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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08 10:46:0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MX ()
標題 Re: [新聞] 7旬翁無照又酒駕 7旬騎士慘死輪下
時間 Wed Oct  7 10:07:41 2020


降低酒駕率最有用的方法,且沒有妨礙人權、或是過份處罰疑慮的

就是抓到當下沒收+報銷當下的交通工具,無論是誰擁有的車,

要讓酒駕者周圍的親友都知道不能借車給他不然車子會被報銷

這樣才有可能讓酒駕吊銷執照者,無法再碰到交通工具。


偏偏政府不敢做

※ 引述《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13176
: 7旬翁無照又酒駕 7旬騎士慘死輪下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0/06/3313176_1_1.jpg
: 白河區7旬沈姓老翁無照又酒駕,昨午駕駛小貨車追撞騎乘機車7旬董姓老翁,董翁傷重送
: 醫不治,沈翁呆坐路旁。(記者王涵平翻攝)
: 2020/10/06 15:49
: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白河區7旬沈姓老翁無照又酒駕,昨午駕駛小貨車追撞騎乘機
: 車的7旬董姓老翁,董翁傷重送醫不治,沈翁酒測值達0.99,訊後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
: 等罪嫌送辦。
: 白河警方調查,74歲沈翁昨午酒後駕駛小貨車行經白河新興路時,追撞前方騎乘機車72歲
: 董姓老翁,董翁摔車後,沈翁繼續往前行駛百餘公尺後撞上路旁花圃失控翻覆。
: 白河警分局表示,去年全年取締酒後駕車126件,今年迄今已150件,將清查轄區酒駕累犯
: 並由勤區、所長逐一作勸導約制,貫徹酒駕零容忍。此外,將結合各鄰里宮廟及里民集會
: ,加強廣播及宣導,灌輸不酒後駕車觀念。
: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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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6.4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VIBlm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2036463.A.C1B.html
greensaru: 推1F 10/07 10:08
SUMPO: 可能會害到自己人 很不方便2F 10/07 10:08
DONX4: 推3F 10/07 10:09
lats: 犯罪工具都不敢當證物沒收,台灣法律可憐那4F 10/07 10:09
wen764365: A犯錯懲罰B??5F 10/07 10:09

是懲罰借車給他的人

Jerome18: 立法委員、議員:會害到自己,不行6F 10/07 10:10
roea68roea68: 除非你是遭竊 不然出借被懲罰剛好啊7F 10/07 10:10
protect6090: 只要立委被撞死幾個就有機會修法了8F 10/07 10:11
edison: 某人跟樓上借把刀殺人了,難道犯案工具不用沒入?9F 10/07 10:11
fantasy15: 借車給酒駕本來就該有罪,車主提供作案兇器耶,共犯吧10F 10/07 10:11
eterbless: 法匠:不符比例原則11F 10/07 10:13
shukashu0816: 推12F 10/07 10:18
nekoares: 八卦是,現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已經有罰了13F 10/07 10:18

就是現在法條有,但現在是要導致人重傷或是死亡才沒收,

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那台車通常也不能再開了,所以這種沒收不痛不癢

而他在被判刑前這段時間,還是可以開著借來的車到處趴趴走,繼續傷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
駕駛人有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之情形,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
得依行政罰法第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沒入該車輛。


FrankCastle: 幹真的 推14F 10/07 10:19
zuan: 這個所謂「最有效的方法」在那國有實施?還是自己幻想就最有15F 10/07 10:20
zuan: 效?
lpsobig: 不錯啊17F 10/07 10:23
Afafa: 這個真的有用啊 大推18F 10/07 10:25
mp781245: 酒駕:沒人借那只好偷了19F 10/07 10:26
zeldo: 偏偏政府不做,你最聰明,法規配套怎麼辦?誤處理、申訴該20F 10/07 10:27
zeldo: 如何?怎麼不一起說
zeldo: 版上最不缺閣下這種聰明人了
tttrrr: 撞死酒駕無罪還有獎金的話路上就不會有酒駕了23F 10/07 10:32
e04bank: 沒入犯罪工具24F 10/07 10:33
xhung: 高官政客: 你可以罰我兒子錢 但不能關他 不能弄我的車25F 10/07 10:43
tsmcprince: 真棒 永遠都是自己有高明點子 政府沒想到26F 10/07 10:44
apocalypses: 政府本來就智障啊 立委自己都酒駕27F 10/07 10:49
※ 編輯: WMX (60.248.16.43 臺灣), 10/07/2020 10:51:38
smfy: 贊成直接沒收犯罪工具阿28F 10/07 10:57
shadowlots: 酒駕發言人會說這樣很不方便啊29F 10/07 11:13
laal: 有理30F 10/07 12:25
mjmotown: 推31F 10/07 12:33
legendary02: 如果是偷車勒?偷使用家人的車?32F 10/0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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