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16 09:10:1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標題 [新聞] 曾猥褻少女 ...惡狼小號手性侵友人她含
時間 Thu Apr 15 15:21:12 2021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2021-04-14 11:52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曾猥褻少女 ...惡狼小號手性侵友人她含恨亡 上訴改獲緩刑免關

4.完整新聞內文:

小號演奏家鄭鍇前年帶著酒醉的女性朋友投宿旅店,原想乘機性交但過程中女方痛醒大呼
不要,鄭遭拒絕後仍執意性交得逞。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鄭3年2月徒刑,因他曾摸胸猥褻
少女獲緩刑,不再給緩刑機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鄭2年徒刑,緩刑5年,須
服200小時義務勞務、上4場法治教育。


被害女子在鄭起訴前因故死亡,事後鄭和家屬以100萬元達成調解。

2019年5月1日晚間,鄭鍇和被害女子、其他友人先後在台北市碧海山莊、星聚點復興店等
處飲酒聚會,翌日凌晨2點多,陪同女方搭計程車離開。鄭見女方醉得不省人事,直接帶
她入住南京西路的旅店性侵。過程中,女方痛醒,伸手推鄭表示「不要」,但鄭不理會,
強行以生殖器插入她下體性交。


鄭和被害女子只是普通朋友,卻強制性交害對方身心受創。士林地院發現鄭在2013年間,
曾猥褻13歲的教學對象,當時他從背後撩起女學生內衣,雙手包覆少女胸部猥褻,直到少
女喊「好了吧?」才罷手。鄭因犯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遭台北地院判處6月徒刑,緩
刑3年。


士院考量鄭曾因妨害性自主件判決確定且緩刑,但未記取教訓又再犯,且在被害人甦醒後
仍不罷手,惡性重大,不給緩刑。不過高等法院審理後考量鄭已與被害女子家屬和解,減
判為2年刑,且緩刑5年。


高院表示,本案在偵查中原已依雙方意願排定調解,鄭鍇在這之前也已依被害人要求書立
道歉聲明,但因被害人過世,他後來與女方母親達成調解,也履行完畢。因女方母親表示
願意給鄭自新、緩刑機會,高院認為被害人原本也願意調解,只是她過世了、無法親自表
達內心希望的彌補方式。


因鄭鍇取得死者母親寬恕,鄭鍇上訴請求輕判、緩刑,高院認為有理由。高院認為鄭是「
一時失慮」,應無再犯之虞,加上對方母親也願意給他緩刑的機會,因此撤銷改判。不過
鄭有妨害性自主前科,高院認為他欠缺兩性觀念、尊重女性性自主權,諭知緩刑付保護管
束期間,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並應參加4場法治教育。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Q7l73Z

6.備註:

有沒有法律系畢業的可以解釋一下

強制性交罪要怎麼判到緩刑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2.19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T-bg4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471274.A.118.html
thegreatlcx: 田1F 04/15 15:21
KangSuat: 嘿嘿嘿2F 04/15 15:22
wulaw5566: 累犯台男放出來害人幹嘛3F 04/15 15:22
zwxyzxxx: 你問南部阿4F 04/15 15:25
Vulpes: 用刑法第57、59條減刑5F 04/15 15:25

刑法59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強制性交=顯可憫恕????黑人問號

a7788783: 管不住自己懶叫的人出來後一樣只會被懶叫支配再次犯案6F 04/15 15:25
fireda: 女子因故死亡 感覺毛毛的7F 04/15 15:25
rererere147: 直到少女喊好了吧才罷手8F 04/15 15:25
Lailungsheng: 幫法官吹喇叭9F 04/15 15:25
s8510785107: 一條命耶!只要200小時勞改,連關都不用關?10F 04/15 15:26
cloud3455: 和解呀,法官再幫忙找個理由說有悔意,不會再犯就好了11F 04/15 15:26
s8510785107: 偉哉台灣法律!偉哉司法改革!偉哉法官大人!12F 04/15 15:26
※ 編輯: ChinaGy (117.56.22.198 臺灣), 04/15/2021 15:28:51
oneloveone: 台灣法院不意外,這都能減到緩刑,叫他去法治教育是再13F 04/15 15:27
oneloveone: 把現場的女生猥褻一遍嗎
cloud3455: 要罵的話,女方母親收下一百萬,絕對是關鍵因素之一15F 04/15 15:28
rickfox: 嗶叭啦叭啦叭叭啦嗶嗶叭啦16F 04/15 15:28
ah937609: 因故死亡 不溯及既往原則17F 04/15 15:30
oneloveone: 和解才一百萬法官還真敢減刑,自幼家貧的法律人嗎?人18F 04/15 15:31
oneloveone: 命只有一百萬
Eclipsis: 受害人自殺+性侵犯花錢和解 法官才不理死者為何尋死的?20F 04/15 15:31
oneloveone: 花一百萬可以強制性交判緩刑超爽的,看看宗瑞關到死21F 04/15 15:32
zaggoo: 這到底什麼標題22F 04/15 15:33
           抱歉,標題放不下那麼多字
dafeichai: 先用刑法57條十項的犯後態度讓刑期變為兩年進而適用723F 04/15 15:33
dafeichai: 4條一項二款的緩刑要件,性法益犯罪建議一律嚴懲,不
dafeichai: 管和解與否,不然每五年就出來摸一次奶,噁心
benomy: 法官覺得強姦不算重罪26F 04/15 15:34
Gsanz: 小號手:我教妳吹27F 04/15 15:34
scott0104: 鼓勵大家性侵,再逼受害者自殺,套路大家學會了嗎28F 04/15 15:34
iam0718: 有和解會被法律人嗆都和解還能多重 沒和解的話...29F 04/15 15:35
applebg: 強制性交不是最低三年以上嗎?30F 04/15 15:35
            你抓到重點了
upupchang: 笑死人了,說不給緩刑機會 結果判緩刑5年31F 04/15 15:35
              一審不同意緩,二審給緩
cloud3455: 應該不是自殺,法律規定性侵導致被害人自殺,要加重32F 04/15 15:35
※ 編輯: ChinaGy (117.56.22.198 臺灣), 04/15/2021 15:36:51
TackoFall: 幹 好帥的稱號 惡狼小號手33F 04/15 15:36
a050214: 強制性交罪最低三年,但因為有和解,大部分都會以刑法第534F 04/15 15:36
a050214: 9條減刑,所以就可以判到符合刑法第74條第1項規定緩刑的
a050214: 要件,這邊應該是依第2款給他緩刑
         所以我才會問,為什麼強制性交符合情堪憫恕?
※ 編輯: ChinaGy (117.56.22.198 臺灣), 04/15/2021 15:38:01
oneloveone: 問題是法律人認為和解金額麼低還是有賠的誠意阿,這37F 04/15 15:37
oneloveone: 音樂家欸只賠個一百萬對他來說超賺的
pchunters: 反正死人也不會說話,被害人怎麼想不重要39F 04/15 15:38
Eclipsis: 原來不是自殺 看標題誤解了 原po可以的話幫修40F 04/15 15:38
                       呃,沒關係啦,大家應該看得懂,反正就理性討論
Anyotw: 給錢啊。和解就緩刑41F 04/15 15:38
                       也是,反正我華國原本就應該是人治大於法治的國家
※ 編輯: ChinaGy (117.56.22.198 臺灣), 04/15/2021 15:40:12
oneloveone: 貪汙十年起跳還是一堆減到免關的,看人吧,跟樂透一42F 04/15 15:39
oneloveone: 樣
diiky: 有錢就可以緩刑.....44F 04/15 15:40
oneloveone: 對有錢人蠻不公平的做法,給幾百萬人的內心也不會好45F 04/15 15:41
Anyotw: 不是喔。但邏輯就是鼓勵你和解。很殘忍很現實。但因沒有時46F 04/15 15:41
Anyotw: 光機、還是來談錢吧
Anyotw: 被害人不要錢,堅持要他進去關(不和解)。法官也會尊重
tokyoto: 2013年猥褻少女 2019年性侵友人 隔6年都能再犯居然認為他49F 04/15 15:44
oneloveone: 台灣的假如最重5年有判滿4年以上再說吧,多數窘況是50F 04/15 15:45
tokyoto: 無再犯之虞 法官要負連帶保證責任嗎?51F 04/15 15:45
oneloveone: 不拿錢加害人的刑度也不會判高52F 04/15 15:45
dodobaho: 他有爸氣53F 04/15 15:46
dodobaho: 你好我爸爸是。。
WantFxxk4X: 小號界田杰S55F 04/15 15:47
iam0718: 應該說 不拿錢啦嘰人也多關沒幾年 甚至幾個月56F 04/15 15:47
oneloveone: 大馬案的父侵就是會這麼傷心,不缺錢,然後台灣的不判57F 04/15 15:47
oneloveone: 死
a050214: 為什麼和解大部分就減刑,各位自己去想想對於被害人而言59F 04/15 15:47
a050214: ,什麼才是最有實益的,就算讓他進去關三五十年,除了一
a050214: 開始很爽總算讓他受到懲罰,但時間久了以後一定越來越無
a050214: 感,甚至完全不想再想起這個人這件事,那對於被害人來講
a050214: 什麼才是最好的呢?當然是錢啊,所以和解就減刑這是一種
a050214: 誘因,讓被告有誘因和解,也讓被害人可以用最低的成本拿
a050214: 到實質的賠償
oneloveone: 看來你跟你親人感情不太好啊,這麼快就會走出傷慟66F 04/15 15:49
tomwu770926: ...67F 04/15 15:56
a050214: 當然被害人如果不願意和解,當然可以不要和解就讓他進去68F 04/15 15:57
a050214: 關,沒有人逼你。至於有人會說,就算不和解,被害人之後
a050214: 還是可以去告民事請求賠償啊,不過一來每個訴訟案件真的
a050214: 要打到確定沒個幾年是走不完的,一直跑法院的時間心力成
a050214: 本也是一個考量,再來你確定民事打下去結果就一定可以拿
a050214: 的比和解金還多嗎?被告現在為了不被關可能還願意多拿出
a050214: 一點錢,當他確定被關了,當然就不好意思,可以主張的權
a050214: 利他全部都要主張,要知道當原告基本上是要負擔舉證責任
a050214: 的,你拿不出證據來當然就沒辦法判你贏。所以,不和解再
a050214: 打民事真的會比較好?
molsmopuim: 小號界田勝傑78F 04/15 15:59
bluehttp: 不是法官的小孩  沒事 沒事79F 04/15 15:59
op520: 笑死,原來有錢就可以做壞事 好棒棒80F 04/15 15:59
astrophy: 幹81F 04/15 16:00
op520: 台灣法律真的世界一 ^^82F 04/15 16:00
op520: 打那麼一大串真的辛苦捏~~~
a050214: 回應one大,每個人都可以選擇不和解,而被害人跟他的家屬84F 04/15 16:02
a050214: 也不是智障,到底什麼對他們比較好別人會比他們清楚嗎?
a050214: 這個案例來看,女兒都死了,對於媽媽來說這個人去關比較
a050214: 好還是拿到錢比較好?
ChinaGy: 打那麼大串還是無法解釋曲解刑法59條的意思阿 XD88F 04/15 16:03
oneloveone: 講的都是民事的部分,但是不是忘記台灣法官應該把民刑89F 04/15 16:03
oneloveone: 事分開看給忘了,緩刑在刑事上有啥制裁嗎?
ChinaGy: 我認同和解可以獲得一個諒解,但不能曲解了法律規定91F 04/15 16:03
ChinaGy: 刑法59條的規範意旨不是給你華國法官這樣玩的
oneloveone: 台灣法官亂用那兩條減刑的新聞太多了93F 04/15 16:04
leo9827: 情輕法重啦,你不要一直糾結情堪憫恕好不?94F 04/15 16:05
ChinaGy: 人家說有錢判生 你他媽的 法官你是自己作賤自己啦95F 04/15 16:05
ChinaGy: 「情輕」,你跟我講這種犯案叫情輕?
ChinaGy: 本來想趁酒醉幹下去,人家醒了說不要,你又硬幹 這叫情輕
s9234032: 因為情堪憫恕,跟罪刑本身沒關係啊 是法官心證範圍98F 04/15 16:06
francmiss: 有妨害性自主前科,卻認為他是一時失慮無再犯之虞??99F 04/15 16:06
a050214: 其他沒有要理性討論,單純巴拉巴拉亂放屁的就真的沒救了100F 04/15 16:06
a050214: ,國民法官制度要施行了,各位都有機會擔任,希望到時候
a050214: 看見各位在法庭上的高見與長才
s9234032: 殺人看起來也很可惡,也會有情堪憫恕的時候(如鄧如雯殺103F 04/15 16:06
op520: (呵欠)104F 04/15 16:06
oneloveone: 一百萬緩刑可以操別人的女兒超爽的好嗎,免關欸105F 04/15 16:06
s9234032: 我是覺得,反正就心證範圍,你各位也不用太憤慨106F 04/15 16:06
ChinaGy: 法律系畢業不能當國民法官喔  科科107F 04/15 16:06
aids893001: 一直緩刑是三小108F 04/15 16:07
ChinaGy: 拿鄧如雯案來比,也太看得起這篇性侵慣犯了109F 04/15 16:07
oneloveone: 笑死 講不贏開大絕 果然是法律人110F 04/15 16:08
op520: 有錢真好 呵呵呵呵呵111F 04/15 16:08
oneloveone: 希望你以後執業時能多為被害人想想,而不是不敢冒著判112F 04/15 16:11
oneloveone: 決被撤銷的風險亂減刑
oneloveone: 跟現在的垃圾法官們一樣
linnx: 鳥籠強姦日常115F 04/15 16:12
a050214: 都說了和解給減刑甚至緩刑就是給被告的誘因,和解的效力116F 04/15 16:12
a050214: 跟民事訴訟判決的效力是一樣的,對於被告而言和不和解我
a050214: 都不能減刑,那幹麻跟你和解?當然硬打到底阿,那讓被害
a050214: 人之後必須再花大把時間金錢心力去打民事賠償,對被害人
a050214: 不會比較好吧
op520: 設計對白:都給錢了可以不用關了吧法官,一砲100萬好貴喔121F 04/15 16:14
a594020419: 才100萬就和解,還真便宜,還幫求情122F 04/15 16:15
oneloveone: 這母親一百萬把女兒賣了,然後法官也跟著賣123F 04/15 16:17
a050214: one大,我是真的執業過,其實被害人完全不和解的真的很少124F 04/15 16:18
a050214: ,頂多是數額喬不攏而已
oneloveone: 有個職業叫律師啦,誰會這種事自己去打官司,法官一126F 04/15 16:19
oneloveone: 問三不知怎審
a050214: 你委任律師不用錢?打訴訟不用訴訟費?賠償都拿不到還要128F 04/15 16:22
a050214: 先付出這麼多成本,你願意?而且現在可以拿到一筆確定的
a050214: 賠償金跟三年後還不確定拿到哪個比較好?
jim924211: 民刑本該分開吧,刑事責任難不成和解就能不負?131F 04/15 16:23
jim924211: 在我國鬼島殺人貪污強奸犯真的好幸福,最幸福的國度
jim924211: 家人被殺被強奸只能被強迫塞錢後就閉嘴看著照片流淚
jim924211: 然後司法人士開始舉杯慶祝又死了一個賤民
a050214: 是說剛剛沒說清楚,我是執業過律師135F 04/15 16:27
a050214: 回Chinagy,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很現實的考量,要讓被告願意
a050214: 和解以目前法律規定只能這樣操作,至於是不是真的情勘憫
a050214: 恕我也覺得大部分都被告最好都去死一死
baliallin: 性侵緩刑 女子因故死亡 嗯...139F 04/15 16:34
baliallin: 還是有猥褻前科的 這樣還能緩刑喔?
cms6384: 家屬還同意和解 這種不是要讓他死嗎141F 04/15 16:36
Coslate: 一炮一百萬夠本了啦 台女142F 04/15 16:37
andre9: 可惜 很有天分的小號手 去嫖不還好143F 04/15 16:38
coolron: 惡性重大緩刑五年?????????????????????????????????????144F 04/15 17:15
a3eimyy: 緩刑?????????法官有腦嗎??????145F 04/15 17:32
ohkokusa: 笑死146F 04/15 17:33
sted0101: 錢147F 04/15 17:41
sted0101: 死無對證,說你原諒就是原諒
chunfo: 所以現在法律人鼓勵的方向是 強上完再把人害死 現在你女149F 04/15 19:05
chunfo: 兒死了 100萬要不要隨便你
chunfo: 姦殺司改大勝利
Puribaw: 哇 法官這樣判晚上真的睡得著嗎152F 04/15 19:10
Sylph: 被害人過世153F 04/15 19:14
allurew: 應該睡得很香154F 04/15 22:15
norder: 地獄門前多法官155F 04/16 00:36
Centerpan: 党自助餐部又不營業?156F 04/16 01:27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48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p tcblow2001, darkrise1980 說瞎!
1樓 時間: 2021-04-15 16:18:01 (台灣)
  04-15 16:18 TW
一直緩刑是三小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