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25 10:28:1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黑幫殺人破案未發新聞稿?黃珊珊:相信北
時間 Tue Nov 24 15:45:40 2020
1.媒體來源:
新頭殼newtalk
2.記者署名:
周煊惠 台北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黑幫殺人破案未發新聞稿?黃珊珊:相信北市警不可能吃案
4.完整新聞內文:
有週刊踢爆,台北市本月2日下午,松山區龍田里辦公處爆發黑幫砍人的重大刑案,但警方
事後卻罕見未發布新聞。議員質疑,警方隱匿不報,可能是為了美化治安數據、揣摩上意
,也可能是柯市府高層下令封口。對此,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24日)表示,警局有刑
案新聞處理參考流程,因此要看每個案件的性質、屬性,不可能可以遮掩,只是說有沒有
主動發布新聞或被動提出說明,「相信北市警局不太可能有吃案問題」。
事後卻罕見未發布新聞。議員質疑,警方隱匿不報,可能是為了美化治安數據、揣摩上意
,也可能是柯市府高層下令封口。對此,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24日)表示,警局有刑
案新聞處理參考流程,因此要看每個案件的性質、屬性,不可能可以遮掩,只是說有沒有
主動發布新聞或被動提出說明,「相信北市警局不太可能有吃案問題」。
根據《鏡週刊》報導,北市松山區龍田里辦公處發生7名黑幫分子因債務糾紛,竟當著里長
的面,把里民砍成重傷,警方事後逮捕7人,卻未發布新聞。週刊質疑,松山區算是台北市
治安最好的前3名區域,是否若發生重大刑案的消息曝光,勢必衝擊台北市的治安印象,也
將損及柯文哲的治安政績。
的面,把里民砍成重傷,警方事後逮捕7人,卻未發布新聞。週刊質疑,松山區算是台北市
治安最好的前3名區域,是否若發生重大刑案的消息曝光,勢必衝擊台北市的治安印象,也
將損及柯文哲的治安政績。
黃珊珊上午出席北市安心旅遊3.0補助方案發表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及是否知
道松山區里辦公室發生重大刑案,是否沒回報?黃珊珊指出,今天看到這新聞後跟警察局
確認,警局有個刑案新聞處理參考流程,程序上面有幾個原則,像是若犯罪有民眾可能繼
續被害的狀況,或案情衝擊治安重大,需要初步說明,或需要籲請提供線索或指認必要,
或不實報導輿情發生,警方會考慮判斷發布新聞的事由跟必要性。
道松山區里辦公室發生重大刑案,是否沒回報?黃珊珊指出,今天看到這新聞後跟警察局
確認,警局有個刑案新聞處理參考流程,程序上面有幾個原則,像是若犯罪有民眾可能繼
續被害的狀況,或案情衝擊治安重大,需要初步說明,或需要籲請提供線索或指認必要,
或不實報導輿情發生,警方會考慮判斷發布新聞的事由跟必要性。
黃珊珊強調,不是每個發生重大刑案都會發布新聞,有時可能共犯還在逃,有些證據還需
要蒐證,或是可能檢察官有些指示,要看案件性質、屬性,所以有一些案子已經發生,以
北市來說,重大治安犯罪案件是全數偵破的,「這部分不可能可以遮掩」,因都會在警政
署列管,只是說有沒有主動發布新聞或被動提出說明,這可能是警察局在針對每個案件屬
性有不同處理,「相信北市警局不太可能有吃案問題」。
要蒐證,或是可能檢察官有些指示,要看案件性質、屬性,所以有一些案子已經發生,以
北市來說,重大治安犯罪案件是全數偵破的,「這部分不可能可以遮掩」,因都會在警政
署列管,只是說有沒有主動發布新聞或被動提出說明,這可能是警察局在針對每個案件屬
性有不同處理,「相信北市警局不太可能有吃案問題」。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11-24/498767
黑幫殺人破案未發新聞稿?黃珊珊:相信北市警不可能吃案 | 政治 | 新頭殼 Newtalk
有週刊踢爆,台北市本月2日下午,松山區龍田里辦公處爆發黑幫砍人的重大刑案,但警方事後卻罕見未發布新聞。議員質疑,警方隱匿不報,可能是為了美化治安數據、揣摩上意,也可能是柯市府高層下令封口。對此,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24日)表示,警局有刑案新聞處理參考流程,因此要看每個案件的性質、屬性,不可能可以遮 ...
有週刊踢爆,台北市本月2日下午,松山區龍田里辦公處爆發黑幫砍人的重大刑案,但警方事後卻罕見未發布新聞。議員質疑,警方隱匿不報,可能是為了美化治安數據、揣摩上意,也可能是柯市府高層下令封口。對此,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24日)表示,警局有刑案新聞處理參考流程,因此要看每個案件的性質、屬性,不可能可以遮 ...
6.備註: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123soc012/
只是沒有主動發佈新聞稿
就被中天歸類為綠媒的鏡週刊
以隱匿不報、美化數據、揣摩上意來寫小說
果然除了柯粉力挺的中天外
其他媒體的公正性都有待確認
https://i.imgur.com/nJjsDdl.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65.18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lBedo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203943.A.C80.html
推 : 台南警察 :1F 11/24 15:46
→ : 黃:警察不會吃案2F 11/24 15:46
推 : 路燈有開嗎3F 11/24 15:47
推 : 沒發新聞稿就不會例入數字嗎? 可多了吧4F 11/24 15:47
噓 : 不太可能=有5F 11/24 15:47
推 : ?6F 11/24 15:49
→ : 整篇看不懂邏輯 不是偵破了嗎?
→ : 偵破了要怎麼吃案?
→ : 整篇看不懂邏輯 不是偵破了嗎?
→ : 偵破了要怎麼吃案?
推 : 上次講這句話的已經...9F 11/24 15:51
推 : 台北市不敢吃案啦,有問題早就被國民兩黨抓出來鞭了10F 11/24 15:51
推 : 鏡周刊本來就常常在編故事了11F 11/24 15:51
→ : 比較不會而已 小案照吃12F 11/24 15:52
→ : 尤其台北刁民多沒南部人那麼好騙
→ : 尤其台北刁民多沒南部人那麼好騙
→ : 可憐哪, 自己跟不到新聞就說人家吃案14F 11/24 15:53
推 : 還是我黨頭殼聰明,引用週刊標題糞灑下去綠蛆個個高潮呵15F 11/24 15:54
推 : 台北市治安沒人在意啦,柯文哲這麼棒怎麼會有事16F 11/24 16:00
推 : 偷酸台南給推17F 11/24 16:02
推 : 阿北政績+118F 11/24 16:04
噓 : 新聞不是媒體要自己去追嗎 怎麼反過來了19F 11/24 16:06
推 : 不懂這邏輯 都破案了 沒發新聞稿就是吃案 ?20F 11/24 16:17
推 : 你看台南發新聞確吃案 跟 台北偵破沒發新聞 差別在哪21F 11/24 16:21
推 : 上次說不吃案的首長表示…22F 11/24 16:21
推 : 呃 鏡週刊 嗯23F 11/24 16:23
推 : 吃案的首長在吃肉燥飯沒空24F 11/24 16:30
推 : 發不發新聞跟吃案無關吧25F 11/24 16:35
噓 : 新頭殼毫無公信力26F 11/24 16:38
推 : 完全看不懂在檢討什麼 笑死27F 11/24 16:43
噓 : 警政署自己看著辦28F 11/24 16:49
→ : 不發新聞稿等於吃案XDD。這刷新三觀啊29F 11/24 17:14
→ : 記者怪不給新聞稿還要我自己寫的意思
→ : 記者怪不給新聞稿還要我自己寫的意思
推 : 你記者懶到不出門跑新聞喔?只等新聞稿31F 11/24 17:18
推 : 對呀又不是草包市32F 11/24 17:20
推 : 去問記者為啥沒採訪啊33F 11/24 17:23
推 : 啊杯政績加一34F 11/24 18:04
推 : 吃案喬事,這百分之百符合柯學原則35F 11/24 19:18
推 : 阿不是偵破了? 是沒發新聞稿就是吃案?36F 11/24 19:54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25
作者 hydra3179 的最新發文:
- 7F 5推
- 360F 88推 99噓
- 37F 14推 1噓
- 記得在3.4天前 隔壁一直喊 新聞台整天提到橘子 檢方怎麼不把橘子列被告或通緝 北檢跟鏡檢的科幻小說要演多久 結果這兩天橘子被列被告跟通緝後 相關新聞的推文都可以看到一堆暴怒柯粉 認為橘子被通緝根本 …60F 29推 2噓
- 29F 8推 1噓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 ̄︿ ̄)p tcblow2001, darkrise1980, HiEveryOne 說瞎!
1樓 時間: 2020-11-24 19:56:07 (台灣)
→
11-24 19:56 TW
以北市來說,重大治安犯罪案件是全數偵破的,「這部分不可能可以遮掩」,因都會在""警政署""列管,只是說有沒有主動發布新聞或被動提出說明,這可能是警察局在針對每個案件屬性有不同處理。在執政黨的警政署列管了還會吃案?只有雙標爐渣美豬仔的奇葩腦袋能想出來。
2樓 時間: 2020-11-24 20:21:51 (台灣)
→
-1
11-24 20:21 TW
失智列車走起來~李慶元藍藍粉啦,走路跌倒喝水嗆到就是綠害的啦,不要那麼搞笑好不好
5樓 時間: 2020-11-24 22:23:46 (台灣)
→
11-24 22:23 TW
搞笑的不就是綠媒跟警政署嗎?要不然讓一黨獨大的執政黨改法律啊,智障的雙標爐渣美豬仔。遇有重大事故,得隨時召集之;當季無新聞者得免召開。 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必要時得報請上級機關派員列席。 上級機關首長應指定其有關人員三人至五人,組成偵查不公開督導小組, 由上級機關首長為召集人,於發現所屬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於偵查中有違反本辦法,認有必要時,應即予調查並採取有效防止措施。law.moj.gov.tw › Hot › AddHotLaw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