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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7-14 03:45:23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fdtu0928 (黑米)
標題 [討論] 大家來看看黃國昌的第十頁
時間 Sun Jul 14 01:12:53 2024



https://reurl.cc/OMlN3y

往下翻,就可以找到黃國昌的答辯書。

第十頁長這樣:

https://i.imgur.com/kcO10WL.jpeg
[圖]

我稍微看了立法院的答辯書,昏倒,一共六份。每個人寫自己的,解構都不一樣,真辛苦
大法官和聲請方在710看完了。(申請方一共8份,就本案和暫時處分各一,然後很早就上
網了)


總之,那個第十頁最上面,就是黃國昌為啥被電的原因。

原來,官員沒有質詢權的論點是黃國昌提出的,尤伯祥只是接著問清楚而已,並不是刁難


而他那樣寫,官員當然搞不清楚呀,大法官不接著你的邏輯問才奇怪嘞。

回到黃國昌的答辯書,他很妙的一點,就是他援引的解釋文,很多是非憲法和公法的解釋
文。這點我不是專家,但我想聲請方在補卷時應該會回應。

接下來,就是看各方的法庭之友和鑑定人找誰了---黃國昌有引用至少兩次廖元豪的理論
,看來,他應該會出賽吧?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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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32.43 (臺灣)
※ 作者: fdtu0928 2024-07-14 01:12:53
※ 文章代碼(AID): #1cahMOps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0890776.A.CF6.html
Rrrxddd: https://i.imgur.com/QO5PZoj.jpeg1F 223.140.67.231 台灣 07/14 01:14
imbj: 感謝幫忙找出來,我看完了覺得寫得很好2F 223.138.56.250 台灣 07/14 01:18

你看第十頁還是全文?

建議你看全文。他光法的明確性就寫了好幾頁,但很囉嗦。導致聲請方打的點他好幾點沒
回到。

* 噢,原來他只寫3點就花了20頁,真是個沒重點的人。

我晚點看看其他人怎寫,看誰寫得最好。

rogudan: 寫得蠻製杖的。難怪會被電3F 223.139.103.96 台灣 07/14 01:19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4/2024 01:23:55
Luba: 覺得寫很好的是根本看不懂吧 哈哈哈哈4F 101.12.24.180 台灣 07/14 01:20
fromia: 小鳥看不懂正常啊5F 1.160.239.217 台灣 07/14 01:23
Finarfin: 看一群華國邪教徒  脫褲子出征阿  中國6F 114.44.90.150 台灣 07/14 01:23
Finarfin: 人千年歷史累積下~純練的菁華  已經在
Finarfin: 426和海外粉紅身上看過了  現在終於要輪
Finarfin: 到rocer這群跟紅234代毫無差異的人出場
Finarfin: 表演
Cocochia: 看不懂的人才會覺得寫得好。 他引用的是11F 49.217.121.19 台灣 07/14 01:24
Cocochia: 地方自治內規,不是法條以上的文。 這當
Cocochia: 然有差別啊! 我國是憲政體制國家,憲法
Cocochia: >法律>命令>>內規。 內規是最沒用的
Cocochia: 東西,你拿出來要說服大法官? 那種東西
Cocochia: 就是少數幾個人講一講就Okay 的規定,沒
Cocochia: 有任何說服力。

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他的邏輯,是這樣寫已經有可預見性(包含其他藐視國會行為),
但他愈寫,我個人覺得愈來愈不明確呀!笑死。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4/2024 01:31:17
SPDY: 呃...內規甚至根本不算是法律吧...18F 122.116.132.101 台灣 07/14 01:26
CHENXOX: 窩看完了 果然4製杖 難怪會被要求補繳作19F 223.137.180.193 台灣 07/14 01:29
CHENXOX: 業
MVPGGYY: 拿內規來講超白癡,光是柯文哲以前在議會21F 220.142.31.175 台灣 07/14 01:29
MVPGGYY: 被質詢就常常虛偽陳述跟反質詢了,也沒有
MVPGGYY: 一違規就被趕出去,那種內規是雙方吵到停
MVPGGYY: 不下來才會被叫出去冷靜而已
baobaobao: 看到引內規當法源依據直接笑出來,要是25F 39.15.8.83 台灣 07/14 01:30
baobaobao: 碩班報告這樣寫早就被教授電爆了,黃是
baobaobao: 在做球給大法官殺嗎...
rogudan: 這種自打臉的寫法,想當然爾的幻想,真28F 223.139.103.96 台灣 07/14 01:31
rogudan: 的是康乃爾博士?
Cocochia: 然後黃國昌真正的問題就是一直在那邊繞30F 49.217.121.19 台灣 07/14 01:31
Cocochia: ,沒有直接指出明確性原則的例子,一個
Cocochia: 都沒有。 就是說你雖然看到他舉出一堆東  
Cocochia: 西,但跟「反質詢」核心概念的例子,一  
Cocochia: 個都沒有,只是一種在那邊繞來繞去。 所
Cocochia: 以大法官才要問,你說有明確性原則,那
Cocochia: 他一定有一個核心概念,你黃國昌寫了滿
Cocochia: 滿一整篇,核心概念勒?

就是如此。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4/2024 01:32:47
win8719: 他舉的例子內規一樣沒說明啥叫反質詢38F 106.64.48.3 台灣 07/14 01:33
MVPGGYY: 蘇貞昌一句在那叫什麼被講的像很嚴重,柯39F 220.142.31.175 台灣 07/14 01:34
MVPGGYY: 在議會是直接捶桌子耶,哪個比較挑釁民代
MVPGGYY: ?
win8719: 他只是說有個內規有反質詢但是沒說明反質42F 106.64.48.3 台灣 07/14 01:34
win8719: 詢是啥
tkglobe: 議事規則XD44F 219.85.224.123 台灣 07/14 01:35
Luba: 看完只想說「不要瞎掰好嗎?」45F 101.12.24.180 台灣 07/14 01:35

其實四個聲請人講法的明確性講了很多,不只25條。我真的得看完其他五份,才知道他們
有沒有漏東西。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4/2024 01:38:29
tim830926: 柯以前在議會就是反質詢大師阿46F 115.165.192.246 台灣 07/14 01:37
MVPGGYY: 議會內規直接用反質詢三個字是偷懶,是錯47F 220.142.31.175 台灣 07/14 01:38
MVPGGYY: 的意思,但大家大概知道是指什麼情形而已
thirtyto: 拿 地方議會內規 來背書耶 好棒棒 不確49F 122.121.70.147 台灣 07/14 01:39
thirtyto: 定的核心概念 完全沒有 難怪被問 答不
thirtyto: 出來
oscarwu3041: 違反地方議會議事規則又不需要坐牢,52F 27.247.62.73 台灣 07/14 01:39
oscarwu3041: 拿這個來當答辯…?
Rrrxddd: https://i.imgur.com/vg8KsYg.jpeg54F 223.140.67.231 台灣 07/14 01:41
MVPGGYY: 我猜因為全世界沒有其他國家訂定反質詢犯55F 220.142.31.175 台灣 07/14 01:42
MVPGGYY: 法,他找不到只好用台灣地方議會內規,要
MVPGGYY: 是什麼美國英國日本都有,他就會寫國家了
zeuswell: 寫得不錯,難怪綠粉崩潰58F 106.64.16.139 台灣 07/14 01:43
sunrise2003: 笑死 還康乃爾咧,該不會是康乃爾幼59F 61.231.86.39 台灣 07/14 01:43
sunrise2003: 稚園吧
Rrrxddd: 塔綠班跳腳語無倫次61F 223.140.67.231 台灣 07/14 01:45
IMBonjwa: 推原PO認真,先去睡了吧對付蔥油雞不用62F 101.10.115.110 台灣 07/14 01:48
IMBonjwa: 怎麼認真

沒有,他們六份答辯書太爆笑了。

明天看有沒空整理一下。

就黃國昌和陳清秀不知道在三小,哈哈哈哈。


slimak: 國蔥還是回去當民法老師好了64F 101.9.33.218 台灣 07/14 01:48
Luba: 第一點程序正義講半天,只是想講立法院有65F 101.12.24.180 台灣 07/14 01:49
Luba: 法案形成的自由。但是人家談的是雖然有形成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4/2024 01:52:39
Luba: 的自由,但是議事規則一經確立,便不能有重67F 101.12.24.180 台灣 07/14 01:50
Luba: 大瑕疵。就像章程可以自己定,但是訂了就不
Luba: 不能不依章程開會
Luba: 花了兩頁講了跟沒講一樣,都沒回覆

你整份看完,有空去看看其他五份。看結構就好。看完你會大笑:黃國昌和陳清秀在寫三
小!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4/2024 01:55:39
chunglee: 還是和那天大法官問的一樣啊,黃繞一圈71F 116.241.208.34 台灣 07/14 01:56
chunglee: 就是沒回答問題
chunzheng: 整份答辯書只能針對反質詢質疑而已 可73F 101.9.96.173 台灣 07/14 02:08
chunzheng: 憐綠粉
gdtg10900: 他很清楚自己在騙人75F 180.177.187.140 台灣 07/14 02:10
laughcat: 一直都是小草沒在看內容啊 反綠的藍白粉76F 101.8.45.83 台灣 07/14 02:14
laughcat: 目前現場沒人可以辯論的
bobby94507: 如果這是論文就慘了78F 220.137.75.125 台灣 07/14 02:15
EDFR: 反正大法官說違憲就是激起台灣人民上街抗議79F 219.71.113.43 台灣 07/14 02:15
EDFR: ,繼續反民意沒差
hbk20491: 還在民意 最近民調看一下好不好81F 59.127.202.171 台灣 07/14 02:17
hbk20491: 國民黨+民眾黨民調他媽一直跌 還上街抗
hbk20491: 議殺小
Mayinggo: 民意咧 當我們是民粹政府84F 60.248.158.123 台灣 07/14 02:22
baobaobao: 而且到底要教多少次,大法官是當法律85F 39.15.8.83 台灣 07/14 02:23
baobaobao: 的守門員,不需要迎合民意,要迎合民意
baobaobao: 的話之後任何法條的制定都公投啊,去
baobaobao: 翻高中公民課本好嗎==
fcfd: 這大學生期末報告的話要被死當了吧XDDD89F 114.47.203.41 台灣 07/14 02:26
chunzheng: 大法官是當憲法的守門員,不是法律,不90F 101.9.96.173 台灣 07/14 02:27
chunzheng: 過現在看起來大法官是當民進黨的守門員
chunzheng: 就是了
win8719: 是憲法ㄚ~笑死黃國昌哪樣表現還要大法官93F 114.44.52.243 台灣 07/14 02:28
win8719: 挺他
win8719: 還有你的答辯書回答了啥小反質詢質疑~
win8719: 嗑蔥嗑太多嗎
chopin902: 雞蔥就是詭辯 沒有中心思想97F 114.45.152.53 台灣 07/14 02:35
dos01: 其實就是那年頭自以為讀很多書的人會有的98F 182.155.78.98 台灣 07/14 02:36
dos01: 通病 覺得作業只要字寫得多就是認真
dos01: 但對專業的人來說 這就是幹你娘寫一堆廢話
dos01: 浪費我時間滾去自殺阿哈哈哈哈!
dos01: 沒重點沒邏輯不符合規範 這東西到底想說服
dos01: 誰?
ckai1983: 昌又贏104F 49.217.197.183 台灣 07/14 02:39
jung7458: 藍白盲粉沒有要就內容跟你討論 他們最105F 111.82.99.161 台灣 07/14 02:46
jung7458: 會直接撇一句幹話就跑
wade0222: 小草沒腦才覺得寫得很好107F 111.83.186.54 台灣 07/14 02:49
pupu20317: 無腦草可悲到現在只能抹綠大法官,講108F 101.12.24.83 台灣 07/14 02:54
pupu20317: 不出一個論述,可憐
Finarfin: 律師公會和學者連署的聲明都已經講玩所110F 114.44.90.150 台灣 07/14 03:00
Finarfin: 有的重點了 藍白到現在都無法拿出具體理
Finarfin: 由去反駁人家說法或585  除了繼續強調
Finarfin: dpp才是貪汙政黨或法官是綠的  就是當瘋
Finarfin: 狗繼續隨處咬人  最愛喊自己是知識分子
Finarfin: 的  原來是沒讀書或看不懂書的野蠻敗類
Finarfin: 喔
linlun0807: 民進黨完全執政八年提不出來 現在黃提117F 125.228.86.78 台灣 07/14 03:02
linlun0807: 出來在那邊氣噗噗 自己做不到只會在怪
linlun0807: 別人 虧我還投了八年zzz
Finarfin: 瘋狗到了海外 就不太敢直接挑戰人家的民120F 114.44.90.150 台灣 07/14 03:05
Finarfin: 主憲政秩序了(包含人家外媒的言論自由
Finarfin: 也沒聽過藍白想要直接追殺到底的意思
Finarfin: 應該是知道在別人眼中就是個精障吧)
forb9823018: https://i.imgur.com/2aXgex0.jpeg124F 111.248.159.225 台灣 07/14 03:10
[圖]
jajujo: 先射箭再畫靶就是這樣啊 為了達到目的只能125F 101.9.193.18 台灣 07/14 03:13
jajujo: 硬著頭皮解釋 現在藍白不是訴諸民粹 要用
jajujo: 民意壓大法官? 如果覺得自己有理 有必要這
jajujo: 樣嗎
jajujo: 這些人這樣寫 不知道投稿期刊怎麼上的?
RLH: 反正釋憲結果是什麼就是什麼130F 1.171.206.230 台灣 07/14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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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0315wwe, bobotown 說讚! ( ̄︿ ̄)p windices 說瞎!
1樓 時間: 2024-07-14 07:13:12 (台灣)
  07-14 07:13 TW
這麼有意見   執政黨寫一下甚麼叫反質詢來看看\
2樓 時間: 2024-07-14 07:15:52 (台灣)
  07-14 07:15 TW
原本的憲法規定,官員只能 (回答 立委質詢範圍內的答案)
原本的憲法規定上官員本來就不能 (反質詢)
啥叫立委回答的範圍 我問你 台灣會不會缺電 C8缺德狗關 : 你阿公怎麼不反攻大陸
這樣懂了嗎 北七
3樓 時間: 2024-07-14 08:51:17 (台灣)
  07-14 08:51 TW
小學畢業都寫的比狗昌好!
4樓 時間: 2024-07-14 14:09:37 (台灣)
  07-14 14:09 TW
真的 小學生都屌打狗昌
但是 破腦人 連寫都寫不出來 可憐阿
5樓 時間: 2024-07-14 16:05:45 (台灣)
  07-14 16:05 TW
白畜只挺不管內容
6樓 時間: 2024-07-14 16:25:51 (台灣)
  07-14 16:25 TW
嘴秋成這樣  不急  現在要開始來查  雞蛋  和光電
7樓 時間: 2024-07-14 16:55:07 (台灣)
  07-14 16:55 TW
果然綠粉又在丟臉了,最簡單就依照你說的第十頁,他整個論述其實是從第八頁第4行開始,也列了一堆案例:憲法判決對於下列案例,並未認定違反法明確性原則,釋字 432號會計法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釋字 545號解釋中醫師於業務上如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法律就前接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無從鉅細加以規定,且因已不確定法律概念規範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不合
釋字 602號解釋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 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 ,不得為之, 也是無從解釋 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
8樓 時間: 2024-07-14 16:56:42 (台灣)
  07-14 16:56 TW
···
甚至也告知[反質詢]並不是這次立法才突然跑出來的東西,結果綠粉不知道是不是腦袋無法理解?還是單純很可惡想要斷章取義造謠帶風向, 目前法律很多都是法律不明確行為,所以才要經由決議,交由司法且有法院救濟
9樓 時間: 2024-07-14 18:45:43 (台灣)
  07-14 18:45 TW
小學生都比你家狗昌強啦!
10樓 時間: 2024-07-15 08:41:31 (台灣)
  07-15 08:41 TW
"結果綠粉不知道是不是腦袋無法理解?"
不是啊!!....最終版定稿者,都回答不出來ㄟ~
11樓 時間: 2024-07-15 08:52:41 (台灣)
  07-15 08:52 TW
單看這第10頁,黃就是承認自己沒明確定義,但強調我就是要拿來用~.....然後說官員反質詢以後,是法官去認定+判決.....
不是啊,那法官要怎麼判? 依什麼法條判?!...還不是你立院說他反質詢就反質詢,整個鬼打牆...
12樓 時間: 2024-07-15 11:58:37 (台灣)
  07-15 11:58 TW
[twl815] 結果綠粉馬上就又斷章取義,單看第10頁?也說了該從第8頁第4行開始,
13樓 時間: 2024-07-15 12:00:32 (台灣)
  07-15 12:00 TW
[twl815]說了法律上很多案例,表明法律上很多都是沒有明確定義,所以由法官去決定,反質詢是院會行為,院會行為由院會決議,這是行政罰鍰,而且被罰緩是[經主席制止依然違反者]不是被認定就會被罰鍰, 看來綠粉真的是腦袋無法理解
14樓 時間: 2024-07-15 13:34:44 (台灣)
  07-15 13:34 TW
你是想告訴我,台灣是個人治的國家??....做了什麼是會犯法,靠人決定?!!....這樣好棒棒?!!!
15樓 時間: 2024-07-15 13:39:28 (台灣)
     (編輯過) TW
你要法官判定,那你也先講講你的概念核心是啥啊~!!.....
反質詢是反過來被質詢,是指立委被官員問嗎? 立委會因為什麼事被問??...(就沒有,何來被反質詢)
你有沒有看尤伯祥提問那段啊~ 很清楚的問題,很明顯地回答不出來啊...
16樓 時間: 2024-07-15 13:44:11 (台灣)
  07-15 13:44 TW
講來講去...還是這三個字最貼切~
[圖]
17樓 時間: 2024-07-15 13:45:38 (台灣)
  07-15 13:45 TW
會因為反質詢,而產生藐視國會罪,後續就不是罰緩而已~....有那個"很輕"的刑責喔~
18樓 時間: 2024-07-15 19:46:51 (台灣)
  07-15 19:46 TW
第10頁是毛澤東孫子毛新宇寫的,說了半天不知在說什麼
19樓 時間: 2024-07-15 21:03:36 (台灣)
  07-15 21:03 TW
其實黃是想說:我就是法律,一切我說了算。
20樓 時間: 2024-07-16 10:17:54 (台灣)
  07-16 10:17 TW
所以說你是法盲還不承認? 啊你就連成文法跟不成文法都搞不清楚 在那邊扯說台灣不是人治國家? 法條誰訂的? 法規誰立的? 還在那邊講說要講講核心概念? 如果所有法律的核心概念都要由立法委員提出來 大法官釋字解釋這一概念可以直接廢除了啦 因為立法的是立法委員 跟大法官有個屁毛關係啊? 還尤伯祥那一段 給人回答五分鐘 一次好幾個問題 結果前面回答問題都不夠 後面直接不給你回答 還在那邊扯說[很明顯回答不出來] 如果不是忘記時間只有五分鐘 還真的你們繞進去咧 有夠噁心的
21樓 時間: 2024-07-22 13:44:51 (台灣)
  07-22 13:44 TW
" 啊你就連成文法跟不成文法都搞不清楚".....台灣是成文法的國家~...
突然立不清楚楚的法,然後在那不成文的叫,誰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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