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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6-12 01:29: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tkuang (就是那個光)
標題 [新聞] ETC使用率未達標挨罰4億 高院判遠通免罰
時間 Wed Jun 12 01:00:56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9年6月11日


2.記者署名:
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
ETC使用率未達標挨罰4億 高院判遠通免罰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道電子計程收費BOT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認定遠通電收ETC
利用率未達合約規定,對遠通電收求償4億2750萬元,但遠通不服提出民事訴訟,台北地
院去年判遠通電收勝訴,4億多元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高公局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認為高公局未能舉證遠通電收產能利用率落後,確符合契約所定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
事項有重大違失等情形,今仍判高公局敗訴。


遠通電收公司主張,和高公局於2007年8月22日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及其相關規定
簽訂契約,由遠通電收負責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建置、營運、維護、操作及行銷服務


遠通電收指出,高公局於2011年4月15日向遠通電收表示,因未達到契約附件議約確定條
款第193條所規定的電子收費分年利用率第3年度所約定45%的目標,已構成違約。遠通電
收同年6月29日向高公局提出以eTag創新科技與服務為主軸的實質零元電子收費裝置的「
整體解決方案」後,高公局表示,如果「整體解決方案」的執行能達成其所規定的6個檢
核點,將不再對遠通電收回溯懲罰違約金。


不過,遠通電收說,高公局竟分別於2012年6月29日、2013年6月28日及同年7月11日發函
,指遠通電收未達到議約確定條款所定第5、6年度所約定分年利用率 65%、70%的目標,
應回溯自2011年4月15日起至2013年8月16日為止,按日處以 50 萬元共計4億2750 萬元懲
罰性違約金。


遠通電收認為,該段期間利用率落後的情形,並不符合契約所定違約成立要件,且已履行
大部分的工作,高公局也未未受到損害,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高公局對遠通電收
的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台北地院判高公局敗訴,高公局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認為,遠通電收於2011年4月15日至2013年8月16日為止的期間,雖然未達成議約
確定條款第193條所定電子收費分年利用率目標,而違反該條的約定,不過,高公局未能
舉證,證明遠通電收在該期間利用率落後,確符合契約第 22.3.1 條第 3 項、第 4 項所
定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有重大違失,或者嚴重影響高速公路收費營運管理且情節重大
之情形,因此高公局不能依契約第 22.3.2 條第 2 項規定對遠通電收處以懲罰性違約金
,今判高公局敗訴。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19062
ETC使用率未達標挨罰4億 高院判遠通免罰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國道電子計程收費BOT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認定遠通電收ETC利用率未達合約規定,對遠通電收求償4億2750萬元,但遠通不服提出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去年判遠通電收勝訴,4億多元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高公局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高公局未能舉證遠通電收產能利用率落後,確符合契約所定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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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zoco196: fuvk1F 06/12 01:03
gooooogle: 有錢真好2F 06/12 01:03
YAYA6655: 法院很公正阿。照契約去走。3F 06/12 01:05
kenichisun: 好棒棒,菜政府幫企業省錢4F 06/12 01:05
kutkin: 當初用機上盒的遠通打敗etag 的 又跑回來用etag5F 06/12 01:07
adon0313: 老闆沒登報支持連任 反而是一堆低能兒登報6F 06/12 01:08
adon0313: 用etag真的對不起那些收費員
reallocust: 其實理由類似吃黑心油一樣,儘管是騙你吃,但身體沒受8F 06/12 01:19
reallocust: 傷或是受傷提不出因果關係都不會有罪,難怪鬼島詐騙這
reallocust: 麼盛行
cimic: 發大財11F 06/12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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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arkrise1980, sin8143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6-12 01:34:21 (台灣)
  06-12 01:34 TW
徐旭東的財團真的很值得信任,遠通穩占高速公路收費利益,礦業法直接讓亞泥繼續挖坑賺飽。感覺完全執政DPP蔡英文政府也很相挺!
徐旭東的公司真的值得投資。
2樓 時間: 2019-06-12 01:47:35 (台灣)
+1 06-12 01:47 TW
我有沒用ETC...
3樓 時間: 2019-06-12 05:32:14 (台灣)
  06-12 05:32 TW
不用ETC
反正,有路過高速公路時.星期天去超商補單就好了
4樓 時間: 2019-06-12 05:51:41 (台灣)
  06-12 05:51 TW
垃圾
5樓 時間: 2019-06-12 08:50:10 (台灣)
  06-12 08:50 TW
啊?嗯? 高公局未舉證? 有點難理解
6樓 時間: 2019-06-12 10:38:03 (台灣)
  06-12 10:38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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