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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OLOCHAT (弱弱der)
標題 [爆卦] 花蓮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
時間 Sun Apr  4 12:25:55 2021



花高院新聞稿:https://tinyurl.com/44bax5ef

內文:
關於臺鐵408次太魯閣自強號火車於民國110年4 月2 日上午發生重大死傷事故,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對被告李○○聲請羈押,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諭知以新台幣5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等免予羈押裁定,檢察官

不服提起抗告,經本院撤銷原裁定,發回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另為適法的裁定,主要理由如下:

一、關於湮滅罪證之虞部分:

1、本案工程從設計、施工到監造等一連串工項,究係何環節導致案發時緊臨鐵軌的本案工地便道欠缺重物滑

落防護設施,責任歸屬為何,由檢察官刻正積極調查。佐以,本案工程施工期間有多數廠商參與施作,尚待

調查釐清相關廠商及其他工程相關人員,對於本案重大死傷結果的影響度、作用力,及因果歸責關係。原裁

定認被告與其他相關工程人員利害相反,湮滅罪證之虞不高,尚難認有敘明具體理由。


2、被告供述前後變遷不一,與證人所證不具整合性,參以,被告前有指示他人偽造文書的犯罪紀錄,原裁定

對此節,未予適正評價,難認允洽。

二、關於逃亡之虞部分:

本案死傷結果,甚為嚴重,被告可能面臨相當重的刑責及高額民事賠償責任,現有事業、財產可能化為烏有,

加上趨吉避害,規避刑責的人性,本案逃亡的風險性,顯非一般過失致人於死案件可以相比擬。

三、關於新台幣50萬元具保金額部分:

裁定具保免予羈押,應審酌被告資力、家庭狀況等因子,綜合妥適判斷,原裁定關於以新台幣50萬元具保部

分,未詳敘理由為何,有理由不備之疑。

四、關於免予羈押替代性處分部分:

原裁定另諭知被告不得與相關人等接觸,但此幾無監督機制的替代性處分,為何足以解消、降低被告湮滅證

罪的風險,原裁定就此部分未詳敘理由,亦難認為允洽。

五、本院撤銷發回,由原審法院另為適法裁定的理由:

本院審酌審級利益、救濟及現行羈押強制處分建制,爰撤銷原裁定,發回由原審法院另為適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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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vin0319: 慢1F 04/04 12:26
amilkamilk: 要押起來了2F 04/04 12:27
marktak: 這些外省人廢話真多3F 04/04 12:27
cedca: 恐龍速度比較慢4F 04/04 12:27
LoveMakeLove: 讚5F 04/04 12:27
rererere147: 切割?6F 04/04 12:28
a04775: 高院沒有自為裁定 結果發回地院地院又裁定交保就好笑了7F 04/04 12:28
cck525: 可是他已經交保了欸8F 04/04 12:29
calvin0319: 感覺裁多少錢已經不是重點了 那些錢他根本不在乎9F 04/04 12:30
zephyr105: 快跑啊10F 04/04 12:33
maxrainbow: 可是昨天已經給他半天時間....11F 04/04 12:36
leecliff: 回家都多久了 電話都打99通了啦 早就串到滴水不漏 可悲12F 04/04 12:36
kober2266: 早就串供好了 科科13F 04/04 12:36
stja:14F 04/04 12:37
leecliff: 有種調他通聯扣押手機 哦手機剛好掉了是吧?綠畜套路15F 04/04 12:38
venomsoul: 這黨證值得了16F 04/04 12:39
geeg: 黨:未繳黨費停權,有半天這樣對你夠好了吧。17F 04/04 12:39
ilovebooks91: 跟党串好口供了?18F 04/04 12:39
dark0224: 發回地院一樣交保...再抗告再撤銷?浪費司法資源19F 04/04 12:39
SPAEK: 不錯啊 既給了半天 又不會被罵得太兇 有妥協就給讚20F 04/04 12:40
l835566: 交保又不是無罪21F 04/04 12:40
kevinpc: 太慢 串證都串完了22F 04/04 12:41
leecliff: 要倒過來看 明知會被抗告還堅持放出去半天 這目的超明顯23F 04/04 12:41
eko112: 哈哈 都出去了。該教的都教完了24F 04/04 12:41
leecliff: 這樣也釣到蟑螂悲憤 笑死25F 04/04 12:42
fallheart: 重要的事半天就可以處理好了26F 04/04 12:42
alamabarry: 要交代也交代完了27F 04/04 12:42
icantsay: 每次都朝令夕改28F 04/04 12:43
lesasa: 要改推給修車廠還是車商?29F 04/04 12:43
sid300: 人都跑了才裁定30F 04/04 12:43
babosa633: 萊豬總統蔡英文31F 04/04 12:44
ohrring: 串好口供了可以回來了32F 04/04 12:44
terry1043: 已經一晚了33F 04/04 12:45
mouse0606: 抗告是檢察官的權利 什麼叫明知道會被抗告還要放出去半34F 04/04 12:45
mouse0606: 天 你說說有什麼目的啊
batista5566: 這當初到底怎麼裁定的?36F 04/04 12:46
zildbacs: 高院有種一點就自為裁定阿37F 04/04 12:46
nbcb: 放一天去處理事情 有政府 就甘心38F 04/04 12:47
dnek: 犯罪進步黨開的法院真是能演39F 04/04 12:47
ohrring: 有黨證還能用黑頭車接回家處理事情40F 04/04 12:47
mouse0606: 老是帶著政治色彩去看待事情 凡事都會變成陰謀41F 04/04 12:48
gunfighter: 尾巴切乾淨 可以回來了42F 04/04 12:49
losage: 鬼島什麼都不稀奇43F 04/04 12:49
francmiss: 狀態顯示 : 已滅證44F 04/04 12:49
mouse0606: 如果花院當初有押人 現在就不會被認為是民進黨開的法院45F 04/04 12:49
mouse0606: 了吧?說到底還不是因為事情發展不是你們認為的正義
leecliff: [被告前有指示他人偽造文書的犯罪紀錄,原裁定對此節,47F 04/04 12:50
leecliff: 未予適正評價,難認允洽]蟑螂被打臉習慣了是吧 嘻嘻
analysis5566: 改200萬交保49F 04/04 12:51
Gigo0419: 綠共就教我們凡事帶色彩看嘛 別氣別氣50F 04/04 12:51
analysis5566: 猜51F 04/04 12:51
[圖]
kougousei: 恐龍法官最愛性善說了啊53F 04/04 12:52
jerrykyo: 人都放出去串供和交代財產要怎麼處理了,偉哉地院54F 04/04 12:53
analysis5566: 花蓮是國民黨執政的喔55F 04/04 12:53
JimMorrison: 一樣是法院 見解可以完全相反?56F 04/04 12:54
capssan: 真爽 有黨證 殺人也能出來半天斷尾求生57F 04/04 12:54
q123212: 會這麼配合嗎58F 04/04 12:55
mouse0606: 花高分院那段意思是要地院對該部分充分評價說明59F 04/04 12:55
analysis5566: 猜改200萬交保60F 04/04 12:57
mouse0606: 撤銷交保裁定不代表抗告法院認為交保裁定是錯的  理由61F 04/04 12:58
linfon00: 法律屈服了62F 04/04 12:58
mouse0606: 不夠具體充分或未敘明 也是會被撤銷的63F 04/04 12:58
leecliff: [原裁定另諭知被告不得與相關人等接觸,但此幾無監督機64F 04/04 12:58
leecliff: 制的替代性處分]擺明讓你回家勾串 蟑螂被打臉7pupu笑死
Domineering: 一天時間給你串,柯柯66F 04/04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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