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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09 11:31: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kna23 (Magnificent Mountain)
標題 [問卦] 回頭看當初50萬交保的法官是在想什麼?
時間 Fri Apr  9 09:39:50 2021




今早看到新聞
負責工程的得標廠商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
黃平和500萬 林長清300萬交保

回頭看當初花蓮地方法院昨天裁定這次案件主角李義祥一開始是50萬元交保,
51條人命的重大全國甚至世界級的事件,50萬就能交保引起社會輿論譁然
花蓮地檢署不服抗告,花蓮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花蓮地院重裁
李義祥交保僅1天遭撤銷,法院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

有法界人士認為...
很多人抱持著「嫉惡如仇」的心情,看到罪嫌重大的嫌犯就希望他被羈押,
好像羈押就是正義,好像沒有羈押就是恐龍法官、只要交保就是縱容壞人。
就法律本身持平而論,判定交保其實也沒問題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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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63.9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Rx1ea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7932392.A.900.html
frommr: 我用眼睛看1F 04/09 09:40
sd09090: 感謝貨車上的二張記憶卡2F 04/09 09:40
ftvs: 有錢判生不,沒錢判死3F 04/09 09:41
sd09090: 如果沒有後續二張記憶卡影像和聲音4F 04/09 09:41
lastphil: 再想哪來的礙事仔真把記憶卡挖出來5F 04/09 09:41
sd09090: ,李一路說謊6F 04/09 09:41
Isveia: 之前就會用小畫家矇騙的人,你不怕他串證還交保,厲害了。7F 04/09 09:41
bill403777: 中共同路人吧8F 04/09 09:41
keepwild: 從後面的事證來看,一開始交保的法官確實是恐龍啊9F 04/09 09:42
knives: 就用證據來判斷阿,法官又不是神,還能預先知道後續10F 04/09 09:42
hanghking: 在想哪些案件遲延 趕判決 接小孩等11F 04/09 09:43
YingJiou5566: 這種應該公佈姓名12F 04/09 09:43
lpbrother: 怎不說一開始檢察官也沒收集好資料就先送?13F 04/09 09:43
yamitis: 沒查清楚就放人14F 04/09 09:43
lpbrother: 很多資料也是第三天之後檢察官才開始呼籲民眾送照片15F 04/09 09:44
yata4547: 想著升官發財16F 04/09 09:45
hanghking: 所以說法官判斷還是要體查察民情ㄧ下 而非純依法 這事17F 04/09 09:45
hanghking: 實也是悲哀啦
bhirava2014: 只能民粹法官跟恐龍法官二選一沒有其他,只能說倒楣19F 04/09 09:46
shirokase: 問題,哪隻法官真的持平過?光自由心證、xx原則系列20F 04/09 09:48
shirokase: 就全都各個法官自己亂搞啊
rancilio: 有黨證,黨保證22F 04/09 09:49
lovedls: 先不說後來發現的事證,光有偽造文書的前科法官就應該考23F 04/09 09:55
lovedls: 慮是否有滅證、串供的可能了吧?不要跟我說法院查不到前
lovedls: 科紀錄…
hqu: 那個小卡掉在車上我都不想找了   他們找的出來真的很神26F 04/09 09:57
peacesb: "看到罪嫌重大的嫌犯就希望他被羈押" ....不然咧?27F 04/09 09:57
god2: 法盲。羈押又不是懲罰28F 04/09 10:00
op520: 司法改革大成功阿 呵呵29F 04/09 10:01
bruce511239: 我家小孩又沒死30F 04/09 10:01
yadogdog: 安家費  不錯31F 04/09 10:06
AustinRivers: 懂法32F 04/09 10:06
rzao: 有關係 沒關係33F 04/09 10:08
Blue6: 就很弱的法官阿34F 04/09 10:13
obovqq: 你們都法盲啦 閉嘴35F 04/09 10:13
ntr203: 看看最近的翁案 意外嗎?36F 04/09 10:14
sa87a16: 反正潛逃也不關他們的事,不就是這樣ㄇ37F 04/09 10:18
snoopy63: 看新聞當鍵盤法官你最厲害38F 04/09 10:22
a0913: 一天看他處理多少事情39F 04/09 10:25
mstar: 你又知道檢察官一開始送什麼資料過去?40F 04/09 10:30
boss88893:      請谷歌:翁茂鐘....41F 04/09 10:34
boss88893: 翁茂鍾層層打點司法高官3億本票免賠、害死銀行員
boss88893:     然後再請Google:翁茂鐘 曾勇夫....
boss88893: 有沒有熟悉的人名?  曾勇夫.....
tkc7: 高院的理由正常多了 地院不知道幹嘛45F 04/09 10:39
frzqp3814396: 拜託,法院現在的風向只要是社會矚目案件哪次沒押,46F 04/09 10:44
frzqp3814396: 這次沒押才讓人訝異
s900527: 綠共的司法改革就是殺人犯當改革人員48F 04/09 11:01
kis28519: 是有法律人或是法官親人被撞死逆啦!?法盲49F 04/09 11:11
PianoChicken: 唉50F 04/09 11:12
gourmand: 其實跟其他的案件比起來(例如毒品之類重罪)50萬交保已51F 04/09 11:13
gourmand: 經是偏高了
cool911234: 法院有錢人開的53F 04/0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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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49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21-04-09 12:03:19 (台灣)
  04-09 12:03 TW
法律人不在乎一般人的生死
2樓 時間: 2021-04-09 16:01:39 (台灣)
  04-09 16:01 TW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92626
翁茂鍾案》司法院、法務部公布懲處名單總整理
名單如下:
法官︰
姓名 身分 處分結果 鄭小康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移送監察院審查 蔡清遊 優遇大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洪佳濱 前懲戒法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謝家鶴 最高法院優遇庭長(撤銷一等司法獎章)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花滿堂 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黃崑宗 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胡景彬 前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尤豐彥 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撤銷一等司法獎章)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劉介民 前最高法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陳金圍 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洪昌宏 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朱中和 台南地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陳世淙 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林勝木 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蘇重信 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林永茂 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蔡長林 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何清池 前台南地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溫耀源 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林明俊 前高等法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楊省三 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林茂權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黃水通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陳永昌 前高等法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林永茂 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李春地 前高等法院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林茂雄 最高法院優遇法官 有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檢察官︰
姓名 身分 處分結果 楊國宏 時任台南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疑涉與翁茂鍾父遭珍查案有關 移由原任職機關續查釐清有無涉及不法或行政責任 吳英昭 時任高檢署檢察長及最高檢察署主任,與翁案無關,但吳的配偶疑似購買翁所有公司股票 移由原任職機關續行查處,並依職務監督程序辦理 游明仁 時任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與翁案無關,但曾與翁飲宴及(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者 移送所屬或原任職機關首長進行職務監督 曾勇夫 時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與翁案無關,但曾與翁飲宴及(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者 移送所屬或原任職機關首長進行職務監督 調查員:
姓名 身分 處分結果 李錨 調查局經濟犯罪中心前主任 移送檢察機關調查,釐清刑事責任及行政責任 莫天虎 前調查人員,與翁案無關,但曾與翁飲宴及(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者 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 潘鴻謀 前調查人員,與翁案無關,但曾與翁飲宴及(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者 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 陳義生 前調查人員,與翁案無關,但曾與翁飲宴及(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者 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 劉新太 前調查人員,與翁案無關,但曾與翁飲宴及(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者 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 周有義 前調查人員,與翁案無關,但曾與翁飲宴及(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者 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 湯克遠 前調查人員,與翁案無關,但曾與翁飲宴及(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者 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 秦台生 前調查人員,經調查涉有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者,疑似違反財產申報法 移由原申報機關查處 宋海嘯 前調查人員,經調查涉有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者,疑似違反財產申報法 移由原申報機關查處 吳明雄 前調查人員,經調查涉有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者,疑似違反財產申報法 移由原申報機關查處
3樓 時間: 2021-04-09 16:03:39 (台灣)
  04-09 16:03 TW
難看!27本筆記重創司法 翁茂鍾交陪警察檢審全都錄
https://udn.com/news/story/121654/518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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