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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1-07 15:06:1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tkuang (就是那個光)
標題 [新聞] 對監視器比倒讚算侮辱?刑事判有罪、民
時間 Sat Nov  6 15:29:25 2021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2021年11月6日


2.記者署名:
曾健祐/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對監視器比倒讚算侮辱?刑事判有罪、民事卻認定不用賠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陳姓男子和蔡姓鄰居相處不睦,朝他家監視器比出「倒讚」、「抖動小指頭」及吐舌頭
等不雅動作刑事部分法院認為陳有輕侮、鄙視之意,依公然侮辱罪判他罰金5000元,蔡再
對陳求償5萬元;但民事審酌,蔡當時不在場,也無法證明別人有看到,難認他社會評價遭
貶損,予以駁回


桃園地檢查,陳男2019年11月8日早上8點多,在住處3樓陽台面對蔡男家的監視器比出「小
指向上、大拇指向下、吐舌頭、比小指甩動、手比頭部,及雙手小指甩動」,之後又再對監
視器比出「拳頭、舉大拇指向下」等動作,偵結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陳。


對此,陳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是在「拉筋、運動」,後來又和別人打招呼,沒有侮辱蔡的
意思;蔡則說,看監視器覺得陳的手勢在罵他神經病、腦袋秀抖,比出不雅手勢很侮辱他人
,且面對攝影機做動作,且一旁鄰居、路人都看得到。


桃園地院刑事庭查,陳比手勢面帶笑意,全程4分鐘面對蔡陽台,若果真是為運動、拉筋,
大可面對陽台前方,何須轉向蔡住處,況且他這些動作均和運動相悖,反而和訕笑、貶抑他
人手勢相符,含有輕侮、鄙視對方之意,足讓蔡精神、心理上難堪,案發地也符合「公然」
要件


刑事庭認為,陳以不雅動作侮辱蔡,缺乏尊重他人名譽觀念,犯後否認,依公然侮辱罪判他
罰金5000元。

蔡男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陳男侵害他人格權,求償5萬元;陳抗辯稱,當時在
陽台做復健運動,沒有針對蔡,且就算他動作看似舞蹈,也是他言論自由表達,豈可因蔡裝
監視器,就令他喪失在自宅活動自由,加上他行為時,也無法預知蔡是否在觀看監視器。


桃院民事庭指出,蔡開庭時說「沒辦法證明鄰居有看到陳男的動作」,因此難認他社會評價
遭貶損,且蔡是事後看監視器發現陳的行為,自己當下不在場,就算當時有路人經過,是否
會聯想陳在侮辱監視器主人,而影響蔡的社會評價,仍有疑義


民事庭認為,陳的行為固然可能使蔡感覺遭貶低感到不快,但難認蔡的社會評價因此遭到貶
,認定蔡主張名譽權遭侵害無依據,駁回其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871511


6.備註:
眼神猥瑣盯著監視器是不是也可以吉一波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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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96.2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XYxN0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6183767.A.000.html
charlietk3: 啥小1F 101.9.177.158 台灣 11/06 15:30
a27588679: 保全:我覺得被性騷擾了2F 180.177.33.135 台灣 11/06 15:30
Belanice: 43F 42.76.189.88 台灣 11/06 15:30
aa1052026: 五樓光是出現在監視器範圍內就違法了4F 59.102.152.12 台灣 11/06 15:30
AustinRivers: 厲害了 法院5F 27.52.10.61 台灣 11/06 15:30
sheng76314: 法律人雙標6F 61.70.31.58 台灣 11/06 15:30
neoa01: 小英民進黨的司改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是7F 111.83.216.209 台灣 11/06 15:32
diabolica: ==8F 49.158.78.174 台灣 11/06 15:32
neoa01: 往回走嗎xDDD9F 111.83.216.209 台灣 11/06 15:32
rinatwo: 刑事庭法官 笑死10F 123.205.174.216 台灣 11/06 15:32
s9234032: 倒讚幫11F 36.229.84.31 台灣 11/06 15:32
linchw: 笑死 這刑事庭法官要不要重修刑分啊12F 1.171.95.15 台灣 11/06 15:33
rinatwo: 台灣有沒有罪都是法官說了算13F 123.205.174.216 台灣 11/06 15:33
nopetw: 院內互打14F 175.98.41.228 台灣 11/06 15:33
fallheart: 刑事認定這麼鬆噢15F 111.82.224.116 台灣 11/06 15:34
rinatwo: 自由心證無敵阿 看你順眼就無罪推定16F 123.205.174.216 台灣 11/06 15:34
rinatwo: 看你不順眼就有罪推定 讚讚讚
kaodio: 監視器已經與主人產生概念式連結了 你各位18F 114.44.42.163 台灣 11/06 15:35
kaodio: 小心一點
rinatwo: 連罵操你媽 檢察官都能是主觀感受的評價20F 123.205.174.216 台灣 11/06 15:35
rinatwo: 不達到真實惡意 受言論自由保障
kaodio: 小心把屁眼收好 不然你就要吃官司了22F 114.44.42.163 台灣 11/06 15:35
rinatwo: 台灣司法就是看你的運氣23F 123.205.174.216 台灣 11/06 15:36
k1400: 有膽做沒懶趴承認    下細下井24F 101.12.29.9 台灣 11/06 15:36
linchw: 連構成要件都不符 民事庭判的才是合理的25F 1.171.95.15 台灣 11/06 15:36
rinatwo: 不同檢察官 不同法官認定天差地別26F 123.205.174.216 台灣 11/06 15:36
linchw: 現在問題是沒有一個法官審核機制27F 1.171.95.15 台灣 11/06 15:36
mikemagic88: 老娘直接在你留言區倒讚28F 111.242.217.59 台灣 11/06 15:36
Almon: 民事、刑事的判決理由相互矛盾了欸...29F 36.237.201.145 台灣 11/06 15:37
Misscat16868: 警察、法官、法律只是政府用來欺30F 223.136.136.115 台灣 11/06 15:37
Misscat16868: 壓人民的工具,一個女孩子要出動
Misscat16868: 整間派出所男女警壓制我以為我是
Misscat16868: 殺人放火的通緝犯,所以板橋江子
Misscat16868: 翠派出所的那些警察的勢力有誰?
rinatwo: 台灣法官不是藉由證據而形成心證35F 123.205.174.216 台灣 11/06 15:40
rinatwo: 而是當作辯論 先挑立場 再挑菜蒐集證據
EGOiST40: https://i.imgur.com/vh53szy.jpg37F 101.12.25.77 台灣 11/06 15:40
[圖]
rinatwo: 先決定有罪無罪 再來慢慢夾他要的證據38F 123.205.174.216 台灣 11/06 15:41
sendicmimic: 對監視器也有事喔? XDDDD39F 114.47.35.247 台灣 11/06 15:42
kanokazurin: 幹 如果今天是陌生人對監視器做一樣40F 111.82.97.255 台灣 11/06 15:42
kanokazurin: 的事會有罪嗎
ImCPM: 法律人  嘻嘻42F 223.136.211.95 台灣 11/06 15:42
kklic500: 倒讚幫43F 61.63.101.141 台灣 11/06 15:44
Windcws9Z: 笑死監視器也有概念式連結44F 59.127.190.36 台灣 11/06 15:45
Forcast: 法官不同一個?45F 1.160.78.210 台灣 11/06 15:47
ted01234567: 以後四下無人可以對監視器打手槍了46F 220.129.151.87 台灣 11/06 15:47
ted01234567: 。
chenu: 司改大成功,我DPP就是要這種司法!48F 1.164.148.215 台灣 11/06 15:49
lucas: 司法正義ㄏㄏ49F 1.174.195.137 台灣 11/06 15:55
mecca: 請監視器提告啊50F 203.70.217.50 台灣 11/06 16:01
kltnlious: 依照現行實務見解這樣的結果很正常51F 114.137.140.33 台灣 11/06 16:03
Sianan: 刑事認定比民事還寬鬆 有意思52F 1.200.98.113 台灣 11/06 16:03
cytochrome: 這種法院怎麼讓人民信的過啊,爛透了53F 39.8.129.8 台灣 11/06 16:04
iMANIA: 薛丁格的比倒讚54F 123.195.99.139 台灣 11/06 16:06
Sianan: 不過法條上確實如此 刑法公然侮辱是不要55F 1.200.98.113 台灣 11/06 16:10
Sianan: 求有人格貶損結果的只要有「公然」+「侮
Sianan: 辱」就成立而民法的侵權行為要求有人格貶
Sianan: 損結果
ihfreud: 玻璃國家 從法院開始59F 122.116.232.46 台灣 11/06 16:14
rinatwo: 最好是侮辱就成立啦XDDDD60F 123.205.174.216 台灣 11/06 16:15
rinatwo: 一樣要貶損人格才成立
rinatwo: 「侮辱」,乃係以抽象言語、舉動對他人
rinatwo: 為輕蔑之表示,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
rinatwo: 有感受到難堪或不快,客觀上有損害他人人
rinatwo: 格之行為而言。
linchw: 重點是構成要件的不特定人共知共聞66F 1.171.95.15 台灣 11/06 16:24
linchw: 民事庭認為無法證明此點所以判無罪
linchw: 刑事庭法官直接忽略這點 跟實務無關
xvhak: 刑事這判 那任地比中指被拍是否就可以定罪69F 223.138.234.5 台灣 11/06 16:50
yeaaah: 台灣司法屢屢刷新我三觀70F 223.136.196.150 台灣 11/06 16:56
ultraccs: 台灣法律真的扯到爆 這樣也能有罪71F 112.105.115.109 台灣 11/06 17:06
vking223: 說你有罪就有罪,說你沒事兒就沒事,隨72F 61.223.116.153 台灣 11/06 17:10
vking223: 便判判就是爽啦
lime1207: 台灣法官的心證真的很無言74F 114.27.249.136 台灣 11/06 17:20
orz151426: 就你的動作可以解讀為貶低他人之目的75F 114.136.185.229 台灣 11/06 17:43
orz151426: 其實可以反告,監視器對著我家暗指我是
orz151426: 賊?公然侮辱
kmshy: 幹你娘這三小 肥宅以後經過監視器會不會被78F 1.174.45.95 台灣 11/06 18:05
kmshy: 說性騷擾
sazdj: 監視器屋主的玻璃心碎了嗎?80F 125.230.39.185 台灣 11/06 18:13
p597fg: 台灣的法律真D讚81F 27.52.139.37 台灣 11/06 18:23
gilingking: 三小……82F 101.9.40.134 台灣 11/06 19:18
pippen2002: 綠蛆:不要太不滿~~~///83F 1.34.145.177 台灣 11/06 19:52
huijun: 笑死,雙標法律人,難怪台灣人都覺得司法84F 61.62.189.169 台灣 11/06 20:26
huijun: 系統很爛
darkMood: 垃圾法院又來了,刑事竟然和民事倒過來86F 112.104.83.125 台灣 11/06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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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sds92155 說讚!
1樓 時間: 2021-11-07 21:06:59 (台灣)
  11-07 21:06 TW
監視器 不能代表當事人
監視器不能做其他用途之便
就會危害他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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