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2-11 19:02:2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rianza (come some music!)
標題 [新聞] 釣友注意!父子闖台中港垂釣挨罰25萬 法
時間 Thu Feb 10 20:17:00 2022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ETtoday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釣友注意!父子闖台中港垂釣挨罰25萬 法官:以前罰600用錯法條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台中1名洪姓男子去年2度翻牆溜進台中港15號碼頭釣魚,其中1次還帶讀高職的兒子同行
,被港警查獲移送交通部航港局裁罰共25萬元,洪男不服,提告抗罰聲稱曾被抓2次、各
罰600元,為何這次漲價250倍、欺壓人民,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航港局前2次用錯法條罰太
輕,本案用對了條文,卻沒依法斟酌案情減輕罰鍰,構成裁量怠惰,判決撤銷本案罰單,
但航港局可重新開罰。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

判決理由指出,《商港法》規定人車進出商港管制區都要接受管制,洪男之前就常溜進台
中港碼頭釣魚被抓,很清楚自己擅闖管制區,且不是公告例外開放垂釣地點,依法可罰10
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洪男之前僅被罰600元,是因為航港局沒用對法條,使洪男
產生錯覺。


法官指出,航港局本件以正確法條裁罰,卻漏未注意《行政罰法》規定,違法者若不知法
律規定,可依情節酌減處罰,以免過苛,本案洪男只是單純釣魚,洪男兒子當時未成年,
航港局裁罰金額實嫌過重,沒依案情輕重酌減,已構成裁量怠惰的違法,因此撤銷本件罰
單。


▲釣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洪姓男子不服闖入台中港管制區碼頭釣魚挨罰25萬元,法官告知以前罰600元是用錯法
條罰太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洪男本案是在去年(2021年)2月12日農曆大年初一傍晚5時許,和兒子從台中市清水區中
二路與中橫十二路口,翻牆溜進台中港管制區,到第15號碼頭釣魚,7天後,洪男在同月
19日晚間6時許,再度翻牆到同一地點垂釣。


轄區台中港警總隊接獲檢舉,從圍牆監視畫面發現洪男行徑,一眼認出他是熟面孔,查出
他身旁年輕人是他兒子,一併移送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處理,裁罰洪男2次闖入管制區的
行為共20萬元,洪男兒子被罰5萬元。


洪男不服,提起訴願認為罰太重但被駁回,再提起本件行政訴訟,慷慨陳辭自己曾在2017
年、2020年被抓過闖入台中港區釣魚,都只罰款600元,本案同樣翻牆垂釣,罰款卻暴漲
250倍,他認為「相同事務應為相同處理」,「行政處罰不能這樣莫衷一是!」


洪男沒委任律師,他在狀子裡洋洋灑灑分析航港局用來裁罰他的《商港法》,應該是針對
在港區工作的業者與員工,不是他這種小釣客,他和兒子翻牆走了約2公里、近半小時才
走到釣點,身上只有釣竿跟魚餌,不可能破壞商港設施偷竊物資,挨罰25萬元簡直是欺壓
人民。


洪男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聲稱政府成立海洋委員會,發布台灣友善釣魚行動方案,鬆綁
海岸管制,本案卻把《商港法》的重罰擴大適用到一般民眾,「這代表大開民主倒車」,
還重罰他25萬元,他和兒子可能是史上第一衰的釣客父子檔,「實在是冤案了!」


洪男並指責港警可能謊稱接獲檢舉,他認為大過年的,現場又偏僻、杳無人煙,誰會去檢
舉釣客翻牆,他承認幾年來多次翻牆進入台中港區,都是在碼頭垂釣被警員當場抓到,但
這2次都沒人贓俱獲,監視器只拍他到和兒子翻牆,而《商港法》不處罰翻牆行為,若真
要開罰,他認為合計3600元「才是適法的處罰」。


航港局反駁洪男指出,本案罰鍰跟先前相差166倍,主因是違規事實不同,《商港法》規
定的商港管制區,所有人進出都要接受檢查放行,並非釣客就能不受管制。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210/2186599.htm
釣友注意!父子闖台中港垂釣挨罰25萬 法官:以前罰600用錯法條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台中1名洪姓男子去年2度翻牆溜進台中港碼頭釣魚,其中1次還帶讀高職的兒子同行,被港警查獲移送交通部航港局裁罰共25萬元,洪男不服,提告抗罰聲稱曾被抓2次、各罰600元,為何這次漲價250倍、欺壓人民,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航港局前2次用錯法條罰太輕,本案用對了條文,卻沒依法斟酌案情減輕罰鍰,構成裁量怠惰,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這算有違比例原則???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5.22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1G8_V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4495423.A.7F2.html
johnwu: 台中港能釣什麼...1F 123.193.90.138 台灣 02/10 20:17
yzelly: 用錯法條還敢大聲耶2F 49.217.132.237 台灣 02/10 20:17
v7q4: 被釣到了3F 111.248.152.134 台灣 02/10 20:17
railman: 噗4F 111.71.213.103 台灣 02/10 20:17
pinhanpaul: 洪男感覺還蠻厲害的5F 49.159.20.41 台灣 02/10 20:18
KCKCLIN: XD6F 49.213.215.233 台灣 02/10 20:18
ltytw: 484把釣線伸進什麼水泥小洞裡面釣魚是嗎7F 125.224.73.82 台灣 02/10 20:19
poikz: 要釣幾噸的魚才相當25萬8F 180.217.32.83 台灣 02/10 20:19
gime0226: 以前罰的6百叫他補到25萬啊 不會喔9F 1.169.123.174 台灣 02/10 20:19
start9963: 之前有違停的也是打訴訟結果被法官發10F 27.247.98.103 台灣 02/10 20:20
start9963: 現用錯法條,被從新開罰更重
hdjj: 走私裝釣魚也是有可能的啊,這不算小事12F 122.118.141.215 台灣 02/10 20:21
kerogunpla: 商港就不要釣了啦,船都那麼大隻13F 42.77.251.37 台灣 02/10 20:21
walkwall: 600算罰嗎  釣蝦場也差不多這費用吧14F 123.194.129.207 台灣 02/10 20:23
NohohonZoku: 人性本賤,就是要釣。15F 223.140.50.52 台灣 02/10 20:23
poco0960: 商港內是管制區...誰知道你去那邊要幹16F 111.71.99.223 台灣 02/10 20:24
poco0960: 嘛
SPAEK: 不知道偷跑幾次了 攤下來不貴啦 乖乖繳18F 42.72.13.36 台灣 02/10 20:26
chenweichih: 這人有點妙19F 36.226.148.47 台灣 02/10 20:27
Ted11: 釣魚比酒駕還可怕 QQ20F 118.161.193.132 台灣 02/10 20:27
mmzznnxxbbcc: 所以被罰過還故意犯 可見以前罰太少21F 36.230.0.219 台灣 02/10 20:28
riker729: 偷釣被抓到三次 那沒被抓至少數十次22F 1.169.204.225 台灣 02/10 20:29
riker729: 所以根本刁民
LoveMakeLove: 讚!25萬可以吃魚喝茶到破皮流血24F 36.227.188.57 台灣 02/10 20:30
agong: 600費用沒了25F 111.82.54.70 台灣 02/10 20:30
possible322: 沒水準的人26F 111.249.41.139 台灣 02/10 20:41
wsdykssj: 你也知道要走2公里? 就多次且故意行為阿27F 119.14.85.132 台灣 02/10 20:53
dragonne: 罰鍰金額多久沒調整了?28F 218.164.54.102 台灣 02/10 20:58
WWIII: 酒駕怎麼不罰25萬29F 111.241.190.133 台灣 02/10 20:59
akira01: 一次漲這麼多倍嚇到你了吧30F 118.169.153.194 台灣 02/10 21:03
lakefox: 他媽罰太少一直故意累犯 這次會怕了喔?31F 122.118.41.119 台灣 02/10 21:04
Lowpapa: 通膨32F 61.228.85.8 台灣 02/10 21:14
poper: 商港有什麼一定要去那邊釣?暴鋰龍嗎?33F 39.9.39.250 台灣 02/10 21:18
zxcz1471: 每個說不知道法條 就可以賴帳大條的罰款34F 36.225.111.189 台灣 02/10 21:23
ulamong: 10萬以上50萬以下 父親累犯 20萬兒子5萬35F 49.216.51.12 台灣 02/10 21:30
belucky: 為何要減輕阿  法官邏輯36F 150.117.41.81 台灣 02/10 21:30
ulamong: 不合理?37F 49.216.51.12 台灣 02/10 21:30
idlewolf: 通常都趕走而已 會到被罰已經是做n次了38F 36.236.219.215 台灣 02/10 21:31
idlewolf: 這種故意累犯罰死他最好 反正他還有錢
jerrychiu: 才罰600太便宜啦 繼續釣 跟酒駕撞死人40F 101.10.18.17 台灣 02/10 21:43
jerrychiu: 一樣便宜啦幹
jonestem: 應該是遇到好心的法官吧42F 125.231.181.93 台灣 02/10 22:04
TPPCMAN: 刁民43F 39.10.196.148 台灣 02/10 22:16
Ghostchaos: 養.套.殺44F 42.76.244.95 台灣 02/11 00:20
cocaineweed: 釣魚比酒駕嚴重,讚45F 111.83.193.142 台灣 02/11 00:29
nega883100: 釣魚比酒駕重 有政府真安心46F 123.193.78.139 台灣 02/11 00:44
rushfudge: 四個不同意 重47F 36.233.249.251 台灣 02/11 03:02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7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