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9-29 10:19:5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台88疑惡意逼車撞重機 屏警開罰送辦
時間 Mon Sep 28 13:27:43 2020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葉永騫
3.完整新聞標題:
台88疑惡意逼車撞重機 屏警開罰送辦
4.完整新聞內文:
台88快速道路萬丹段17.2公里處,26日下午發生蔡男駕駛自小貨車疑惡意逼車並撞擊鄭姓
男子騎乘的重型機車造成受傷,屏東警方在傳訊雙方製作筆錄後,將對小貨車駕駛惡意逼
車行為開罰,涉及刑法強制罪也將送辦。
男子騎乘的重型機車造成受傷,屏東警方在傳訊雙方製作筆錄後,將對小貨車駕駛惡意逼
車行為開罰,涉及刑法強制罪也將送辦。
警方調查,蔡男駕駛自小貨車沿台88線快速道路外側車道屏東往高雄方向行駛,先往右側
路肩變換車道欲超車,而鄭男騎乘重型機車同方向直行,自小貨車向右側路肩超車後,再
往左變換回外側車道與重型機車右側手把擦撞,造成重機騎士鄭男摔車翻滾多圈全身是傷
,所幸雙方送醫後都無生命危險,酒測值均為0。
路肩變換車道欲超車,而鄭男騎乘重型機車同方向直行,自小貨車向右側路肩超車後,再
往左變換回外側車道與重型機車右側手把擦撞,造成重機騎士鄭男摔車翻滾多圈全身是傷
,所幸雙方送醫後都無生命危險,酒測值均為0。
警方指出,雙方均已製作筆錄,初步瞭解雙方車輛均未裝設行車紀錄器,但根據目擊民眾
所提供之行車紀錄器影像,發現自小貨車駕駛人有惡意逼車等違規行為,將依據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將處6千至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牌3個月,以及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可處3千至6
千元以下罰鍰,而自小貨車駕駛人危險駕駛行為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
期徒刑;同法185條之1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觸犯者最重可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相關刑責,警方也將依法送辦。
所提供之行車紀錄器影像,發現自小貨車駕駛人有惡意逼車等違規行為,將依據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將處6千至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牌3個月,以及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可處3千至6
千元以下罰鍰,而自小貨車駕駛人危險駕駛行為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
期徒刑;同法185條之1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觸犯者最重可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相關刑責,警方也將依法送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05338
台88疑惡意逼車撞重機 屏警開罰送辦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88快速道路萬丹段17.2公里處,26日下午發生蔡男駕駛自小貨車疑惡意逼車並撞擊鄭姓男子騎乘的重型機車造成受傷,屏東警方在傳訊雙方製作筆錄後,將對小貨車駕駛惡意逼車行為開罰,涉及刑法強制罪也將送辦。警方調查,蔡男駕駛自小貨車沿台88線快速道路外側車道屏東往高雄方向行駛,先往右側路肩變換車道欲超車, ...
台88快速道路萬丹段17.2公里處,26日下午發生蔡男駕駛自小貨車疑惡意逼車並撞擊鄭姓男子騎乘的重型機車造成受傷,屏東警方在傳訊雙方製作筆錄後,將對小貨車駕駛惡意逼車行為開罰,涉及刑法強制罪也將送辦。警方調查,蔡男駕駛自小貨車沿台88線快速道路外側車道屏東往高雄方向行駛,先往右側路肩變換車道欲超車, ...
6.備註:
--
尼克森總統曾說,他擔心,他把這個世界向中共開放,創造了一個「怪物弗蘭肯斯坦」。
而這就是我們所處的局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3.12.130 (日本)
※ 文章代碼(AID): #1VSNHJq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1270867.A.D37.html
→ : 重機不用檢討嗎1F 09/28 13:28
推 : 不慎擦撞,有悔意,輕判了啦2F 09/28 13:28
推 : 不慎開罰3F 09/28 13:28
→ : 不是不慎擦撞? 轉彎了?4F 09/28 13:28
→ : 眾機上國道還是太危險 會被四輪逼車5F 09/28 13:29
→ : 沒有殺人未遂嗎6F 09/28 13:29
推 : 開車在快速道路加速衝撞機車 原來是強制罪 謝謝警7F 09/28 13:29
推 : 現在兩輪暴民要開始檢討警察了8F 09/28 13:29
→ : 察上課9F 09/28 13:29
→ : 應該是兩邊都有裝,但兩邊都有不利自己的影像,所以說沒11F 09/28 13:29
→ : 有。這比較合常理
→ : 有。這比較合常理
推 : 輕判啦 哪次不輕判13F 09/28 13:30
推 : 沒寫不慎?14F 09/28 13:30
→ : 公共危險罪嗎?15F 09/28 13:31
推 : 4輪+老闆 等於無罪16F 09/28 13:31
推 : 惡意逼車撞人,還是有人護航17F 09/28 13:31
推 : 講了一堆狗屁法規,還不是只要裝個可憐就什麼都免疫了,18F 09/28 13:32
噓 : 強制罪你媽雞巴啦 殺人未遂不敢辦是在幹三小19F 09/28 13:32
→ : 還不如等真的能讓小貨車駕駛入獄服滿刑時再來說吧。20F 09/28 13:32
推 : 蔡姓男子?所以是強制罪前科犯aka水產行老闆開的車囉?21F 09/28 13:32
噓 : 有人來帶風向哦 明明逼車超車就是錯的22F 09/28 13:32
推 : 擺明殺人未遂了23F 09/28 13:33
→ : 被撞的請律師告殺人未遂比期待警鴿有用24F 09/28 13:33
→ : 幹你娘不慎三小 擺明故意為之25F 09/28 13:34
→ : 拿人命來玩..垃圾!!26F 09/28 13:34
→ : 鴿子真是不意外27F 09/28 13:35
噓 : 後台果然硬 看來有黨證哦 這麼多忙著護航的28F 09/28 13:35
→ : 刑法強制罪送辦??????????????29F 09/28 13:36
推 : 重機不意外30F 09/28 13:36
推 : 原來是強制罪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31F 09/28 13:37
→ : 寫刑責幾年都直接跳過不用看,直接猜可緩刑役科罰金32F 09/28 13:37
推 : 4輪惡意撞人蓄意謀殺=沒事 2輪騎禁行機車道=公共危險33F 09/28 13:38
→ : 我開聯結仔 等風頭過叫貨88面交!34F 09/28 13:38
→ : 影片中小貨車那種逼車方式根本是存心想讓機車騎士死,35F 09/28 13:38
→ : 根本是蓄意殺人。
→ : 根本是蓄意殺人。
推 : 想殺人不用買槍 開車就好37F 09/28 13:38
推 : 系賀38F 09/28 13:38
→ : 有前科外加一堆交通違規紀錄,直接殺人未遂了啊39F 09/28 13:39
→ : 直接撞過去只以強制罪移送...媽的後台超硬40F 09/28 13:39
推 : 如果是惡意擦撞 應該還可以提起故意傷害罪吧41F 09/28 13:40
→ : 強制罪?怎麼不是殺人未遂?42F 09/28 13:41
→ : 我想在快速道路上惡意擦撞..以殺人未遂來起訴也沒問題吧43F 09/28 13:41
推 : 建議重機吉他殺人未遂拉44F 09/28 13:41
→ : 那是重機防摔服好再加上後車有保持好安全距離.否則後車45F 09/28 13:42
→ : 就直接輾過去了
→ : 就直接輾過去了
推 : 警方送辦的罪名不代表一定是最後定罪的罪名,看後續法院47F 09/28 13:43
→ : 怎麼認定啊,先不用太糾結這些
→ : 怎麼認定啊,先不用太糾結這些
→ : 當然不是定罪的結果.但是那代表警方的態度49F 09/28 13:45
→ : 警方這種大案吃案送小案的心態不用譴責嗎50F 09/28 13:46
推 : 殺人未遂喇51F 09/28 13:46
推 : 殺人都可教化了 不認為這種會有事情.52F 09/28 13:46
→ : 台灣是犯罪天堂, 要清楚明白認知這個事實.
→ : 差點忘了. 千千萬萬別惹到法律人.
→ : 台灣是犯罪天堂, 要清楚明白認知這個事實.
→ : 差點忘了. 千千萬萬別惹到法律人.
→ : 故意這樣送代表警方處理的態度啊 根以什麼罪定案是兩回55F 09/28 13:48
→ : 事 硬要保駕這麼明顯
→ : 事 硬要保駕這麼明顯
噓 : 鄉下警察都這種辦案態度喔?57F 09/28 13:51
推 : 不慎啦。又不是故意 我們從輕量刑59F 09/28 13:53
推 : 汽車是否是犯罪工具 有無殺人意圖60F 09/28 13:55
→ : 無結怨 很難認定殺人意圖 除非自百 我就是要給他死
→ : 白 打錯
→ : 無結怨 很難認定殺人意圖 除非自百 我就是要給他死
→ : 白 打錯
推 : 鄭捷也是不慎殺人 選錯地方而已63F 09/28 13:56
推 : 不是不慎 肏俗辣64F 09/28 13:57
推 : 肇逃?65F 09/28 13:58
推 : 不慎呢= =66F 09/28 13:59
推 : 不知有無肇事逃逸的問題(這樣開故意撞後開走)?67F 09/28 14:00
→ : 殺人68F 09/28 14:00
→ : 另外之前臉書回應"是重機不讓路,不是逼車"表示"故意"69F 09/28 14:02
→ : 鄭捷跟捷運乘客也沒結怨啊 還不是殺人罪死刑打掉了膩70F 09/28 14:03
→ : 客觀行為有(影片),動機也有(故意),律師應該很好辦吧?71F 09/28 14:04
推 : 為何不是蓄意殺人?72F 09/28 14:05
推 : 聽說老闆在哭了73F 09/28 14:10
→ : 好像有重機去圍
→ : 好像有重機去圍
推 : 水產當道,司法已死。75F 09/28 14:11
→ : 開車蓄意殺人 哪次才會重判76F 09/28 14:14
→ : 故意傷害跟殺人未遂告不成嗎?77F 09/28 14:14
推 : 輕判啦 哪次不輕判78F 09/28 14:15
→ : 雖然最後又會輕判 我仍想說聲活該79F 09/28 14:16
推 : 警察沒以殺人未遂偵辦,騎士也可以自己提告殺人未遂80F 09/28 14:16
→ : 不慎你媽啦 警察會當成這樣 也是夠不慎啦81F 09/28 14:16
噓 : 這種開法日本都是直接逮捕,之後還要面對嚴重刑責的82F 09/28 14:22
推 : 幹你娘的83F 09/28 14:32
→ : 一年違規十幾次的人怎麼不直接槍斃?84F 09/28 14:34
推 : 客觀審主觀?85F 09/28 14:35
推 : 一年違規幾十次素質還是好棒棒86F 09/28 14:35
推 : 汽車變成合法殺人工具 比槍還划算87F 09/28 14:36
噓 : 不虧是南部,居然不是用殺人未遂移送88F 09/28 14:37
噓 : 不慎看不起警察啦89F 09/28 14:38
推 : 鬧大了才開逼車 不然乖乖吞下去90F 09/28 14:48
推 : 拉基老闆啊 一堆前科還護航喔91F 09/28 14:48
推 : 阿不是說不慎擦撞92F 09/28 14:50
推 : 吊牌吊照有啥用 這種素質還給他載具上街撞人嗎93F 09/28 14:55
→ : 開貨車撞人 強制罪 這見解了不起94F 09/28 14:56
推 : 吊照完一定還是會繼續開啦 這種拉基個性95F 09/28 15:00
推 : 肇事逃逸跟殺人未遂呢? 辦案還要鄉民來教喔?96F 09/28 15:00
噓 : 這是殺人未遂好嗎?97F 09/28 15:08
推 : 開車殺人真輕鬆98F 09/28 15:08
→ : 下次就殺成功了喔
→ : 下次就殺成功了喔
推 : 把人往拖板車底下撞比拿刀捅人還狠,不辦殺人未遂?100F 09/28 15:14
噓 : 只有這些罪也太輕了101F 09/28 15:18
噓 : 所以鄭捷應該也只是公共危險罪而已囉?102F 09/28 15:25
→ : 這樣只是惡意逼車欸,我以為是故意傷人殺人103F 09/28 15:30
→ : 以後殺人乾脆就說剛好受害人跑到我的攻擊範圍
→ : 以後殺人乾脆就說剛好受害人跑到我的攻擊範圍
推 : 有黨證撞死人都能沒事,這個只是不慎擦撞而已 沒事兒105F 09/28 15:33
推 : 日本已經加重了106F 09/28 16:11
推 : 強制罪送辦???107F 09/28 16:15
推 : 在北宜卡普的公共危險怎比較高?108F 09/28 16:15
推 : 只有強制罪 台灣開大車去路殺別人 可能是罪輕褔利多的109F 09/28 16:36
推 : 感覺會罰很輕 然後以後也會再發生110F 09/28 16:58
推 : 真好奇貨車筆錄都鬼扯些什麼東西111F 09/28 17:47
推 : 殺人未遂 肇事逃逸112F 09/28 18:21
推 : 這種交通違規,通常沒有死人都嘛罰不重113F 09/28 18:59
推 : 4輪學長意外嗎 車子殺人無聲無息 業務過失114F 09/28 19:14
推 : 不愧是南部115F 09/28 19:26
推 : 開車撞人=強制罪。學起來了116F 09/28 20:06
推 : 他國事務 咦?117F 09/28 22:06
→ : 隨機殺人關三年,汽車真的是很棒的工具,殺人代步兩相118F 09/28 23:26
→ : 宜
→ : 宜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38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