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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8-22 00:30:4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標題 [新聞] 險把學童丟下樓卻判無罪 毒男獲釋後偷走5
時間 Fri Aug 21 08:52:57 2020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LTN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險把學童丟下樓卻判無罪 毒男獲釋後偷走500萬元黃金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桃園梁姓男子前年吸毒斬斷老母頭,高等法院認為他受到毒品影響,喪失辨識能力,20日
判無罪,當庭釋放。事實上,過去也有一名池姓男子,吸毒後跑到台北市一間學校擄童,
還把其中一人倒掛在四樓女兒牆外面,幸好校方及時救人,幼小生命才免遭殺害,法院當
時也是以他喪失辨識能力為由,判無罪、監護(強制治療)2年,未料人一放出來,他就
偷走市價約500萬元的黃金,顯見這類人在外趴趴跑,仍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39歲的池男是名毒蟲,前科累累,2014年間,跑到台北是一間國小擄童,一名老師見狀,
趕緊救回孩子,沒想到他不罷休,轉擄另名學童,還把他倒掛在四樓的女兒牆外面,隨時
有墜樓身亡的可能,幸好校方對他曉以大義,學童才逃過一劫。


對未成年者犯罪應加重其刑,但一審法院審視精神鑑定報告,認定他犯案時受到安非他命
影響,失去辨識違法的能力,判無罪、監護5年,二審高院雖維持無罪,但把監護期限減
為2年,最高法院2016年維持二審見解,全案確定。


池男的精神狀況明明還沒康復,卻因法官只宣告監護2年,讓他帶病出院,池男不只繼續
吸毒,還犯下多起竊案,其中一案的受害者為金飾店,1.5公斤的黃金全遭池男洗劫變賣
,他犯案時還懂得變裝,顯見辨識能力並未因為吸毒而降低。


目前的監護處分不只有5年上限,且在判決確定前都不能執行,等同社會安全網的破洞,
法務部因而提出「刑法」修正案,比照英美法制,取消監護最多5年的天花板上限,改為
要到評估小組認為沒有顯著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才能由檢察官向法官聲請免除監護
,換言之,只要精神狀況未回復,就可能不斷待在醫療機構治療,無法外出,草案已送行
政院審議。


也因國外實施此制度多時,任何罪犯想要主張精神異常抗辯,都要面臨被長期拘禁於病院
的可能性,故這些國家的被告權衡輕重後,鮮少透過此策略脫罪,反觀我國目前監護期間
最多僅5年,無怪乎常被重罪被告或律師當成另類的減刑跳板。


司法院則從訴訟程序上著手,希望能在一審判決監護時,就命被告進入醫療處所治療。司
法院認為「保安處分執行法」內已有相關規定,院檢認為有緊急必要時,得於判決確定前
,先裁定並執行監護,現只要修正「刑事訴訟法」銜接「保安處分執行法」即可,已完成
草稿,將召開公聽會討論。


至於一審判監護5年,被告先進去醫院治療,關了4年後,終審改判監護1年,多關的3年有
沒有刑事補償的問題?司法院解釋,犯案時辨識能力喪失雖然不罰,但那是刑度上的不罰
,事實上被告還是有犯錯,故不能據此聲請刑補。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66830
險把學童丟下樓卻判無罪 毒男獲釋後偷走500萬元黃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桃園梁姓男子前年吸毒斬斷老母頭,高等法院認為他受到毒品影響,喪失辨識能力,20日判無罪,當庭釋放。事實上,過去也有一名池姓男子,吸毒後跑到台北市一間學校擄童,還把其中一人倒掛在四樓女兒牆外面,幸好校方及時救人,幼小生命才免遭殺害,法院當時也是以他喪失辨識能力為由,判無罪、監護(強制治療)2年,未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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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chu1983: 台灣價值的典範1F 08/21 08:53
ARCHER2234: 該增加的是下限2F 08/21 08:53
lin0129: 原來這就是人渣3F 08/21 08:54
littleaoc: 天啊..4F 08/21 08:54
ab4daa: 又沒殺法律人 沒425F 08/21 08:54
Lindseyy: 9點了蟑螂上班了,你會被噓爆,幫補血6F 08/21 08:54
MotleyCrue: 法官這麼好考7F 08/21 08:54
※ 編輯: ivorysoap (27.246.190.139 臺灣), 08/21/2020 08:54:55
nightwing: 吸毒 導致  心智障礙     思覺失調8F 08/21 08:54
幸好校方對他曉以大義,學童才逃過一劫。
可以被曉以大義 你跟我說他心神喪失?
hiimjack: 阿就沒錢啊 連檢察官要精神鑑定還要跟醫院凹的鬼島 哪來9F 08/21 08:55
syldsk: 很重要嗎?基本工資都漲2元了還不滿足啊10F 08/21 08:55
hiimjack: 的錢給這些人住精神病院11F 08/21 08:55
johnwu: 幹拎涼,鬼島真是犯罪的天堂12F 08/21 08:55
ebod221: 有這些法官,支那不用打過來,台灣就會先滅亡13F 08/21 08:55
quint: 選完了  有空了嗎?蔡阿姨14F 08/21 08:55
yata4547: 冥盡黨罩的 敢嘴?15F 08/21 08:55
※ 編輯: ivorysoap (27.246.190.139 臺灣), 08/21/2020 08:56:24
nicole93: 看起來是法條問題 但這樣一再無罪放出來到底?16F 08/21 08:56
syldsk: 自己要趨吉避凶,看到怪咖先退三步,做個聰明被害者17F 08/21 08:56
asdf70044: 不再玩弄人命跑去偷黃金 證明教化成功18F 08/21 08:57
stuangus: 你媽的,再犯的話,法官應視為共犯才對19F 08/21 08:57
deony: 法盲愛以大國法規套用島國20F 08/21 08:58
dnek: 看看恐龍法院平時就縱容多少人沒去翻而已,低能學徒還成天21F 08/21 08:58
dnek: 嗆人民法盲,一群象牙塔的恐龍
chunfo: 蘇聯也是 只要不惹共產黨 法律其實很寬容23F 08/21 08:58
astroaceg: 還在怪法官,為什麼不監督投票的立委有沒有好好修法?24F 08/21 09:00
BaRanKa: 那段校方對他曉以大義 就會被說可教化了  吸到腦殘竟心軟25F 08/21 09:00
YuenYang5566: 立委還在睡26F 08/21 09:03
nightwing: 此人可教化   從輕量刑   XD27F 08/21 09:03
ru04hj4: 社會安全網 嗯28F 08/21 09:07
ccbbaa: 少來 以前法條有說一樣有死刑一樣有判決 哪會像現在無罪29F 08/21 09:08
ccbbaa: 是後來有改過兩公約就沒事嗎?
mooda18: 吸毒殺人 無罪釋放 扯31F 08/21 09:10
kicker: 殺媽媽都無罪了 當然這個也無罪32F 08/21 09:13
thigefe: 吸毒果然有台灣價值,才能輕判33F 08/21 09:13
way7344: 下星期五就司法改革了啦⊙﹏⊙34F 08/21 09:14
Atlantean: 甚麼時候要開設司法神經病院...?!35F 08/21 09:17
dddc: 2014的廢文你不修法殺毒蟲是在?36F 08/21 09:17
Atlantean: 對於這些吸毒吸到ㄎㄧㄤ的已經沒耐心了...37F 08/21 09:18
Zeroyeu: 吸毒酒駕  台灣法官最愛38F 08/21 09:21
dg7158: 所以說這種吸毒累犯根本就沒救抓到就地正法不是很好嗎39F 08/21 09:21
gundom: 台灣法官就是邪惡的守護者40F 08/21 09:23
semind: 北七立委要立個法好像有多難,等那麼久還在凝聚社會共識41F 08/21 09:24
op520: 讚,可教化未來變神偷呵呵42F 08/21 09:24
semind: 護航幾億幾億的利益就很快啦,這種沒回扣的案子慢慢等吧43F 08/21 09:25
wordfor5: 原來早就有了喔44F 08/21 09:27
flyqoo: 蔡大嬸的社會安全網,真可笑45F 08/21 09:29
kch0520: 養法官一輩子花費一億,不如養1000隻流浪狗46F 08/21 09:29
max60209: 法官萬歲 吸毒無罪47F 08/21 09:30
coffee112: XDDDDDD 笑死48F 08/21 09:36
earnformoney: 內文寫倒掛 標題寫丟下樓 記者為了帶風向不惜造謠?49F 08/21 09:37
GhostSpace: 這群混吃等死垃圾立委到底啥時要把惡法修掉50F 08/21 09:37
Motor: 法官讚啦51F 08/21 09:42
PeterSu1983: 名字叫高等 卻都是群敗類52F 08/21 09:43
xsamurai: 立法立半套,乾脆恢復以前舊法,爛!53F 08/21 09:46
a5338311: 菸黨還不重用,這麼有台灣價值!54F 08/21 09:50
uwptd: 19條根本惡法55F 08/21 09:51
aisitelu: 敢質疑社會安全網 4%仔確定56F 08/21 09:53
bbflisky: Yay!57F 08/21 09:57
YilanRay: 馬的 法官到底是多不想加班58F 08/21 09:58
GABA: 把小朋友倒掛在四樓外牆說自己什麼都不記得……無罪……這59F 08/21 10:00
GABA: 很鬼島
emily20: 法條有問題立委不修法到底在幹嘛61F 08/21 10:01
ltw89104: 台製法匠就是喜歡這種社會敗類62F 08/21 10:10
guenhwyvar: 這種人應該是把監獄時間同等換成精神病院時間吧?63F 08/21 10:12
smalldata: 幹這種人真的是敗類 法官是不是也失去辨識能力阿64F 08/21 10:15
Oisiossos: 法官與過半立委問題65F 08/21 10:16
davidturtle: 他就沒有行為能力啊,社會該學會原諒吧66F 08/21 10:18
huhu0830: 台男真的是社會亂源67F 08/21 10:18
waterly: 原來吸毒是吃了無敵星星..68F 08/21 10:23
huijun: 垃圾法官69F 08/21 10:24
h25949: 推70F 08/21 10:35
eterbless: 應該修法不能因吸毒喝酒的影響當無辨識能力71F 08/21 10:45
yzlin2002: 台灣法務體系要大改造,一堆恐龍法官亂判72F 08/21 10:52
zzzzzzzzzzzy: 法官:你有台灣價值嗎 犯人:我有吸毒 法官:價值滿滿73F 08/21 11:08
dinel7821967: 吸毒高等人欺壓你各位老百姓還不跪下謝恩74F 08/21 11:09
[圖]
fix78: 法官:殺人無罪,偷竊死刑76F 08/21 11:19
Avocadooo: 敢質疑法官啊? 尊重專業好嗎?77F 08/21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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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8-22 00:39:19 (台灣)
  08-22 00:39 TW
法務部長:吸毒,喝酒!
懂了吧!
2樓 時間: 2020-08-22 03:38:09 (台灣)
  08-22 03:38 TW
現在政府司法權責是放棄管理這些死刑、精神及吸毒罪犯就對了,任由流放到社會繼續殺害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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