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1-15 22:50:37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標題 [轉錄] 李光儀FB:英系監委彈劾管中閔
時間 Tue Jan 15 22:10:42 2019
1.轉錄標題︰李光儀FB
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FB請寫名稱
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ray5914/posts/10217880402265811
2.轉錄來源︰FB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3.轉錄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英系監委彈劾管中閔,說他們參考了四個銓敘部的函示:
1.(76)台銓華參字第82025號
2.部法一字第0922239192號
3.(86)台法二字第1553441號
4.部法一字第0993185240號
據此認定實務上雖然允許公務員在「不妨礙其工作與本職之性質或尊嚴」或「不涉職務之
事務」時,得予投書媒體賺取稿費,但須限於「偶一為之」、「非經常、固定」,及「賺
取薄利」等要件,管中閔在壹週刊的社論違反這些原則,因此違法。
事務」時,得予投書媒體賺取稿費,但須限於「偶一為之」、「非經常、固定」,及「賺
取薄利」等要件,管中閔在壹週刊的社論違反這些原則,因此違法。
這四個公文的內容我都查出來了。第一個,是針對利用周休二日打零工的解釋。第二個,
是重申第一個函示的原則。第三個,是針對公務員是否「常態性」上電視的解釋(彭文正
就是栽在這個),第四個,是針對公務員上電視宣導是否領報酬。
是重申第一個函示的原則。第三個,是針對公務員是否「常態性」上電視的解釋(彭文正
就是栽在這個),第四個,是針對公務員上電視宣導是否領報酬。
換句話說,沒有一個是針對公務人員在報章雜誌投稿、寫專欄。而投稿、寫專欄到底是不
是兼職,其實已經另有解釋,但英系監委完全沒提。
罵他們無恥,應該是侮辱了無恥兩個字。
4.附註、心得、想法︰
我大民進黨監察院打手說管校長違法就違法,大人還不快點鍘了他XD
連法規依據都故意用滑坡大法,拿條鹹魚就想當尚方寶劍,
這場堅持崩潰秀真是精采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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