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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2-05 15:35: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ppig (XP小豬)
標題 [問卦] 翁立友贏了!
時間 Fri Feb  5 15:29:47 2021


翁立友是口條很差的老實人,專長是唱歌
鄭家純是伶牙俐齒的機靈人,專長是作秀

兩個人正面交鋒肯定是翁立友居下風,再者,如果女方一哭二鬧三上吊,翁立友那口條,
連稿子都講不完。

最後,這其實是「受害人」爭奪賽,今天的表現翁鄭誰像受害人呢?

1.不想見到加害者,聲淚俱下的翁立友
2.契而不捨開直播鬧到天下皆知的鄭家純

現場口才不好,這是翁給人的觀感,可能弱弱的
但是口才好就贏了嗎?

面對他認知中的加害者的咄咄逼人,受害者心裡的焦慮、憂鬱,話講不清楚,難道不是正
常的嗎?

翁立友明明不擅言詞,遭遇莫須有的抹黑,在他認知中的加害者鬧場之下還願意親上火線
,這才是真勇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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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2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7FFjA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510189.A.28D.html
loneyrabbit: 覺青跟女權不是這樣認為1F 02/05 15:30
VVizZ: 正確解答2F 02/05 15:30
adma: 翁影片拿出來一刀斃命啊,不然誰信3F 02/05 15:31
slex: 總之就是變成羅生門,各說各話,各安天命4F 02/05 15:31
nj1208: 反正他的歌迷也不是覺青,歌迷買單比較重要XDD5F 02/05 15:31
VVizZ: 這次請的律師很不錯6F 02/05 15:31
Virness: 如果雞排妹只講到是翁立友 我會相信她 但她後面還是各種7F 02/05 15:31
Virness: 開戰 還去記者會 我就同情翁了
ornv: 根本在念詩9F 02/05 15:31
mijiu: 口條差? 尾牙活動講話怎麼就很溜10F 02/05 15:31
alan0204: 爵卿邏輯:指控方不用拿證據 被指控的要舉證自清11F 02/05 15:31
Arnol: 有道理12F 02/05 15:31
VVizZ: 翁現在是商業利益變更穩了 台語媽媽母性大噴發13F 02/05 15:31
VVizZ: 我的憨厚兒子被外面女人欺負
sammy0321: G排去法院提告怕二次傷害 來踢館倒是不怕二次傷害15F 02/05 15:32
seel: 受害者要有受害者的樣子?16F 02/05 15:32
Julian9x9x9: 要看狀況 要先假定翁完全沒做你講的才算成立17F 02/05 15:32
lesserpanda: 感覺翁就是不敢當雞排妹面說他就是沒做,人家都願跟18F 02/05 15:32
VVizZ: 雞完全是人設破滅 根本高下立判19F 02/05 15:32
lesserpanda: 你對質,躲什麼躲?是不是個男人20F 02/05 15:32
mobila: 翁立友口條不差啊...怎麼在記者會就變差了21F 02/05 15:32
becketliao: 我有一個夢想22F 02/05 15:32
VVizZ: 口條特別差也可能是律師交代的 本來記者會就是一場表演23F 02/05 15:33
sammy0321: 感覺真的受到性騷的應該不是這樣 很怪~24F 02/05 15:33
pupuputtt: 兩敗俱傷 雞排記者會放飛機杯,翁記者會不放影片,兩人25F 02/05 15:33
VVizZ: 看懂門道的就懂26F 02/05 15:33
Julian9x9x9: 至於提到覺青真的多了27F 02/05 15:33
pupuputtt: 又互不提告各說各話根本無解28F 02/05 15:33
belleb05588: 要對質不會去法院對喔?29F 02/05 15:33
goodid520: 不是  你這種文章寫得出來   有想過家人感受嗎30F 02/05 15:33
VVizZ: 因為翁提告可能法官會碰到那種用"可受公評"理由判雞無罪31F 02/0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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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827 
( ̄︶ ̄)b a0987789369, ss5ss500, Vaclav_Havel, JosephC0227, changsong 說讚! ( ̄︿ ̄)p artabs881131, erinchien 說瞎!
1樓 時間: 2021-02-05 15:42:50 (台灣)
  02-05 15:42 TW
看翁的表現翁確是老實人
2樓 時間: 2021-02-05 15:51:26 (台灣)
  02-05 15:51 TW
覺青跟女權不是這樣認為
3樓 時間: 2021-02-05 15:58:41 (台灣)
  02-05 15:58 TW
兩邊都沒證據啦,到法院也沒用,上帝也不會判,誰去告誰輸,結束
4樓 時間: 2021-02-05 16:14:09 (台灣)
  02-05 16:14 TW
說同情~....雞排妹被還能殺到人家記者會開直播鬧,還需要人同情嗎??...
5樓 時間: 2021-02-05 16:14:59 (台灣)
  02-05 16:14 TW
···
既然那麼老實也很勇敢為何不敢告毀謗?
連本人都不敢面對,難道只有身體誠實?
6樓 時間: 2021-02-05 16:26:51 (台灣)
  02-05 16:26 TW
翁若有影片也可拿出來證明清白。為何不對鄭的說詞反駁 鄭不告 翁提告也可還清白。
7樓 時間: 2021-02-05 16:39:39 (香港)
  02-05 16:39 HK
13F 02/05 15:31
推 sammy0321: G排去法院提告怕二次傷害 來踢館倒是不怕二次傷害
幹,就是這樣啊,叫雞告不敢告,然後敢踢館?
8樓 時間: 2021-02-05 17:06:02 (台灣)
  02-05 17:06 TW
45歲這樣我是不信啦 講話慢不代表很老實 只是習慣而已 而且一人的背後都有經紀公司的 不要太相信藝人公開場合講的話跟營造的形象 雞排也一樣感覺她這次瘋瘋的 反而比較像自我行為
9樓 時間: 2021-02-06 02:05:51 (台灣)
  02-06 02:05 TW
最後應該都不會告,但是雞排又開多方戰線,下場堪慮
10樓 時間: 2021-02-06 02:07:42 (台灣)
  02-06 02:07 TW
翁出道多少了,有過往了不良紀錄嗎,雞排出來多久,紀錄呵呵呵
11樓 時間: 2021-02-06 02:12:51 (台灣)
  02-06 02:12 TW
這件事要分開來說,第一有沒有摸,沒有就直說沒摸結案。第二有摸,但不認為是性騷擾。我看他的記者會態度 ,應該是第二 。不管是不是翁故意 ,還是雞排妹過度反應 ,摸了就如同老話一句 ,會相信飛來豔福,還是男女之間沒有分寸 ,自己本票就要帶好 。當然沒做就沒做 ,記者會應該更斬釘截鐵的回答,沒幹過。
12樓 時間: 2021-02-06 02:24:53 (台灣)
+1 02-06 02:24 TW
不過看起來,現在有一派的人就是認為沒有,我是認為有。其實你去看什麼綜藝大集合,多少小模被卡油 ,還是開開心心的去上通告 ,比起被騷擾 ,反而怕沒通告 。反觀小模有一定知名度之後,還有人敢動手動腳 ,就會發生類似像這次事件...。雞排妹真的不用去蹭翁炒什麼知名度,她自己就能去炒話題。浪費時間等翁道歉,還不如多接幾個case賺錢。人紅了,就不是一般小咖,要老娘願意給你卡油你才能卡 。爆這次事件 ,基本上廠商都怕負面形象 ,不會去找她代言或是通告 ,她這次是有點過頭 ,對她一點好處都沒有。
13樓 時間: 2021-02-06 02:41:05 (台灣)
  02-06 02:41 TW
···
台灣每年多少性騷擾,上法院 ,沒證據然後判無罪 。就像我摸妳奶子 ,跑掉。到了法庭就是只有當時人,沒有第二人證,法官要怎樣判?不是像性侵什麼,還能去驗傷,有物證。鮮少有那種故意肘擊女性胸部被監視器拍到然後定罪 。所以沒被拍到的人 ,就只能自己摸摸鼻子,鬧大也沒用 。當然我說的很簡單,實際性騷擾言語騷擾,襲胸,接觸身體某部位,都是伴隨的 ,這些沒科技佐證,或是人證,根本就不用上法院。
14樓 時間: 2021-02-06 02:53:15 (台灣)
     (編輯過) TW
大庭廣眾沒有第三個人出來證明有摸?連助理都不肯蝦挺了?
不是真的沒摸,就是沒人要幫她作證啦!
鄭這次抹黑真的失敗了啦!
然後指證人家,要人家再出來告她?這是什麼白癡邏輯?不過這咖這種邏輯,也挺正常的,可憐哪!
15樓 時間: 2021-02-06 04:01:12 (台灣)
  02-06 04:01 TW
這讓我想起 金庸“倚天屠龍記”裡某橋段 周芷若陷害張無忌 說他非禮
16樓 時間: 2021-02-06 04:05:40 (台灣)
  02-06 04:05 TW
大街罵人 ,是非不重要 ,比的是氣勢
17樓 時間: 2021-02-06 04:24:56 (台灣)
  02-06 04:24 TW
這又牽涉到,這是鄭和翁兩個人的事。任何在場其他人,幫翁立友作證沒這件事不就好了,可是確有人幫忙向鄭致歉??在場全都是有利害關係的人證,得罪那方,將來倒楣的還是自己。不像一般街上看到的騷擾事件,站出來挺就對了。緣由就是一開始,就不該有人向雞排道歉,有人道歉,等於證明不管翁是有意無意,確實就是有這件事。最後才鬧到,雞排要翁本人道歉...。所以不要提什麼上法院,先問問到底誰自做聰明去跟鄭道歉?都可以發文道歉,要不就是他看到事情經過不能講。要不就是他串通好讓雞排妹演這齣戲。想想那種劇本比較合理。怎們看都是看到不能說,說了得罪歌壇大老,毀了一個大老都有可能。回到我剛才說的都是利害關係人,大家都是出來打工賺錢,何必去為了挺誰,搞到自己飯碗都不見。或是被挺雞排網友網路霸凌。所以沒人作證是很正常。
18樓 時間: 2021-02-06 04:37:11 (台灣)
  02-06 04:37 TW
再說上法院不管事情真假,女的是不會有任何損失,了不起就是代言少掉。男的如果有名,媒體八卦雜誌這種,最愛去起底挖資料。大概成名後,所有的事情都會被人翻出來。演藝圈老牌歌星沒上過酒店的機率幾乎是零,到時候一堆小姐什麼爆料,假八卦消息,這才是傷害最大。你以為法院沒罪,就沒事。真正有事是,原本根本不會有人注意你幹啥?莫名奇妙就要開始被攤在陽光下,這才恐怖。原本記者懶得跟這種沒花邊新聞的人,都會跑去跟了,這才是壓力。
19樓 時間: 2021-02-06 08:30:23 (台灣)
  02-06 08:30 TW
問題在營幕面前罵人比的也是氣勢,你氣勢這麼強在加上你過去的記錄.全世界都覺得你在虎爛,會在那邊大聲說雞排贏的.只有沒出過社會的屁孩跟鑼吉死腦還有雞排妹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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