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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9-07 17:45:32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標題 [新聞] 私菸案男大生貼文  法官認言論自由不罰
時間 Sat Sep  7 16:20:06 2019


1.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034184?list=thumb
私菸案男大生貼文被指抹黑陳菊 法官認言論自由不罰 | 焦點事件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家住花蓮的一名陳姓男大生,在私菸案爆發後,上網以「這個是吳宗憲嗎?」為題貼文,內文將國安局在押少校吳宗憲誤指涉為陳菊人... ...

 
※超過一行請縮址※

2.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私菸案男大生貼文被指抹黑陳菊 法官認言論自由不罰
2019-09-07 11:46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即時報導

家住花蓮的一名陳姓男大生,在私菸案爆發後,上網以「這個是吳宗憲嗎?」為題貼文,
內文將國安局在押少校吳宗憲誤指涉為陳菊人馬,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花蓮地
方法院法官認為,貼文下方留言顯示大眾未因此心生畏懼或恐慌,不足以影響公共安憲秩
序,且陳男已主動刪文,考量屬社會可接受的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


19歲陳男在嘉義讀大學,暑假期間7月24日晚間,在花蓮市家中上網,登入台大批踢踢實
業坊八卦版貼文爆卦「這個是吳宗憲嗎?」內文指「在YT看到以前的影片,2010高雄淹水
的時候,說治水中央八成 地方兩成時的影片,站在時任市長陳菊後面的那位是嗎?難道
國安憲哥也一起北漂了嗎?」影射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與吳宗憲有特殊的政治關係。


文章引發熱議,陳菊辦公室隔天發聲明指出,24日網路謠傳在押的國安局特勤人員吳宗憲
為陳菊人馬,並不實指稱照片中的前高雄市議員藍健菖為「吳宗憲」,是無中生有的造謠
抹黑,陳菊辦公室報警並準備提告,呼籲網友切勿轉傳。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一隊主動
偵查,約談陳男到案,後續由花蓮警分局依違反社維法第63條,移送花蓮地院簡易庭,陳
男也發表道歉啟事。


花蓮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社維法63條相關規定旨在禁止散布謠言,避免造成大眾混淆與
不安,以維公共安寧。經查,陳男在警詢時供述,是為了解圖片內人員是否為私菸案的吳
宗憲,才貼文詢問。法官認為,陳男發文標題句末打問號,雖有規避疑慮,但隨後有人回
覆該人是藍健菖,陳男表示因獲得解答,也為避免誤會,就刪除文章。


此外,該貼文下方有人留言「不同人吧,也差太多」、「哪裡像,眼盲喔」、「明顯不是
,你這樣問很危險」等語,顯未因陳男發言而受誤導。

法官認為,從留言可見雖或有部分網友因此起疑,但也不乏置身事外、隔岸觀火而單純閒
聊、玩笑者,可見沒有影響公共安寧秩序的情狀,難認陳男主觀上有明知是謠言仍捏造散
布的意圖,客觀上亦屬社會可得接受言論自由往來的範圍,裁定不罰。



4.附註、心得、想法︰

法官考量屬社會可接受的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

這真的是正確的判決,給法官一個讚。

如果今天法官判罰,

那言論文字獄從今天開始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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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owa12345: 哈哈,陳菊,哈哈1F 36.229.80.68 台灣 09/07 16:21
afishlun: 法院國民黨開的2F 101.10.64.68 台灣 09/07 16:21
super1314159: 中央社貼全民  UDN寫陳姓網友3F 114.27.2.44 台灣 09/07 16:21
super1314159: 官媒把自己的格調搞這麼低  真可悲
super1314159:         *全名
kabor: 還是法官懂法6F 110.50.136.227 台灣 09/07 16:24
kuso2005: 中央社直接把人名寫出來7F 163.15.178.40 台灣 09/07 16:25
castalchen: 寫出來讓綠色五毛繼續鬥爭 無罪也讓你8F 42.73.111.160 台灣 09/07 16:26
castalchen: 脫層皮 讚讚讚
lnceric008: 哈哈10F 123.241.172.76 台灣 09/07 16:27
kawhi5566: 中央社能不能順便公布一下idcc的本名阿11F 118.169.152.157 台灣 09/07 16:30
jimmyso: 刑事菊跟花蓮警分菊 還移送一般人根本就12F 1.172.57.241 台灣 09/07 16:45
jimmyso: 不會辦 就知無罪 看官大辦事有夠垃圾
achiow: 大菊...77777777714F 180.217.134.47 台灣 09/07 16:47
brella 
brella: 所以說這樣反而證明清白15F 27.247.198.165 台灣 09/07 16:57
ghghfftjack: 好 那可以認證陳菊亂告人了吧16F 61.228.211.129 台灣 09/07 16:58
ghghfftjack: 大家之前說陳菊亂告果然有所本嘛
ilovebooks91: 法官判決正確給讚18F 220.135.178.117 台灣 09/0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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