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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8-19 07:53:06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TonyQ (得理饒人)
標題 Re: [黑特] 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都在睡?
時間 Fri Aug 19 07:19:47 2022


※ 引述《a03520 (捏捏)》之銘言:
: 我就問現在最民主進步的黨推出這種鄭南榕看到都會彈起來的法案,在野的國民黨民眾黨
: 時代力量每個都當沒看見是不是?這樣都沒反應活該國民黨下去啦!

hi,
我關注這個法案好幾個月了,
三月某國際大廠來拜會的時候,就知道這個法案的存在。


但問題是,這個法案的內容很多文字都很模糊,
而且當時還在徵收意見階段。

比方說,這個精美的門檻。

他們一直用這個服務會影響的只是少數來擋,
作為在野陣營,我們需要等到他們的真實目的揭露到一個階段。
如現在這種公聽會,他們開始願意說更多內容,
再來進行細節的攻防。

另外,我們自己有被受邀下週四有個公聽會,
我相信不少人都在準備這一題,這個法案其實非常的複雜。

太多都是模糊空間得先逼政府解釋立法意旨,
再來靠北,巴哈跟滴卡其實一開始根本就不覺得他們會被管制。

當初某國際大服務商來訪的時候,我也有跟他們說,
這些社群平台才是最有可能直接受到衝擊的,
因為要這麼幹他們一定得養審查員,
由他們來砲轟也才是最務實最具體的

現在看起來我的判斷沒有錯。XD


即使是我這種在網路議題浸延十幾年的,
這種議題都得花上一個多月做功課。

然後有人提到國民黨,這裡我要幫國民黨講點話,
2015年行政院法律政委蔡玉玲協調提出的數位基本法版本。
(電子通訊傳播法,後更名數位通訊傳播法)

也就是當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前身,
國民黨當時的版本還只是 notify and take down。(當事人得主動舉證通知平台撤下侵權內容)
符合國際標準,並無任意擴權。

如果有爭議都是透過法院裁量,沒有另行設立裁量機構。

當時草案在此。
https://www.slideshare.net/vtaiwan/ss-59546675
就這題來說,比民進黨上道個一百倍吧。

(利益揭露:我2015年在蔡玉玲政委辦公室服務,
有關 uber 立法,開放資料立法,
開放網路醫材,開放網路賣酒、閉鎖型公司、
電子通訊傳播法等等相關法案,皆有涉入。)

其實這題是一個很複雜的題目,
這個法案其實是希望能夠打造一個「數位基本法」,
然後我們可以在上面處理,數位刑法,數位民法。

但是這麼多年來,我們的政院有他的私心,
我們的立院無能跟擱置,作為一個重視立法制度的資訊人,
我實在是感覺到非常痛心。

實體刑民法碰到網路其實很多問題,
比方說你在網路上對人罵國罵跟在現實對人罵國罵,
其侮辱程度跟意圖顯然不同,卻使用同一套法律。

很多網路詐騙跟現實詐騙,也都有值得在數位上特化法令的處理。


我們現在沒有一個好的法令基礎把數位部分處理,
讓其他法律可以參考援引,會導致數位相關的法律,
一方面很難處理基礎問題,另一方面就是東散一塊西散一塊。

這不是要不要碰網路的問題,而是有非常多,
跟網路有關的立法工作,有賴這個基礎進行。


作為在這題長期關注的軟體工程師,
當年 2018 年綠營提類似 SOPA 的法案

我有出來講
https://disp.cc/b/Gossiping/aCJm
[新聞] 綠委將提性私密照侵害專法 網路分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圖]
 1.媒體來源: ETTday 2.完整新聞標題: 綠委將提性私密照侵害專法 網路分享也將受罰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情侶分手後常發生一方上網散佈親密照來威脅對方的事件, 民進黨立委


2017年的著作權法也有,只是文章太久被洗掉了。


以這題來說,今天既然更多細節政院總算出來面對的,
各黨自然就會陸續跟上,還是希望大家多多給予在野黨足夠的空間跟支持。


這種法案研究,說真的,沒有足夠的專業跟時間做不來的。


然後也是希望呼籲一下,如果不想要他們整天打網路的主意,
就多選一些懂這些議題的代議士啦,

這是網路時代了,我們真的需要一些數位專家,
能處理數位法律跟政策的數位專家。



然後也該去問問唐鳳他們對這題到底是啥意見,

沒有數位發展部,卻對數位通訊傳播法案不需要提供意見的啦。



時代力量三重蘆洲區議員參選人
王景弘 To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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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63.8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_iaPRg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0864793.A.6EA.html
diiky: 推,希望這法能修正1F 08/19 07:22
jerrysuper: 你說得算中肯 但藍白只要網路立法就是箝制自由2F 08/19 07:22
tumv: 推說明3F 08/19 07:23
Poby0800: 推4F 08/19 07:25
sobiNOva: 民進黨很喜歡推一堆模糊法案再隨便擴權= =5F 08/19 07:25
cerberi: 推6F 08/19 07:26
vwwv: 推7F 08/19 07:26
jerrysuper: 數位上的管制 刑民法的落實要做 但要做到什麼程度  務8F 08/19 07:26
jerrysuper: 實討論才是正解
cplzgr: 所以dpp現在6年擴權到哪些層面了?過了哪些擴權法案?還是10F 08/19 07:27
cplzgr: 都被擋住,所以沒通過?
這些題目國際大廠們自己阻力就很大,所以他們也不敢硬推。xD
每次都是推出來之後就被彈回去。
somehog: 既然都承認跟kmt有過關聯,那中共同路人的帽子就自己先12F 08/19 07:27
somehog: 戴上吧,省得勞煩塔綠班革命小將動手
我的歷史一向公開透明XD
※ 編輯: TonyQ (42.70.63.89 臺灣), 08/19/2022 07:28:59
※ 編輯: TonyQ (42.70.63.89 臺灣), 08/19/2022 07:29:20
powderzhon: 我愛塔綠班14F 08/19 07:29
z23061542: 路燈自己去挑一根15F 08/19 07:30
byguy321: 辛苦了16F 08/19 07:31
sobiNOva: 不知道的這兩年真的是白活在台灣了17F 08/19 07:33
cplzgr: 目前這些非營利的論壇沒有能力去判斷造謠與否的問題,所以18F 08/19 07:34
cplzgr: 以目前的架構,這些非營利一定被炸掉,然後有盈利如meta已
cplzgr: 經有他們自己的架構,也是覺得難以執行,所以就繼續討論吧
sobiNOva: 塔綠斑就是這種啥屁也不懂不看 一股腦只會護航政府的21F 08/19 07:34
fireforce: 詳細推22F 08/19 07:34
sobiNOva: 喜迎綠壩23F 08/19 07:34
cplzgr: 自言自語好bump!24F 08/19 07:37
sobiNOva: 支言支語好綠壩25F 08/19 07:38
leehom309536: 確定造謠後,平台有義務刪除,不是應該要這樣?26F 08/19 07:38
問題是怎麼確定。
sobiNOva: 明阻進步黨27F 08/19 07:38
leehom309536: 我覺得平台也相對擴權,可以用這法刪掉不喜歡的言28F 08/19 07:39
leehom309536: 論
trf835rea: 紅共綠共一家親 維穩噤聲才放心30F 08/19 07:39
leehom309536: 像之前川普31F 08/19 07:40
rwhung: 你要到法院才能解決,都不知道多少人受影響了32F 08/19 07:40
這就是網路時代我們得忍受的,不完美,但得忍受。
Kaiokevin: 推33F 08/19 07:42
sauerkuraet: 這比較屬於立委層級 縣市議員的關聯度較低34F 08/19 07:42
議員有議員角度該做的事情,很多法案最後是授權到地方政府處理的。

chris287: 法案又不是願景 哪那麼多模糊空間 不懂就不要用 那麼難35F 08/19 07:42
chris287: ?
cplzgr: 我剛也想說他選議員應該關聯不大,不過因為有其專業,那就37F 08/19 07:44
cplzgr: 了解分享也很好
iwilltry: https://reurl.cc/3YORdR39F 08/19 07:45
iwilltry: 半夜貼這個貼半天 連美國大黨都跟上了 說白了就是趨勢
歐洲議會通過《數位服務法》與《數位市場法》!傳訊服務必須互通,不得禁止使用者採用第三方App Store | iThome
[圖]
《數位市場法》(DMA)最受矚目的規定之一,是強制蘋果及Meta等大型傳訊平臺,必須允許使用者與其它小型平臺用戶交換訊息 ...

 
這個是基本法要處理的範疇之一,
但這次的爭議在管制,國外這個處理沒有處理內容管制。
chewie: 推41F 08/19 07:45
iwilltry: 網路發展到現在 勢必有這天 只是讓人有點措手不及而已42F 08/19 07:46
我覺得不需要這麼激進而且危險的手段。
Lailungsheng: 長知識43F 08/19 07:46
※ 編輯: TonyQ (42.70.63.89 臺灣), 08/19/2022 07:46:39
※ 編輯: TonyQ (42.70.63.89 臺灣), 08/19/2022 07:47:28
※ 編輯: TonyQ (42.70.63.89 臺灣), 08/19/2022 07:48:21
cplzgr: 應該說網路發展也才這2-30年的事情,而手機是加速的其中一44F 08/19 07:48
cplzgr: 個因素,但手機網路也才10多年
※ 編輯: TonyQ (42.70.63.89 臺灣), 08/19/2022 07:48:50
kuninaka: 推46F 08/19 07:49
※ 編輯: TonyQ (42.70.63.89 臺灣), 08/19/2022 07:49:42
kuninaka: 某人幫民進黨擦脂抹粉不遺餘力47F 08/19 07:49
Lailungsheng: 我覺得我可以回chris287板友,主要民進黨在幹蠢事48F 08/19 07:50
Lailungsheng: 時都是弄一堆幹話,也不清楚告訴你他們要做的內容
Lailungsheng: ,這樣才能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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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is0124, bentw 說瞎!
1樓 時間: 2022-08-19 12:14:35 (台灣)
  08-19 12:14 TW
草案在野都可以看!就像你提的中介法草案前身!
風向確立了才敢出來講!之前怎麼都沒意見!
2樓 時間: 2022-08-19 12:22:20 (台灣)
  08-19 12:22 TW
當事人得主動舉證通知平台撤下侵權內容!
這樣不是造謠的不用舉證,舉證責任在當事人身上!
一堆網路分身狂造謠時當事人光處理就不用做其他事了!
3樓 時間: 2022-08-19 12:42:2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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