F 05/01 19:30
推 : 晚上看到真的會嚇死 幹65F 05/01 19:32
推 : 這晚上看到真的會= =66F 05/01 19:33
推 : 只好晚上去射在女鬼頭上67F 05/01 19:35
→ : 一口氣發生好幾台,可能會促進修法?68F 05/01 19:36
→ : 哈哈哈哈 嫩69F 05/01 19:39
→ : 虧心事幹太多70F 05/01 19:39
推 : XD71F 05/01 19:39
→ : 鬼而已有什麼好怕的,何況這只是一張圖片72F 05/01 19:40
→ : 還是虧心事做太多?
→ : 還是虧心事做太多?
推 : 天...天才,下次停在立法院行政院叫裡面那些人修法74F 05/01 19:41
推 : 爽啦再不修法啊75F 05/01 19:42
推 : 幹這傢伙絕對是個高手76F 05/01 19:44
推 : 法律就真的鼓勵佔用77F 05/01 19:46
推 : 高招 合法幹壞事78F 05/01 19:48
→ : 虧心事做太多 車主一定有冤屈79F 05/01 19:48
推 : 怕怕80F 05/01 19:57
推 : 如果這個鬼頭圖是有螢光的,晚上發綠光更恐怖81F 05/01 19:57
推 : 活該82F 05/01 20:01
→ : 這蠻有創意的83F 05/01 20:05
→ : 雖然行為不對~但我不反對~~~~~84F 05/01 20:06
推 : 笑了85F 05/01 20:08
推 : zone~~~~~~~86F 05/01 20:09
推 : 整到法律人也沒辦法 哈87F 05/01 20:15
噓 : 立委還不趕快立個法,這種佔用停車位都無法可管88F 05/01 20:16
推 : 爽哈哈89F 05/01 20:19
推 : ...院內可直接修訂停車規則來管啊 法律人?90F 05/01 20:19
推 : 真的該修法了91F 05/01 20:22
→ : 乾92F 05/01 20:22
推 : ……93F 05/01 20:28
推 : XD94F 05/01 20:33
推 : 法律人終於知道私人土地被停的痛苦了吧95F 05/01 20:36
噓 : 幹有夠機掰96F 05/01 20:47
→ : 平日不做虧心事97F 05/01 20:48
推 : 好爽98F 05/01 20:49
推 : 處理不了是無法可用,那是立法委員的責任99F 05/01 20:57
推 : 一定是故意的XDDDDDD100F 05/01 20:57
→ : 一定是故意的XDDD
→ : 一定是故意的XDDD
推 : 笑死,法律人吃癟94爽102F 05/01 21:02
推 : 有夠雞掰103F 05/01 21:06
推 : 哈,司法官,廢到連這個都處理不好?104F 05/01 21:11
→ : 真的有病 有病不去醫院 哀 可憐105F 05/01 21:14
噓 : 幹-.-106F 05/01 21:16
推 : 其實蠻聰明的 學了一招107F 05/01 21:23
推 : 幹108F 05/01 21:24
噓 : 嚇!「女鬼頭」轎車霸佔院檢停車場 原來車主情非得已…109F 05/01 21:27
→ : 原來車主因案開車到地檢署報到,已入監服刑,車子才留在地
→ : 檢停車場,車主家人說,將儘速代為開回。
→ : 原來車主因案開車到地檢署報到,已入監服刑,車子才留在地
→ : 檢停車場,車主家人說,將儘速代為開回。
推 : 法官被自己的判例害到囉112F 05/01 21:27
推 : 這招不錯啊,法規有缺漏硬是不修,可以這樣整公務員113F 05/01 21:31
推 : 靠北這一定是自己停車位被搞過來報仇的XD114F 05/01 21:32
→ : 終於知道私人土地被停的感覺了齁115F 05/01 21:34
噓 : 公營造物的管理 要我教嗎?116F 05/01 21:35
推 : 任何權利不得濫用 民法總則117F 05/01 21:37
推 : 把他停滿才會修法私人土地被停118F 05/01 21:52
推 : 警察院檢懶而已啦,這種道路以外的停車佔用,所有權人119F 05/01 21:59
→ : 可以移置,怎麼會不能拖走,拖去停當鋪門口就有人處理
→ : 可以移置,怎麼會不能拖走,拖去停當鋪門口就有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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