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09 08:23:2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estiny4886 (東尼史塔克)
標題 [新聞] 民間版監督條例 王郁琦:抄韓國不能只抄
時間 Wed Apr  9 00:27:49 2014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民間版監督條例 王郁琦:抄韓國不能只抄一半

工商時報 記者謝璦竹/台北報導 2014年04月08日 04:10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7)日在內政委員會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公聽會上表示,南韓的通商
條約締結法明文規定,該法不適用於南北韓間訂定的協定,因此,並不完全適合作為兩岸
協議監督條例的參考。


王郁琦表示,民間版監督條例與韓國的通商條約締結法有很多不同,抄不能只抄一半。第
一、韓國的通商條約締結法只適用通商條約,並非如民間版監督條例的設計,適用所有的
兩岸協議;第二、韓國沒有規定國會可以對締結計畫來修正、附加條款,或進行保留,甚
至民間版還規定變更計畫需國會三分之二的同意,韓國只是進行報告。


第三、通商條約簽署後請求國會批准同意,並未規定簽署前國會得以議決要求重啟協商;
第四、第18條明文規定不適用南北韓間的協議,南北韓間的協議另有法源依據,即「南北
韓交流條例」。


針對政院版第16條規定,兩岸協議付委審查3個月未審查則視為已審查(得展延一次),
準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61條,王郁琦稱,這個期間的設計,若參考美國貿易促進授權法(
TPA)並不短。美國參眾兩院限90天內完成表決,也就是大約3個月。


對此,有多名學者表示反對,認為直接將現行作法合法化不適當。不過,王郁琦指出,不
管是民間版還是政院版,都依據是否需要修法,將兩岸協議分為備查與審查兩類,依據都
是大法院釋字329號解釋,也就是將國際協定分為條約(涉及修法或需以法律訂之)與國
際行政協定的精神。


理律律師事務所律師葉慶元也表示,國際行政協定準用行政法規程序送立院備查,因此,
兩岸協議若不涉修法,自然應循法規程序處理。他也呼籲,立法院應儘速通過條約締結法
,這樣兩岸協議才有準用的依據。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408000076-260202
民間版監督條例 王郁琦:抄韓國不能只抄一半 - 中時電子報
[圖]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7)日在內政委員會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公聽會上表示,南韓的通商條約締結法明文規定,該法不適用於南北韓間訂定的協定,因此,並不完全適合作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參考。 ...

 


4.備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5.55.4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6974472.A.6A0.html
rainstonein:全抄又要說國情不同...1F 04/09 00:28
COOLBILL:但是韓國人絕對不會用像王郁琦這種蛋頭官員2F 04/09 00:29
cul287:只有民調想要全抄吧...3F 04/09 00:29
jerrylin:那要不要跟南韓統一算了?4F 04/09 00:30
mithralin:民間版有的規定真的只有窒礙難行這四個字可以形容5F 04/09 00:30
kenjy:聽來就是老子想怎幹都行6F 04/09 00:31
limitX:賣台不能只賣一半7F 04/09 00:31
fg008kimo:可是你們的智商連韓國官員一瓣都沒有8F 04/09 00:31
m21423:就是只想立行政獨斷的法啦9F 04/09 00:31
whisp1222:五樓 麻煩舉個例子10F 04/09 00:32
coolda:窒礙難行->覆議->倒閣->解散國會11F 04/09 00:32
wondtty:韓國改不了抄襲的個性12F 04/09 00:32
isuiem92:葉慶元????....是那各上噗浪把妹被抓包那位嗎????13F 04/09 00:33
lp2348:咕嚕 你有事嗎14F 04/09 00:33
gca00631:沒差,就朝野協商弄出個有效的監督條例啊15F 04/09 00:34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政院版VS.民間版 | 兩岸協議要監督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學生占領國會行動持續延燒,一群來自南部的大學生成立「民主黑潮學生聯盟」,希望推動民間版本的兩岸監督條例,訴求立法委員面對人民聲音。學生團體更直接對國民黨黨鞭林鴻池,及有意參選台北市市長的蔡正元與丁守中喊話,要求儘速對與民間版監督法案表態。 ...

 
mithralin:光民間版第六條以現行的立法院與行政院可以拖非常久了..17F 04/09 00:36
ctx705f:被陳其邁電翻了還敢廢話一堆18F 04/09 00:38
huamin:幹你媽的,有誰規定要抄全部嗎?KMT什麼都抄還敢說別人19F 04/09 00:39
boyen0917:民間版的立場就是國與國間的協議 這根本是烏托邦20F 04/09 00:39
Honor1984:結果呢 韓國先不和鬼臭支那簽 因為危險 結果支那馬政府21F 04/09 00:40
Honor1984:優先和鬼臭支那簽 越級打怪 很勇猛阿 沒那屁股 別吃瀉藥
ykes60513:全抄:國情不同 沒全抄:不要只抄一半 怎樣都有話說...23F 04/09 00:41
destinysword:韓國跟中共已經談了幾年  台灣連一半都抄不到24F 04/09 00:44
colorhand:我相信南北韓交流條例一定比通商條約締結法還嚴格25F 04/09 00:45
colorhand:所以王郁琦贊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也要更加嚴格是嗎?
ewjfd:鬼話連篇  狗屁不通  完全不相干的兩回事扯在一起27F 04/09 00:54
dearjohn:公聽會大家都清楚某人被慘電...28F 04/09 01:03
kazake:這點王不是在公聽會就被律師打臉嗎?想抄快速通關,結果自己29F 04/09 01:39
kazake:帶一堆簽好的回來都有附帶期限內生效 7天也有
kazake:還到不了立院就已經超過七天逕行生效   立法院怎會屌你
KNVSEOC:抄你馬32F 04/09 02:17

--
※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2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