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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amraam.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8-12 19:35:19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amraam (先進中程)
標題 [轉錄] Uber不是共享 是不公正、是寄生、是葉公
時間 Fri Aug 12 19:25:15 2016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443862
Uber不是共享 是不公正、是寄生、是葉公好龍 | 國際/兩岸 | 人間福報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說,Uber是運輸業,卻以科技公司自居,因此,假使八月底以前,這家荷蘭公司不肯「依法在台繳稅、來台設子公司、確保消費者權益」,就得離開台灣。 這個決定很正確,不過,坊間傳媒卻跟隨主流的用語,硬說Uber代表一種「共享經濟」。 但是,這個說法不對,不僅美化Uber(同時,該公司.. ...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說,Uber是運輸業,卻以科技公司自居,因此,假使八月底以前,
這家荷蘭公司不肯「依法在台繳稅、來台設子公司、確保消費者權益」,就得離開台灣。

這個決定很正確,不過,坊間傳媒卻跟隨主流的用語,硬說Uber代表一種「共享經濟」。

但是,這個說法不對,不僅美化Uber(同時,該公司的中文翻譯「優步」也把自己美化了
),並且「共享」這個具有正面意涵的修辭,也掩飾了不少問題。


眾所周知,參加Uber的人很有可能大多均屬兼差,在台灣,據說半數以上一周工作少於十
小時。何以兼差?兩種可能。一是正職的收入不敷所需,只好加班。二是玩票性質的成分
大些,公餘或工餘開車逛逛,看些人、觀些風光世事,多些閒錢入袋,也是美事。


惟據說Uber的車款相對新穎與豪華,而以自由之身加入這個行業的人,學歷偏高。果真如
此,那麼,有錢買好車,社經地位也比較高,就與收入不足的理由,不能完全吻合;或說
,假使因為車價昂貴因此兼差填補缺口,雖然這也可以理解,但量入為出的習慣還是更為
可取。畢竟,在台灣開計程車,工時長收入不高,開好車而後「不得不」兼差,等於是以
Uber的不納稅、不在台設公司的不公正作為,襲奪了專職運將的辛苦錢,很正當嗎?共享
什麼?「不得不」兼差已經不可取,玩票開車更讓人不滿,為了自己的好玩,要讓他人更
為辛苦,這對嗎?這是共享還是霸凌?


台灣人都知道,特別是北部,搭小黃輕而易舉,打電話預約也很容易,因為計程車超量供
應。假使要以科技作為幌子,不是不成,但真正需要個別化的運輸服務,愈是偏鄉應該愈
是明顯,Uber若是專門下鄉補充不足,會讓「共享」的名實更能相符。


Uber打出共享,實際上不公正競爭,另有名為共享,但其獲利實有相當的比例,來自寄生
,卻也打著分享的旗幟。

其中,最明顯的是臉書與谷歌,它們占了歐美數位廣告半數以上,份額可能還在增加。在
Google或Facebook流動的影音圖文,固然不少來自業餘者、使用者自己提供的內容,卻也
有很多來自傳統媒體,特別是報紙,但這些報紙對兩大科技公司束手無策,無法單獨責成
轉用內容的這些高科技寄生者,與其分享合理廣告收入。三年多前,谷歌提供五千兩百萬
英鎊給法國出版業,去年拿出一點五億歐元新聞基金給歐洲人,都是業者集結,要求其政
府作為後盾,才能取得。


共乘早就是汽車使用的一種方式,人們分享汽車的好處,不待傳播科技的發達就已存在。
加入牟利的動機,會讓分享更好、規模更大嗎?值得研究。但確定的是,本世紀創辦的維
基百科(wikipedia)無疑是最好的協作分工與分享的例子,至今它也都努力防堵商業滲
透,不肯刊登廣告。另一種是公共服務傳媒(PSM),它由公權力強制介入,向所有生活
在相同地理範圍的人,收取相同的費用(如日本的NHK與英國的BBC),或量能收取高低不
等的費用(如澳洲及二○一三年以後的芬蘭與德國),然後將其所有內容儘量開放給所有
人(通過網路則是向全世界,即便本國以外的人沒有交錢)共用,限縮著作權的肆虐。


遇到Uber而高喊虛假的共享經濟,卻放著真正的共享實作如維基與PSM,不肯正視,無意
突顯,甚至予以壓抑,或下意識予以排除,這真正是葉公好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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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tty1, mimiger, sbb 說瞎!
1樓 時間: 2016-08-12 20:02:37 (台灣)
  08-12 20:02 TW
Uber跟走私香菸一樣的道理.
2樓 時間: 2016-08-12 20:52:27 (日本)
  08-12 20:52 JP
就是賣東西不開發票。
3樓 時間: 2016-08-12 21:46:40 (台灣)
+1 08-12 21:46 TW
這些都只是技術性的問題而已,法制化都可以解決
4樓 時間: 2016-08-12 21:52:51 (台灣)
+1 08-12 21:52 TW
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他沒繳稅,你政府就要想辦法讓他繳稅,而不是禁止。
如果是不公平競爭,那就想辦法設立規範把它變公平,而不是去禁止。
有些人就是想用擁抱新科技的公司,就是想要那種雅痞感,就是想要看那些守舊勢力去吃屎,自由市場有自由的選擇,關你屁事。
還好意思說葉公好龍。嘴巴上說擁抱新科技(龍),當新科技(龍)真的來了就嚇壞了,不就是這些替政府和利益團體的不作為說嘴的撰文者?
5樓 時間: 2016-08-12 22:00:09 (台灣)
     (編輯過) TW
買好車=有錢人或社經地位高的人?這啥鬼邏輯?就算是有錢人、社經地位較高的人好了,人家把好車開出來兜兜風,順便載載想坐這部好車的人,然後拿一些微薄的成本不行嗎?!
我認為你可以攻擊UBER掛羊頭賣狗肉不合法、未成立在台子公司對乘客無保障,但拿司機出來說嘴就不太正確了且不厚道,老實說,你批評的這些UBER司機的現象,計程車裡面一樣有啦!所以到底是誰在霸凌誰!?
6樓 時間: 2016-08-12 22:37:51 (台灣)
  08-12 22:37 TW
就是一個外商在逃稅賺台灣人的錢.
08-13 00:44 US
twus:[自己刪除]
8樓 時間: 2016-08-13 08:59:29 (台灣)
  08-13 08:59 TW
沒繳稅被勒令停業很正常吧,這不就是逼業者正當繳稅的方法之一,這跟人民的自由選擇有啥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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