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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被爆和藝人方芳芳姊夫曖昧 立委陳玉珍
時間 Wed Aug 5 18:37: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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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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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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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和藝人方芳芳姊夫曖昧 立委陳玉珍求償二連敗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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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被週刊爆料擔任金門縣議員期間,和藝人方芳芳姊夫有逾越男女正常交
往等事,陳玉珍認為報導內容不實提告,一審判陳敗訴;陳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判
決陳的上訴駁回,可上訴三審。(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往等事,陳玉珍認為報導內容不實提告,一審判陳敗訴;陳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判
決陳的上訴駁回,可上訴三審。(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20-08-05 18:18:1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籍立委陳玉珍,被週刊爆料擔任金門縣議員期間,竟和
藝人方芳芳姊夫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等事,陳玉珍認為報導內容不實,且未合理查證,侵
害她的名譽權和隱私權,對方芳芳姊姊、週刊社長、記者等人求償連帶賠償300萬元並登
報道歉,一審認為方芳芳姊夫追求陳,並使兩人處於情感曖昧狀態,且報導經合理查證,
判陳敗訴;陳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判決陳的上訴駁回,可上訴三審。
藝人方芳芳姊夫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等事,陳玉珍認為報導內容不實,且未合理查證,侵
害她的名譽權和隱私權,對方芳芳姊姊、週刊社長、記者等人求償連帶賠償300萬元並登
報道歉,一審認為方芳芳姊夫追求陳,並使兩人處於情感曖昧狀態,且報導經合理查證,
判陳敗訴;陳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判決陳的上訴駁回,可上訴三審。
陳玉珍提告主張,週刊於2018年7月11日撰寫「毆妻後訴請離婚方芳芳姊夫搭上女議員」
為標題的報導,內容不實,且未經合理查證,侵害她的名譽權和隱私權,且刊登的照片侵
害其肖像權,造成她精神上痛苦,因此對方芳芳姊姊、撰稿記者、週刊編輯與總編輯、社
長等人連帶求償3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為標題的報導,內容不實,且未經合理查證,侵害她的名譽權和隱私權,且刊登的照片侵
害其肖像權,造成她精神上痛苦,因此對方芳芳姊姊、撰稿記者、週刊編輯與總編輯、社
長等人連帶求償3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週刊辯稱,報導內容與事實大致相符,且已經合理查證,也對陳玉珍做平衡報導,使用的
照片也是網站上公開照片,否認侵害陳玉珍權利。
台北地院認為,根據方芳芳姊姊和陳玉珍間LINE對話記錄、方芳芳姊夫親筆書信內容等證
據,認為陳和方芳芳姊夫間確實有逾越一般男女社交界線,且方芳芳姊夫有追求,並使兩
人處於曖昧狀態情事。
據,認為陳和方芳芳姊夫間確實有逾越一般男女社交界線,且方芳芳姊夫有追求,並使兩
人處於曖昧狀態情事。
此外,報導中的照片是中華經濟區域戰略發展協會的臉書專頁照片且設定為向全體公開,
認定週刊報導是合理使用,而且報導內的LINE對話紀錄與實際對話內容大致相符,並已註
明為模擬對話,並未侵害陳玉珍權利,報導亦經合理查證,週刊依查證所得資料,有相當
理由確信為真,非真實惡意,因此判陳敗訴。
認定週刊報導是合理使用,而且報導內的LINE對話紀錄與實際對話內容大致相符,並已註
明為模擬對話,並未侵害陳玉珍權利,報導亦經合理查證,週刊依查證所得資料,有相當
理由確信為真,非真實惡意,因此判陳敗訴。
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主張,她和方芳芳姊夫同樣是中華經濟區域戰略發展協會的會員,
僅有「資訊交流」情誼,週刊刊載內容已損害她的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因此方芳芳
姊姊、週刊社長、記者等人應連帶賠償。
僅有「資訊交流」情誼,週刊刊載內容已損害她的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因此方芳芳
姊姊、週刊社長、記者等人應連帶賠償。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週刊撰文記者報導前,曾向陳玉珍、方芳芳姊姊查證,再以方芳芳姊
姊受訪內容等資料為依據,撰寫該報導,已經過合理查證,且有理由認為真實,並已對陳
做適度平衡報導。
姊受訪內容等資料為依據,撰寫該報導,已經過合理查證,且有理由認為真實,並已對陳
做適度平衡報導。
此外,週刊報導刊登陳玉珍照片,是在臉書專頁,隱私權設定為公開,並未侵害陳的隱私
權,且陳是政治公眾人物,為確保其影響力發揮正面效力,「已難謂與公共利益無關」,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該報導雖刊登陳的照片、LINE對話記錄的圖片等,並無侵
害陳的肖像權、隱私權,因此今將陳的上訴駁回。陳、方芳芳姊姊等兩造當事人,均未到
庭聆判,無法得知其對判決看法。
權,且陳是政治公眾人物,為確保其影響力發揮正面效力,「已難謂與公共利益無關」,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該報導雖刊登陳的照片、LINE對話記錄的圖片等,並無侵
害陳的肖像權、隱私權,因此今將陳的上訴駁回。陳、方芳芳姊姊等兩造當事人,均未到
庭聆判,無法得知其對判決看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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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和藝人方芳芳姊夫曖昧 立委陳玉珍求償二連敗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國民黨籍立委陳玉珍,被週刊爆料擔任金門縣議員期間,竟和藝人方芳芳姊夫王姓男子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等事,陳玉珍認為報導內容不實,且未合理查證,侵害她的名譽權和隱私權,對方芳芳姊姊、週刊社長、記者等人求償連帶賠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一審認為方芳芳姊夫追求陳,並使兩人處於情感曖昧狀態,且報導經合理查證,判 ...
國民黨籍立委陳玉珍,被週刊爆料擔任金門縣議員期間,竟和藝人方芳芳姊夫王姓男子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等事,陳玉珍認為報導內容不實,且未合理查證,侵害她的名譽權和隱私權,對方芳芳姊姊、週刊社長、記者等人求償連帶賠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一審認為方芳芳姊夫追求陳,並使兩人處於情感曖昧狀態,且報導經合理查證,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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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1F 08/05 18:37
→ : 五樓老婆2F 08/05 18:37
噓 : 五樓射了3F 08/05 18:37
推 : 五樓每天插她4F 08/05 18:39
推 : 誰的名字叫方方方啦5F 08/05 18:39
推 : 法院認證龍騎士… XD6F 08/05 18:39
噓 : 嘔嘔嘔嘔嘔嘔7F 08/05 18:39
→ : 姐姐一整個被羞辱8F 08/05 18:39
→ : ㄜˉ9F 08/05 18:39
推 : 法院認證...方芳芳姐姐比較慘10F 08/05 18:40
推 : 呃....這咖也是來敗票的11F 08/05 18:40
→ : errrrrrrrr......12F 08/05 18:43
→ : 真的沒在挑 這也吞下去
→ : 真的沒在挑 這也吞下去
推 : 胃口14F 08/05 18:44
推 : 嘔嘔嘔15F 08/05 18:44
→ : 法院認證...欸這要認證什麼?16F 08/05 18:44
噓 : 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17F 08/05 18:45
推 : 現在已經沒人認識方芳跟方芳芳了嘛?18F 08/05 18:45
推 : 不挑食耶19F 08/05 18:46
推 : 當好立委可以嗎20F 08/05 18:46
推 : 法院不斷認證21F 08/05 18:46
→ : 方芳和方芳芳都搞不清楚誰是誰23F 08/05 18:47
→ : 姐妹長相差超多…她姐夫真的口味特殊 XD24F 08/05 18:48
→ : 要注意一個名字有方的女人25F 08/05 18:49
→ : 方芳 方芳芳 游錫方方土26F 08/05 18:51
推 : 吃重鹹的也不是這樣吧27F 08/05 18:54
→ : 推文照片是她?年輕比較好看28F 08/05 19:02
推 : 我相信她29F 08/05 19:02
推 : 幹胃口也太好嘔嘔嘔30F 08/05 19:05
推 : 你ok你先上31F 08/05 19:10
推 : 尊重32F 08/05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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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反正通姦除罪化了,尊重男女相愛的權利啦~34F 08/05 19:34
推 : 我信玉珍一把 誰會找她啊35F 08/05 19:48
→ : 胃口真好36F 08/05 20:08
推 : Respect! 審美觀特立獨行 佩服佩服37F 08/05 20:14
噓 : 我不信 這種東西有人吃得下38F 08/05 21:02
推 : 嘔嘔嘔嘔嘔嘔39F 08/05 21:20
推 : 一個巴掌打的響?陳最好很無辜啦40F 08/05 21:39
推 : 再次認證41F 08/05 21:40
→ : 推文照片應是方芳芳的姐姐 但感覺很像恆述法師(費貞綾)42F 08/05 21:52
推 : 法院認證了,嘻嘻43F 08/05 22:27
推 : 嘔嘔嘔嘔嘔嘔嘔嘔44F 08/06 04:59
推 : 這人也挺重口味的...45F 08/0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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