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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6-09 20:29:5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uDu (林北告到你無處躲)
標題 [新聞] 不算殺人!毒駕幻覺撞7車釀1死 裸男改依
時間 Tue Jun  9 19:29:16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鄭淑婷
3.完整新聞標題:
不算殺人!毒駕幻覺撞7車釀1死 裸男改依毒駕致死判5年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26歲吳姓男子吸食新興毒品後駕車外出,疑因產生幻覺,連撞7輛汽機車、造成一
死棄車逃逸,不但脫光衣褲,還持棍棒攻擊路過騎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但一審宣判,
認為「並無殺人之故意」,因此改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肇事逃逸部分無罪


其中,被害人吳姓騎士無辜枉死,3個女兒每次開庭都從南部北上,想要為爸爸討公道,
在宣判前也向法官表達希望對吳男從重量刑,今得知判決結果都表示「訝異、無法接受」
,質疑吸毒還開車就是殺人,兇嫌撞到吳姓騎士沒有停車還繼續開,為何肇逃無罪?吳男
女兒另指說,吳男始終否認犯行,即使毒駕報告攤在面前還是否認,甚至要求做毒品濃度
及精神鑑定,並屢屢自稱是中邪。


吳男從2018年4月開始抽彩虹菸,彩虹菸當時還屬非管制藥品,他因此出現幻覺症狀,5月
15日上午曾告知母親跟前妻「我好像遭魔控制」,卻還開車外出,打算繼續找友人抽彩虹
菸,豈料,下午2點多行經龜山區長壽路,疑因再度出現幻覺、以為有人跟蹤及追捕,竟
一路狂飆,連路口號誌也不管,先是衝向停等紅路燈的車陣,導致2輛機車被撞倒、1輛汽
車毀損,導致吳姓、郭姓騎士分受輕重傷,其中吳姓騎士送醫不治。


吳男發現釀禍也沒有停車,繼續往前開又接連撞上2輛小客車、1輛大貨車及1輛廂型車,
車子也因撞爛無法開,他棄車逃逸時,居然還沿路脫掉全身衣褲,又持棍棒作勢攻擊路過
機車,騎士見狀嚇得紛紛閃避,直到警方趕來才被制伏,員警也找來一條內褲給他穿,事
後送醫,採集尿液檢出體內有彩虹菸成分。


吳男供稱,對於案發過程只記得「那時候好像有人在追我,前面有車子,應該是機車,但
我開很快就撞過去,我沒有停,是因為後面有人追,我很緊張」。桃園地檢署認為,吳男
行為涉犯殺人罪明確,2018年12月起訴。


桃園地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於今天宣判;合議庭指出,矚託桃園療養院進行精神鑑定,報
告認為,吳男過去有使用如K他命、咖啡包、大麻、笑氣等,案發前又持續使用彩虹菸,
自述當時有一種被魔掌控的感覺,整路上的人都是魔的手下,因不想被掌控才跑,認為吳
男在案發時已無行為辨識能力,符合不可抗拒之衝動,但吳男明知自己因毒品而有幻覺仍
開車上路,不過不構成有殺人之故意,審結改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處5年6月徒刑

至於肇逃部分,吳男當時已無行為能力,而無肇逃之故意,予以無罪。另名受傷的郭姓騎
士則與吳男和解撤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2560
不算殺人!毒駕幻覺撞7車釀1死 裸男改依毒駕致死判5年6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桃園市26歲吳姓男子吸食新興毒品後駕車外出,疑因產生幻覺,連撞7輛汽機車、造成一死棄車逃逸,不但脫光衣褲,還持棍棒攻擊路過騎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但一審宣判,認為「並無殺人之故意」,因此改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肇事逃逸部分無罪。其中,被害人吳姓騎士無辜枉死,3個女兒每次 ...

 
6.備註:
林正二只是貪汙被判7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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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UttAJTK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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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bolica: …………………1F 06/09 19:29
rererere147: 好喔 賺2F 06/09 19:30
pponywong: 抗議 應該無罪釋放3F 06/09 19:30
tenching: 法匠:缺乏意欲要素 法盲別吵4F 06/09 19:30
Owen93: 台灣民主法治真的不行 趕快統一統吧5F 06/09 19:30
CharleneTsai: 台灣司法 總是不會讓人民失望6F 06/09 19:30
ntust661: 推7F 06/09 19:30
dnek: 這就是法匠們所謂的不能安全駕駛修法加重過苛啦,五年(笑8F 06/09 19:30
rock0807: 明明無罪的案件 硬要判這種  差評9F 06/09 19:31
milleniue: 不是很多法匠也主張酒駕無行為能力10F 06/09 19:31
zxc8424: 人渣天國 鬼島台灣11F 06/09 19:31
joejoe21: 給受刑人喝酒兩年?!12F 06/09 19:32
kivan00: 之前有個腦子吸壞無罪的 這個一定要上訴13F 06/09 19:32
upeo: 可以 居家旅遊 殺人必備良藥14F 06/09 19:32
ph777: 彩虹菸是啥洨毒品15F 06/09 19:32
zien0223: 偉哉鬼島16F 06/09 19:32
ken0062: 原來如此 還有這招 先筆記起來17F 06/09 19:33
mouz: #防禦性撞擊 #可以上國道的四輪 #繼續檢討重機18F 06/09 19:33
Sixxlife: 呵呵 以後8+9的新招 油門下去補一管19F 06/09 19:33
kimula01: 造桃還無罪喔20F 06/09 19:34
wubai1119: 這種王八21F 06/09 19:34
qsxwdc: 小菸政績+N22F 06/09 19:34
BF109Pilot: 我法盲啦,法匠們怎麼看23F 06/09 19:34
fakejoker: 哇靠 人命越來越賤了24F 06/09 19:34
flavorBZ: 66625F 06/09 19:35
broian: 這樣被鬼附身或自認被附的是不是無敵了26F 06/09 19:35
q210216: 可憐哪可教化鬼島恐龍法匠正常發揮不意外!27F 06/09 19:35
NTULioner: 無殺人故意 垃圾法官28F 06/09 19:35
zukidelko: 覺得不滿意的 太平洋沒加蓋29F 06/09 19:35
atgo1207: 肇逃也無罪欸 這律師屌喔30F 06/09 19:35
mylove0617: 死的不是法官不是律師~所以判很輕 這就是世間的真理31F 06/09 19:35
flavorBZ: ===吸毒能減刑啊鬼島===32F 06/09 19:35
asdf70044: 讚33F 06/09 19:35
linbryan: 很好,繼續檢討酒駕發言人.雖然她沒撞人34F 06/09 19:36
fakejoker: 以後撞死人喝口酒 我不是故意的35F 06/09 19:36
asdf70044: 八卦毒蟲群表示欣慰36F 06/09 19:36
flavorBZ: 他媽讀法律的會不會覺得精神錯亂?37F 06/09 19:36
flavorBZ: ===吸毒能減刑啊鬼島===
yoyozone: 可憐39F 06/09 19:37
smile5566: 厲害嘍40F 06/09 19:38
Doukyusei: 因為死的不是法律人啊41F 06/09 19:38
ajan007: 司法正義,死人是不需要正義的42F 06/09 19:39
sendicmimic: 告錯法條啦,酒駕還不是一樣43F 06/09 19:39
qers4609: 厲害了44F 06/09 19:39
jipq6175: 推台灣司法45F 06/09 19:40
sendicmimic:                                那堆立法委員都裝死46F 06/09 19:40
a29976137: 小英每日政績47F 06/09 19:40
chmj0911: 這是什麼樣的垃圾48F 06/09 19:41
yhTTTT: 不好意思我台灣價值真的不夠,最近這種判決真夠多49F 06/09 19:41
Iamboy183: 給AI判會如何?50F 06/09 19:42
changmary: 不到3年就可以申請假釋..51F 06/09 19:42
aigame: 大學法律系教授是不是都是些罪犯52F 06/09 19:42
bbc0217: 毒駕酒駕 小英的最愛53F 06/09 19:42
DarkChilles: 有摻浴鹽難怪脫衣起肖54F 06/09 19:43
forhorde5566: 小英政績+155F 06/09 19:43
sorrywow: 法盲大戰法匠56F 06/09 19:44
BaRanKa: 這廢物還有前妻57F 06/09 19:44
sbflight: 為什麼不奪車啊 你要奪車啊58F 06/09 19:45
stormsnow: 沒撞到法律人啦 撞到就不是這樣了59F 06/09 19:45
afu4869: 吸毒吸到精神病 這種不用給他憐憫60F 06/09 19:45
widec: 那他吸毒的部份也不用關??????61F 06/09 19:45
Mydadisgay: 法條真棒62F 06/09 19:45
leoz69927: 超賺鼓勵大家吸毒開車撞死人的國家63F 06/09 19:46
azytjr: 沒有二級謀殺罪真的被當笑話,817真8764F 06/09 19:46
afu4869: 腦子壞光光就乾脆一點送他上路65F 06/09 19:46
drinkmuffin: 靠車禍殺人,知道該怎麼做了嗎?66F 06/09 19:46
asidy: 大家管制品買起來放,出事可以卸責喔67F 06/09 19:46
XperiaZ: 靠邀阿  這三小68F 06/09 19:47
Luna5566: 真棒69F 06/09 19:47
KOKOLALAMA: 台灣毒犯可以爽爽殺人了!70F 06/09 19:48
lancer0960: 蒸蚌71F 06/09 19:48
jerrylin: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屌72F 06/09 19:48
k960608: 以後殺人都來吸一管 通通變成過失73F 06/09 19:48
mozo: 幹拎羊 這沙小g8有夠噁心的鬼事74F 06/09 19:48
gn01914712: 這就是國民黨留下的法律75F 06/09 19:49
Weylulu: 罰太重了= =76F 06/09 19:49
mozo: 吸毒刑期減短 幹拎羊這啥鬼島 爽阿幹77F 06/09 19:50
ericsyyang: 法匠邏輯78F 06/09 19:50
RickyRubio: 打給立委改法條啊79F 06/09 19:50
Singleceller: 好溫馨80F 06/09 19:51
palapalanhu: 三小81F 06/09 19:52
kinghtt: 這不用打給立委…根本是法官選的法條有問題82F 06/09 19:53
forbeat: 不意外,人權上升中83F 06/09 19:55
a963: 台男太屌了 不愧是母豬生的84F 06/09 19:56
king123: 吸毒其實沒比精神病患好到哪裡去 嚴重者可視為精神病85F 06/09 19:56
HyperLollipo: 就跟酒駕一樣啊,只是他不是喝酒是吸毒86F 06/09 19:56
ymuit: 五年  太少 為何不被判死刑87F 06/09 19:56
GetMoney: 正常人不是人~不正常人才是人~你各位到底是不是人cc88F 06/09 19:57
ymuit: 吸毒的後遺症是得到精神分裂之類89F 06/09 19:57
wylscott: 這至少要判無期起跳吧90F 06/09 19:58
ymuit: 文中的他 沒有拿到身心障礙 自然沒有精神疾病 但吸毒91F 06/09 19:58
ymuit: 為何被判五年 真的不夠
polestar0505: 依法匠的論點 這種應該是無罪釋放吧?93F 06/09 20:02
tommy910174: 法律人:不然投票定罪啊  你們這群法盲野蠻人94F 06/09 20:05
zong780405: 哈哈,還真的發生~臺灣法律讚!95F 06/09 20:05
notfound0407: 噁心96F 06/09 20:06
fddk: 不能安全駕駛這條就太輕了才會覺得判有問題97F 06/09 20:11
Puye: 很多神經病都是吸毒造成的啦  毒蟲超多98F 06/09 20:13
KusoJontaro: 吸毒還不算殺人? 鬼島法律讚99F 06/09 20:14
zyra: 所以以後殺人前要先吸毒?100F 06/09 20:14
s540421: 國民黨留下的法律,然後勒,立院最大黨是誰啊101F 06/09 20:14
dcggj2394: 所以嗑藥撞死法律人才有改變的時候?102F 06/09 20:14
s540421: 給你們掌權多久了,還在甩國民黨103F 06/09 20:15
initialdark: 法匠繼續放這些瘋子出來 你各位自求多福104F 06/09 20:15
frontin: 殺人前吸毒就不算殺人了嗎105F 06/09 20:18
asdlkjfgh: 推 法官英明106F 06/09 20:18
fit8590: 不意外現在只要扛出思覺失調不要幹到法律人基本上幾乎全107F 06/09 20:21
fit8590: 身而退了
jason486: 毒駕真爽109F 06/09 20:24
gjcl6: 台灣司法110F 06/09 20:25
py602270421: 毒品問題一定要重判111F 06/09 20:26
tearness: 民進黨執政 吸毒殺人有保證112F 06/0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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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tcblow2001 說瞎!
1樓 時間: 2020-06-09 21:44:25 (台灣)
  06-09 21:44 TW
就算無故意
造成無辜者這些損失、死亡
這樣也太輕了吧?
死者家屬怎麼辦?
車子被撞的其他人怎麼辦?
2樓 時間: 2020-06-10 00:22:11 (台灣)
  06-10 00:22 TW
恐龍司法官在指導駕駛人
撞死老小恐龍的時候
趕緊先吸毒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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