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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27 09:58: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aipeixcity (金宇彬)
標題 [新聞] 借車給朋友吃9萬罰單 法官撤銷罰單:無責
時間 Sun Apr 26 22:17:38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借車給朋友吃9萬罰單 法官撤銷罰單:無責任不罰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邱姓女子是殘障人士,將證件借給兒子買車登記,邱女兒子在去年4月間將車借給
朋友,事後卻收到拒絕臨檢、逆向行駛的罰單,遭罰9萬元,邱女兒子詢問友人後,查出
當時開車的是馬姓男子,並將馬的駕照辦理歸責,但馬向交通裁決機關否認涉案,台中市
交通事件裁決處因歸責有疑義,開罰邱女,台中地院行政庭審理後,認定邱女不會開車,
也證明非實際開車者,依「無責任不處罰」原則,撤銷罰單,判邱女免罰。


判決書指出,邱姓女子領有殘障手冊,沒有駕照、不會開車,不過邱女兒子買車時,將轎
車登記在邱女名下,去年4月10日晚間9時許,邱女的轎車行經北屯區東山路、松竹路一帶
時,因有行經酒測路檢點逆向行駛,逃離路檢點的違規行為,警方依法告發後,函送台中
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法裁罰9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罰
鍰9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罰單寄給邱女後,邱女詢問兒子,兒子查出當天是馬姓友人
開車,並將馬的駕照、身分證提供給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辦理歸責,但馬否認是當時的
駕駛,裁決處認為全案有疑義,仍將罰單列管邱女,因邱女未再舉證實際開車者,裁決處
依法開罰。邱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聲請撤銷罰單。


台中地院行政庭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規定,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的違規行為應
歸責他人者,應在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
應歸責人,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逾期未依規定辦理者,仍依規
定處罰。


台中地院行政庭表示,該規定主要課予汽車所有人協力義務,讓行政機關能掌握實際違規
行為人的資料,但並非一律解免行政機關應調查究明違規汽車駕駛人為何人的責任,且人
民僅能因自己違法且有責的行為而受罰,既然邱女不會開車、沒有駕照,也在法律規定期
限內,提出應歸責的駕駛人,已證明自己無違規行為,基於「無責任即無處罰」的原則,
不能讓邱女為他人的違規行為,承擔行政罰的制裁,因此撤銷罰單,判邱女免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519969

6.備註:

有請各位鍵盤法律專家 發表高見

--
以下哪個情形不可能在台灣發生?
(A)開計程車被飛機撞到
(B)開漁船被飛彈打到
(C)合法在國道上騎乘重機
(D)家中屋頂被阿帕契墜落壓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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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06.21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fPW8O1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7910664.A.601.html
zold: 唉!1F 04/26 22:18
zold: 所以借車沒事,   法官好棒棒
jameshcm: 太棒了,明天租車搶贏行3F 04/26 22:19
moebear: 那你覺得借車要有什麼事4F 04/26 22:19
DASHOCK: 不就跟租車借車一樣@@ 罰行為人5F 04/26 22:19
misu2718: 貪圖保險跟身障者車輛權益..這該修法了6F 04/26 22:20
JasperChang: 提倡換車互開撇責?7F 04/26 22:20
allsame: 看清楚內文好不好...他借名給兒子買車 兒子借車給朋友 現8F 04/26 22:20
allsame: 在鄉民都沒有基本閱讀能力?
makimakimaki: 馬姓友人不是當時駕駛會給兒子駕照跟身份證?10F 04/26 22:20
NTULioner: 借給有駕照的本來就沒事11F 04/26 22:20
adam6693: 前兩樓,借車是要有什麼事?12F 04/26 22:21
TauriCrab: 機關簡單行事,法官沒交情不給過13F 04/26 22:22
ev331: 損友哦14F 04/26 22:22
taso5566: 她的兒子本來就享有身障者車輛權益15F 04/26 22:22
zxcz1471: 本來開車的人不是車主當然不能罰車主 不然偷車賊偷了總16F 04/26 22:23
Sougetu: 阿文幕僚有什麼看法嗎17F 04/26 22:23
想了想 既然不能處罰到真正違規的駕駛人

沒人繳錢就就吊銷車牌 還是扣押車子
zxcz1471: 統的坐車去肇事 難道責任真的要叫小英出來負責嗎...誇張18F 04/26 22:24
domago: 撞死人肇逃找誰?19F 04/26 22:24
eDrifter: 主要還是交通事件裁決處沒針對馬姓(開車?)做進一步調查20F 04/26 22:25
QBey: 找開車的人不然勒21F 04/26 22:25
a58805082: 沒事借別人車幹嘛有病嗎22F 04/26 22:26
eDrifter: 吧 我猜23F 04/26 22:26
distress: 這樣不會造成漏洞嗎? 容易交通違規的就借車來開24F 04/26 22:26
domago: 開車的否認 車主也沒開車 算自己倒楣被撞?25F 04/26 22:26
distress: 車主證明自己不是駕駛,那真駕駛只要沒被攔下26F 04/26 22:27
distress: 所有拍照的違規都罰不到?
andy89202033: 政府有舉證責任啊28F 04/26 22:29
domago: 政府舉證車牌號碼29F 04/26 22:30
andy89202033: 找不到兇手就罰車主不是負責任的行為 車主也提供借30F 04/26 22:30
andy89202033: 車的人資料了
domago: 以後肇逃就打成蜂窩嗎?32F 04/26 22:31
andy89202033: 你借朋友一把菜刀他拿去殺人 警方調查找不到證據所33F 04/26 22:32
andy89202033: 以你要負責?
monitor: 所以還是應該要罰馬男才對35F 04/26 22:32
nowitzki0207: 都有提出歸責的駕駛人了36F 04/26 22:33
jamesnash: 明明就公務員怠惰,已提供借車案主資料了,還硬罰車主37F 04/26 22:33
WLR: 都知道誰開的,抓開的阿38F 04/26 22:33
domago: 開車的否認 當然罰車主 誰叫你借出39F 04/26 22:34
domago: 錄影只會拍到車牌 剩下是車主自己舉證借出
knives: 以後借人車就好是這樣嗎41F 04/26 22:35
andy89202033: 下次你借人棒球棒他拿去打死人否認 你就要負責 什麼42F 04/26 22:35
andy89202033: 連坐智障想法
domago: 拿不出證據 開車否認就算車主的啦44F 04/26 22:36
yillusionwei: 某幾樓真的邏輯天才45F 04/26 22:36
a80070: 所以樓上才不是法官 LUL46F 04/26 22:36
andy89202033: 車主不就證明他不會開車也沒有開車 法院已經採信了47F 04/26 22:36
※ 編輯: taipeixcity (223.137.106.215 臺灣), 04/26/2020 22:41:46
leocean9816: 我的台灣生活日記:「逆向行駛罰單罰不到人 」48F 04/26 22:41
KENGOD0204: 有些弱勢被歧視不是沒有道理的,一般人如果做這種事根49F 04/26 22:44
KENGOD0204: 本無法證明
duriel3313: 有些鄉民比法官還無理51F 04/26 22:44
spaceview: https://goo.gl/pog1jP 勝文幕僚被發現真實身份馬上想52F 04/26 22:45
[爆卦] 連勝文帳號事件-懶人包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圖]

一、前言 蔡正元批評,在臉書上或是PTT,有不少網友假裝中立或申請免洗帳號,專攻連勝文 。他點名PTT八卦版主,蔡正元說,在臉書上貼出照片,是要「提醒」柯文哲救災為先, 在八卦版上就變成了「眼尖的網友發現」,並開始無限制轉貼本文,蔡正元質疑,眼尖 的網友是誰,誰的名字叫做「眼尖的」?
 
spaceview: 要轉移注意力 這麼怕人家發現你的真面目嗎XD53F 04/26 22:45
spaceview: https://goo.gl/QvA5cv 這麼怕被人知道真面目 當初就不
Re: [新聞] 近距離接近鄉民 連勝文有PTT官方帳號了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各位鄉民大家好,我是代表連勝文的官方帳號。我本來看到這個新聞要自己貼的,但居然 被別人貼掉了,差點第一天就OP,只好RE文。 我設立了一個專屬於連勝文辦公室的官方帳號,直接和鄉民溝通,我希望可以直接明確的 讓各位知道,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未來針對各種議題、疑問或謠言,會盡快並且盡 可能的在這裡提出官方說法,回應網友的質疑。
 
spaceview: 應該用肉粽串室友幫你啊 現在學到教訓了吧 科科55F 04/26 22:46
Diaw01: 這個馬還真是...56F 04/26 22:47
k47100014: 車子互掛名下 平常開朋友的車 免罰 讚57F 04/26 23:18
new71050: 馬九又是你58F 04/26 23:24
Ommmm: 以後死亡車禍肇逃也是這樣子嗎?台灣!棒!59F 04/26 23:24
njpbjp6: 應該是詢問友人的時侯有保留證據,可能有line截圖或錄音60F 04/26 23:31
njpbjp6: ,所以才說有證明,只是記者沒寫出來而已。
lain2002: 車登記在別人名下違規不被當場抓到就不罰這漏洞很久了62F 04/26 23:54
zx5412396318: ㄨㄚ~~ 臺灣法官真棒63F 04/27 00:19
arcysaint: 台灣司法真是獨步全球64F 04/27 00:20
audi0909: 鄉民法學連借車也要罰,法盲真可悲65F 04/27 01:03
uvegotmail: 我們回到侏儸紀時代了嗎66F 04/2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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