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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16 12:40: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XXXGGYY ((4X鮑))
標題 [新聞] 丁怡銘是否該受司法調查?衛福部次長回應
時間 Mon Nov 16 12:35:25 2020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陳人齊

3.完整新聞標題:
丁怡銘是否該受司法調查?衛福部次長回應了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因指控台北市冠軍牛肉麵店家使用萊牛引發爭議下台,立法委員蔣萬安
今在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搬出食安法要求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對丁怡銘事件表態,薛瑞元表示
,本案是否有該當,應是屬於刑法範疇,必須要由司法機關介入調查。



蔣萬安指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之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並要求衛
福部就丁怡銘事件表態。


薛瑞元對此坦言,這必須看是否有該當,且屬於刑法範疇,因此要由司法機關介入調查,蔣
萬安則指出,丁案很有可能該當,因為滿足故意、散播謠言與不實訊息等條件,除非有合理
懷疑並提出證據,但最後事實證明丁怡銘所指控並無所本。



若再刻意操作過頭,都極有可能會被食安法的第46條之1所規範。

(中時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116002241-260407?chdtv
丁怡銘是否該受司法調查?衛福部次長回應了 - 政治 - 中時
[圖]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因指控台北市冠軍牛肉麵店家使用萊牛引發爭議下台,立法委員蔣萬安今在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搬出食安法要求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對丁怡銘事件表態,薛瑞元表示,本案是否有該當,應是屬於刑法範疇,必須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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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l136: 笑你沒人敢辦啦1F 11/16 12:36
oldchang1205: 這明明是社維法的範疇怎變成刑法了?衛福部這樣沒法2F 11/16 12:36
michaelwu: 那亂報帳勒? 反正都你家開的 你說不調查就不調查3F 11/16 12:36
oldchang1205: 律常識的嗎?4F 11/16 12:37
YumingHuang: 丁丁是個人才要變丁丁是個人球了嗎 ..5F 11/16 12:37
lesnaree2: 黨的紅人欸 誰敢辦6F 11/16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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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arkrise1980 說讚!
1樓 時間: 2020-11-16 12:43:33 (台灣)
  11-16 12:43 TW
一丁打炮,二丁造謠
2樓 時間: 2020-11-16 12:54:50 (台灣)
  11-16 12:54 TW
只要你姓丁,在執政黨都是人才啊
3樓 時間: 2020-11-16 12:59:22 (台灣)
  11-16 12:59 TW
有黨證,誰敢辦
4樓 時間: 2020-11-16 13:10:31 (台灣)
  11-16 13:10 TW
都是人才
5樓 時間: 2020-11-16 13:12:47 (台灣)
  11-16 13:12 TW
黨的紅人欸 誰敢辦
6樓 時間: 2020-11-16 13:30:38 (台灣)
  11-16 13:30 TW
查丁,就是跟民進黨過不去啊,破壞皇城之內的和氣
7樓 時間: 2020-11-16 13:51:31 (台灣)
  11-16 13:51 TW
這時候衛福部又沒事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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