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30 12:54: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ianDao (^_^)
標題 [問卦] 法官亂判能不能檢舉
時間 Thu Apr 30 11:35:24 2020


精神病是減輕罪刑

是誰跟他說可以無罪?

到底會不會阿?

如果不會的話可以問我阿?

感覺根本是來亂的

哪裡有可以檢舉這個法官的地方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9.244.16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gaT-J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217726.A.4FA.html
stlinman: 總統府信箱1F 04/30 11:35
MoWilliams: 法官是神耶2F 04/30 11:35
earnformoney: 你知道有種東西叫做上訴嗎= =3F 04/30 11:36
wz70403: 總統府信箱4F 04/30 11:36
kyoko522tw1: 等二審?5F 04/30 11:36
efgh2103: 總統府垃圾信箱6F 04/30 11:36
fallheart: 自由心證萬歲7F 04/30 11:36
asdf70044: 人家是神 可以120%不用負責8F 04/30 11:36
headcase: 檢舉什麼 1999嗎9F 04/30 11:36
silentence: 監察院10F 04/30 11:37
zoeapezoo: 監察院認真11F 04/30 11:37
Isveia: 上訴是另一回事,審判過程中會出現「無罪」真的很扯,明明12F 04/30 11:37
BF109: 自己去翻法條13F 04/30 11:37
lpbrother: 亂判誰說了算?14F 04/30 11:37
allenatptt: 你要怎麼證明他亂判?15F 04/30 11:37
Fly17: 記者 立委 輿論 媒體 比較有用16F 04/30 11:37
Xpwa563704ju: 一定會上訴的啦,一審判無罪,爛法官17F 04/30 11:38
Isveia: 就明確殺了一個人,不管怎樣都不可能給到無罪判定的。18F 04/30 11:38
Artlanis: 上次有個要監察的被公幹,現在知道後果了吧19F 04/30 11:38
i376ers: 殺人無罪真的太扯...20F 04/30 11:38
abc12812: 台灣亂源你敢嘴?21F 04/30 11:38
freedom56: 我也覺得二三審不會判到無罪 這太扯 但問題是一審法官22F 04/30 11:38
nyyjeter8: 都自己人 你覺得真的監察有用嗎23F 04/30 11:39
freedom56: 也不光一審啦 法官亂判都沒問題嗎24F 04/30 11:39
mynews: 恐龍保護法規定是不能檢舉恐龍的25F 04/30 11:39
a7788783: 問題在刑法19條,這條沒廢將來還是會有殺人無罪的26F 04/30 11:39
nyyjeter8: 跟雷洛反貪污組就是多一個收錢單位 設定監督也是自己在27F 04/30 11:39
CCNK: 因為是台灣嘛 正常28F 04/30 11:39
Leon0810: 刑法19條第一項的確是不罰啊29F 04/30 11:40
skyexers: 說個笑死 蔡英文的司法改革30F 04/30 11:40
piliwu: 叫總統干預司法?某些人認真的嗎31F 04/30 11:40
yu800910: 判無罪就算了 至少把人送精神病院與世隔絕好嗎?32F 04/30 11:41
ohya111326: 這法官應該彈劾33F 04/30 11:41
yu800910: 這種不定時炸彈還不送醫院,是要讓他繼續砍人?34F 04/30 11:41
killerken: 841的選擇35F 04/30 11:41
seven30: 有要送阿 五年 夠久了吧!侵害人權!36F 04/30 11:42
w3951: 快去拜託立委把刑法三階改掉 只要客觀行為完成就死刑37F 04/30 11:42
yu800910: 五年久個屁!拜託關一輩子38F 04/30 11:42
RAY1203: 民進黨完全執政八年 當初承諾的司法改革到底要不要做39F 04/30 11:43
NSyaoRan: 在討論事情的時候 出現那種你們閉嘴給法官判 都很傻眼40F 04/30 11:43
cp394: 再給我們四年41F 04/30 11:43
mm58307533: dpp有廢死黨綱,你還想改革呀42F 04/30 11:43
Jaroz: 我終身不投廢死政府43F 04/30 11:44
skyexers: 廢死直接變廢刑 蔡英文司法改革領先全球 難怪民調76%44F 04/30 11:44
BingLing: 審判長卓春慧、法官林家賢、鄭諺霓45F 04/30 11:44
max0928895: 司法改革叫總統干預司法?那還改甚麼格?46F 04/30 11:44
g3sg1: 不行 神聖的法律人不是賤民可以質疑的 有點自覺好嗎47F 04/30 11:45
yoyo2008yoyo: 無罪到底三小 氣死48F 04/30 11:45
jerrylin: 官官相護  懂?49F 04/30 11:46
max0928895: 又沒叫你直接干預司法,笑死人的護航50F 04/30 11:47
jay306: 19條最後寫51F 04/30 11:48
DLHZ: 你還是別抱太多期待的好52F 04/30 11:48
jay306: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53F 04/30 11:48
jay306: 有病沒吃藥的人,還適用這條嗎?
kis28519: 法官:咬我啊!笨蛋55F 04/30 11:49
set852064: 小英司改政績你敢嘴?56F 04/30 11:50
TOEY: 無法驗證教化效果的話,判決等於白判這是真的57F 04/30 11:50
bking: 司法被保護的太好了 完全沒有其它權可以相互制衡58F 04/30 11:51
quicknick: 四年來的司法改革你敢嘴59F 04/30 11:51
seed800506: 私法瀆立60F 04/30 11:52
soarman: 法官這樣判,以後就法官當監護人,負責教化。61F 04/30 11:53
hw1: 法官:不爽你來考啊62F 04/30 11:55
hw1: 上一個想制衡的被法界跟鄉民砲到下台了
coolp77: 立法院到底在衝三小朋友,嗎的,法條會改改,快弄出法官64F 04/30 11:57
mow1982: 廢死,可教化,人權,精神病,先進國家65F 04/30 11:57
coolp77: 評鑑制度好嗎,幹66F 04/30 11:57
forbake1: 無解,小案亂判更多,大案還有人關心67F 04/30 11:57
tony900735: 神 不可質疑 懂??68F 04/30 11:58
b7211102000: 還不快去領一張精神疾病證照69F 04/30 11:59
littlepogi: 怎麼有人覺得上訴代表這次判決沒意義呢 XD70F 04/30 11:59
littlepogi: 這樣沒事幹要判這麼多次 浪費資源?
wr: 無罪真的太扯 只要是人皆應受法律規範 與疾病不應有關72F 04/30 12:00
KJC1004: 根本沒有制衡法官的管道吧 權力分立個屁73F 04/30 12:05
flybirdy: 可檢舉但交給法律人評判 你覺得勒74F 04/30 12:05
wirecut: 先入黨75F 04/30 12:06
rjaws: 奧客76F 04/30 12:08
sky81602: 法官"督促"檢方上訴,有可能是檢方提出的罪證不足/告錯77F 04/30 12:08
sky81602: 法條?
Sam0453: 當每個都這樣判的時候就不是亂判,法律萬歲79F 04/30 12:14
newsyho: 真的台灣治安敗壞這些人要負很大的責任,還一付坐廟堂上80F 04/30 12:16
newsyho: 照自己看到的無知論點沾沾自喜,生活上不會遇到治安敗壞
newsyho: 惡果?
billabcddog: 就是不想擔屎,趕快推掉,爛透83F 04/30 12:17
iLuciferous: 可不可以把一審廢掉阿 一堆瞎雞巴亂判84F 04/30 12:18
s8624032: 這種爛法官還能當哦85F 04/30 12:19
wang0602: 蔡英文的司法改格=我幹恁娘86F 04/30 12:20
kuwanosan: 法官叫什麼名字啊87F 04/30 12:25
serv828: 還可以上訴88F 04/30 12:26
Audien: 法官只能被監察院彈劾 市井小民洗洗睡吧89F 04/30 12:26
ihero: 去翻法官法90F 04/30 12:27
laukun: 我希望判可教化掛保證  出獄又再犯的那些法官可連帶賠償91F 04/30 12:36
liiiiiiiio: 整天講上訴 一審這個離譜仔zz92F 04/30 12:38
laukun: 判可教化是你們 結果又1次2次再犯  不用負些社會責任?93F 04/30 12:39
dereter: 上訴是一回事 法官判錯不用處罰嗎?業務過失罪不適用於法94F 04/30 12:39
laukun: 反正 再犯惹民怨  風向推給矯正單位就沒事了吧? 呵95F 04/30 12:40
laukun: 反正 玩文字鑽石刀切割  是法律人的專業一部分
uc500: 刑法第124條 枉法裁判罪 快去向檢察官告發97F 04/30 12:45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80 
作者 XianDao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20-04-30 13:02:05 (台灣)
  04-30 13:02 TW
垃圾KMT為了穩固政權設下法官終身職的憲法條例
除非監察院彈劾與自請辭職下台 不然沒有人能對吃了無敵星星的法有任何解除職務的方法
然後監察院與司法院都還是KMT掌控中 法律條文還是隨這些KMT培養出來的無敵法官自由心證
想改難喔
04-30 13:39 TW
GuluMeow:[自己刪除]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