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7-21 16:27:43
看板 Stock
作者 標題 Re: [請益] 到底標的文犯不犯法?
時間 Mon Jul 21 14:52:21 2014
我曾經寄信問金管會在blog上公開分析股票合不合法
金管會回函如下
X先生, 您好:
有關 台端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回復如下:
一、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4條第1項規定,證券投資顧問係指直接或間接自委任人或
第三人取得報酬,對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
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次依同法第6條第1項,非依本法不得經營證券投資顧
問業務,倘有未經許可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負同法第107條規定之刑事責任。所詢
於網路blog對投資人提供股票基本面分析,如僅從事證券投資之講習、教學或理財心得分
享,並未直接或間接從事個別有價證券之價值分析或推介建議為目的(含客觀上有導致對
個別有價證券提供價值分析或推介建議之實質效果),則尚無涉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
務之情事。
第三人取得報酬,對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
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次依同法第6條第1項,非依本法不得經營證券投資顧
問業務,倘有未經許可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負同法第107條規定之刑事責任。所詢
於網路blog對投資人提供股票基本面分析,如僅從事證券投資之講習、教學或理財心得分
享,並未直接或間接從事個別有價證券之價值分析或推介建議為目的(含客觀上有導致對
個別有價證券提供價值分析或推介建議之實質效果),則尚無涉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
務之情事。
二、另依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
有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前揭不法行為之構
成要件為行為人主觀上有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客觀上有散布留言或
不實資料之行為,因此網路blog言論需就行為人論述內容有無事實根據、是否具合理推論
依據、是否具煽動性或警告性及交易情形等相關因素,綜合研判其有無意圖影響股價而散
布流言或不實消息之情事。
有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前揭不法行為之構
成要件為行為人主觀上有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客觀上有散布留言或
不實資料之行為,因此網路blog言論需就行為人論述內容有無事實根據、是否具合理推論
依據、是否具煽動性或警告性及交易情形等相關因素,綜合研判其有無意圖影響股價而散
布流言或不實消息之情事。
三、至是否涉及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有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意圖影響集中交易
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等情,而應負投信投顧法第107條第1款或證券交易法第171條規定
之刑事責任,係屬司法單位認事用法權責,應由法院依據個案具體情節予以認定。
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等情,而應負投信投顧法第107條第1款或證券交易法第171條規定
之刑事責任,係屬司法單位認事用法權責,應由法院依據個案具體情節予以認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敬上
簡單來說,沒有收取報酬就不會違反投顧法
但是!如果有意圖影響股價行為還是會違反證券交易法
那怎樣叫意圖影響股價呢?
這封回函他只有提到兩點,散布流言、散布不實資料
不過在金管會網站上還有一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於傳播媒體從事證券投資分析問答集
裡面提到不得提進出價位、做多做空、目標價價差、支撐壓力點位
否則會會違反投顧法,但是如果是免費公開提這些訊息,我就不知道適不適用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3.11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ock/M.1405925544.A.893.html
推 :謝謝1F 07/21 14:55
推 :答對了 我本來要說 部要說到數字 會比較安全2F 07/21 14:55
→ :這樣我就放心了 請問可以貼一下他回你的函 字號?3F 07/21 14:55
→ :你說到數字 就會比較麻煩 所以境可能不要打目標價4F 07/21 14:55
→ :不能打進出價格 那"作多做空"呢? 標的文不都要說?5F 07/21 14:57
推 :我又刪文了 =_=... 又說太多6F 07/21 14:58
→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030026135號7F 07/21 15:00
→ :還有一點吧~你要能影響股價吧~~否則有些主力為何被抓8F 07/21 15:03
推 :我意思說 部要打目標價 樓上那偏+BG 就有說會長到哪9F 07/21 15:03
→ :主力又不一定收人現金~~重點很多條件要在一起才有罪10F 07/21 15:04
→ :你可以說 你買哪檔股票 看多看空 但目標價部要打就好11F 07/21 15:04
推 :推12F 07/21 15:05
推 :推13F 07/21 15:06
推 :那你打一篇在問看看說鄉民買個兩張喊目標價多少14F 07/21 15:07
→ :會被抓去判刑嘛??你看金管會怎說~~
→ :會被抓去判刑嘛??你看金管會怎說~~
推 :謝謝 金管證投字第1030026135號16F 07/21 15:08
→ :我認為它漲多少不行嘛??好好玩喔~~又沒影響力怕屁17F 07/21 15:09
推 :當然不會怎麼樣阿 不過 有時候 部要沒事找事做18F 07/21 15:10
→ :對阿~~不要讓自己花油錢這沒意義的喊法19F 07/21 15:12
推 :大力光目標價5000!!!20F 07/21 15:13
推 :推21F 07/21 15:16
推 :補推一下 版主不M一下嗎?22F 07/21 15:17
→ :to twtwman:是不用怕。只是跑一趟流程下來23F 07/21 15:40
→ :絕對會讓你身心俱疲
→ :絕對會讓你身心俱疲
→ :檢查官那邊就檔下罵一罵了~還法官??想太多了25F 07/21 15:42
→ :檢察官什都起訴報給法官~檢察官跟法官不用下班了
→ :檢察官什都起訴報給法官~檢察官跟法官不用下班了
→ :twtwma流程不是直接去法院,要先去主管機關27F 07/21 15:44
推 :檢察官起訴的標準是浮動的..28F 07/21 15:44
→ :槍砲煙毒是一定都會報上去~民事很多根本不會上去的29F 07/21 15:44
→ :去完主管機關的約談後,主管機關先認定需不需要移送30F 07/21 15:45
→ :不移送,沒事結束。如果覺得需要移送,司法開始接手
→ :不移送,沒事結束。如果覺得需要移送,司法開始接手
→ :筆錄又不會怎樣就明講~重點你的能力會影響"股價"嘛?32F 07/21 15:45
→ :接著才是司法的程序。33F 07/21 15:46
→ :請假車資不需要討論~重點告發人對方也要出庭~34F 07/21 15:47
→ :檢舉案件,告發人不需出庭。35F 07/21 15:47
→ :民事~~檢察官都會檔下~你又不是刑事案件牽涉安全36F 07/21 15:48
→ :筆錄歸筆錄,和檢方處理是兩回事37F 07/21 15:48
→ :對方那麼想想被知道個資喔???好猛~~38F 07/21 15:48
→ :我之前在ptt上被玩過一次,也不是刑事39F 07/21 15:49
→ :如果是學生告 他時間多呀 你有時間嗎?>40F 07/21 15:50
→ :但還是乖乖去報到說明(還好有過關)41F 07/21 15:50
→ :你是罵人還是股票??如果不是股票不用討論了42F 07/21 15:50
→ :其實我沒什麼意見,被玩過的人就會明白有多可怕43F 07/21 15:51
→ :可以跟法院要求出庭費阿~~可以拿500塊還是更高了?44F 07/21 15:51
→ :twtwman,只能說你沒跑過吧,跑過後你就不會這麼想45F 07/21 15:51
→ :你沒拿過500??呵 不太懂講私事想表達什?46F 07/21 15:55
→ :不然,我來檢舉你一次,要不要試試看是怎麼感覺?47F 07/21 15:55
→ :→ twtwman :請假車資不需要討論 07/21 15:4748F 07/21 15:55
→ :你幫我車資跟時間好嘛~~我開個價位你先付在來演?
→ :你幫我車資跟時間好嘛~~我開個價位你先付在來演?
→ :一句話,你同意,我等一下就寫e-mail到金管會檢舉50F 07/21 15:57
→ :股票~~小咖也沒人會想檢舉小咖好嘛~~你是那種被告?51F 07/21 15:57
→ :我也不會說什麼,只把你的文章複製後寄出52F 07/21 15:58
→ :microsugar 從來沒說哪種被告 呵呵53F 07/21 15:58
→ :簡單一句,要不要試一次? yes or no54F 07/21 15:58
→ :是失去信仰了 戰鬥力大增喔...好兇...55F 07/21 15:59
→ :有一門課,叫「社會課」。上過的人就會明白56F 07/21 15:59
→ :你可以講你是那種被告嘛??是"股票喊價嘛"???57F 07/21 16:00
推 :被告是不需要理由的 想告就告58F 07/21 16:01
→ :我只問 yes or no? 預設值,不回答設定yes,如何?59F 07/21 16:01
→ :我這算被恐嚇嘛??先來備份好了60F 07/21 16:02
推 :microsugar 當然是Yes 我想看後續61F 07/21 16:03
→ :所以你還是不願意回答,對吧62F 07/21 16:03
→ :他的神都差點被告了 你就不要太在意了啦~去忙自己的63F 07/21 16:03
→ :我想聽他的回答,他真的想去主管機關試試,我就幫64F 07/21 16:03
→ :你有恐嚇我嘛??先回答我好嘛65F 07/21 16:04
→ :沒有66F 07/21 16:04
→ :我的神是??F大可以明說嘛~~想知道 拜託你67F 07/21 16:04
→ :我很清楚問你,要的話我就幫你,說不要就停68F 07/21 16:04
→ :看也不看就在砲~~F你不爽他快去告他阿~~69F 07/21 16:06
→ :我還是再問一次,yes or no70F 07/21 16:07
→ :看他不爽就告他違操~~快~~別鍵盤開心補刀71F 07/21 16:07
→ :m大你是恐嚇我嘛??我有一定要回答你嘛??你是??
→ :我就看他熱心管板信~~你是要問幾次~~他代操你去告他
→ :m大你是恐嚇我嘛??我有一定要回答你嘛??你是??
→ :我就看他熱心管板信~~你是要問幾次~~他代操你去告他
→ :不是恐嚇你,這是第二次回答了74F 07/21 16:11
→ :需要再回答第三次嗎?
→ :需要再回答第三次嗎?
→ :你是誰我要回答你嘛??講的好像自己很猛一樣76F 07/21 16:12
→ :我已經先將你之前的「標的」文章複製完成77F 07/21 16:12
→ :你如果同意的話,我就幫你寄到金管會
→ :對你而言,有兩個好處。1.正視聽 2.確認有無違法
→ :同時,之後還可以將相關後續分享給板友
→ :造福股板板眾。一樣,你同意,我就寄
→ :你不同意,我就不寄
→ :我搜了一下,共有兩篇。還好沒有很多,不難整理
→ :twtwman,我清楚回答你「不是恐嚇」,是有原因的
→ :你可以把這篇內容複製下來去詢問從事法律相關的朋友
→ :我相信,他們會告訴你,為什麼我要如此清楚回答
→ :你如果同意的話,我就幫你寄到金管會
→ :對你而言,有兩個好處。1.正視聽 2.確認有無違法
→ :同時,之後還可以將相關後續分享給板友
→ :造福股板板眾。一樣,你同意,我就寄
→ :你不同意,我就不寄
→ :我搜了一下,共有兩篇。還好沒有很多,不難整理
→ :twtwman,我清楚回答你「不是恐嚇」,是有原因的
→ :你可以把這篇內容複製下來去詢問從事法律相關的朋友
→ :我相信,他們會告訴你,為什麼我要如此清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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