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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桃園婦違規穿越馬路挨撞 騎士被判3月、
時間 Fri Oct 2 18:38:44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婦違規穿越馬路挨撞 騎士被判3月、她重傷獲判免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呂姓婦人過馬路沒走行人穿越道,導致林姓騎士來不及反應迎面撞上,2人均被檢方依
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法院認為,這起事故中,呂婦違規穿越馬路是主因,依過失傷害罪判林
男3月,另考量呂腦部重創,語言、視力及行動力都受損,甚至無法到庭,衡量比例原則判
她免刑,可上訴。
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法院認為,這起事故中,呂婦違規穿越馬路是主因,依過失傷害罪判林
男3月,另考量呂腦部重創,語言、視力及行動力都受損,甚至無法到庭,衡量比例原則判
她免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姓騎士去年8月6日早上6點多,騎車沿中壢區中山東路時往龍東路方向時,呂
姓婦人未依規定100公尺內就有行人穿越道,卻逕自違規穿越馬路,林見狀急煞仍閃避不及
迎面撞上。
姓婦人未依規定100公尺內就有行人穿越道,卻逕自違規穿越馬路,林見狀急煞仍閃避不及
迎面撞上。
林連人帶車摔倒全身挫傷,呂則顱內出血、鎖骨及肋骨骨折,且因腦部重創造成語言、視力
及肢體行動力都受損,被判定屬難以回復的重傷害,案發後雙方互相提告,檢方認為林、呂
均有過失,偵結各依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起訴。
及肢體行動力都受損,被判定屬難以回復的重傷害,案發後雙方互相提告,檢方認為林、呂
均有過失,偵結各依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起訴。
法院審酌,林男輕忽交通安全、未善盡注意義務,但考量呂婦沒遵循行人穿越道才是肇事主
因,林為注意前車狀況為次因,且林犯後坦承、態度非惡,雙方雖有意願談和解,但因賠償
金額相差過大無法達成共識,依過失重傷害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因,林為注意前車狀況為次因,且林犯後坦承、態度非惡,雙方雖有意願談和解,但因賠償
金額相差過大無法達成共識,依過失重傷害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而呂婦部分,法院指出,她因車禍重傷語言、行動能力受損,經函詢醫院確認呈現無法到庭
陳述狀態,審酌以呂的身體狀況已無施以刑罰藉以教化的必要,而若因此未審結,將使相關
民事紛爭因而延宕,考量後決定不待呂到庭逕行判決。
陳述狀態,審酌以呂的身體狀況已無施以刑罰藉以教化的必要,而若因此未審結,將使相關
民事紛爭因而延宕,考量後決定不待呂到庭逕行判決。
法院認為,有關當時車禍證據包括現場監視器、車禍現場圖及醫院診斷明確,另經送交桃園
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議鑑定,報告也認為呂在畫有行人穿越道100公尺範圍內的中央行車
分向線路段,未經人行道穿越,是肇事主因,呂涉犯過失傷害罪明確。
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議鑑定,報告也認為呂在畫有行人穿越道100公尺範圍內的中央行車
分向線路段,未經人行道穿越,是肇事主因,呂涉犯過失傷害罪明確。
但法院考量,呂腦部受創損及語言、視力及肢體功能,依一般社會通念卻有可憫恕之處,且
她重傷沒有施以刑罰的有效性、必要性及衡平性,基於比例原則下就算減刑仍嫌過重,因此
判處她免刑。
她重傷沒有施以刑罰的有效性、必要性及衡平性,基於比例原則下就算減刑仍嫌過重,因此
判處她免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nbfGAf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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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TmCsZz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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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QQ1F 10/02 18:39
→ : ???????????????????????????2F 10/02 18:39
噓 : 應注意未注意3F 10/02 18:40
推 : 還可以啦 三個月換一個人的人生不能4F 10/02 18:40
噓 : 雖想5F 10/02 18:40
推 : 可憐 撞到三寶還要被關= =6F 10/02 18:40
→ : 就說就算有法條也要看法官要不要用7F 10/02 18:40
推 : 小8F 10/02 18:40
推 : 不知能否上訴?9F 10/02 18:41
推 : 真雖小10F 10/02 18:41
→ : 蛤?11F 10/02 18:41
噓 : 不能服刑還是可以罰金啊 智障12F 10/02 18:41
噓 : ??????????13F 10/02 18:41
噓 : 應注意而未注意14F 10/02 18:41
推 : 憫他老木,沒死可惜15F 10/02 18:41
推 : 法官就是神16F 10/02 18:42
推 : 不高興你也可以裝重傷阿 事實就是情>理>法17F 10/02 18:42
推 : 雖小18F 10/02 18:42
→ : 換成法律人被撞 就要被關了19F 10/02 18:42
推 : 前幾天才看到撞違規的無罪現在又有罪了,花那麼多錢請法官20F 10/02 18:42
→ : 幹嘛,不如抽籤就好
→ : 幹嘛,不如抽籤就好
推 : 安居樂業22F 10/02 18:43
→ : 莫名其妙的帝王條款23F 10/02 18:43
→ : 遵守規則就可以免去這些憾事...偏偏這些人就是不懂24F 10/02 18:43
[新聞] 汽車撞傷違規女騎士判無罪 法官:否則交通規則是虛設 ║王聖藜║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 ║聯合║汽車撞傷違規女騎士判無罪 法官:否則交通規則是虛設 ║王聖藜║ ╠══╩═════════════════════
╔══╦═════════════════════════════╦═══╗ ║聯合║汽車撞傷違規女騎士判無罪 法官:否則交通規則是虛設 ║王聖藜║ ╠══╩═════════════════════
噓 : 低能判決26F 10/02 18:44
推 : 我看下次高速公路撞死人也會被告27F 10/02 18:44
噓 : 法官28F 10/02 18:44
→ : 法官真的能接受自己遇到時也得到這種判決嗎29F 10/02 18:45
→ : 突然出現的馬路神主牌,哪來的應注意未注意,又不是打電30F 10/02 18:45
→ : 玩
→ : 玩
噓 : 下次換法官全家被撞32F 10/02 18:47
推 : 輕忽交通安全、未善盡注意義務33F 10/02 18:48
→ : 法官又開大招了 真的莫須有
→ : 法官又開大招了 真的莫須有
→ : 智障三寶35F 10/02 18:48
推 : 撞人的是犯什麼法....?36F 10/02 18:48
推 : 上法院484在抽籤阿 看運氣 運氣好無罪 運氣不好有罪37F 10/02 18:49
推 : 什麼叫應注意?騎車在馬路上,根本無法預想什麼時候會38F 10/02 18:50
→ : 有人違規衝出來,如果做什麼事都要預先設想別人會違規
→ : ,那以後看到警察是不是要先設想警察會吃案收錢,所以
→ : 有人違規衝出來,如果做什麼事都要預先設想別人會違規
→ : ,那以後看到警察是不是要先設想警察會吃案收錢,所以
推 : 狗屎法41F 10/02 18:51
→ : 先打給督察室檢舉?42F 10/02 18:52
推 : 肇事主因就因爲傷重所以一筆勾消?那要交通規則有任何43F 10/02 18:52
→ : 用處嗎?
推 : 行人違規穿越肇事,難道這不才是應守法而未守法嗎?
→ : 用處嗎?
推 : 行人違規穿越肇事,難道這不才是應守法而未守法嗎?
噓 : #騎士越想越不對勁46F 10/02 18:55
推 : 至少判刑出來不用擔心對方以刑逼民了 可能被索賠金額過大47F 10/02 18:55
噓 : 臺灣法官真扯48F 10/02 18:56
推 : 又是一個應注意未注意49F 10/02 18:56
→ : 我還有看過有大媽在快車道散步的 撞到大媽沒罪 開車的
→ : 有罪
→ : 我還有看過有大媽在快車道散步的 撞到大媽沒罪 開車的
→ : 有罪
→ : 先看影片再說吧52F 10/02 18:57
推 : 活該 不是法律人就不要開車騎車53F 10/02 18:57
噓 : 智障法官永遠不會讓人失望54F 10/02 18:57
噓 : 板上法匠們要出來呼吸囉55F 10/02 18:58
推 : 太神啦鄉民什麼資料都沒有就能判案 果然法官都是智56F 10/02 19:00
→ : 障
→ : 障
噓 : 重傷就不用判刑罰 幹你老師58F 10/02 19:02
推 : 要是騎士判無罪,那三寶有沒有罪根本無所謂59F 10/02 19:02
噓 : 低能法官智障三寶60F 10/02 19:03
推 : 可憐,應該撞死這垃圾61F 10/02 19:04
推 : 我建議大家騎車開車都不要超過20公里就可以解決了62F 10/02 19:04
噓 : 操63F 10/02 19:04
→ : 問題是騎士判有罪可以另外請求高額民事賠償可憐吶64F 10/02 19:05
→ : 你違規我賠錢臺灣就是這麼棒
→ : 你違規我賠錢臺灣就是這麼棒
噓 : 幹他媽的垃圾法官,判決理由自嗨自爽就可以了66F 10/02 19:07
噓 : 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67F 10/02 19:07
→ : 殘者至上,死者為大68F 10/02 19:07
推 : 這樣民事要陪嗎69F 10/02 19:08
推 : 笑死70F 10/02 19:09
推 : 正常判決 應注意而未注意71F 10/02 19:09
推 : 一堆人 連內容都不看 超屌的72F 10/02 19:09
推 : 主要是沒開四輪以上的關係吧73F 10/02 19:13
推 : 法狗正常發揮的一天74F 10/02 19:13
推 : 桃園違規天堂日常不意外75F 10/02 19:13
噓 : 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是白爛條款76F 10/02 19:15
→ : 社會安全網++77F 10/02 19:15
推 : 行人超級大78F 10/02 19:18
→ : 可憐 騎士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這種自殺三寶飯真的害人79F 10/02 19:25
→ : 不淺
→ : 不淺
推 : 覺得騎士倒霉81F 10/02 19:28
推 : 他沒走斑馬線就不應該適用帝王條款吧82F 10/02 19:30
推 : 開4輪的會更慘好嗎 忘了包偉銘兒子嗎?83F 10/02 19:34
推 : 自由心證84F 10/02 19:36
噓 : 死者為大 傷者為大啦85F 10/02 19:38
推 : 法渣不意外86F 10/02 19:42
→ : 穿越馬路還不看來車87F 10/02 19:42
推 : 交通法規根本是個笑話 為了罰錢設定的88F 10/02 19:45
推 : 幹!89F 10/02 19:45
噓 : 希望法官家人都被撞90F 10/02 19:50
推 : 法官日常91F 10/02 19:51
噓 :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在沒有明確定義合理內容前都算惡法92F 10/02 19:57
→ : 既是來不及反應,又何謂因注意而未注意?
→ : 既是來不及反應,又何謂因注意而未注意?
推 : 智障判決94F 10/02 19:58
噓 : 有這種法官就是台灣司法之恥95F 10/02 19:58
→ : 只要騎士未違反交通法規,在速限內行駛,要如何告發未注意96F 10/02 19:59
噓 : 判的好阿,我每次騎車都有注意路邊行人97F 10/02 19:59
噓 : 爛判決98F 10/02 20:01
→ : 注意車前狀況? 這條超好用,哈哈99F 10/02 20:10
推 : 汽車都沒撞到了 只有摩托車不怕死往前衝100F 10/02 20:13
推 : 撞到違規的行人還要被判刑 太幸福啦101F 10/02 20:17
噓 : 垃圾法官102F 10/02 20:19
噓 : 幹你娘什麼垃圾判決103F 10/02 20:30
→ : 死者為大喔 阿怎麼沒死
→ : 死者為大喔 阿怎麼沒死
噓 : 噓法官的判決!105F 10/02 20:36
噓 : [url]https://moptt.tw/p/Gossiping.M.1601458339.A.773[/url] <-106F 10/02 20:40
→ : 2018-台北市無罪~~反觀魔人區? 恐怖哦!!
→ : 2018-台北市無罪~~反觀魔人區? 恐怖哦!!
→ : 注意到人才會有煞車動作不是?108F 10/02 20:41
推 : 都沒到庭怎麼知道她腦部有受損??109F 10/02 20:47
噓 : 法官英明110F 10/02 20:48
推 : 什麼垃圾判決111F 10/02 21:14
噓 : 這什麼智障比例原則???112F 10/02 21:14
推 : 機車很多死角 行人要聰明點113F 10/02 21:19
推 : 政績+1114F 10/02 21:51
噓 : 幹你娘垃圾法官 應該把他肉片下來當中秋節烤肉115F 10/02 21:54
噓 : 法官就不要撞到三寶 顆顆y116F 10/02 22:14
推 : 換成法官肯定能來得及剎車117F 10/02 22:14
噓 : 。118F 10/02 23:02
推 : 主因受傷不用罰,罰間接受害的人,法官真有高見119F 10/02 23:03
噓 : !!!!!!!!120F 10/02 23:41
噓 : 下次不要再犯121F 10/03 00:00
噓 : 傷好了再抓進去關啊 三小122F 10/03 00:29
噓 : 主肇事者免刑?123F 10/03 01:17
噓 : 呂姓婦人家屬放任智能缺陷者肆意闖馬路,該連帶賠償判刑124F 10/03 03:18
推 : 恐龍嗄吼125F 10/03 03:26
噓 : 機車騎士一定不是法律人126F 10/03 04:58
→ : 垃圾法官最好被車撞127F 10/03 08:59
推 : 垃圾法官128F 10/03 11:58
→ : 優質蒸蚌台女又再調皮三寶的日常 不意外 還有臉無恥吉129F 10/03 14:28
→ : 人 垃圾台女沒被計程車大貨車撞死斷肢真可惜
→ : 人 垃圾台女沒被計程車大貨車撞死斷肢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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