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7-17 12:12:4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你不知道的離婚法律
時間 Wed Jul 17 10:51:12 2019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想不到才一天沒有Po文就開始有負面聲音了,
本來是想說不改標題讓大家比較好找,
不過既然有人糾正,還是照規矩來好了......
不過做人真的好難,一開始是有人要求我放上粉絲團連結,
現在放上了又說我是來宣傳我的粉絲團......
算了,有人看我的文章就好了.....
其實從法老王開始當律師以來,最常被問的就是離婚、車禍、繼承的案件。
其中又以離婚最常被詢問,害我感覺好像每一對夫妻都會離婚一樣……。
不過離婚案件很麻煩,一定要先經過調解,結果有時只是讓當事人多一到二次的舟車勞頓
跟吵架的機會,不過有時候也真的促成了雙方協議離婚的機會,算是有好有壞(立法者認
為協議離婚的怨偶,後續比較不會撕破臉)。
跟吵架的機會,不過有時候也真的促成了雙方協議離婚的機會,算是有好有壞(立法者認
為協議離婚的怨偶,後續比較不會撕破臉)。
在臺灣離婚只有兩種方式,要嘛是兩個都願意離婚,就找證人把離婚協議書簽一簽去登記
就解決了。另一種就是要打官司(裁判離婚),可是後面這種是一定要有法律上規定的條件
才可以離婚,譬如像是對方通姦啦、虐待啦、或是生死不明啦等等。
就解決了。另一種就是要打官司(裁判離婚),可是後面這種是一定要有法律上規定的條件
才可以離婚,譬如像是對方通姦啦、虐待啦、或是生死不明啦等等。
其實離婚案件不外乎是要處理三個問題,一個是要不要離婚,一個是財產怎麼分,一個是
小孩要怎麼養。
要不要離婚這件事就完全是看有沒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如果沒有的話……,有時候就得想
辦法生出來。以前有一招很狠,男方趁女方不在國內時,先起訴請求女方履行同居義務,
法院的開庭通知就被管理員收下來,法院以為女方都有收到,但是沒去開庭,於是就判決
女方敗訴,然後接著再以女方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理由,訴請離婚,然後女方還是一樣,表
面上有收到開庭通知,但都沒去開庭,所以就判決兩人離婚……。不過也因為早期這招被
濫用,所以後來家事法庭的法官都很謹慎,有的還會特別查入出境資料,發現不在國內就
不肯繼續辦下去……。
辦法生出來。以前有一招很狠,男方趁女方不在國內時,先起訴請求女方履行同居義務,
法院的開庭通知就被管理員收下來,法院以為女方都有收到,但是沒去開庭,於是就判決
女方敗訴,然後接著再以女方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理由,訴請離婚,然後女方還是一樣,表
面上有收到開庭通知,但都沒去開庭,所以就判決兩人離婚……。不過也因為早期這招被
濫用,所以後來家事法庭的法官都很謹慎,有的還會特別查入出境資料,發現不在國內就
不肯繼續辦下去……。
如果是沒有特別約定要用哪一種夫妻財產制,那原則上就是財產各歸各的,但是在離婚時
,就麻煩了,因為法律上有一種權利叫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說可以把兩個人婚
後得到的財產扣掉別人送的或是繼承來的財產後,把兩個人的財產加起來除以二,少的可
以跟多的要求補到一樣多。在這裡的重點就是在比誰的婚後財產比較少,計算的基準點是
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
,就麻煩了,因為法律上有一種權利叫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說可以把兩個人婚
後得到的財產扣掉別人送的或是繼承來的財產後,把兩個人的財產加起來除以二,少的可
以跟多的要求補到一樣多。在這裡的重點就是在比誰的婚後財產比較少,計算的基準點是
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
之前有接手一件上訴的案子,跟當事人討論的時候,因為第一審已經有找律師了,看起來
似乎都沒什麼問題,主要的膠著點是對方不想離,因此死咬著不放,不過進行到後續的時
候,雙方律師花了好大的功夫說服對方願意離婚的時候,卻發現對方的名下居然幾乎沒有
財產!而我當事人表面上看起來是沒有財產,可是卻被抓到他在提起訴訟前後,開始大量
移轉財產出去。發現時,我差點吐血而亡,彷彿可以看到埃及法老王在對我招手……。一
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是前手律師建議當事人在提離婚訴訟之前就把財產都轉出去,還說這樣
做沒有問題。可是問題是依民法的規定是可以往前追五年的,舉個例子來說,如果男方有
500萬,女方本來有1000萬,但是為了不想分給男方,就在起訴離婚前把900萬先過到親友
的名下,表面上只剩100萬,不過法院在審判的時候,就會把這900萬當作仍然存在,會判
決女方還是要給男方250萬((1000萬+500萬)/2-500)。說到這裡,應該也發現前手律師犯
的致命錯誤了吧?
似乎都沒什麼問題,主要的膠著點是對方不想離,因此死咬著不放,不過進行到後續的時
候,雙方律師花了好大的功夫說服對方願意離婚的時候,卻發現對方的名下居然幾乎沒有
財產!而我當事人表面上看起來是沒有財產,可是卻被抓到他在提起訴訟前後,開始大量
移轉財產出去。發現時,我差點吐血而亡,彷彿可以看到埃及法老王在對我招手……。一
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是前手律師建議當事人在提離婚訴訟之前就把財產都轉出去,還說這樣
做沒有問題。可是問題是依民法的規定是可以往前追五年的,舉個例子來說,如果男方有
500萬,女方本來有1000萬,但是為了不想分給男方,就在起訴離婚前把900萬先過到親友
的名下,表面上只剩100萬,不過法院在審判的時候,就會把這900萬當作仍然存在,會判
決女方還是要給男方250萬((1000萬+500萬)/2-500)。說到這裡,應該也發現前手律師犯
的致命錯誤了吧?
再來就是小孩了,到底小孩要歸誰養,常常是離婚訴訟中的焦點,畢竟是親生的,父母雙
方都想要把小孩留在身邊。
因為時代的演進,現在已經比較不是看誰的經濟狀況比較好就判給誰的時代了,法官大都
會依照一些比較具體的原則來作判斷,像是幼兒比較適合給媽媽帶,盡量維持原狀、誰的
後援系統比較強、誰比較能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等等,當然雙方的經濟狀況也還是考量因
素之一,但是就不再是唯一的考量。
會依照一些比較具體的原則來作判斷,像是幼兒比較適合給媽媽帶,盡量維持原狀、誰的
後援系統比較強、誰比較能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等等,當然雙方的經濟狀況也還是考量因
素之一,但是就不再是唯一的考量。
另外,小孩的意願也是會影響判決的因素,因此常會遇到有一方或雙方一直跟小孩講說對
方是壞蛋,把小孩搞得很痛苦……。
之前還有遇到一招暗招,打離婚官司時,對方因為有家暴行為而且證據充足,因此採低姿
態,在調解時放棄小孩,而且賠錢,然後我的當事人就快快樂樂的拿錢帶走小孩。不過在
幾個月後,突然起訴主張我的當事人不適合帶小孩,應該要讓我的當事人帶小孩,後續我
我就沒有承辦這個案子(因為當事人徹底的把我激怒,也不敢問我要不要再接...),也不
清楚後來的結果,不過當時想想,這也不失為一招好招,如果當時硬要爭小孩的話,我方
一定不會這麼簡單放過他,也是因為對方放棄小孩,才同意比較低的賠償金額,在調解成
立後再來爭取小孩,嘖嘖......。
態,在調解時放棄小孩,而且賠錢,然後我的當事人就快快樂樂的拿錢帶走小孩。不過在
幾個月後,突然起訴主張我的當事人不適合帶小孩,應該要讓我的當事人帶小孩,後續我
我就沒有承辦這個案子(因為當事人徹底的把我激怒,也不敢問我要不要再接...),也不
清楚後來的結果,不過當時想想,這也不失為一招好招,如果當時硬要爭小孩的話,我方
一定不會這麼簡單放過他,也是因為對方放棄小孩,才同意比較低的賠償金額,在調解成
立後再來爭取小孩,嘖嘖......。
以現在來說,法官似乎都比較喜歡父母共同照顧小孩,但是由其中一方擔任主要照顧者,
另一方則有探視權,而且探視權常常規範的很細,包括過年、寒暑假要怎麼探視,都寫得
很清楚,這也是因為以往判決後,常常再次發生糾紛,所以律師、法官就愈弄愈詳細,也
真的是有效的減少日後的爭執。
另一方則有探視權,而且探視權常常規範的很細,包括過年、寒暑假要怎麼探視,都寫得
很清楚,這也是因為以往判決後,常常再次發生糾紛,所以律師、法官就愈弄愈詳細,也
真的是有效的減少日後的爭執。
另外,有時法官會認為小孩16歲以後就比較有自己決定的能力,因此會讓小孩16歲以後可
以自己決定要不要讓另一方探視,或是要用什麼方式探視。
其實離婚案件是一個很特別的案件類型,通常不能只是在意輸贏,更需要去在意的是雙方
跟小孩是不是有得到一個比好的結果,有時因為夫妻是觀念不合才分手,硬要他們常常要
一起決定小孩的重要事項,有時只是增加爭吵的機會而已,不過魚與熊掌本來就不可兼得
,顧此一定失彼,要怎麼判才對,也是需要法官的大智慧,以及雙方律師的善意協助才有
辦法促成最好的結果的……。
跟小孩是不是有得到一個比好的結果,有時因為夫妻是觀念不合才分手,硬要他們常常要
一起決定小孩的重要事項,有時只是增加爭吵的機會而已,不過魚與熊掌本來就不可兼得
,顧此一定失彼,要怎麼判才對,也是需要法官的大智慧,以及雙方律師的善意協助才有
辦法促成最好的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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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推,不過可能要改個標題12F 111.254.130.124 台灣 07/17 10:55
推 : 這也是另類的推展業務呵呵13F 114.40.32.163 台灣 07/17 10:55
推 : 好文14F 59.125.251.106 台灣 07/17 10:55
推 : 離婚沒小孩真的簡單15F 114.136.43.73 台灣 07/1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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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補推 柯糞依然吃好吃滿17F 42.73.104.40 台灣 07/1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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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準備接班呂秋遠嗎?20F 111.241.114.29 台灣 07/17 10:58
噓 : 看到完都沒出現George and Mary 現金卡21F 61.60.129.33 台灣 07/17 11:00
推 : 推22F 220.137.18.104 台灣 07/17 11:00
→ : 文不對題 給箭頭23F 60.250.200.85 台灣 07/17 11:03
推 : 辛苦了 現在離婚好多24F 42.77.92.87 台灣 07/1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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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文不對題 只是來宣傳你的粉絲葉?31F 61.221.173.193 台灣 07/17 11:08
噓 : 謝謝分享,但這個跟現金卡有啥關係?32F 42.72.244.174 台灣 07/17 11:09
推 : 未看先推33F 76.104.158.68 美國 07/17 11:10
※ 編輯: free5566 (114.32.1.4 臺灣), 07/17/2019 11:12:25噓 : 建議開新的文章標題,這嚴重偏離主題34F 114.42.42.200 台灣 07/17 11:11
噓 : 所以我說那個現金卡呢35F 110.26.62.32 台灣 07/17 11:13
推 : 推 換個標題啦 別在喬治瑪麗了...36F 42.73.196.63 台灣 07/17 11:14
噓 : 一堆推文都是一個字很難不聯想到是公關公司37F 220.129.48.214 台灣 07/17 11:14
→ : 所以現在是來宣傳粉專的嗎38F 223.140.175.159 台灣 07/17 11:15
推 : 先推再看39F 140.114.51.248 台灣 07/17 11:16
※ 編輯: free5566 (114.32.1.4 臺灣), 07/17/2019 11:18:36推 : 看八卦,長知識40F 175.97.12.181 台灣 07/17 11:17
推 : 推41F 223.136.204.87 台灣 07/17 11:17
推 : 推 但是主題應該可以改了42F 118.163.215.121 台灣 07/17 11:18
推 : 推43F 27.246.10.128 台灣 07/17 11:19
推 : 推44F 42.76.58.191 台灣 07/17 11:20
→ : 偏離太多了啦 建議換標題 但是我可45F 42.76.220.64 台灣 07/17 11:20
→ : 能就不會點進來了xD
→ : 能就不會點進來了xD
推 : 推47F 118.163.88.50 台灣 07/17 11:22
推 : 推48F 220.133.51.78 台灣 07/17 11:24
推 : 追及五年不是常識嗎?49F 220.138.21.191 台灣 07/17 11:30
→ : 前手律師證是雞腿換的嗎?
→ : 前手律師證是雞腿換的嗎?
推 : 標題是 [爆卦] 你不知道的離婚法律51F 49.215.255.55 台灣 07/17 11:33
→ : 是有改標喔?
→ : 是有改標喔?
推 : 推53F 49.217.208.135 台灣 07/17 11:35
→ : 你這標題跟腦包網紅喜歡下的標題有78分像54F 114.26.126.137 台灣 07/17 11:40
→ : 用太多變成反效果 現在看到這種標題就不
→ : 悅
→ : 用太多變成反效果 現在看到這種標題就不
→ : 悅
推 : 推57F 101.10.96.10 台灣 07/17 11:40
推 : 有改標題 原本是就舉瑪莉的回文58F 106.105.70.175 台灣 07/17 11:43
推 : 不錯喔59F 60.249.189.130 台灣 07/17 11:43
推 : 推60F 111.71.215.23 台灣 07/17 11:46
推 : 酸民很難取悅,就別裡那些人啦61F 210.69.58.180 台灣 07/17 11:46
推 : 推個62F 223.140.43.151 台灣 07/17 11:48
推 : 一、台女愛出國?63F 223.140.51.223 台灣 07/17 11:51
推 : 這標題已經算很普通了吧,不聳動啊64F 61.220.100.151 台灣 07/17 11:51
推 : 推65F 1.200.198.13 台灣 07/17 11:52
→ : 驚!你不知道的離婚法律竟然是這樣!66F 61.220.100.151 台灣 07/17 11:54
→ : 這才算是吧
→ : 這才算是吧
推 : 推68F 218.161.29.152 台灣 07/17 11:55
推 : 推69F 111.82.148.203 台灣 07/17 11:57
推 : 辛苦了,感謝分享。想知道為什麼在70F 42.73.138.4 台灣 07/17 11:58
→ : 放棄小孩後,過段時間再爭取比較容
→ : 易呢?
→ : 放棄小孩後,過段時間再爭取比較容
→ : 易呢?
推 : 朋友好幾個遇到,給推73F 163.20.242.94 台灣 07/17 12:01
推 : 最後的不是都判決了要怎麼再重新爭小孩?74F 58.114.206.60 台灣 07/17 12:03
推 : 長知識給推 人多嘴雜 愛看又愛嫌75F 42.76.172.182 台灣 07/17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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