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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6-07 20:32:4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標題 [新聞] 通姦罪違憲缺配套 法界:外遇賠償應量化
時間 Sun Jun  7 19:16:18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通姦罪違憲缺配套 法界:外遇賠償應量化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6-07 05:30:00

    大法官上月29日宣告通姦罪違憲後,被害配偶只能循民事途徑,提起「侵害
    配偶權」訴訟,捍衛配偶權,唯法院判處被害配偶的賠償金額沒有一定標準
    ,易衍生司法不具公平性的質疑。法界人士指出,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後
    ,沒有配套措施,對於被害配偶應獲賠多少金額才合理,應該有個賠償的基
    準,比如什麼樣的態樣應該大約賠償多少,才不致有失公允,得以讓民眾信
    服。


    律師蔡家豪表示,例如基隆市一件婚外情官司,元配面對自己先生和外遇對
    象生下小孩,通姦時間長達4年,先生甚至把妻子名下房子假借出租名義提供
    「小三」使用,此舉是非常嚴重地侵害元配配偶權。


    蔡家豪說,依過去法院實務標準,類似侵害配偶權的案件,法院對小三與人
    夫相姦罪,沒有生下小孩的情況下,大約判賠元配20萬元;而本案生下孩子
    ,侵害配偶權的情況更甚,卻同樣只判賠20萬元,明顯過低。



    不能再以刑逼民 賠償不該再循以往標準

    蔡家豪認為,過去還有通姦罪可以懲罰侵害配偶權益的偷情男女,但除罪後
    ,民事部分沒有任何配套,司法機關不僅應該提供配套,民事賠償數額也宜
    拉高,對受侵害的元配才較公平。


    任遠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薛智友也認為,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後,不
    像以前被害配偶,常以刑逼民,逼小三、小王在法院外和解,如此可獲得較
    高賠償金額,現在被害配偶只能提起民事訴訟向加害人求償,法院可研議在
    酌定提高賠償金額,若仍循以往審酌標準,對被害配偶來說並不公平,也讓
    一般民眾誤以為外遇的代價不高。



    社、經地位不同 有人認為量化不容易

    不過薛智友另認為,法官判處精神上損害賠償金額時,大多會審酌當事人社
    、經地位、學歷等情狀酌定金額,又因每個具體案件情節都不相同,要量化
    為客觀標準不容易。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8035
通姦罪違憲缺配套 法界:外遇賠償應量化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大法官上月29日宣告通姦罪違憲後,被害配偶只能循民事途徑,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捍衛配偶權,唯法院判處被害配偶的賠償金額沒有一定標準,易衍生司法不具公平性的質疑。法界人士指出,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後,沒有配套措施,對於被害配偶應獲賠多少金額才合理,應該有個賠償的基準,比如什麼樣的態樣應該大約賠償多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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