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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7-05 10:48:53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標題 [討論] 蓄意撞死三人才判13年,鄭捷是不是虧大
時間 Thu Jul  4 20:07:25 2019


之前屁孩開車撞死路人,
害了3條人命,
結果只判13年,
鄭捷是不是虧大了?
早知道開車撞死人就好了,
開車殺人比拿刀殺人判的輕,
鄭捷是不是虧大了???

https://yns.page.link/4tGYB
飆速害三命!謝亞軒判13年 父認判太重 - Yahoo奇摩新聞
[圖]
21歲男子謝亞軒和朋友黃佑呈,去年10月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競速狂飆,謝亞軒車子失控衝向騎樓撞死3人,法院一審宣判,認為2人沒有悔意,都是有前科的累犯,判謝亞軒13年,共犯黃佑呈則是11年有期徒刑。聽到判決結果,死者家屬無法接受,而謝亞軒的父親認為判太重,強調兒子不是故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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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79.21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7Ul_x-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62242047.A.EFE.html
yun0112: 呃 這件不是用殺人罪處理刑度當然不一樣1F 219.85.94.132 台灣 07/04 20:09
但是可以用殺人罪判不是嗎?
tony121010: 撞死律師法官就死刑了2F 36.227.227.89 台灣 07/04 20:10
超荒謬的啦
kaminari22tw: 等蔡英文上任再殺 就不會死刑了3F 49.214.165.172 台灣 07/04 20:10
※ 編輯: plutox (114.137.179.217 臺灣), 07/04/2019 20:10:52
bolide77: 你懂過失致死 跟故意殺人的差別嗎4F 36.236.124.16 台灣 07/04 20:11
我是法盲啦,
我就是覺得判太輕呀,
你覺得這樣很合理嗎?
開車隨機殺3人判了13年???
那殺1個警察要判幾年?
yun0112: 不是5F 219.85.94.132 台灣 07/04 20:11
Riya520: 你也發現人命很不值錢了 對吧~6F 122.121.41.33 台灣 07/04 20:11
yun0112: 這件檢察官就算用殺人起訴也會被法官變更7F 219.85.94.132 台灣 07/04 20:12
yun0112: 法條,主觀要件就不符合了
brella: 撞死人,韓國瑜還可以選總統呢9F 114.40.71.105 台灣 07/04 20:12
kaminari22tw: 酒駕,還能當民進黨政府的發言人呢10F 49.214.165.172 台灣 07/04 20:13
※ 編輯: plutox (114.137.179.217 臺灣), 07/04/2019 20:14:13
brella: 韓國瑜連白包都要岳父出呢11F 114.40.71.105 台灣 07/04 20:15
genius721105: 撞死人可以選總統12F 27.242.190.107 台灣 07/04 20:16
rsarsazz: 鄭捷也是隨機,他的車是刀13F 101.137.237.159 台灣 07/04 20:17
astr: 摸摸你自己的良心,你真的覺得這傢伙撞死人14F 118.169.134.156 台灣 07/04 20:17
不是故意的會在市區以高速駕車撞死人???
我用屁眼都看出他是故意的
yun0112: 「失控」撞向騎樓,我不相信哪個法官敢用15F 219.85.94.132 台灣 07/04 20:17
yun0112: 在判決書寫這是蓄意殺三人,不是要護航這
yun0112: 屁孩,但這情形就不會是用殺人處理
astr: 是「故意」的嗎?18F 118.169.134.156 台灣 07/04 20:17
※ 編輯: plutox (114.137.179.217 臺灣), 07/04/2019 20:19:46
brella: 等判決書,剛剛查還沒有出來19F 114.40.71.105 台灣 07/04 20:20
brella: 故意二字,在刑法有刑法的定義。
brella: 總之,判十三年,我認為檢察官會上訴
才判13年出來肯定又危害社會,
拜託關到死啦
※ 編輯: plutox (114.137.179.217 臺灣), 07/04/2019 20:27:56
astr: 啊不是自稱法盲,難怪只能用屁眼看事情22F 118.169.134.156 台灣 07/04 20:30
ghghfftjack: 開庭可以旁聽 歡迎去聽23F 61.228.217.144 台灣 07/04 20:39
ghghfftjack: 判決書網路隨手可以查 歡迎去查
shonbig: 因為你活在只會追求程序正義的台灣  認命25F 49.217.194.55 台灣 07/04 20:41
shonbig: 吧
chong17: 幹你娘  無照駕駛!借他車子的人要算幫助27F 101.136.54.216 台灣 07/04 20:41
chong17: 犯啦!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算故意犯,
chong17: 可以從屬啦!幹!
chong17: 後面行為的致人於死的過失,要法官改判殺
chong17: 人罪,太難了
nildog: 「蓄意」是要我明知這三人在那,我就想讓32F 49.216.17.58 台灣 07/04 20:44
nildog: 他們死,我直接開車撞過去...
samuel655200: 這哪裡蓄意 更何況鄭是更嚴重的預謀34F 223.140.225.182 台灣 07/04 21:09
samuel655200: 犯案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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