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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
標題 [新聞] 到火鍋店沒吃飽要求退錢被告 法院判無罪
時間 Sat Sep 26 13:56:44 2020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 王定傳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到火鍋店沒吃飽要求退錢被告 法院判無罪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徐姓男子上火鍋店用餐,吃了1小時後,發現店家把烏龍麵收走,他認為店家只限制白飯
與冰淇淋用餐1小時,其他不限,除留在店內外,並以想再吃2包麵才吃得飽為由,要求退
款30元,店家火大提告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徐男是向店家爭取妥善
處理消費糾紛,並非完全無故,判無罪,可上訴。



今年2月25日晚間9時26分,徐男到新北市板橋區一間火鍋店內用餐,吃了一個小時後,想
再取餐被拒,因而與店家起爭執,並留在店內不走;當晚11時,店家打烊後祭出「逐客令
」,徐男不理會,並以想再吃2包麵才吃得飽為由,要求店家退他2包麵的錢30元。



店家認為,消費時間就是1小時,徐男已超出用餐時間,其要求「很無理、很莫名其妙」
,因此於11時01分報案處理,警方在7分鐘後到場把徐男帶走;檢方調查後依受退去要求
而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嫌起訴徐男。



徐男否認犯行並解釋,店家只有寫說白飯及冰淇淋限時1小時,其他餐點沒有限制,卻把
烏龍麵收走,他認為不合理,才會在該處爭執要求退款。


法官認為,徐男是因為消費糾紛未獲妥善處理,想繼續爭取才留在店內,並不是毫無理由
地「賴」在店裡,且從店內告示「食用白飯、冰淇淋點單後時限為一小時」字面解釋來看
,徐男認為他可繼續吃麵非完全無理取鬧,加上從店家祭出逐客令,到報警及警方到場時
間來看,只不過幾分鐘,侵害實屬有限,不應動輒以刑罰處罰;法官最終認為本案不構成
「無故」,因此予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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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03804
到火鍋店沒吃飽要求退錢被告 法院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徐姓男子上火鍋店用餐,吃了1小時後,發現店家把烏龍麵收走,他認為店家只限制白飯與冰淇淋用餐1小時,其他不限,除留在店內外,並以想再吃2包麵才吃得飽為由,要求退款30元,店家火大提告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徐男是向店家爭取妥善處理消費糾紛,並非完全無故,判無罪,可上訴。今年2月25日晚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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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bolica: ???????1F 09/26 13:57
s820912gmail: 哪一家啊 黑名單2F 09/26 13:57
LuMya: 這也能起訴喔?吃飽太閒?3F 09/26 13:57
astrayzip: 五樓出來自首吧4F 09/26 13:57
ziso: 還有這樣的喔? 甚麼智商會說出這種話?5F 09/26 13:58
goldcity5: 沒吃飽錯了嗎6F 09/26 13:58
ziso: 大家都這樣賴在店裡  那都不用做生意了阿7F 09/26 13:58
a318son: 這殺小8F 09/26 13:58
a0913: 客人吃飯被告 店家還被法官打臉QQ9F 09/26 13:58
fatslave: 這什麼爛店啊 我都加好幾包麵10F 09/26 13:59
a0913: 法官的意思就是"刑法"太重 別亂告 省30 這下要付裁判費了11F 09/26 14:00
g27834618: 讓人吃不飽的店家 哪家啊12F 09/26 14:00
ziso: 又不是不給你吃  是你超過時間了13F 09/26 14:00
ChungLi5566: 亂告 浪費社會資源 這種消費糾紛請走民事好嗎14F 09/26 14:00
robertchun: 起訴個屁15F 09/26 14:00
qmaper: 店家告錯法條16F 09/26 14:01
iqeqicq: 聲請再議啊17F 09/26 14:02
ziso: 店家也沒別條可以告好嗎..客人又沒搶他的錢 他也沒給18F 09/26 14:03
ziso: 就是一個被動的主體 唯一的事實就是客人賴著不走
milk7054: 濫訴20F 09/26 14:05
milk7054: 到底要不要立法建立濫訴懲罰條款啦
AndyMAX: 他沒超過時間啊 店家提出只有白飯冰淇淋能用一小時22F 09/26 14:08
hlb5828: 笑死,多窮?23F 09/26 14:12
amethystboy: 浪費社會資源24F 09/26 14:20
cjhcjh: 有點像美國人的思考邏輯25F 09/26 14:56
ultraccs: 這店家自己沒寫好 賠個30根本輕鬆吧 也太小氣26F 09/26 15:01
fodk: 抵制!!!27F 09/26 15:03
ronin9354: 30元...28F 09/26 15:09
gene51604: 這種事用社維法處理就好了吧 用到刑法就多了29F 09/26 15:15
GPX2020: 住宅?這店家要不要查一下有沒逃稅啊XDDDD30F 09/26 15:23
e34l892: 明明就這人故意玩文字遊戲 真是閒欸31F 09/26 15:37
ph4586: 這店家也太刁!32F 09/26 15:44
messigoal10: 這一定客家人33F 09/26 15:54
nine5678: 火鍋吃一小時本來就有點趕XDD34F 09/26 16:24
j1932041: 看標題還以為客人告店家35F 09/26 20:37
csieflyman: 這是間小火鍋店 1鍋只賣你1百多塊 有必要賴著不走嗎?36F 09/26 20:53
csieflyman:  擺明就是來找碴的
csieflyman: 寫了麵之後 是不是還要寫飲料 醬料
csieflyman: 店家只能寫所有食材自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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