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6-15 09:53:13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標題 [新聞] 管涉違法兼職 公懲委首次"主動公開"審理
時間 Fri Jun 14 20:42:23 2019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71949?from=udn-relatednews_ch2
管中閔涉違法兼職 公懲委首次「主動」公開審理 | 文教新訊 | 文教 | 聯合新聞網
[圖]
台大校長管中閔1月8日上任,監察院1月15日通過委員王幼玲、蔡崇義提案,彈劾台大校長管中閔過去擔任公職期間,替壹週刊撰... ...

 

2.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管中閔涉違法兼職 公懲委首次「主動」公開審理
2019-06-14 14:51/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管中閔1月8日上任,監察院1月15日通過委員王幼玲、蔡崇義提案,彈劾台大校
長管中閔過去擔任公職期間,替壹週刊撰寫社論的行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公
懲會認為本件屬「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定7月2日行準備程序,並罕見地公開審理,開放
60個旁聽席。


原台北縣新莊市市長、新北市新莊區前區長許炳崑任職期間,經(兼)營商業,違反公務員
服務法規定,2016年10月遭監院彈劾。許在準備程序時聲請公開,公懲會同意,但言詞辯
論時,許未再聲請公開,因此審理不公開。而管中閔案則是公懲會「主動」公開審理的首
例。


公務員懲戒法第44條規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均不公開。但公務員懲戒
委員會合議庭認有公開之必要或被付懲戒人聲請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前項規定,
於第四十二條囑託調查證據時,準用之。」。本件的合議庭由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擔任審
判長,合議庭成員包括廖宏明、吳景源、張清埤、黃梅月,其中一人為受命委員。


管案庭期定在下月2日下午3點,因公懲會的法庭空間不大,特別向台灣高等法院商借專一
法庭使用。申請旁聽席的方式比照憲法法庭說明會,民眾須攜帶相關證件,提前1小時至
高院門口登記領取旁聽證,額滿為止。


監委王幼玲指出,依國稅局資料與壹傳媒提供資訊,管中閔任教台大期間,就以口頭約定
方式撰寫「壹評論」、「壹觀點」、「壹看法」等社論單元,每月5萬元稿酬,月初就預
扣5千元所得稅,每半年增付2萬5千元,每年65萬元。管中閔替壹週刊撰稿7年,其中他在
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擔任政務委員、國發會主委等公職期間,未停止合作。


公懲會採一級一審制,如果公懲會認為管有違失,可能的懲戒有申誡、罰款、減俸、撤職
、免除職務5種。

4.附註、心得、想法︰

很好很好,嫌票太多了就來吧。

反正現在你們人多,怎麼說都可以成案。

最好審判的最後結果,是把管中閔"免職"了。

這樣子,dpp的各位大大,就高興了吧。

哈哈。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12.23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0vOoFx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60516146.A.3FB.html
saiyuki1412: 你可以去旁聽啊1F 06/14 20:43
ghghfftjack: 這個違法兼職如果確立的話 那很多教授都會死得很難看2F 06/14 20:43
ghghfftjack: 然後以後會有很多程序會更搞剛更麻煩
CenaWang: 這又不是管上任後的案子 成案也還是繼續當校長啊4F 06/14 20:44
ghghfftjack: 然後基本上我還是相信公懲會的 如果有問題的話5F 06/14 20:44
ghghfftjack: 其實管最多也就是個申誡這樣
l19: DPP大概覺得1124輸的不夠慘7F 06/14 20:45
DOMOKID: 查 請用力 同樣標準 請用在所有教授身上8F 06/14 20:46
nnkj: 不影響校長任職的有效性 他不是在校長時兼職9F 06/14 20:46
omanorboyo: 還玩唷.....10F 06/14 20:47
iamsocool: 還來噢.....11F 06/14 20:48
lwt501cx: 社會矚目重大案件12F 06/14 20:48
nnkj: 大概會演變成一堆 綠委 覺青 叫他辭職13F 06/14 20:48
lwt501cx: 還以為什麼大事發生了14F 06/14 20:48
lwt501cx: 兼職比做奸犯科嚴重?
bboring: 都快忘記卡管案了 又幫大家複習一次16F 06/14 20:50
bboring: 真的是罪大惡極捏
a1chemy: 這件事要合法很困難喔,不過應該只是記記過,反正這群叫18F 06/14 20:51
a1chemy: 獸就這副鳥樣。不過其他兼職的慘摟,要怪就怪管吧,做錯
a1chemy: 事還一直吵,笑死
HideoNomo: 不用扯什麼很多教授會死很慘。多數的老師都是奉公守法21F 06/14 20:54
HideoNomo: ,我在國立大學教書十年了,我周邊的同事都知道要誠實
HideoNomo: 申報兼職。我們連當個外面公司的顧問,領個一年幾萬元
HideoNomo: 的顧問費,也都要求這些公司乖乖跟學校簽約,讓學校抽1
HideoNomo: 5%管理費。管這個案例就說想鑽漏洞,被抓到就只想討拍
HideoNomo: 。
andy199113: 垃圾無恥民進黨 混帳無恥大騙子27F 06/14 20:54
wewants: 不公開審理你就沒話講膩?28F 06/14 20:56
a1chemy: 21樓合理,我還聽過有教授兼職的收入都直接捐出來/請學生29F 06/14 20:57
a1chemy: ,據我所知,某些院所的確比較誇張,但兼職還領錢哪有這
a1chemy: 麼泛濫
peachnest: 請慢慢審,多審一次管中閔增值一倍, 管的價值從30萬32F 06/14 20:58
peachnest: 票起跳
jokem: 1124的恨意又回來了 北七34F 06/14 20:59
peachnest: 寫稿,寫搞,寫稿35F 06/14 21:00
HideoNomo: 真的就是按照規定,不要想鑽漏洞,不就得了?我們多數36F 06/14 21:00
HideoNomo: 學術界同行,看到管這個案例就是當笑話看,真的是自找
HideoNomo: 的。又想拿,又想賺名聲,哪有這麼爽的?
a1chemy: 這種情況就以前管院跟某些醫學院最常見,但以前被抓才不39F 06/14 21:06
a1chemy: 會狡辯說誰誰誰也有兼職,兼職還要拖一堆人下水,笑死
andy199113: 垃圾DPP41F 06/14 21:13
ghghfftjack: 不是阿 假設只有百分之一好了 教授一萬個好了42F 06/14 21:19
ghghfftjack: 100個人死很慘也是很多人死阿
ghghfftjack: 我也不是說這個情況氾濫的意思啦
a1chemy: 本來就不允許的被檢舉也只是死好而已。就像闖紅燈一樣,45F 06/14 21:24
a1chemy: 我不是道德魔人,但如果要闖紅燈也請低調,而今天是一個
a1chemy: 闖紅燈的被抓整天嚷嚷別人也有闖為什麼只抓我,笑死
blackdragon: 根本沒人在意48F 06/14 22:18
ZeroArcher: DPP大概覺得1124輸的不夠慘+151F 06/15 00:29

--
※ 看板: HatePolitics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8 
作者 sincsnow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