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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12-29 22:08:3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rillfish (烤魚)
標題 [新聞] 亞斯伯格青年殺人事件──國民參審第一
時間 Fri Dec 29 17:48:40 2023



1.媒體來源:
報導者

2.記者署名:
文字:張子午、洪琴宣
攝影:陳曉威
核稿:方德琳
責任編輯:張詩芸、陳思樺


3.完整新聞標題:
亞斯伯格青年殺人事件──國民參審第一號案件,重判無期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患有泛自閉症中的亞斯伯格症22歲黃男,2022年試圖挽回同樣任職直銷公司的施男友誼,
在長達半年近乎跟騷行為後,於同年10月20日晚間躲進施男租屋處以牛肉刀將其殺害。今
日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經過4天馬拉松式審理,判處黃男殺人罪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
生,創下國民法官制度上路以來最重刑度紀錄。宣判後沒有說明任何判決理由。


此案為全國首宗起訴進入國民法官案件,由曾為鄭捷辯護的黃致豪、死刑冤案鄭性澤辯護
律師李宣毅、華山分屍案陳伯謙辯護律師林陟爾組成律師團,也是首度有被告不認殺人罪
,主張過失致死,並聲請「量刑鑑定」,在長達10個月的準備程序就已激烈交鋒。辯方聲
請被告母親、大學友人、被告曾就診精神科醫師當證人,遭審判長以鑑定報告已訪問相關
人士為由駁回,辯方一度提出審判長偏頗,聲請迴避。4天審理過程中,檢辯針對「常人
」與「精神疾病患者」的行為和想法解讀激辯,法庭「異議」聲你來我往,被告更少見地
全程行使緘默權。


宣判結果出爐後,檢察官張凱傑哭了出來,和被害人家屬擁抱,說「我們的策略成功了」
辯方黃致豪律師則表示「精障病患被判到這麼重,是我律師生涯史上首見」,認為判決
結果凸顯了法官對於精神疾病困境和刑事訴訟被告權利的不理解。



黃紹綸將自己關在廁所,坐在馬桶上靜靜等待。


前一晚,他領著鎖匠,請他打開這間位於台中西屯區分租套房的喇叭鎖,熟門熟路的模樣
,甚至當隔鄰房客出來時都自然與其互動,鎖匠完全沒有疑心他並不住在這裡,而是這間
603號租客施男的朋友。


任職同一直銷團隊的黃紹綸是施男的「下線」,半年來,前者不斷透過各種方式,希望挽
回兩人友誼,就像當初在東海大學籃球場初識,同校畢業的施男邀他加入直銷,密集的上
課與聚會互動中,「你一定要成功,我一定會幫助你成功」,一句上線對下線的激勵話語
,帶給黃紹綸無比的溫暖,猶如在不斷人際受挫的人生中的無限希望。


2022年4月,黃紹綸終於鼓起勇氣向施男告白,然而施以喜歡女生為由婉拒,「反正不管
怎樣,我跟你保持一段距離,朋友之間就是要有距離,也是為你好,朋友就這樣可以嗎?
」4月24號的LINE對話紀錄中,施傳了這段訊息給黃。黃紹綸的情緒瞬間跌到谷底。電話
、LINE、守在施男住處門口與打工處,甚至還騎機車尾隨、抓著機車龍頭不讓施男離開,
想方設法「把事情講清楚」,好讓兩人回復到過往說說笑笑的友誼。


10月19日一大早,黃紹綸跑到施男打工的超商櫃臺,站在一旁並伸手試圖碰觸施的左肩膀
,直到8點半被到場的警方驅離;下午5點半,他改到施的租屋處攔堵──兩人的共同直銷
上線某次為了當和事佬,三人約出來談,方使得黃紹綸得知施男住處。根據同年12月6日
,黃紹綸在偵查庭跟檢查官所述,「我騎機車在他回家的路上攔住他,並請求他再給我一
次機會,會讓我們好好相處,請讓我回直銷團隊,他就跟我講,這樣子很恐怖,對他造成
生命威脅,並嫌棄我的精神還有心理狀況,並要我不要再害人,回去桃園(老家)。」


兩人爭執聲引來施男房東,將黃紹綸趕走。黃紹綸直接去鄰近刀具店,以2,600元購買兩
把牛肉刀,並回家拿一疊厚紙進行「穿刺測試」──將手掌壓在刀柄,慢慢持續加壓直到
貫穿厚紙,接著就請鎖匠返回施男住處開門。他不知道,察覺事態不對勁的直銷上線,已
叫施男當天不要回租屋處,先暫時住到自己家。



國民參審第一號案件,準備程序即深受矚目


10月20日晚上8點16分,監視器影像截圖可以看到,前一天等待落空的黃紹綸又出現在603
號房門口。9點5分,斜對門606號的房客出來打掃時,聽見603木門後傳來兩三聲撞擊聲,
並有說話聲,「讓我走」、「你坐這裡」、「你坐著」。房間裡發生什麼事?除了躲在廁
所內的黃紹綸以外,無人知曉,因為當警消抵達現場時,施男已在自己的房間滿身鮮血,
明顯死亡。


根據2022年12月6日偵訊筆錄,黃紹綸說當聽到施男進門,把東西放在床鋪的聲音,便從
廁所中走出來,手持雙刀朝著施說「這就是受到威脅的感覺」,受驚嚇的施說「你怎麼變
這麼恐怖」,之後兩人口角,「他(施)衝過來要搶刀,搶的過程他身體又轉向,我右手
的刀刺了他後肩一刀,施男慢慢退回他的床邊,脫衣服檢視他的傷口,我站在門口持著雙
刀,我們持續發生口角,施男衝過來又要搶我的刀,力道很大,我撞到門,我們拉扯10分
鐘。」


案發後黃紹綸自行打110向警方自首,於2023年1月5日由台中地檢署起訴,成為國民法官
新制上路後第一號案件,深受各界矚目,從準備程序階段檢辯雙方就針對包括起訴書內容
、是否要送量刑鑑定等多次交鋒,最終經過草屯療養院團隊近半年的量刑與精神鑑定,於
2023年的最後一週,連續4天審理並作出判決。


此案除了量刑鑑定,有多項「特色」都是國民法官案至今首見,包括被告主張非蓄意殺人
而是搶刀扭打中失手,主張過失致死,不認檢方起訴殺人罪;整個審理過程中被告全程幾
乎不表示意見,國民法官與陪席法官也未提問,而由審判長唐中興一人主導程序;另外檢
辯雙方在交互詰問過程中頻繁「異議」,遭審判長言詞告誡,嚴重干擾素人法官理解法庭
活動的節奏;被告更在檢方訊問過程中,行使緘默權超過30分鐘。

就在時而衝突矛盾,時而空白沉默的法庭氣氛下,藉由傳喚證人、鑑定人,勘驗屍體照片
、檢視犯案工具等證物,提示偵訊筆錄與監視器畫面,逐漸一點一滴建構起犯行背後的深
層脈絡。其中由草屯療養院出動各兩位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師,共6名專業人員從
2023年6月6日到7月25日深入訪談被告、其母、小姑姑、同事,從多角度觀點做成的量刑
鑑定報告中,可以具體而微看見黃紹綸揮舞手中雙刀前,22歲的人生跑馬燈。



首度量刑鑑定,還原被告行為脈絡


從12月27日到庭作證的主責鑑定醫師黃聿斐口中,我們看到一位高功能亞斯伯格症(以下
簡稱亞斯)個案從小固著、僵化的行為模式,反映在外的固執、自我中心,導致周遭家人
朋友愈來愈避之唯恐不及。


即便身為長孫備受阿公阿媽疼愛,但黃紹綸從小常不顧他人感受、不尊重長輩,常讓家人
困擾不已,長期來卻莫可奈何。在學校方面,從國小到國中老師,皆向家長反映他很計較
、缺乏合群,要加強改善人際關係,到了高中,人際挫折下激烈的情緒反應開始一一顯現
:高中棒球隊一度相處不錯的同學,不想再跟他當朋友,他會一天打數十通電話或發簡訊
給對方,都沒有得到回應後,竟用身體擋在同學父親的車子前;剛上大學原本與同寢室學
長關係不錯,卻因他每每在半夜把對方叫起來聊天,讓其不勝其擾搬離宿舍,仍到對方實
驗室、宿舍敲門、塞紙條,學長通報教官介入,轉介黃到住宿輔導組接受諮商;大三隔壁
班牌友,也是與他從要好到揚言絕交,黃紹綸在其準備騎車時,握住機車手把導致翻車,
教官再度介入,心情低落的他自殺未遂,去身心科就診的同時,一直到畢業前,都還在期
待對方願意再跟他做朋友。


在牌友轉身離去的消沉之中,邀其加入直銷的施男猶如重複上演的劇本,初期的熱絡與友
好,使他一旦認定彼此友情,說什麼也放不開,一般社會通念的「挐(jû)」、「死纏
爛打」於他彷彿不存在,哪怕對方已明確告知不舒服,卻一再逾越人際界線。差別在於,
前三次人際問題,都在對方強烈抗議與外在教官或心輔資源介入後,有效遏止他的行為,
可是被害人個性溫和,沒有採取以上做法,讓黃紹綸覺得可以再試試看。



鑑定人列舉被告自我中心例證


黃聿斐解釋,精神疾病診斷手冊改版為DSM-5後,過往區分為不同診斷的自閉症類型,整
合成「自閉症類群障礙」,猶如一個連續的光譜,光譜兩端分別是語言表達與生活功能困
難的自閉症,另一端則是智力與生活能力正常、甚至平均水準以上的亞斯伯格,出現的問
題主要是社交障礙。


亞斯通常難以理解「非語言訊息」,「導致他沒有辦法去推測了解別人的想法、意圖跟感
受,而且常常會有一些重複的行為。我們在黃先生身上看到,他在語言溝通的情境之下,
是可以去了解這個社會的脈絡,知道我們現在正在進行什麼事情,只是他在面對一些非語
言溝通的情境跟訊息,比較難去推測別人的想法。除此之外,他對於部分事物有顯著執著
,注意力難以轉移,特別是在人際關係。」


在訪談過程中,黃聿斐對被告明顯的自我中心特別有印象,例如在房間要嚇施男的時候,
認為對方「應該」要站在原處不動等他講完,這樣大家便能處在安全狀態,卻未意料到施
男欲奪刀;黃紹綸並認為被害人用言語刺激,也要為此結果附上2成責任;在看守所甚至
多次違規,包括坐在別人肩膀上、亂按緊急通話鈴、拍門喊叫、叫別人幫他打手槍等,諸
多不佳的生活習慣遭到許多人抗議;對自己進入國民法官第一案,則是覺得受到外界頗大
注目,感到緊張興奮,面帶微笑。


被問到治療的可行性時,黃聿斐抱持悲觀態度,提及臨床實務並無藥物可用,除非合併其
他精神疾病如憂鬱症,否則大多只能運用教練帶領的方式讓個案練習社交技巧,至於是否
真能應用在日常互動,仍充滿不確定性,但前提是個案需要有改變意願,這一點在黃紹綸
身上並看不到,目前監所也無相關資源。


即便從大學、加入直銷業到目前看守所不同階段,都有接受過諮商資源,但並未明顯改善
,而比較接近一種交換條件,比如當直銷團隊察覺其行為愈趨偏激,上線陪他去諮商時,
認為只要趕快做完幾次就能再去找施男。精神鑑定的部分,從其犯案前後可以清楚計畫侵
入施男住所,騙過鎖匠與鄰居,犯行後也立刻打電話請媽媽找律師等,黃聿斐的結論是有
完全辨識與控制能力,不適用《刑法》第19條的減刑要件。



「大部分亞斯都很寂寞,如果有人關心,他們非常珍惜這樣的友誼」


在處理此案鑑定過程中,黃聿斐曾與國內亞斯研究學者、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簡
意玲交換意見,在簡意玲臨床實務的經驗,針對亞斯的社交障礙問題,現階段醫療並無有
效的藥物治療方法,目前較多以團體訓練的方式帶領個案學習社交技巧。


簡意玲接受《報導者》採訪提到,自閉症類群障礙盛行率為1~2%,基本上是很難改變的
天生特質,根據國外研究,犯罪機率並不會比一般人高,更常出現的情況是因其像格格不
入的行為舉止,而在成長過程中成為被同儕霸凌的對象,人際關係上不斷受挫。



簡意玲分析,過去10、20年的研究理論主要認為這是一種神經發展特性,「亞斯的大腦中
,長距離的神經連結可能比較弱,導致他們很難整合資訊,但短距離的神經連結可能較強
,可以把事物看得很細節,但會『見樹不見林』,難以從聲音與表情去整合對方情緒與感
受。有些亞斯邏輯思考特別強、記性與專注力很好,讓他們有機會成為各領域成功的專業
者。」


「亞斯大部分都很寂寞,人際對他們真的非常困難,即使曾經是好朋友,也可能容易因為
他的固執、情緒,或者一件事非要講個是非對錯,傷感情在所不惜,最後朋友就都慢慢離
開了。所以如果有人願意關心他,他們就會非常珍惜這樣的友誼。而且通常要到中年左右
,慢慢經過社會歷練,才會發現原來與人相處上需要修飾、有些話少講一些比較好。」簡
意玲說。



最後一日論罪科刑,聚焦常人與心智障礙者的距離


經過前三天的交互詰問、檢視證據等程序,12月28日上午進入罪責辯論,面對黃紹綸主張
與被害人搶刀中「過失致死」的說詞,檢察官張凱傑引用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1520號
刑事判決,強調殺人犯意的判斷,並非僅去看被告心裡想什麼,而是也一併考量客觀事實
根據「經驗法則」推斷。檢方重建起一個跟騷、預謀、殺人、滅證的過程,指出在案發過
程被告行為,皆不符合「正常人」過失傷害到他人時會有的反應,認為黃紹綸說法不足採
信,且有堅定殺意、動機。


辯方則由黃致豪律師陳述,辯護策略聚焦黃紹綸是「患憂鬱症的自閉症患者」,以常人思
維直接推斷,就好像叫憂鬱症患者怎麼不想開一點。黃致豪提到,黃紹綸過去曾打電話回
家給生母跟繼父訴說心情,竟叫他們一整個晚上都不准掛電話,輪番陪他講電話,直到凌
晨,這是一般人嗎?他指檢方陳述包含太多推論成分,如黃紹綸雖曾對直銷上線表達過「
如果我要做出傷害施男的事情,我不會跟你們說,也不會讓他有報警機會」,檢方照一般
人思維將其解讀為威脅,但不擅正確表達的黃紹綸,說出這句話的意思其實是在自清「我
沒有傷人意思,如果要傷人,我為何要和你們說?」辯方並強調,黃紹綸所有客觀紀錄中
,皆一致陳述他沒有殺意,正是因為亞斯的「固著」特性同樣也會發生在他陳述案件時,
反覆所述就是他真實想法。


在下午進行的科刑辯論中,檢察官黃芝瑋指出被告不應該按照《刑法》59條自首條款減刑
,手段兇殘、泯滅人性,應該加重刑責,求處無期徒刑。檢方理由流露出體系對於成人亞
斯患者濃厚的無力感,指出目前未找到適合自閉症患者的治療、矯治辦法,連鑑定報告都
說,沒辦法預測被告再犯風險程度,像黃紹綸雖然已在監所進行21次輔導,但鑑定人仍發
現其未改善行為模式。檢察官提出,求處無期徒刑,一是監所隔離且有強制力介入環境,
黃紹綸沒辦法建立人際關係,就不會遭遇人際挫折,就暫時不會重蹈覆轍;二是監所內長
期管理,或能找到適合他的矯正方式。


辯方則反駁,監所輔導可能是講一下佛經、宗教依歸,要提供鑑定人所指的長期系統性治
療,其實是要判「監護處分」,讓黃紹綸進入精神醫療體系,才能達成,並提醒國民法官
,按現行法律,唯有依《刑法》第19條認定精神障礙已影響辨識行為能力得減刑或不罰者
,才能依照《刑法》第57條獲得監護處分。辯方律師李宣毅請國民法官思考,當精神障礙
者有一天回到社會時,今日的判決、我們國家,有傾盡資源讓他變得更好嗎?「我們都和
潛在精神障礙者每天相處,只有國家願意投注資源在精神障礙者,才能不要有下一個被害
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辯方律師團多次訴求國民法官,要將自己的決定跳脫此個案的攻防,
把視野拉高到「改變司法」的層次。頭幾日審判,檢辯雙方多次互提異議,黃紹綸更在第
三日受檢方訊問時,全程行使緘默權,法庭現場一度氣氛緊繃;而在最後一日,黃致豪一
上台,便試圖梳理法官們可能的負面感受,闡釋這些過程的意義,流露出積極尋求與國民
法官對話「被告也有《刑事訴訟法》中應有權利」的觀點。


黃致豪先詢問,這次審判,國民法官們是否有疑問檢辯雙方為何要提出這麼多異議?為什
麼被告要行使緘默權,讓檢方「輾壓」30分鐘?為何律師要幫這樣的被告辯護?黃致豪解
釋,異議不是為了無的放矢,是為了正當法律程序;而作為和被告相處的律師,比在座法
官都更理解被告在互動間對人造成的困擾,但被告符合《刑事訴訟法》的精神障礙身分,
應該受多一點保護,也是律師們願意為他義務辯護原因。


黃致豪並直接在投影片中寫上:「國民法官你可以改變司法」,多次提醒國民法官回翻審
前說明書所列的「無罪推定」、「檢方客觀性義務」等原則,請國民法官回想檢方怎麼對
待被告的緘默權,想想檢方是不是完全客觀,呼籲「為你自己的意見站出來表達,你可以
照自己想法主張,不需要被多數意見帶著跑,國民法官一票比職業法官更重,因為你們不
會在同溫層裡面被司法觀點局限。」



被害人家屬心聲:我們的時間停在了弟弟還在的日子


第四天張力最高時刻,發生在施家家屬集體現身之時。檢察官先是在科刑辯論中朗讀家屬
筆錄,施男作為家中四個孩子的么子,樂於助人、是家中開心果的樣貌逐步浮出,在檢方
拿出施打工時所穿制服讓法官和被告傳閱時,在四天開庭期間大多低著頭、保持沉默的黃
紹綸終於開始哭泣。


施男爸爸、媽媽、兩位姊姊由律師陪同一起出現在法庭,在哽咽聲中道來一個三代同堂家
庭在么兒身亡後的巨大變貌──施家八口關係緊密,四個孩子雖已赴外地念書或工作,卻
仍每個月都會回家團聚,小兒子自幼最受疼愛、也被認為最貼心,吃飯都會優先禮讓長輩
夾菜、自願洗碗,求學期間也屢被老師、教官誇讚是很好的小幫手,甚至打工都被主管誇
讚想讓他當店長。施男在事發當天晚上才剛和家人通過電話,但他或許因為不願家人擔心
,在案發前家人從未聽他講過有遭人騷擾情況。接獲噩耗,對所有家人都是巨大創傷,傷
痛並未因為時間而減緩,而是與日俱增。爸爸拿出一疊信封,說小兒子每年收到的紅包袋
,都會在上面作畫,然後在生日時回送給家人,家人過去都把這些禮物貼在衣櫃裡,只要
打開就可以想起貼心的兒子,但事發之後,已經全部收起,因為會觸景傷情。爸爸並質問
,兒子是因為對被告關心而被殺,被告更說是因為沒有被強硬拒絕所以繼續糾纏兒子,「
我教孩子要溫良、要幫助別人,錯了嗎?」


每位家屬都準備了投影片,一張一張播放家庭合照,包含被害人生前最後一張與家人團聚
的照片、與姊姊的最後一張自拍大姊、二姊一邊哭一邊陳述,媽媽則過於悲痛,雖然
出席卻無法在法庭上發言,坐在旁聽席默默流淚。自被害人家屬開始陳述後,黃紹綸就開
始頻頻拿下眼鏡擦拭眼淚。

二姊念出給弟弟的一封信:「之前每月都會固定一次家聚,生日就是相聚時候,但現在我
們永遠少了一位,親愛的你離開我們之後,世界都還在轉動,但是只有我們時間是停止的
,停在有你的日子」未能出席的雙胞胎哥哥預備了訊息請二姊代為念出,表示無法接

受被告至今仍不認罪,對案情避重就輕,請法官嚴懲。

最後一日所有辯論終結前,審判長詢問被告要不要表示意見,始終保持緘默的黃紹綸,終
於說出這幾天唯一完整發言:「我對我的行為感到很抱歉,接下來我保持緘默,謝謝審判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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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人權律師黃致豪領軍的律師團隊對上中檢的檢察官團隊

律師主張過失致死,訴求國民法官跳脫個案、改變司法

檢察官訴求被告裝無辜,強調被害人家屬的痛


被告在有亞斯伯格精神疾病的情形下

反而被判了以往都沒出現過的無期徒刑

是不是證明律師的策略對一般人完全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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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1.54 (臺灣)
※ 作者: Grillfish 2023-12-29 17:48:40
※ 文章代碼(AID): #1bZfNwth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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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8759121: 國民法官懂個屁法律?司法倒退啊司法倒1F 118.170.105.185 台灣 12/29 17:49
gx8759121: 退,嘻嘻
ncc5566: 上這種顏色想表達什麼3F 27.53.120.62 台灣 12/29 17:50
qazsedcft: 推報導者4F 49.216.128.14 台灣 12/29 17:50
f230072828: 推報導者5F 114.136.173.80 台灣 12/29 17:50
ralfeistein: 這辯護律師團真豪華 = =6F 36.233.159.18 台灣 12/29 17:51
rb731024: 發這種新聞只會讓人反感,以偏概全7F 111.252.218.100 台灣 12/2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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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zxcvb: 這根本就只是臭甲恐怖跟蹤狂吧8F 223.136.114.69 台灣 12/29 17:52
xxxzxcvb: 文中都有犯罪率不會比一般人高了 想用
xxxzxcvb: 亞斯來輕判只是污名亞斯而已
Tenging: 直銷 甲 怎麼可能精神病11F 219.71.161.211 台灣 12/29 17:58
takeda3234: 有自首應該才是量刑重點吧12F 27.51.88.68 台灣 12/29 17:58
nakayamayyt: 每個殺人犯都是精神病就對了13F 118.161.119.159 台灣 12/29 18:01
nakayamayyt: 黃致豪那個就一條龍服務 律師到鑑定
nakayamayyt: 都有
yrhhimamr: 國民法官不信這些病理資料吧16F 101.138.60.133 台灣 12/29 18:03
maxinehou: 都唸完大學還想用疾病減刑 智障吧17F 49.216.166.235 台灣 12/29 18:03
maxinehou: 什麼疾病可以合法殺人
maxinehou: 既然他有固著行為,誰知道是不是固著想
maxinehou: 殺人
yrhhimamr: 有可能做出來的為什麼要一般人上國民法21F 101.138.60.133 台灣 12/29 18:04
yrhhimamr: 官後一定要信?
maxinehou: 滿坑滿谷的亞斯伯格 也就他一個砍人23F 49.216.166.235 台灣 12/29 18:06
douxid: 沒死刑,判爽的啊24F 42.77.80.86 台灣 12/29 18:06
maxinehou: 接受諮商但成效不好,諮商要不要廢掉25F 49.216.166.235 台灣 12/29 18:06
billionaire: 柯P:26F 101.8.12.192 台灣 12/29 18:07
a94037501: 精神病不能判死刑無期最重了27F 114.37.211.148 台灣 12/29 18:07
kichyo: 施男只是在利用黃男吧 泛自閉症的障礙就是28F 180.217.36.7 台灣 12/29 18:08
kichyo: 不懂人心險惡 話說直銷仔某方面來說也是在
kichyo: 害人施男怎好意思說黃男害人
jessicali: 就不是過失致死31F 223.136.193.90 台灣 12/29 18:09
kichyo: 感覺施男直銷仔翻臉比翻書還快32F 180.217.36.7 台灣 12/29 18:09
kichyo: 滿虛偽的
nakayamayyt: 為了維護自己肛門 翻臉也很正常34F 118.161.119.159 台灣 12/29 18:11
Bluetrees: 過失致死的主張到底是哪招 忽略客觀事35F 123.193.132.152 台灣 12/29 18:16
Bluetrees: 實的唬爛
jimhall: 搞這些案子都在敷衍民眾而已 那種詐騙詐37F 180.217.138.168 台灣 12/29 18:17
jimhall: 欺 賄選 恐嚇 偽造文書 金融犯罪才是影響
jimhall: 民眾最大的 也是政治人物權貴必備的案底
jimhall: 但是卻不讓國民法官判
enixdqm3: 推報導用心41F 27.247.166.7 台灣 12/29 18:21
daye2012: 反正關15年就出來了42F 106.64.152.29 台灣 12/29 18:26
wudishidove: 這篇報導算中立吧,雙方論點都講完了43F 111.82.192.7 台灣 12/29 18:26
qazwsx1029: 不愛我就殺了你的概念44F 101.10.93.112 台灣 12/29 18:27
wudishidove: 國民法官做得好45F 111.82.192.7 台灣 12/29 18:27
epc19: 幹你娘有病能醫就醫,不能醫不要害人幹你娘46F 163.20.187.187 台灣 12/29 18:30
s9363: 推國民法官判有罪 推報導者47F 114.137.22.134 台灣 12/29 18:31
freeclouds: 沒判到死刑 檢察官還覺得贏了48F 180.217.32.3 台灣 12/29 18:33
ha11111543: 推報導者 亞斯真的不好融入社會49F 1.200.156.70 台灣 12/29 18:33
losel: 告白拒絕後一連串跟蹤騷擾 還不能翻臉喔?50F 1.169.94.76 台灣 12/29 18:38
hanhanhaha: 推報導者51F 223.136.100.218 台灣 12/29 18:40
pippen2002: what is it?52F 203.75.79.115 台灣 12/29 18:43
teata: 報導蠻好的 但上色不必要53F 182.235.173.38 台灣 12/29 18:44
iPolo3: 勿污名化54F 223.139.92.81 台灣 12/29 18:47
iPolo3: 檢察官新來的吧 這樣也能哭
qoo123: 推報導者56F 220.136.192.136 台灣 12/29 19:07
jeff198801: 推報導者57F 27.242.4.108 台灣 12/29 19:14
micoun828: 黃男 谷歌了一下 還是法律系?58F 111.251.218.43 台灣 12/29 19:16
pipiayin: 亞斯不是他殺人的原因59F 111.71.106.16 台灣 12/29 19:17
qqqqwe15: 這是要幫誰貼標籤?亞斯?甲甲?60F 111.125.132.21 台灣 12/29 19:25
mawan: 唉~~~61F 27.247.66.81 台灣 12/29 19:28
jpadesky: 噓潛移默化62F 114.45.12.162 台灣 12/29 19:29
Asato163: 推報導者63F 1.163.27.112 台灣 12/29 19:29
jsie: 八卦一堆社交障礙的也沒殺人啊64F 218.173.88.9 台灣 12/29 19:31
corlachang: 有人際交往障礙的人還能混直銷?演戲65F 111.249.244.78 台灣 12/29 19:43
corlachang: 還比較有可能,柯P紅了以後,很多人很
corlachang: 愛裝這種性格。
corlachang: 除非辯方找自小學一年級開始的佐證
kanokazurin: 辯方律師團簡直是豪華版陣容 而且還69F 223.137.126.101 台灣 12/29 19:50
kanokazurin: 有精神病的無敵星星 居然會輸給國民
kanokazurin: 法官
brokeback: 這個真的投蚵壞去應該直接電死72F 123.192.246.176 台灣 12/29 19:51
August23th: 推報導者,比起其他單一的報導,報導73F 36.239.36.216 台灣 12/29 19:56
August23th: 者平衡許多
samm3320: 讓這種人脫罪才是污名化亞斯75F 36.226.210.206 台灣 12/29 20:04
worshipyou: 這篇想要表達什麼76F 42.72.247.128 台灣 12/29 20:10
abcte: 說好的精神病無敵星星呢 喔氣氣氣氣77F 106.64.176.32 台灣 12/29 20:13
sunluna: 廢死森氣氣78F 1.164.44.201 台灣 12/29 20:30
keith780902: 謝謝民進黨司改79F 42.73.53.96 台灣 12/29 20:41
shodagu: 悲傷80F 114.45.3.12 台灣 12/29 21:03
ccufcc: 判決合理81F 27.53.233.151 台灣 12/29 21:08
ericleft: 噁甲82F 114.44.128.186 台灣 12/29 21:37
qqqqwe15: 直銷本來就什麼人都可以進去阿83F 111.125.132.21 台灣 12/29 21:44
qqqqwe15: 某樓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qqqqwe15: 客觀事實確實也是因為起了口角才發生憾
qqqqwe15: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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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3-12-30 08:56:31 (澳大利亞)
+1 12-30 08:56 AU
阿斯伯哥當藉口的要供起來當領袖才對
精神病騙久了就能說是直率到能選總統
2樓 時間: 2023-12-30 14:22:34 (台灣)
  12-30 14:22 TW
難怪民進黨不想跟柯屁做朋友了,柯屁恨的牙癢癢的,一下子說自己深綠,一下子又說痛恨民進黨,果然跟被告行為如出一轍,這種人不能放出來阿,萬一下次選總統,台灣人該怎麼辦阿?
3樓 時間: 2023-12-30 17:18:40 (台灣)
  12-30 17:18 TW
國民法官這個制度真的很讚,讓法官不再高高至上,跟人民平起平坐,要以人民的思維思考,而且讓大家做決定,也避免掉法官判重刑的心理壓力,人民與法官一起扛,對案件一起負責,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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