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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8-20 15:27:10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blessbless (123)
標題 [討論] 有直播主因為分析中介法哭了
時間 Sat Aug 20 14:25:12 2022


https://i.imgur.com/JK9gKtb.jpg
https://i.imgur.com/DXoD1Af.jpg
https://youtu.be/k1uqAljlCes
[圖]
 
[圖]
 
想說找一些分析中介法的資料來看
就看到這部影片
直播主分析到都哭了

“我的國家怎麼會變成這樣?”
我也想知道
為什麼黨硬是要限制言論自由
https://i.imgur.com/rCOCXMx.jp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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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59.14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07vBCy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0976715.A.33C.html
miler22020: ..1F 08/20 14:25
iamdota: 1000人的直播主你也找的出來2F 08/20 14:26
vn509942: 哭甚麼,你有票3F 08/20 14:27
as6633208: 長毛嗎?有玩過英雄聯盟應該都認識吧4F 08/20 14:27
ksk0516: 林靜儀表示5F 08/20 14:28
gogoegg: 柯韓粉要的是造謠的自由,牠們不敢講出來而已6F 08/20 14:28
pkpk23456: 他是比賽播報員啦!沒看過lol的比賽喔?7F 08/20 14:28
kaminari22tw: 應該是死忠仔,不願意接受事實落淚了8F 08/20 14:28
wilson3435: 誰...9F 08/20 14:28
pkpk23456: 123GPL 曼谷巨人隊 yeah10F 08/20 14:28
AGODFATHER: 智障吧11F 08/20 14:28
brella: 智障吧12F 08/20 14:29
ff704: 快點逃回大陸吧 笑死13F 08/20 14:29
Dolphtw: 又是誰…14F 08/20 14:29
Anvec: 靠北 現在申請認證舉報者認可來得及嗎15F 08/20 14:29
bruce2248: 2018要重演了16F 08/20 14:29
nidhogg: 原來有人真的會認真看這些人亂屁17F 08/20 14:30
Anvec: 還是已經都有既得利益者佔好位子了18F 08/20 14:30
wawaking1: 所以什麼時候要上街頭反抗不公不義的塔綠班19F 08/20 14:30
evan000000: 他不是在lpl待過很久嗎20F 08/20 14:30
Anvec: 草案就在那邊 白紙黑字 有人眼睛不好嗎21F 08/20 14:30
wawaking1: 藍白都垃圾廢物嗎?為什麼可以忍受塔綠班亂搞22F 08/20 14:30
somehog: 不夠純才會這樣,看看政黑綠畜,每個都感恩黨讚歎黨的偉23F 08/20 14:30
somehog: 大
powderzhon: 還好吧 墮特昨天也直接開幹中介法啊25F 08/20 14:30
Anvec: 認證舉報者認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26F 08/20 14:30
Anvec: 民進黨的狗東西
Anvec: 關門 放狗
wawaking1: 所以什麼時候上街?時間?地點?不要只會哭好嗎?29F 08/20 14:31
Lailungsheng: 你以為逃出共產黨的手中XD歡迎來到綠色共產黨世界30F 08/20 14:32
Anvec: 民進黨養了一堆狗 要發狗糧了31F 08/20 14:32
powderzhon: 這種垃圾法案有在用網路的都馬直接幹爆 就只剩下鄭運32F 08/20 14:32
powderzhon: 鵬那種綠壩祖師爺 和無敵死忠的才能護航了
tfct: 誰?34F 08/20 14:32
freddy50301: 草案還在公聽會講的好像三讀通過一樣,現在網路亂成35F 08/20 14:32
freddy50301: 這樣不該管?問題是怎麼管,如何管,誰來管,草案給
freddy50301: 政府擴權太多反彈就拔掉而已,到底在哭啥?直接變獨
freddy50301: 裁國家?獨裁國家還有在跟你開公聽會?2018的時候也
freddy50301: 是選舉近了各種謬論什麼高雄都是天坑
SantaNM: 想到會影響生計 壓力太大哭了40F 08/20 14:32
Anvec: 給你一個乖狗狗認可41F 08/20 14:33
qk3380888: 笑死 長毛以為逃離共產黨了嗎42F 08/20 14:33
zingy: 林靜儀就是宣效對民進黨效忠的走狗。43F 08/20 14:33
selisja: 這誰 以後不能唬爛了嗎?44F 08/20 14:33
beyoursky: 原來從2014赴中工作到2021中國都有言論自由 去年中國45F 08/20 14:33
beyoursky: 突然沒言論自由了所以逃回台灣?說穿了都是利益而已
kougousei: 還在跳針草案 這種草案連提出都不應該提出47F 08/20 14:33
Anvec: 會寫這種草案的人 哈哈48F 08/20 14:33
kougousei: 會寫出這種草案的根本已經是威權腦了49F 08/20 14:33
freddy50301: 現在整天在吵網路詐騙,現在平台上詐騙廣告毫無責任50F 08/20 14:34
kougousei: 只是現在還囿於時機不敢動作而已51F 08/20 14:34
freddy50301: ,難道也不用處理?52F 08/20 14:34
[圖]
Dolphtw: 會反的應該是台灣網路私密影像社團的成員吧54F 08/20 14:34
bruce2248: 就跟2018同一群奇葩在玩同樣的梗55F 08/20 14:34
iamdota: 不是聽說是從歐盟那邊翻譯過來的嗎,歐盟威權腦被認證了56F 08/20 14:34
[圖]
kougousei: 要講詐騙 講難聽點是不會把法案限縮到詐騙嗎?58F 08/20 14:34
Anvec: 民間團體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認證舉報者認可59F 08/20 14:34
kougousei: 歐盟還想搞禁止通訊加密欸 以為歐美不威權喔60F 08/20 14:34
kougousei: 不是歐盟就都是自由派好棒棒欸
want150: 處理犯罪是刑事訴訟法的問題啊...62F 08/20 14:35
powderzhon: 反正民進黨還是認為現實沒人在意 沒關係啦 現實真的沒63F 08/20 14:35
powderzhon: 人在意 繼續瘋狂支持中介法
kougousei: 一直跳針詐騙 那就提出一個專管詐騙廣告的法案啊65F 08/20 14:35
apple123773: ???你看的到他在哭 不就代表現在還很自由??66F 08/20 14:35
Anvec: 那個腦殘寫進草案67F 08/20 14:35
kougousei: 搞一個可以繞過法院叫平台標記「假訊息」的68F 08/20 14:35
kougousei: 干詐騙屁事啦
Anvec: 民間團體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認證舉報者認可 <-----70F 08/20 14:36
want150: 把適用範圍限縮於違反兒少相關的法律、經濟犯罪相關71F 08/20 14:36
powderzhon: 絕對100%支持死忠的繼續支持中介法 反正死忠的票很多72F 08/20 14:36
Anvec: 綠衛兵動起來73F 08/20 14:36
iamdota: 寫進草案還是要經過公聽會,經過立法程序,大家到底是多74F 08/20 14:36
iamdota: 不相信台灣的制度
kougousei: 喔 寫出這種白癡草案的就已經該被罵死了76F 08/20 14:36
kougousei: 有人愛信民進黨(國民黨)那些黨意立委
want150: 的法律 恐怖犯罪相關的法律 不然很容易擴張至對政治性78F 08/20 14:37
kougousei: 真的好傻好天真79F 08/20 14:37
kougousei: 那些民進黨立委祭出黨紀會蓋不下去?
Dolphtw: 不用處理(X 你處理我噴 不處理我也噴(O 這才是正解81F 08/20 14:37
kougousei: 你要處理詐騙就該針對詐騙訂法律82F 08/20 14:37
want150: 言論的事前審查 立即明顯難以回復的損害 釋字744講了83F 08/20 14:37
conanhide: 把台灣講成中國,可以關三天了嗎?84F 08/20 14:37
evan000000: 我覺得啦 根本不應該提出來85F 08/20 14:37
kougousei: 不是訂一個天文地理都可以管 然後說我沒有要管>  <86F 08/20 14:37
talrasha: 南部地下電台都管不好了87F 08/20 14:37
blessbless: 如果鄭南榕還活著 大概會再自焚一次吧88F 08/20 14:38
conanhide: 你不爽就回中國呀89F 08/20 14:38
boboking2: 不喜歡台灣的中介法可以回中國喔 嘻嘻90F 08/20 14:38
want150: 不要覺得說自己永遠都會發表與當朝態度相同的言論91F 08/20 14:38
want150: 萬一有一天作法自斃 你只能期待法院有認真審查
Dolphtw: 媽呀那你就不要投DPP上啊 而且DPP佔多數也沒辦法硬過法93F 08/20 14:39
Dolphtw: 案難道藍白又穿越時空了嗎 說好的「明明多數卻不過法案
Dolphtw: 」呢
kougousei: 現在法院就已經忙死了 搞一個要法院48小時判決的96F 08/20 14:39
pkpk23456: 他就是舔不下去才回台灣的啊!你說人家舔笑死97F 08/20 14:39
talrasha: 台灣網路的白色恐怖再起?鄭運鵬提案增訂著作權法可封98F 08/20 14:39
talrasha: 鎖網域!
kougousei: 這審查品質有人相信?100F 08/20 14:39
want150: 把所有基本權侵害的防火牆都設在法院這一線 司法機構遲早101F 08/20 14:39
kougousei: DPP多數沒辦法硬過法案? 說笑話吧102F 08/20 14:40
powderzhon: 好多死忠支持中介法的 嘻嘻103F 08/20 14:40
pobby920: 他是誰104F 08/20 14:40
want150: 不是不堪負荷 不然就是放給他爛 都不是好事105F 08/20 14:40
innocent5857: 確實中介法搞起來,有天必會回力鏢打到重重一拳106F 08/20 14:41
pkpk23456: 他誰都不是!歡迎塔綠斑去出征他!107F 08/20 14:41
DrizztMon: 本影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108F 08/20 14:41
wwl0909: 他在中國被罵台獨109F 08/20 14:41
for333333: 看在這麼憂國憂民的份上 路燈給他自己選吧110F 08/20 14:42
Mydadisgay: 對下禮拜五華航正名農地工廠公宅也都是造謠 抓起來111F 08/20 14:42
wwl0909: 在中國被罵台獨 在台灣被罵中共同路人112F 08/20 14:42
kougousei: 不用經過法院就可以要求平台標記「謠言」的法案有人113F 08/20 14:42
kougousei: 這麼愛 那幹嘛抗中保台 中共那套你們愛得很啊
historyinmy: 為什麼從中國逃回台灣。好貼切115F 08/20 14:43
evan000000: 回中國XDDD到底有多死忠116F 08/20 14:43
conanhide: 憂國憂民地把台灣形容成支那,係有咁誇?117F 08/20 14:43
offstage: 反正年底看高嘉瑜王志堅出來罵罵民進黨給選民看,一堆人118F 08/20 14:44
offstage: 還是咬牙投民進黨的啦
bruce2248: 參考歐盟=學中共 這是什麼奇葩邏輯?120F 08/20 14:46
loki94y: 他是不是對中文閱讀有問題啊?121F 08/20 14:46
loki94y: 一直跳針行政機關可以向法院申請!#@$!@#$
KingKingCold: 長毛耶 以前有在看他123F 08/20 14:47
kougousei: 不是早就被抓到自己加一堆料了 歐盟法案哪有那麼誇張124F 08/20 14:47
loki94y: 現在社維法也可以向檢察官檢舉   檢察官也是向法院申請啊125F 08/20 14:48
KingKingCold: 這不是沒有言論自由 而是你各位的言論自由正在消失126F 08/20 14:48
KingKingCold: 這不是跟對岸一樣 而是你各位正在對岸化
KingKingCold: 綠共是避重就輕還是麻木不仁? 還是以上皆是?
KingKingCold: 建議綠共不要再轉移焦點了 越強辯越難看
loki94y: 加註就是對岸化哦  有那麼嚴重嗎130F 08/20 14:49
kougousei: 有人以為對岸網路一開始就跟現在一樣啊132F 08/20 14:49
kougousei: 還不是溫水煮青蛙一步一步加嚴
kougousei: 把你的訊息標註成「假訊息 假新聞」根本是一種人格毀滅
loki94y: 你要不要 開篇文講對岸網路演進史? 你很懂啊?135F 08/20 14:50
holyhelm: 長毛耶,以前都被酸去對岸捲舌136F 08/20 14:50
kougousei: 跟對岸的強迫電視道歉根本也沒差多遠了137F 08/20 14:50
want150: 如無正當理由 主管機關為何可以加註他人言論138F 08/20 14:50
loki94y: 是哦  你證據在哪啊?  你隨便唬爛很好玩嗎?139F 08/20 14:50
want150: 私人如果修改他人貼文會有基本權對第三人效力問題的140F 08/20 14:51
loki94y: 不過中介法看起來是想把平台納管啦141F 08/20 14:51
loki94y: 像最近的柬埔寨詐騙徵才文  就會被打上標籤了= =
kougousei: 政府強迫私人標註言論至少在美國算是政府對言論嚴重介143F 08/20 14:52
Dolphtw: https://i.imgur.com/Ifv7f7l.jpg 沒有假消息的挹注 某144F 08/20 14:52
Dolphtw: 些人的言論自由就撐不下去 大概是這樣
[圖]
kougousei: 入146F 08/20 14:52
loki94y: 不然平台不鳥你 你也拿他沒轍147F 08/20 14:52
kougousei: 一定是嚴格標準審查148F 08/20 14:52
pkpk23456: 你說的是攤肯其吧!長毛哪有人酸他?149F 08/20 14:52
want150: 宣稱真偽的權力由誰持有 這是很深刻的問題...150F 08/20 14:53
loki94y: 誰有  就法院啊不然咧151F 08/20 14:53
loki94y: 加標註只是提醒這篇沒事實根據吧  跟真假無關
sismiku: 很會演153F 08/20 14:54
want150: 可以啊 我不反對 相信人民對台灣法律人還是很有信心的154F 08/20 14:54
loki94y: 沒事實根據的東西可能是真的  也可能是假的  不難懂155F 08/20 14:54
GivemeApen: 喊卡了哭三小 87156F 08/20 14:54
kougousei: 那好 以後某ID推文每篇都加註「這人講話沒事實根據」157F 08/20 14:55
kougousei: 反正跟人格無關啊~
loki94y: 為啥要每篇都貼?  有事實根據的就不用貼啊 很難懂嗎?159F 08/20 14:55
want150: 主管機關為何有權力在他人的言論加註無事實根據160F 08/20 14:55
loki94y: 要是事實啊  就像那個kougousei  講什麼狗屁對岸網路演進161F 08/20 14:56
loki94y: 史   有提出任何證據嗎?
[圖]
kougousei: 你護航也沒事實根據啊lol164F 08/20 14:56
loki94y: 他講的好像是事實  但完全沒有根據165F 08/20 14:56
loki94y: 你是不是不懂 "事實" 是什麼意思啊= =
kougousei: 你的根據也是你覺得而已啊 這樣不用標註嗎167F 08/20 14:57
loki94y: 發生過的事  或是  誰說了什麼話  這叫牽涉事實 懂嗎?168F 08/20 14:57
want150: 要講中國對言論管制的演進 可以發一篇論文 是否僅僅因為169F 08/20 14:57
kougousei: 你剛剛講的有哪些是「發生什麼事」「說過什麼話嗎」?170F 08/20 14:57
loki94y: 誰覺得什麼跟事實無關  為什麼要標註? 對你智商很難懂?171F 08/20 14:58
kougousei: 喔是喔 中介法不是「覺得是謠言」就能舉報嗎?172F 08/20 14:58
loki94y: 沒有啊  所以跟那個標註無關啊  你在跳啥針173F 08/20 14:58
kougousei: 舉報後就可以標註了不用法院判啊174F 08/20 14:58
want150: 我在推文或發文的過程沒有如同學術論文引註就要承擔受175F 08/20 14:58
kougousei: 我覺得你護航沒根據 所以應該要標註啊176F 08/20 14:58
loki94y: 靠杯  所以你根本不知道中介法在幹嘛啊XDD177F 08/20 14:58
kougousei: 你剛剛的護航有cite任何學術論文嗎? 你說學歐盟178F 08/20 14:59
kougousei: 有cite歐盟的法案嗎?
kougousei: 沒有就要標註呀
loki94y: 你有夠好笑的 完全不知道中介法在幹嘛還可以屁那麼多181F 08/20 14:59
kougousei: 「這個人說的可能不是事實」182F 08/20 14:59
want150: 標記的不利處分 這實質上已經侵害言論自由了 人有權以任183F 08/20 14:59
want150: 何形式發表言論 並非都要引註
loki94y: 個人主觀認定不牽涉事實  標三小?  跳針跳不膩哦185F 08/20 15:00
want150: 如果一定要標記 請遵守釋字744的審查基準 該言論已產生186F 08/20 15:00
belion: 立院,絕對多數的政黨,是dpp187F 08/20 15:00
want150: 立即明顯難以回復的損害 所以要限定聲請限制令 標記處分188F 08/20 15:01
loki94y: 標記的不利處分 < 為啥說你 關於事實部分未經查證叫不利?189F 08/20 15:01
want150: 的範圍 英國的草案主要是針對兒少性自主權 網路霸凌以及190F 08/20 15:01
want150: 恐怖主義犯罪的情形 另外我相信你發文的時候不太可能接
iwilltry: 看你蠻認真討論的 我也認真回你一下192F 08/20 15:02
kougousei: 那所有人講話沒有cite reference都是未經查證啊193F 08/20 15:02
iwilltry: 不標註我認為好像也可以 但會發生甚麼事194F 08/20 15:03
gary2011: 這到底在演哪一齣?195F 08/20 15:03
kougousei: 還有 像林智堅抄襲 他堅稱沒抄 台大說有抄196F 08/20 15:03
kougousei: 哪個才是事實? 說林智堅抄襲要不要標記?
loki94y: = = 你還是不知道事實什麼意思哦 先搞懂在發言吧你198F 08/20 15:03
iwilltry: 我今天一樣瀏覽PTT 看了一篇文長達一禮拜 結果被刪了199F 08/20 15:03
want150: 受自己的文章被任何私人任意加註 言論自由保障原意的表達200F 08/20 15:03
kougousei: 「事實」是什麼意思這法案有定義嗎? 那他可是屌打201F 08/20 15:03
kougousei: 哲學大師了耶
kawo: 你的腦子怎麼變成這樣的203F 08/20 15:04
iwilltry: 結果我看了錯誤的消息長達一禮拜 對吧?204F 08/20 15:04
kougousei: 「事實」這個詞要怎麼定義可以寫整本哲學書了 你法案205F 08/20 15:04
bogum2645: 風向仔討關注206F 08/20 15:04
kougousei: 居然可以清楚定義207F 08/20 15:04
kougousei: 太屌了
gamera:209F 08/20 15:04
iwilltry: 就算是第三方或法院 他們也要審 審就是會花時間210F 08/20 15:04
WeiMinChen: 某樓是不是不知道台灣的公聽會只是走形式 上面沒擋就211F 08/20 15:05
yusanhu: 幹,綠多少次直接硬幹過,你現在不鬧,你信不信下次立法212F 08/20 15:05
WeiMinChen: 送出去了呦^^213F 08/20 15:05
[圖]
yusanhu: 院直接給你秒過215F 08/20 15:05
loki94y: 草案只規範「違法內容」,而非有害或不當內容216F 08/20 15:05
kougousei: 中介法規定48小時要審完啊 這種審查品質喔(笑217F 08/20 15:05
loki94y: 繼續問什麼狗屁林智堅的  可以下去了吧218F 08/20 15:05
want150: 特別是私人能帶風向 主管機關也能帶風向 兩者的危害性219F 08/20 15:05
kougousei: 要嘛法院變橡皮圖章 要嘛全部不過之類的220F 08/20 15:05
iwilltry: 那今天不標註 有點簡單的三天 有的兩個禮拜 你是不是又221F 08/20 15:05
iwilltry: 說不公平
yusanhu: 說現在是草案真的太單純,要不要舉dpp硬幹的例子給你223F 08/20 15:05
loki94y: 中介法規定48小時要審完 < 法院無罪判決 時間到了不能證224F 08/20 15:05
loki94y: 明其為假訊息的一律不處理
want150: 都有226F 08/20 15:06
KingKingCold: 長毛講得蠻詳細的 而且直接拿法條來評論227F 08/20 15:06
KingKingCold: 比綠共護航好太多了
kougousei: 而且如果被標假訊息的事後又翻盤呢?法官不是神明耶229F 08/20 15:06
KingKingCold: 講到誰才是主管機關 長毛直接翻第三條給你看230F 08/20 15:06
yusanhu: 重點違法誰判定231F 08/20 15:07
loki94y: 法院能不能處理那麼多案件  這才是草案有問題的地方232F 08/20 15:07
KingKingCold: NCC 行政院 教育部 文化部 衛福部 警政署 等等等等233F 08/20 15:07
KingKingCold: 等於是中央政府全面擴權
want150: 法院審查最多只有滿足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但違憲審查235F 08/20 15:07
loki94y: 長毛講得蠻詳細的  詳個屁細啊 只會跳針行政機關#@!$#@!$236F 08/20 15:07
kougousei: 而且法官判之前就可以標記了 只是有人一直跳針237F 08/20 15:07
kougousei: 標記沒有侵害言論自由
KingKingCold: 最好笑的是這部法擴權的全部都是中央政府部會 中央239F 08/20 15:07
kougousei: 明明美國多數說就是有 除非台灣的標準很特別240F 08/20 15:08
want150: 不只審查這個要件 明確性 手段與目的關聯性能不能符合也241F 08/20 15:08
KingKingCold: 的行政權 地方政府在中介法一點屁用都沒有242F 08/20 15:08
iwilltry: 標記就真的沒有 老實說= =243F 08/20 15:08
loki94y: 法官判就可以標記  然後咧= =?  你的言論自由就被剝奪了?244F 08/20 15:08
want150: 都值得討論245F 08/20 15:08
kougousei: 法官「沒判」就可以標記吧246F 08/20 15:08
KingKingCold: 今天柯文哲要舉告某人造謠 他還要找警察報案+地檢署247F 08/20 15:08
iwilltry: 紅綠燈 紅燈甚麼意思? 綠燈甚麼意思?248F 08/20 15:08
loki94y: 你投資基金前面會講一串投資基金有賺有賠249F 08/20 15:08
KingKingCold: 檢調處理  這個中介法 中央主管機關可以直接對接法250F 08/20 15:09
KingKingCold: 院 然後綠共照樣當沒看到
loki94y: 是不是也違反了投資基金廣告的言論自由?252F 08/20 15:09
want150: 我比較好奇為什麼標記不會侵害言論自由 人民享有不受他人253F 08/20 15:09
loki94y: 中央主管機關可以直接對接法院  然後咧 最後也是法院判啊254F 08/20 15:10
want150: 干預的發表言論自由 要干預 就要符合立即明顯難以回復255F 08/20 15:10
loki94y: 為什麼標記不會侵害言論自由 為什麼會才是你要講的吧= =256F 08/20 15:10
want150: 損害的嚴格審查基準 投資基金廣告符合這個基準 所以可以257F 08/20 15:10
loki94y: 你投資基金前面會講一串投資基金有賺有賠258F 08/20 15:10
KingKingCold: 長毛講得蠻詳細的 而且直接拿中介法草案來逐條評論259F 08/20 15:10
loki94y: 是不是也違反了投資基金廣告的言論自由?260F 08/20 15:10
KingKingCold: 相比之下  比綠共護航好太多了261F 08/20 15:10
iwilltry: 看你如何"看待"這個標記 那我問你紅綠燈 紅燈甚麼意思262F 08/20 15:10
want150: 強迫他去寫 任何人"有權以不受他人以任何形式干預"的方式263F 08/20 15:11
loki94y: 投資基金廣告符合這個基準 < 哪裡立即會造成損害了?264F 08/20 15:11
want150: 發表言論 沒有合法事由 我不容許私人或公權力在我言論265F 08/20 15:11
loki94y: 說你的事實部分未經查核   干預了你想表達的什麼東西?266F 08/20 15:11
sonicguy: 歡迎回來民主共產267F 08/20 15:11
iwilltry: 那我問你 為甚麼紅綠燈 我紅燈不能過??我就要紅燈過啊268F 08/20 15:11
want150: 加註任何警語269F 08/20 15:12
loki94y: "草案只規範「違法內容」,而非有害或不當內容"270F 08/20 15:12
loki94y: 這句話要不要先看清楚 不要再跳針了好嗎
want150: 問題是即使是違法內容 而且假設真的每次都抓到是違法的272F 08/20 15:13
iwilltry: 人的規則是建立在共識上...不是字面上的...273F 08/20 15:13
allenatptt: 誰?274F 08/20 15:13
want150: 也就符合大法官的嚴格審查基準嗎 立即明顯難以回復的損害275F 08/20 15:13
as6633208: 這法條寫的太屌了 笑死276F 08/20 15:13
want150: 我想任何人都有權拒絕言論被私人或公權力任意加註277F 08/20 15:14
iwilltry: 所以你還是沒回答我 為什麼我紅燈不能過?278F 08/20 15:14
want150: 也有權拒絕被強迫發表言論 除非符合嚴格審查基準279F 08/20 15:14
addition104: DPP別再用鄭南榕的名字騙人了280F 08/20 15:14
loki94y: 你不容許   基金投資廣告也不允許啊281F 08/20 15:15
andysher: 覺這個法沒必要,即使通過這個法,藍狗狗們也是一天到282F 08/20 15:15
andysher: 晚造謠斷章取義帶風向等等根本沒差
iwilltry: 今天改紅燈過一樣可以 只是"大家的共識"是紅燈不能過284F 08/20 15:16
loki94y: 你以為投資基金廣告想要在前面加什麼有賺有賠的訊息哦285F 08/20 15:16
KingKingCold: 某綠共才剛說是沒有事實佐證的時候加註警語286F 08/20 15:16
KingKingCold: 現在又說是違法內容才加註警語  所以是哪個?
want150: 可以啊 金融商品的各項說明書如果不強迫發表會不會有288F 08/20 15:16
KingKingCold: 1個月前說林智堅涉嫌抄襲也是沒有事實佐證的言論289F 08/20 15:16
loki94y: 沒有事實佐證的時候加註警語 < 對違法內容的處理290F 08/20 15:17
KingKingCold: 所以犯法了嗎??291F 08/20 15:17
want150: 立即明顯難以回復的損害 經過實證研究可以認為有 那就292F 08/20 15:17
KingKingCold: 綠共要不要先好好聽一下自己在講什麼?Y293F 08/20 15:17
loki94y: KKC  PTT洪秀柱邏輯不好看不懂哦?294F 08/20 15:17
want150: 合憲 所以我一開始的主張就是限縮主管機關的範圍295F 08/20 15:17
loki94y: 主觀機關認定違法   且事實無法證明  加警語啊296F 08/20 15:18
want150: 兒少保護 網路霸凌 恐怖主義 經濟犯罪的違法情形297F 08/20 15:18
loki94y: 所以你在那邊跳針什麼狗屁林智堅就是笑話而已298F 08/20 15:18
want150: 方有可能有造成立即明顯難以回復損害的能量 針對這些299F 08/20 15:18
ddmist: 立法院誰一黨獨大? 還在跳針草案 ? 提出這種草案的人應300F 08/20 15:19
ddmist: 該下台啦 違反言論自由 違反憲法。 不要扯三小歐盟法案 人
ddmist: 家法條比台灣清楚好嗎。
want150: 領域的言論容許主管機關加註警語就好了303F 08/20 15:19
loki94y: 立即明顯難以回復損害的能力<基金也沒辦法啊304F 08/20 15:19
iwilltry: 所以還是可以加註警語麻305F 08/20 15:20
loki94y: 但基金前面就強迫加了投資基金有賺有賠306F 08/20 15:20
loki94y: 你以為基金廣告想加註那些鬼東西哦XD
want150: 認為沒辦法也可以 這本來就是可以辯論的 那結論會變違憲308F 08/20 15:21
loki94y: 不過這什麼中介法是想讓平台納管啦309F 08/20 15:21
want150: 我贊同政府機關可以課與平台義務 但最好是不要直接處分310F 08/20 15:22
iwilltry: 對阿 所以就我上面講的 是取決你怎麼"看待"警語311F 08/20 15:22
loki94y: 平台法院做不做得到 實際面怎麼處理才是難312F 08/20 15:23
want150: 使用者 透過階段性的監管 即私法契約自治優先313F 08/20 15:23
f40075566: 好了啦長毛 都是那種調調 噴噴眼淚314F 08/20 15:23
yzvr: 主管機關認定違法,但事實無法證明?護航仔知道自己這段的意315F 08/20 15:23
yzvr: 思在講什麼嗎
want150: 政府監管平台 平台監管無能為力的情形方容許機關直接管制317F 08/20 15:24
loki94y: 主管機關認定違法,但事實無法證明 < 誰說是但  是且好嗎318F 08/20 15:24
loki94y: 中文不好邏輯有問題你要先講  不要在那邊秀  很可憐
want150: 言論 我相信這比較接近歐盟與英國相關草案的設計理念320F 08/2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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