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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8-26 10:43: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
標題 [新聞] 男大生和國中女上床 不想被關瞎扯「顯可憫恕」
時間 Wed Aug 26 09:07:14 2020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 張瑞楨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大生和國中女上床 不想被關瞎扯「顯可憫恕」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柯姓大學生去年10月上旬,透過來自中國的交友軟體「探探」,結識年僅13歲的國中女學
生小芳(化名),不到一個月兩人就偷嚐禁果,小芳母親怒告柯男強制性交罪,台中地院
法官卻認為,兩人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柯生觸犯的是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柯生希望
法官援用「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免除入獄之災,法官卻認為,柯生為滿足性慾,
不顧小芳年幼而發生關係,豈有值得憫恕之處?判處徒刑3年4月,如判刑確定,柯生必須
入獄蹲苦窯。



判決書指出,尚未年滿19歲的柯姓大學生,與小芳(化名)發生性關係後,小芳母檢視小
芳手機,發現兩人曖昧對話而察覺,提出強制性交罪告訴,且聲明法院加重量刑,柯生以
坦承犯行,有悔過之心等理由,希望法官援用刑法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減
刑之後再給予緩刑,免除他入獄蹲苦窯之災。



法官認為,柯生與小芳對話內容顯示,雙方是合意性行為,並非柯生性侵害,至於柯生聲
明的輕判等主張,法官認為,柯生雖坦承犯行,但沒有與小芳及其母親和解,沒有取得母
女的原諒,柯生明知小芳年幼,仍與小芳發生性關係,嚴重影響身心健全發展,動機是滿
足自己性慾,並無引起同情、顯可憫恕之處,據此判刑3年4月。



另外,柯生希望給予緩刑,法官認為,柯生觸犯的罪刑是3年以上徒刑,不符合刑法的2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緩刑條件,自無給予柯生緩刑之餘地,全案可上訴。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71598
男大生和國中女上床 不想被關瞎扯「顯可憫恕」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柯姓大學生去年10月上旬,透過來自中國的交友軟體「探探」,結識年僅13歲的國中女學生小芳(化名),不到一個月兩人就偷嚐禁果,小芳母親怒告柯男強制性交罪,台中地院法官卻認為,兩人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柯生觸犯的是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柯生希望法官援用「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免除入獄之災,法官卻認為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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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探好像真的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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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HRN4t6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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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ichi: 已安裝1F 08/26 09:07
RLAPH: 五樓下載後載了小學生回家2F 08/26 09:07
sodistrues: 業配文3F 08/26 09:07
youkisushe: 你要裝思覺失調啊4F 08/26 09:08
omfg5487: 五樓5F 08/26 09:08
deer1305: 進去要被刷懶趴惹6F 08/26 09:09
deuce: 歹丸垃圾__男日常之一 整天只想幹別人未成年的女兒7F 08/26 09:09
lyt5566: 業配喔8F 08/26 09:09
sodistrues: 探探不是最少16歲嗎?有國中生?9F 08/26 09:09
BaGaJohn5566: 下載中10F 08/26 09:09
vowpool: 白癡喔 還有自己要求的11F 08/26 09:09
kobala: 很多交友軟體又不是真的驗證年齡12F 08/26 09:10
BaRanKa: 白癡 看過一些法律文就自己亂套用13F 08/26 09:12
Tapqou: 羨慕14F 08/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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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2251: 學店生悲歌18F 08/26 09:23
windy204: 國中女用假資料申請會員 沒問題嗎19F 08/26 09:24
s130350: 垃圾台男又在荼毒未成年啦20F 08/26 09:25
jeff12280: 奧懶覺 下去囉21F 08/26 09:26
golttt: 白癡,也不看看自己爸爸是誰22F 08/26 09:27
peter78963: 業配大成功23F 08/26 09:30
kissa0924307: 吸毒都無罪了XD24F 08/26 09:34
be5566: 想省錢喔 先和解包你情可憫恕啦25F 08/26 09:34
bruce511239: 比殺人還嚴重26F 08/26 09:37
dick929: 重點在和解27F 08/26 09:38
ilohoo: 比殺人還重28F 08/26 09:39
jimhall: 不想拿錢出來和解,其他都是借口,沒用啦29F 08/26 09:41
aitela: 沒錢賠就去關吧!法官就是這樣判案子的30F 08/26 09:42
yuray12: 柯男31F 08/26 09:43
william7713: 議員才有這條款啦 一搬民眾哪有32F 08/26 09:43
dsfrf: 哈,台男屁股洗乾淨辣。重點在沒和解33F 08/26 09:43
bingreen: 默默安裝34F 08/26 09:48
taiwanlaws: 這是法定刑最輕超過2年有期徒刑的被告辯護律師幾乎都35F 08/26 09:48
taiwanlaws: 會採取的辯護方法 沒有援引刑法59條就只能進去蹲
paul087011: 裝思覺失調或吸毒阿37F 08/26 09:50
bow76: 忘記先吸毒了,吸完就無罪了38F 08/26 10:03
iam0718: 律師不夠強39F 08/26 10:15
shiyo729: 業配文!40F 08/26 10:16
s19951231: 227的防禦大概就只能說對方太操老41F 08/26 10:17
pp099419: 免費業配文www42F 08/26 10:28
aaaa8247: 一定是忘記吸毒,才會這麼ㄓㄨㄥㄅ43F 08/2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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