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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29 18:41:1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新聞] 隔「一張簾」性侵別人女友判5年半 法官:膽大妄為
時間 Wed Apr 29 17:48:30 2020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聯合報 /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隔「一張簾」性侵別人女友判5年半 法官:膽大妄為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2020-04-29 17:22

越南阮姓逃逸外勞到按摩店打工,隔一張布簾性侵來店的女學生。阮稱「她自願的」,法
官審理發現,阮犯案時,被害人的男友在布簾另一邊,台北地院認為阮膽大妄為,被害人
的男友在場也敢作案,依強制性交罪重判阮有期徒刑5年6月,刑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此外,阮姓男子冒名他人身分打工,領薪,被控偽造文書罪等,法官另判他有期徒刑8月
,得易科罰金24萬元。

檢方指控,阮2014年8月以移工名義來台從事製造業技工工作,2015年3月被註銷居留許可
,成為逃逸外勞;逃逸期間,他四處打零工維生,去年中在台北市某足體養生館找到按摩
師的工作。


去年9月9日晚間10時,被害人與男友到養生館按摩,由阮服務被害人,阮漸進式將她的短
褲完全褪下,被害人一度懷疑,但隱忍屈從,阮以雙手扳開她的雙腿,以手指比「噓」的
動作,要求被害人別出聲,強制性交得逞。


法院審理時,阮承認與女客人性交, 但稱「她有呻吟,是自己把雙腿張開,有經過同意
才跟她發生性關係」;辯護人說,阮與被害人性交約6到7分鐘,且被害人男友的按摩床與
被害人的按摩床距離不過1 、2 公尺,被害人卻未呼救,案情可疑。


法官審理認為,被害人偵查、審理中證述一致,關於她被性侵為何沒有立刻反應?認為被
害人返家後即與男友聯絡,並告知只能以手機文字訊息繕打,可見她有難以啟齒之情,要
不是被性侵,不至於有屈辱、羞憤的情緒流露。


法官認為,被害人當下未呼救,且離開養生館前神色正常,可能因性格、教養、危機處理
能力不同而有不同反應,更有可能不敢張揚;被害人還在念大學,被性侵的反應能力,不
能與一般成年人相比,採信她的說法,認定阮有罪。


判決說,阮利用職業之便強制性交,膽大妄為於被害人男友在場時犯案,犯後不認罪,強
辯「是被害人自己張開腿」、「好像很有需求的樣子」,毫無悔意,令被害人難堪,因此
重判。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527997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罪大惡極」論,成立?



順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侵訴字第 66 號刑事判決


參、論罪科刑:

二、科刑部分:

(一)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刑法第57條所各款情狀如下:

1、被告之品行:

被告並無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查;然被告為逃逸外勞,業經
認定如前,原居留許可已自104 年3 月17日經主管機關註銷,案發時已非法在臺逾期居留
超過3 年,顯然對於遵循法治之程度較低。


2、被告之智識程度及生活狀況:

被告自承為國中畢業,之前在越南時在工廠工作,來臺原欲從示製造業,已婚,與父母、
小孩同住,經濟狀況貧寒,房子是租的等情。

3、被告與被害人之關係:

被告冒用他人身分應徵按摩工作,利用A 女對於被告類似醫療關係之高度信任,以從事全
身油壓之私密兩人獨處空間為本件犯行,具有刑事案件量刑審酌妨害性自主罪宜注意從重
量刑因子(下簡稱從重量刑因子)之事項。


4、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罪所生損害:

一:違反戶籍法及行使偽造文書部分:

被告明知為逃逸外勞身分,竟為規避我國主管機關查緝,以他人身分應徵工作,危害主管
機關對於外籍勞工在我國身分管理之正確性,且以他人身分工作,對於業務上所為,將使
雇主、主管機關均無從以管理或究責之可能,危害非輕。


二:強制性交罪部分:

被告未能克制一己私慾,利用職業之機會及A 女對於按摩師傅專業之信任,為強制性交之
犯行,A 女與男友一同前往上開按摩店消費,本欲活絡筋骨、抒發壓力,被告自恃逃逸多
年,且為冒用他人身分工作,顯然難以遭查緝行蹤及犯行,竟膽大妄為於A 女男友在場時
,對A 女為強制性交之犯行,對A 女、A 男之影響甚大,更已足以使大眾對於接受私密按
摩服務產生危險疑慮,所為亦足以影響社會之安定,具有從重量刑因子之事項。


5、犯罪後之態度:被告於偵審中始終坦承冒用身分、行使偽造私文書,然否認強性交犯
行,甚至多次強調係經被害人自己把雙腿張開、好像很有需求的樣子、當時A 女用手拉近
我的身體意思是想要跟我發生性行為、A 女有主動的行為等語,不僅辯稱係經A 女同意,
甚且有表示為A 女主動挑逗引誘之意,被告顯然對自身所為行為毫無悔意,所辯令被害人
感到難堪受辱等情,實未見被告有誠摯表示懺悔之態度,具有從重量刑因子之事項。



(二)應執行之刑:按宣告刑與應執行刑有別,其應裁量事項,論理上應有不同。一律將
宣告刑累計執行,刑責恐將偏重而過苛,不符現代刑事政策及刑罰的社會功能。法院於定
應執行刑宣告時,應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有犯行的整
體關係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並應權衡行為人犯數罪所反應出的人格特性、行
為人就整體事件的責任輕重,在量刑權的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各款規定,予
以整體評判。本院審酌就被告所犯得易科罰金之3 罪,即被告所犯違反戶籍法、行使偽造
文書3 罪,其中就兩次行使偽造文書行為,雖分別為另行起意之各別犯行,然犯罪手法相
同,侵害之法益同一,其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則為整體之非難評價後,就被告所
犯得易科罰金之3 罪,定其應執行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



(三)被告為越南籍之外國人,在我國犯罪而受本件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係逃逸外
勞身分,本院認其不宜繼續居留於我國境內,而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有驅逐出境之
必要,爰依刑法第95條規定,併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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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浩瀚的星海,我們微小的像塵埃,漂浮在一片無奈
緣份讓我們相遇亂世以外,命運卻要我們危難中相愛
也許未來遙遠在光年之外,我願守候未知裡為你等待
我沒想到,為了你,我能瘋狂到;山崩海嘯,沒有你,根本不想逃
我的大腦,為了你,已經瘋狂到;脈搏心跳,沒有你,根本不重要……
              ——鄧紫棋《光年之外》(《太空潛航者》中文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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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onaero: 越男也調皮1F 04/29 17:49
dbjdx: 這部好像看過2F 04/29 17:49
ericinttu:   看這用詞 弄到法綠人八3F 04/29 17:49
zold: 重點是:   女生被性侵不會求救嗎???4F 04/29 17:49
putgun: 這部哪看過~~5F 04/29 17:50
vowpool: SOD6F 04/29 17:50
wwvvkai: SOD7F 04/29 17:50
Roooz: SOD都是真的 番號呢?8F 04/29 17:50
dos32408: 未看先猜又是台男9F 04/29 17:51
kilof: 案情太離奇了10F 04/29 17:51
Workforme: 北越的?11F 04/29 17:51
LeonardoChen: 上次有男生被性侵沒有求救,因此判無罪12F 04/29 17:51
althea0628: 終於有正常一點的法官13F 04/29 17:51
pokepi: 不給番號對嗎14F 04/29 17:52
LeonardoChen: 所以沒有呼救要判有罪無罪都可以15F 04/29 17:52
pshuang: 歧視越南很嚴重 女的無法呼救?16F 04/29 17:52
kcclasaki: 好興奮17F 04/29 17:52
s09371703: 女的也可能有問題。18F 04/29 17:52
whitefox: 寢取系列19F 04/29 17:52
ghgn: 噁爛外勞20F 04/29 17:53
Nm025: 上大學卻沒有性侵反應能力? 法官你騙笑ㄟ21F 04/29 17:54
rockon15: 太舒服 發現是越南人才翻臉22F 04/29 17:55
ufos: 如果換個國籍,然後不要謊報身份搞得法院不爽,結果可能會23F 04/29 17:55
ufos: 不一樣。
rockon15: 如果是逃逸白人應該就沒事25F 04/29 17:55
honestyer: SOD 都是真的 我相信了!26F 04/29 17:57
mario2000: 可憐被阿勞搞過 鐵分27F 04/29 17:59
marunouchi: 我不會妄下評論28F 04/29 18:00
virusDA: 這女生的防衛機制怪怪的...反應時間也太晚29F 04/29 18:00
botnet: SOD???30F 04/29 18:01
tello: 這劇情不錯31F 04/29 18:03
rinatwo: 講個笑話 無罪推定 罪疑惟輕 惟利被告32F 04/29 18:04
rinatwo: 台灣司法對於這塊 男生真的要保護自己 不然你百口莫辯
ultraccs: 這判有罪也蠻怪的 也沒脅迫 怪力亂神都沒有34F 04/29 18:11
ultraccs: 連一點反抗都沒有 這樣的話 就算男女合意 只要後來反悔
ultraccs: 隨時都可以判有罪
CKRO: 這是什麼劇情?37F 04/29 18:16
buslover: 越南跟台南一樣可悲38F 04/29 18:19
qpeter: 這劇情有看過 有隱藏攝影機在拍 對不對XD39F 04/29 18:20
a2334436: 男友好可憐40F 04/29 18:21
a1919979: 我說 這根本是來仙人跳非法移工的吧....41F 04/29 18:22
ImBBCALL: 空幹42F 04/29 18:23
a1919979: 很多養生館基本上都會提供性服務也不是新聞了43F 04/29 18:24
a1919979: 個人認為這個逃逸越勞就是太老實了 才顯得罪大惡極
a1919979: 但是你要養生館說其實我們就是來賣的以現況來說根本不
a1919979: 可能 因為沒有一個市長敢設性專區 黑工遇到粉紅鷺 可憐
bruce1119: NTR刺激47F 04/29 18:34
kenro: 這也太奇怪48F 04/29 18:34
kavengany: 這個外勞是不是看過丈夫身旁50cm系列...49F 04/29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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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4-29 18:22:3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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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的就歸類畜牲等同中國人當街撲殺好嗎!
2樓 時間: 2020-04-29 19:53:16 (台灣)
  04-29 19:53 TW
我是問號滿滿拉 還是先試試再說 不然為何不呼救 有拿武器威逼性命嗎
3樓 時間: 2020-04-29 19:54:15 (台灣)
  04-29 19:54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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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柯文哲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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