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7-06 12:44:2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問卦] 大同三位王牌律師 卻只想出了違法手段?
時間 Sun Jul 5 19:26:31 2020
如題,這次大同公司派找了三位王牌律師來解決改選問題
結果大同自行認定市場派是中資,擅自刪除市場派投票權
結果大同自行認定市場派是中資,擅自刪除市場派投票權
搞到證期局出來說話
證期局:大同公司派無權刪市場派股東表決權
大同請了三個王牌律師來處理問題
結果卻只想得出違法的手段,還被證期局打臉
是不是有點落漆啊?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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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正念清除電腦病毒-法輪大法明慧網
http://bit.ly/2z4Mljl
我以純淨的心繼續發著正念,最後,
這次掃描病毒的結果是「所有檔案未掃描到任何病毒」
所有常人中流行的病毒在我發出正念後都死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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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06.8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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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嗎? 我覺得很成功,已經拖住戰局1F 07/05 19:27
→ : 不就是找不出其他方案才會來這招?2F 07/05 19:27
→ : 把困難排除的方法就是最好D方法3F 07/05 19:27
推 : 傻傻的搞不好本來就是計畫內4F 07/05 19:27
→ : 有請古美門5F 07/05 19:27
推 : 他們的目的就是拖阿 告上法庭更好 直接拖到猴年馬月6F 07/05 19:27
推 : 拖時間就達到目的了7F 07/05 19:27
→ : 而且同屬違法手段,這種不傷人不殺人的相比之下後續責任也8F 07/05 19:28
→ : 小多了
未來有可能被政府限期召開股東會,也沒辦法拖太久吧→ : 小多了
※ 編輯: zhtw (111.242.206.84 臺灣), 07/05/2020 19:30:11
→ : 國昌都拿他們沒辦法還不算成功?10F 07/05 19:29
推 : 他們律師超成功的好嗎?主管機關講什麼他們根本不在意。11F 07/05 19:30
→ : 確認訴訟至少拖個三五年,這段期間公司派完全掌控阿
→ : 確認訴訟至少拖個三五年,這段期間公司派完全掌控阿
推 : 5樓專業 邪不勝正 有請古美門13F 07/05 19:31
→ : 這不就跟DPP側翼一樣 誰是中共同路人由我認定14F 07/05 19:31
→ : 限期召開誰說就一定要開? 呵呵15F 07/05 19:35
→ : 大同可以跟證期局去打官司啊,繼續拖
改選無效,不開的話董事到期就失去資格了吧→ : 大同可以跟證期局去打官司啊,繼續拖
→ : 文組只會搞這種骯髒手段17F 07/05 19:36
→ : 除非政府有強制接管意願,要不然可以拖很久18F 07/05 19:37
推 : 就爛啊19F 07/05 19:37
→ : 反正損傷的是股東權益,不是DPP權益,呵呵20F 07/05 19:38
推 : 這種蓄意犯法的律師,沒有違反律師道德嗎?律師公會21F 07/05 19:39
→ : 古美門一定會利用忍者去查有無假帳或淘空啦,之後逼迫22F 07/05 19:39
→ : 不用出來說幾句話?23F 07/05 19:39
→ : 政府不得不出面處理24F 07/05 19:40
推 : 因為本來就贏不了,直接耍賴,能拖就拖25F 07/05 19:43
沒想到請了三位王牌律師也沒辦法想出不耍賴的方法QQ推 : 只要能贏,耍不耍賴有什麼關係?26F 07/05 19:45
搞到重選的話就不算贏啊變更登記如果被否決的話
一樣要重選
→ : 你要這樣想 花大錢找律師就是要在法律上贏不了時找方法27F 07/05 19:46
推 : 要用什麼方法都行,但別蠢到打政府臉,說不定有機會拖28F 07/05 19:46
→ : ,但這次的方法已經踩到底線,甚至還把外資捲進來,就
→ : 要有心理準備了
黑啊→ : ,但這次的方法已經踩到底線,甚至還把外資捲進來,就
→ : 要有心理準備了
※ 編輯: zhtw (111.242.206.84 臺灣), 07/05/2020 19:48:58
推 : 等中資掌控就來不及了,自然可以先認定31F 07/05 19:48
推 : 違不違法只有法院有最終詮釋權32F 07/05 19:55
推 : 投保中心的人都在現場給予糾正,還不給點面子,把自己33F 07/05 20:00
→ : 作死那只是剛好。
→ : 作死那只是剛好。
→ : 很多法律人說法盲喜歡看包青天這種自慰片,但大同事件一般35F 07/05 20:01
→ : 人眼中沒有格調,卻是法律人眼中的好招
→ : 人眼中沒有格調,卻是法律人眼中的好招
→ : 窮苦人才會怕違法, 法律違反了只要付得起價值就好37F 07/05 20:02
推 : 有法律人對於這次大同事件的見解嗎?目前看到的幾則評38F 07/05 20:03
→ : 論都是不以為然
→ : 論都是不以為然
推 : 很成功啊 因為證期局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40F 07/05 20:39
→ : 違法你說得算? 來告看看啊! 無恥但有用,誰被打臉 ?41F 07/05 20:39
推 : 台灣價值42F 07/05 20:42
推 : 違法怎麼了嗎 你是不是沒出社會43F 07/05 21:10
推 : 被移付懲戒一定很刺激44F 07/05 21:24
推 : 重選哪有關係 確定判決前把資產都掏空 看誰贏?45F 07/05 21:27
→ : 輸面子贏裡子,還是贏啊46F 07/05 21:32
推 : 這就跟大車駕駛不怕撞死人一樣啊 大車駕駛有怕過嗎47F 07/05 21:48
噓 : 你完全不懂這才才是律師的功能48F 07/05 22:02
推 : 唉 浪費時間攻防,被打臉還不是得再開49F 07/05 23:30
推 : 弄出耍賴手法,能拖則拖,律師很厲害50F 07/06 02:25
推 : 蠻成功的啊以拖待變51F 07/0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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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windices 說讚!
2樓 時間: 2020-07-05 21:44:10 (台灣)
→
07-05 21:44 TW
不是吧 大同律師是以收購方.. 在超過股份10%時.須向金管會申報 宣稱出席的53%的兩方代表. 未向金管會申報才刪除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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