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7-11 12:22: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ttJoke (此帳號非ㄖ本人使用)
標題 [新聞] 陳為廷丟鞋案宣判 輕罰1萬元
時間 Fri Jul 11 10:14:05 2014


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苗栗地方法院今將宣判陳為廷丟鞋等案,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昨在臉書發聲明,邀請網友在
苗栗地院門口聆判,上午九時許,由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帶隊,12名年輕男女手持「今
日體諒 明日提告」的紙板前來聲援陳為廷等人;近十點,約有40人集結,進法庭聆判。

全案7被告僅陳為廷有罪,輕判罰金1萬元,其他人無罪,陳文廷、林飛帆都沒到場聆判。

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等7人,不滿苗栗縣府強拆大埔案,涉及去年「816守護苗
栗音樂晚會」蛋襲縣政府並砸傷張姓刑警,「914公民不服從集會」在苗栗縣政府外牆張
貼傳喚縣長通知書等案,被檢方依妨害公務、傷害、公然侮辱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起
訴。


陳為廷另因大埔張藥房老闆張森文去年9月18日陳屍排水溝當晚,對前往張家弔唁慰問的
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砸頭,另被劉控告妨害公務、妨害名譽等罪。(楊永盛/苗栗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ppt.cc/jp2p
【更新】陳為廷丟鞋案判罰1萬元要上訴 | 即時新聞 | 20140711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廷帆說法)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等7人,不滿苗栗縣府強拆大埔案,涉及去年「816守護苗栗音樂晚會」蛋襲縣政府並砸傷張姓刑警,「914公民不服從集會」 在集會遊行等案,被檢方依妨害公務、傷 ...

 



4.備註:
新鞋準備好了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7.51.16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5044849.A.E24.html
sakura000:一萬塊拿去 快點丟1F 07/11 10:14
deann:鞋子打到人就要罰金一萬了喔@@2F 07/11 10:15
san06182003:會不會以後大家都拿一萬塊(銅板)雜人KMT的爛人3F 07/11 10:15
AxelGod:才一萬,完了完了,鞋子滿天飛4F 07/11 10:15
samuelcdf:你們放心丟, 人家腳這麼臭, 丟了才罰一萬5F 07/11 10:16
samuelcdf:你們丟一定不到一萬啦
s410294:學運份子:法院kmt的 疑?7F 07/11 10:17
asd065:陳文廷?8F 07/11 10:17
eqmblcor:法院認證的丟鞋價  快拿狗到屎的鞋子去丟馬狗9F 07/11 10:18
ivorysoap:才一萬  怒丟十雙10F 07/11 10:18
Atwo:我沒有一萬可以丟啦QQ11F 07/11 10:19
Landius:法院認證的公定價.12F 07/11 10:20
physix:行政院長判五千,苗栗縣長要一萬喔?13F 07/11 10:20
s76083kahala:可以募款100萬讓維尼廷丟一百次鞋嗎??14F 07/11 10:21
AxelGod:不是苗栗縣長,是苗栗王,早就獨立了15F 07/11 10:21
nodamekumi:重罰1萬吧16F 07/11 10:23
WeAntiTVBS:陳文廷是誰17F 07/11 10:23
zoo1989z:丟鞋榜: 清大1500018F 07/11 10:23
zoo1989z:黨工見獵心喜!
sgorangeroad:是罰空汙嗎?20F 07/11 10:25
bloodmickey:護國神鞋 網拍就可以賺回來了21F 07/11 10:26
Leeng:嗯 跟重罰三萬相比起來 一萬果然是微不足道22F 07/11 10:28
ghgn:鞋子丟人 輕罰一萬 慣老闆把人操死 重罰兩萬23F 07/11 10:29
likeilike:罰一萬  好貴24F 07/11 10:33
Leika:江宜樺:為什麼比我貴?我抗議~25F 07/11 10:34
dragon2000:大家快點開始練習吧!26F 07/11 10:41
TankPal:推27F 07/11 10:42
chocho1981:輕判個屁28F 07/11 10:42
neilisme:顏色對了真好29F 07/11 11:01
Gallardo:顏色對了真好 這樣都輕判 果然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30F 07/11 11:10
mvpdirk712:公道價31F 07/11 11:11
h73o1012:黨工崩潰噓文 3+1拿來32F 07/11 11:18
victor33:一萬丟馬狗 超划算33F 07/11 11:18

--
※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37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4-07-11 11:45:14 (台灣)
  07-11 11:45 TW
憑甚麼罰這一萬   不合理
2樓 時間: 2014-07-11 12:14:01 (台灣)
  07-11 12:14 TW
樓上如果我拿鞋丟你你覺得我該不該罰?
3樓 時間: 2014-07-11 13:23:13 (台灣)
  07-11 13:23 TW
你可以去告告看,法院認證一萬還五千或是五毛,價格很浮動的
4樓 時間: 2014-07-12 12:39:38 (台灣)
  07-12 12:39 TW
2F  要看被丟的人是誰阿,不能用同樣標準看
5樓 時間: 2014-07-14 08:23:33 (台灣)
  07-14 08:23 TW
民主國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6樓 時間: 2014-07-22 08:52:51 (台灣)
  07-22 08:52 TW
樓上幾樓想去共產特權國家慢走不送。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