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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10-15 18:37: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lamsight (安穩殘憶)
標題 [新聞] 侵害隱私 憲法法庭:對嫌犯強制採尿違憲
時間 Sat Oct 15 17:06:13 2022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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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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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舜、張宏業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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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隱私 憲法法庭:對嫌犯強制採尿違憲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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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c.udn.com.tw/photo/2022/10/14/realtime/18980245.jpg
[圖]
憲法法庭針對警察強制採尿部分作出違憲判決,認為現行條文規定不符正當法律原則,牴
觸憲法保障資訊隱私權、免於身心受害的身體權意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陳姓男子十年前吸毒遭妻舉報,為不讓警察採尿,憋了九小時,被警察押到醫院插導尿管
採尿;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刑事訴訟法第二○五條之二有違憲疑義,聲請大法官解
釋。憲法法庭昨天宣判,指該規定不符合正當法律原則,牴觸憲法保障資訊隱私權、免於
身心受害的身體權,判決並訂定兩年落日條款。


毛髮驗毒 未被認定違憲

現行條文規定,司法警察與檢察事務官因調查犯罪及蒐證必要,對經拘提或逮捕到案的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得違反其意思採取指紋、掌紋、腳印…;有相當理由認為採取毛髮、唾
液、尿液、聲調或吐氣得作為犯罪證據時,也可以採取。


昨天的憲法法庭只針對強制採尿部分作出違憲判決,實務上常見的剪毛髮驗毒並未被認定
違憲。

毒嫌拒採尿 憋了九小時

全案緣起於陳男吸毒獲緩起訴,又被妻子發現吸食器而報警,盼警方協助阻止丈夫繼續吸
毒,警方前往陳家經陳妻同意搜索,並以現行犯逮捕,但陳男拒採尿,憋尿長達九小時;
警方請示檢察官後,將陳男押往醫院由醫師用尿管導尿,結果驗出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
命的陽性反應。


陳男否認吸毒,認為強制採尿讓他生殖器極度疼痛、甚至血尿,指控警察違反法定程序,
主張尿液檢查報告無證據能力。

憲法法庭指出,侵入性採尿嚴重侵害隱私權,可能造成精神上屈辱感和心理創傷,甚至危
及身心健康,現行條文授權司法警察、檢事官得為侵入性方式採尿,並成為強制處分主體
,並不合理,也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要求。且尿液檢體含有個人資訊,檢測結果可
作為犯罪證據,干預受採尿者的資訊隱私權。


非侵入取證須檢方許可

憲法法庭認為,現行條文未明確規範檢事官、司法警察以何種方式強制採尿,但與同條文
其他採樣標的,如毛髮、唾液等方式相當,採非侵入式方法,要求相關機關應在兩年內修
法,否則條文失效。


修法過渡期間,檢事官、司法警察若要以非侵入性方式採尿,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
;情況急迫時,得以非侵入性方式採尿,廿四小時內陳報檢察官許可;若檢察官不允許
,應於三日內撤銷;受採尿者得於十日內向法院聲請撤銷。


執法過程恐違比例原則

憲法法庭認為,警察以非侵入性方式採尿既然具有強制處分性質,受採尿者就有向法院請
求救濟的機會;現行條文授權司法警察無須令狀就可違反受拘捕者意思採尿取證,欠缺須
經檢察官事後審核監督機制,以及受檢者權利救濟途徑,宣告違憲。


法界人士指出,強制採尿的爭議已久,警察對於嫌疑人發動身體強制處分,現行實務上門
檻很低,也容易因執法過程中違反比例原則,而引發爭議。

最高法院早已不認同

施用一級毒品的法定本刑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二級毒品則是三年以下,聲請法官認為
強制採尿要取得的證據只是在追訴這些案子,手段與人民基本權利遭侵害不成比例。

憲法法庭指出,在本案判決公告前已採集的尿液而尚未終結的案件,仍可依現行規定辦理
,但原因案件則須按照憲法法庭的解釋意旨來判決。

法界人士表示,陳姓男子可能因強制採尿的證據被排除而無罪,而實務上最高法院早在二
○一四年就不認同侵入性方式採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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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8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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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

兩年後就不能這樣要求驗尿囉

接下來是大拔毛的時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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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ZIdW94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5824777.A.11E.html
AustinRivers: 笑死1F 36.230.229.59 台灣 10/15 17:07
gamesame7711: 強制酒測也不能2F 223.139.145.59 台灣 10/15 17:08
TheDraggers: 還是可以非侵入式採尿啊3F 101.10.94.50 台灣 10/15 17:08

"尿液檢體含有個人資訊,檢測結果可作為犯罪證據,干預受採尿者的資訊隱私權。"

因為驗尿報告會包含個人醫療資訊吧?

geminiyc: 早該把憲法改掉了4F 39.9.78.228 台灣 10/15 17:08
TheDraggers: 一樣可以灌你水逼你排尿,只是要事5F 101.10.94.50 台灣 10/15 17:09
TheDraggers: 後審查
jim12441: 報請檢察官強制驗尿就好7F 42.77.158.170 台灣 10/15 17:09
Killercat: 比例原則怎麼會是憲法法庭考量的....8F 125.231.127.67 台灣 10/15 17:09
sdamel: 你就幫他吹嘛,吹出來就可以採檢了9F 42.77.14.245 台灣 10/15 17:09
japan428: 中(華民)國憲法為何還不廢除改立台灣10F 112.78.79.37 台灣 10/15 17:10
japan428: 國憲法
dick929: 朝毒品除罪化又前進一步~哈們12F 49.216.16.116 台灣 10/15 17:10
gamesame7711: 憲法法庭 文組最高殿堂13F 223.139.145.59 台灣 10/15 17:10
dick929: 酒駕可以強制抽血,吸毒不可以插尿管14F 49.216.16.116 台灣 10/15 17:11
neoa01 
neoa01: 小英司改政績。(O兒受惠概念嗎?)15F 111.82.231.200 台灣 10/15 17:11
neoa01: 小英民進黨執政6年,台灣人口販運、槍、
neoa01: 毒、賭、詐欺、酒駕、黑道幫派有夠囂張。
milk7054: 綠共真是罪犯的好朋友18F 101.136.90.163 台灣 10/15 17:12
※ 編輯: Glamsight (118.165.131.249 臺灣), 10/15/2022 17:13:35
EvoLancer: 難怪台灣成為犯罪之國19F 61.231.129.110 台灣 10/15 17:12
ziso: 法官根本不管實務上該怎做 反正就禁止你20F 111.240.107.164 台灣 10/15 17:13
ziso: 剩下的問題就不甘自己的事情
neoa01 
neoa01: 貪污治罪條例 有沒有小英民進黨執政下被22F 111.82.231.200 台灣 10/15 17:13
neoa01: 廢除呢。  畢竟小英總統都特赦過貪污犯了
zombieguy: 台灣朝犯罪之島邁進,讚讚24F 101.136.106.140 台灣 10/15 17:16
millennial: 只是禁侵入式 非侵入式報檢察官就可25F 111.246.235.110 台灣 10/15 17:16
millennial: 所以插尿管這麼痛喔=.=
andytaso: 驗尿不行可以驗毛髮啊27F 61.228.200.194 台灣 10/15 17:18
gn01693664: 採毛髮驗就好28F 114.137.139.140 台灣 10/15 17:18
andytaso: 我就不信驗頭毛叫侵入性29F 61.228.200.194 台灣 10/15 17:19
millennial: 應該是把人押去醫院插尿管太過分吧30F 111.246.235.110 台灣 10/15 17:19
millennial: 有其它方式採檢卻用會對身體帶來痛楚
andytaso: 我個人覺得應該毒駕跟酒駕一樣 直接死型32F 61.228.200.194 台灣 10/15 17:20
molsmopuim: 違憲不是我國日常嗎33F 1.200.128.18 台灣 10/15 17:20
nightyao: 毒品除罪化34F 111.82.192.209 台灣 10/15 17:22
Cwren: 笑死 憲法35F 180.176.73.208 台灣 10/15 17:25
angusyu: 刁民看清楚內容,押你去插導尿管共產黨嗎36F 49.216.161.229 台灣 10/15 17:29
andytaso: 老話1句 對毒虫真的不用太好 六親不認的37F 61.228.200.194 台灣 10/15 17:31
Gamelop: 這樣抽血驗酒駕也可以免了38F 49.216.161.224 台灣 10/15 17:32
btaro: 導尿管是過分了點啦 不然我檢舉老柯39F 36.234.76.214 台灣 10/15 17:35
bq99: 憲法要保障殺人的自由嗎幹40F 1.200.251.109 台灣 10/15 17:38
bq99: 九小時沒尿本就要導尿了
darkhero7449: 那以後罪犯都拒絕驗尿不就無敵了?42F 101.137.209.163 台灣 10/15 17:40
BrandonMai: 犯罪天堂真爽 犯罪者最大43F 61.230.210.70 台灣 10/15 17:41
jpadesky: 無限上綱 關殺人犯也是違憲44F 118.166.170.11 台灣 10/15 17:42
house911: 鬼島不愧是犯罪天堂?45F 125.224.80.15 台灣 10/15 17:43
Colitas: 導尿管有點超過沒錯吧46F 27.242.4.44 台灣 10/15 17:50
guanaco: 都不要驗最好,省事47F 61.231.31.194 台灣 10/15 17:50
missile: 憲法法庭適合活在桃花源48F 42.76.83.129 台灣 10/15 17:50
aisitelu: 社會安全網功勞+1 犯人人權又進步啦49F 182.234.42.175 台灣 10/15 17:51
YumingHuang: https://i.imgur.com/CIFTiwD.jpg50F 182.155.156.196 台灣 10/15 17:57
YumingHuang: 幹笑死
[圖]
fudick: 法匠治國,笑死52F 111.248.8.174 台灣 10/15 17:58
sendow: 要求打疫苗跟強制口罩怎不釋憲?53F 59.125.188.230 台灣 10/1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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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7774444: 台灣司法高達7成是警察移送,如果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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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arkrise1980, SRWEXP0 說瞎!
1樓 時間: 2022-10-15 19:17:2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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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7054: 綠共真是罪犯的好朋友
EvoLancer: 難怪台灣成為犯罪之國
ziso: 法官根本不管實務上該怎做 反正就禁止你 ziso: 剩下的問題就不甘自己的事情
2樓 時間: 2022-10-15 21:24:12 (台灣)
+1 10-15 21:24 TW
將販毒的通通槍斃不就得了,沒有買賣、沒有吸毒。
3樓 時間: 2022-10-16 21:19:39 (台灣)
  10-16 21:19 TW
重點是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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