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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5-09 21:04:10
看板 Salary
作者 kitune (狐)
標題 [新聞] 企業加薪條款三讀 工商界:多此一舉
時間 Sat May  2 08:13:41 2015


立法院今天(1號)三讀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公司在章程中明定,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酬勞給員工。

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要求企業在公司章程中明定,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員工酬勞,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
以及出席的半數董事同意,並報告股東會。

工商界認為這是選舉考量,為了討好勞工選票。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柏豐認為,不應為了選舉通過各式法案,損害台灣的投資環境;
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指出,過去企業有獲利就會分配給員工,
現在在公司法「明文規定」強制分紅,根本是「多此一舉」。

http://www.bcc.com.tw/newsView.256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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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多此一舉,反正你們也不會真的分紅
通通都拿去養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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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98.227
※ 文章代碼(AID): #1LH1QyW0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0525628.A.800.html
itnight: 反正立了也不會分紅,是在怕什麼啦XDDDDDD1F 05/02 08:40
asiu: 沒看到罰則~~~比例多少也沒說2F 05/02 08:50
taotzu: 既然多此一舉,那立了法對老闆們應該也沒什麼大礙才對3F 05/02 09:11
kawaii98: 資方永遠是對的……對於政府來說4F 05/02 09:44
TaiHsinchu: 跟你講 這是不可能的 好嗎5F 05/02 09:52
realqq: "過去企業有獲利就會分配給員工",問題是台灣企業10年都6F 05/02 10:46
realqq: 沒獲利...
realqq: 不然怎麼都看不到分紅?
joice76x: 看立委耍猴戲 立了一條沒有罰則還一堆但書的法律9F 05/02 12:14
joice76x: 要就直接明訂營運幾趴必須拿來分紅 看國民黨為了立委選
joice76x: 舉搞了一條沒有實質作用的作秀法律 實在好笑
chshser: 也沒見股東出來抗議說話 理事長怎麼這麼激動?12F 05/02 12:26
kkksteve: 選舉到了隨便立法想騙22-40年輕勞工的票而已13F 05/02 15:34
fhjqwefs: 要是不講話就會被識破根本不痛不癢14F 05/02 16:58
magicpd1983: 最低薪資都不一定有遵守了......15F 05/02 18:28
ok614029: 會分的老闆就是會分,不會分的立在多法都沒有用16F 05/03 08:14
OsakaLife: 決策級幹部:有啊!誰說沒分紅的....17F 05/03 21:29
codehard: 為了選舉演演猴戲臭了嗎18F 05/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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