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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糗!蘇嘉全告網友誹謗 警方卻找錯當事人
時間 Tue Feb 25 20:42:45 2020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糗!蘇嘉全告網友誹謗 警方卻找錯當事人民眾喊冤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2-25 20:34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王姓男子被控分享網友臉書文章,指稱立法院前院長蘇嘉全公款入私帳算貪汙,經蘇
嘉全提告誹謗,警方雖循線找到王,但王喊冤分享的根本不是他,只是臉書名字和該
用戶相同,檢方當庭勘驗確認涉案帳號雖和王名字一樣但照片不同,偵結予以王不起
訴,並促請警方再調查真實涉案人。
嘉全提告誹謗,警方雖循線找到王,但王喊冤分享的根本不是他,只是臉書名字和該
用戶相同,檢方當庭勘驗確認涉案帳號雖和王名字一樣但照片不同,偵結予以王不起
訴,並促請警方再調查真實涉案人。
桃園市刑警大隊移送指出,王男(39歲)明知臉書為多數人使用社群軟體,發言貼文
需謹言慎行,但卻基於誹謗犯意,未經查證網路言論是否屬實。
去年9月20日就以臉書帳號,在「業力引爆」粉絲專頁分享魏姓網友貼文,內容為「蘇
嘉全聲明財產申報3354萬是國慶公款非個人存款」、「哇!公款入私帳這算貪汙吧?
這還蠻民進黨」等,足以毀損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名譽。
嘉全聲明財產申報3354萬是國慶公款非個人存款」、「哇!公款入私帳這算貪汙吧?
這還蠻民進黨」等,足以毀損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名譽。
經蘇提告,警方循線找到這名王男,但王堅決否認犯行,辯稱該臉書帳號並非他本人
,臉書匿稱本來就可以隨便取,他臉書相片和本件涉案人並不相同。
檢方開庭時,當場勘驗王男手機,發現他臉書帳號確實和涉案帳號相片不同,且涉案
帳號名稱雖和王一模一樣,但照片和王也不相同,檢方再使用臉書搜尋系統,發現和
王男、涉案帳號2個用戶並存,與王辯詞相符。
帳號名稱雖和王一模一樣,但照片和王也不相同,檢方再使用臉書搜尋系統,發現和
王男、涉案帳號2個用戶並存,與王辯詞相符。
可見王所稱並非虛言,難認他有誹謗犯意,偵結予以不起訴,至於本件真正的涉案人
,檢察官將再促請員警調查;另發文的魏姓網友,其真實身分現也由警方調查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xDY08e
6.備註:
要告誹謗可以,但是人要抓對啊...
一般民眾會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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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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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2-25 22:11:41 (台灣)
→
02-25 22:11 TW
警察跟檢察官是這樣辦案的?? 都沒做證據蒐集跟人事物確認 直接立案送第三方上法庭??台灣的司法怎麼是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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