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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標題 [新聞] 假釋後再犯輕罪遭撤銷 釋字796號指違反
時間 Fri Nov  6 20:28:55 2020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假釋後再犯輕罪遭撤銷 釋字796號指違反比例、人身自由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94669

5.完整新聞內文:109-11-06

最高法院審理三件受刑人假釋後犯輕罪,卻被撤銷假釋聲明異議案,法官認為刑法有關假
釋撤銷、合併刑期相關規定違反比例原則,裁定停止審理,聲請大法官釋憲。此外,臺南
地院、高雄高分院和男子劉寶平也聲請解釋,大法官今作出釋字七九六號解釋,指刑法第
七十八條第一項「一律撤銷假釋」部分違憲。


因受假釋人陳皇賓、劉寶平分別又犯肇事逃逸、強制性交與傷害罪,各被處一年一月、四
年二月,因此假釋仍撤銷。

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
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其假釋。」,大法官指不分受假釋人是否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
刑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考量,使其再入監執行殘刑之必要之具體情狀,只因又犯
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宣告,即一律撤銷假釋,致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且無特別
預防考量必要之個案受假釋人,均再入監執行殘刑,這範圍內沒有必要。大法官認為,條
文牴觸憲法比例原則與保障人身自由,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效。


最高法院審理男子陳皇賓、姜錦輝、羅敏曜聲明異議案。其中陳與強盜集團帶西瓜刀、瓦
斯噴霧至汽車旅館、超市強盜取財,被依懲治盜匪條例判無期徒刑定讞,一〇一年假釋出
獄;一〇四年陳又涉肇事逃逸判刑一年一月確定,被撤銷假釋,須再入獄廿五年。陳聲明
異議,認為自己努力更生,僅因駕車不慎肇事,一時緊張離開現場,且事後和對方和解,
若因此撤銷假釋服殘刑廿五年,輕重失衡。


姜錦輝則多次搶劫並強姦女乘客,被依懲治盜匪條例判無期徒刑定讞,七十九年入獄至九
十年,九十三年再犯媒介性交易判刑三月,撤銷假釋須再入獄。羅敏曜拿水果刀砍死兩人
,判無期徒刑定讞,八十七年入獄至一百年假釋,一〇六年酒駕被逮,判二月徒刑,撤銷
假釋須再入監。


最高法院認為,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法條文義「太過明確」,難讓法院有裁量「伸縮」
空間,在文義範圍內獲致合憲判決,也無從以目的性限縮來填補,有違反憲法保障人身自
由、比例原則疑慮。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如果於受假釋人故意更犯之罪是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宣
告,就該更犯之罪,或暫不執行,或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則是否應變更原受的社
會處遇改為入監執行,應再個案審酌,不應僅因該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宣告,即一律
撤銷假釋。


林說,本號解釋只針對「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且無特別預防考量必要之個案
受假釋人亦應一律撤銷假釋」部分宣告違憲並立即失效,因此,若所涉更犯罪的罪責,非
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就不屬「相關機關應依本解釋意旨,個案審酌是否撤銷
其假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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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3jMSCVN
其它國家的犯罪者應該很羨慕臺灣的犯罪者有法官幫忙找法條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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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26.17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fK6CA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4665740.A.290.html
just8811: 這幾個都是狠角色...1F 11/06 20:29
johnwu: 果然台灣法律都是保障犯罪者2F 11/06 20:29
brella: 垃圾廢物關到死不會逆3F 11/06 20:30
james732: 欸幹假釋再犯直接關回去有什麼問題4F 11/06 20:30
GivemeApen: 駕車不慎肇事,一時緊張離開現場 聽你唬爛5F 11/06 20:31
ejrq5785: 法盲根本看不懂解釋文就在批評  水準超低....是沒受過教6F 11/06 20:31
ejrq5785: 育嗎
CHYYP: 違憲的是「一律撤銷」8F 11/06 20:34
palapalanhu: 是該修法9F 11/06 20:34
jerick: 罪犯還違什麼憲?要不要放他們出來投票?褫奪公權違不違憲?10F 11/06 20:36
trywish: 因為大家都不相信法官,有個基本條款好過沒有條款。難道11F 11/06 20:37
TouchAgain: 假釋又不是真釋 你這樣搞跟真釋有什麼不一樣12F 11/06 20:37
trywish: 你會以為法官一定能關對人?13F 11/06 20:37
Retangle: 在監獄爆滿民眾又不給蓋的條件 就會這樣啊14F 11/06 20:37
jimmy5670: 全球犯罪CP值最高的地方:臺灣15F 11/06 20:38
trywish: 如果未來假釋犯,假釋後犯罪又趴趴走,又犯罪,到時罵的16F 11/06 20:38
trywish: 依然是法官放錯人。
Retangle: 要蓋監獄或擴建就拉布條抗議 又問為啥不關人 真的刁18F 11/06 20:39
seven30: ???幹19F 11/06 20:39
drlee1231: 藍綠政績 +1  票投藍綠,法官聰明20F 11/06 20:40
qw5980162: 不就一群法盲跟風21F 11/06 20:45
gainsborough: 這種事情還有在講"比例原則"的喔......那假釋犯是在22F 11/06 20:49
sid3: 人權至大  已經懲罰過再懲罰一次  輕罪重罰23F 11/06 20:49
domago: 台灣司法 保護壞人的24F 11/06 20:52
domago: 死刑不執行 殺人可教化 再犯可假釋 嘻嘻
TouchAgain: 假釋本就不代表刑期結束 關回去天經地義 怎會侵害人權26F 11/06 20:54
domago: 司法無嚇阻 只有(教化)笑話27F 11/06 20:55
TouchAgain: 想想假釋的立法目的跟出發點 改成這樣假釋就等於廢了28F 11/06 20:55
drcula: 假釋犯,肇事逃逸,傷害,強姦都不用撤回假釋!!!!真犯罪天堂29F 11/06 20:57
qazsedcft: http://i.imgur.com/KvpeAaq.jpg30F 11/06 20:58
qazsedcft: http://i.imgur.com/nkubler.jpg
drcula: 你他X的萬一酒駕撞死法官,大概才會撤銷假釋32F 11/06 20:59
drcula: 給裁量空間???笑死,一堆阿彌陀佛法官,輕判輕放當作功德的
drcula: 裁量空間=沒事
JAY711230: 最高法院的法官都是智障還是收了錢啊。幹35F 11/06 21:03
golttt: 三小?36F 11/06 21:05
lancer0960: 就是法條讓垃圾法官綁手綁腳已經違法憲法了,要讓垃圾37F 11/06 21:05
lancer0960: 法官有更大的空間做手腳才符合國家憲法
earnformoney: 笑死,大法官解釋關最高法院屁事啊?高中公民被當嗎39F 11/06 21:07
TouchAgain: 酒駕也才判兩個月而已 6個月以下就包含多少罪了?40F 11/06 21:09
douxid: 喔喔,都無罪好了,法官也真好當!41F 11/06 21:09
TouchAgain: 更別說只要判緩刑 法官就可以自由裁量是否撤銷?42F 11/06 21:10
riker729: 法官已經不食人間煙火了 大法官更是活在另一個世界43F 11/06 21:10
zeches2001: 加害人都在講人權;被害的人的人權在哪?可笑44F 11/06 21:11
zeches2001: 被害人是有欠加害人嗎?
DarkBagram: 無期徒刑假釋三小啊46F 11/06 21:12
enzowalker: 法匠又會扯說去找立法者,然後都照他們的意思解釋法47F 11/06 21:13
riker729: 加害人的人權由法官和憲法保障 受害者的人權 你還活著啊48F 11/06 21:13
adslme123: 人權 人權 被害人的人權呢 可憐啊49F 11/06 21:20
qw5980162: 那就修憲啊 犯罪人一律不享有基本人權 這樣最符合臺灣50F 11/06 21:20
qw5980162: 人的思維了 以後人人可以看到犯罪人要殺他就殺他
ABA0525: 最高法院都這種沒救了,整組要打掉52F 11/06 21:24
redumbrella: 無期徒刑還能假釋呵呵53F 11/06 21:25
domago: 破案高 再犯也高 人民根本沒保障54F 11/06 21:26
qw5980162: 問水母部長 當初2分之一能假釋了55F 11/06 21:27
kerodo: 繼治療性犯罪釋憲,。法官又是吃飽沒事幹了,又在保護罪犯56F 11/06 21:28
brian900530: 一堆人根本沒懂大法官在講什麼就在無腦罵57F 11/06 21:28
kerodo: 。可憐的受害者,58F 11/06 21:28
poupy: 幹你娘天理何在59F 11/06 21:28
lee85313xd: 偷偷跟某法盲說 大法官在司法院 不是最高法院60F 11/06 21:28
kixer2005: 幹你娘61F 11/06 21:29
domago: 大法官解釋法律適用 但大法官也是人62F 11/06 21:31
domago: 大法官誤判有救濟方法嗎?
whywhywhy: 台灣司法 呵64F 11/06 21:33
zeches2001: 有啊,通姦罪除刑罰791號搞掉554號,恥力要夠65F 11/06 21:34
zeches2001: 現行大法官認為前任大法官的解釋有誤
antonny: 他可能是要解決那種無期的假釋 出來被挑釁罵髒話又要回去67F 11/06 21:36
hqu: 你們以為沒罪的人會去找法官 還是有罪的人會去找68F 11/06 21:37
zeches2001: 罵髒話根本不會被判有期徒刑,現行實務多是罰金69F 11/06 21:37
antonny: 不過侮辱要判到有期好像也要一定的壞度70F 11/06 21:38
qw12mo: 坐等法盲崩潰71F 11/06 21:39
antonny: 所以我實在是覺得現實要舉出實例還要想72F 11/06 21:39
antonny: 緩刑的部分也是很奇怪 阿就假釋期間了法官還給他緩刑?
TouchAgain: 這不是輕罪重罪的問題 是假釋制度的本質問題74F 11/06 21:43
TouchAgain: 對於假釋又犯徒刑者 代表他適合待在牢房裡 放出來幹嘛
antonny: 假釋撤銷限縮在故意犯罪,真的不夠開恩了嗎?76F 11/06 21:46
TouchAgain: 本來徒刑都沒服完只是暫時出來又被判服刑 就關回去阿77F 11/06 21:46
Goldentoad: 幹林涼這三小78F 11/06 22:13
henrylin8086: 我真的搞不懂要這種法院幹嘛,毫無公信力79F 11/06 23:15
ryuke: 這大法官誰選的?80F 11/06 23:52
glacialfire: 既然考量到犯行比例原則 那怎麼不順便考量他是累犯81F 11/07 00:12
GimO: 三小82F 11/07 00:14
nakaru: 犯罪者天堂83F 11/07 12:08
nakaru: 量刑先輕判,數犯定刑再減,還可以假釋
nakaru: 假釋期間酒駕給他免刑,還不能撤銷假釋
nakaru: 以後就關在家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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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arkrise1980 說瞎!
1樓 時間: 2020-11-06 23:28:28 (台灣)
  11-06 23:28 TW
肇事逃逸也就算了
強制性交..跟暴力
2樓 時間: 2020-11-06 23:40:33 (台灣)
  11-06 23:40 TW
判無期,結果13年就出來,
還殺2個人,太划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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