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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北京訂「好人法」 街頭急救可免責
時間 Mon Jul 27 13:56:43 2015
http://udn.com/news/story/4/1081654
北京訂「好人法」 街頭急救可免責 | 兩岸 | 即時 | 聯合新聞網
北京市14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次會議審議的「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讓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今後遇街頭... ...
北京市14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次會議審議的「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讓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今後遇街頭... ...
北京訂「好人法」 街頭急救可免責
2015-07-27 13:27:57 中央社 台北27日電
北京市14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次會議審議的「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
案)」讓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今後遇街頭突發疾病,好心人再也不用擔心出手相救反遭
誣陷了。
案)」讓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今後遇街頭突發疾病,好心人再也不用擔心出手相救反遭
誣陷了。
另外,草案規定,病患及家屬如捏造事實向提供幫助者惡意索賠,也將承擔法律責任。
新華網今天報導,街頭有人突發疾病摔倒,到底扶不扶?這類的話題常常引起中國大陸民
眾熱議,許多人擔心出手相救反遭誣陷,想救人不敢救。
在「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第38條中規定,鼓勵具備醫療急救專業技能
的個人在醫療急救人員到達前,對急、危、重患者實施緊急現場救護;緊急現場救護行為
受法律保護。
的個人在醫療急救人員到達前,對急、危、重患者實施緊急現場救護;緊急現場救護行為
受法律保護。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振剛說,這項草案研討過程中,多數意見認為,立法應當回應社
會呼聲,弘揚社會正氣,鼓勵並保護好心人,同時讓惡意誣陷者承擔責任。
不過,北京能否就好心人施救免責作出規定,各界仍存在分歧。多數意見認為,好心人因
施救造成損害,該承擔什麼責任屬於民事基本制度,地方沒有這方面的創制權。
因此,北京市政府決定這份草案在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前提下,擬定出今後遇街頭突發
病症,好心人再也不用擔心出手相救反遭誣陷的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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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觀1F 07/27 13:57
→ : .....反觀....2F 07/27 13:57
推 : 那為了急救台灣在北京打死某人呢3F 07/27 13:57
推 : 大陸太多碰瓷了 哈哈4F 07/27 13:57
推 : 它的效果也太抽象了吧5F 07/27 13:58
推 : 反觀.....haha6F 07/27 13:58
推 : 這種法律也需要訂出來真不知道該高興還難過...7F 07/27 13:58
→ : 薩瑪莉亞人法?8F 07/27 13:58
→ : 就是不敢用撒馬利亞這詞吼9F 07/27 13:59
推 : 先不看執行度 中國在法律這部分真是訂得比台灣好10F 07/27 13:59
→ : 喔 我完全不擔心11F 07/27 13:59
推 : 連北京的法律都比台灣進步12F 07/27 13:59
推 : 天朝有天朝的玩法,屁民就官人出事,你看會不會無罪13F 07/27 13:59
推 : 台灣立委不敢定這種法14F 07/27 14:00
→ : 反觀鬼島15F 07/27 14:00
→ : 很懷疑這樣是不是就沒有法律糾紛了16F 07/27 14:01
推 : 規定是規定 執行是執行 只有高官救人有效 賤民救人不適17F 07/27 14:01
→ : 用
→ : 用
推 : 噗噗19F 07/27 14:01
推 : 中國定法律的都是共產黨菁英啊,比混吃等死的台灣官員專20F 07/27 14:03
→ : 內文連怎麼樣法律保護都沒寫清楚...21F 07/27 14:03
推 : 救人這件事還要訂法律 道德整個淪喪 台灣也快了22F 07/27 14:03
推 : 大家搶著救 有活就跟傷者要錢 弄死了也沒差 再找下一位23F 07/27 14:03
→ : 業程度上差多惹24F 07/27 14:04
推 : 雖然很悲哀但我覺得這法立的好25F 07/27 14:04
推 : 人性本惡,只能這樣了╮(╯▽╰)╭26F 07/27 14:04
推 : 以後北京會出現"被急救"27F 07/27 14:04
推 : 有法律有屁用 為權律師都消失了28F 07/27 14:04
→ : 食品跟工業安全的相關法規中國一直比台灣詳盡R29F 07/27 14:05
推 : 反觀30F 07/27 14:06
噓 : 推文反觀個屁喔 是不知道台灣去年時就已經修了嗎?31F 07/27 14:06
→ : 中國某些法律立法超積極,像強制寵物登錄戶籍,管制非北京32F 07/27 14:06
推 : 這點中國贏了33F 07/27 14:06
→ : 車牌入城都實施了34F 07/27 14:06
→ : 問題是要怎麼判定 一律免責只是便宜行事35F 07/27 14:06
推 : 反觀36F 07/27 14:06
推 : 連低水準支那人都超越台灣了 哈哈37F 07/27 14:07
→ : 剛查了一下 根本兩年前就修了 一堆人自己沒知識在那反觀38F 07/27 14:08
推 : 靠 先進國家欸!!!認真不諷刺39F 07/27 14:08
推 : 反觀……緊急醫療救護法……台灣早就有了XD40F 07/27 14:09
→ :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救護人員以外之人,41F 07/27 14:09
推 : 臺灣早就有了同樣法律了42F 07/27 14:09
推 : 立法只做立法的事 行政只做行政的事 人民只做人民的事43F 07/27 14:09
→ : 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44F 07/27 14:10
→ : 台灣有啊45F 07/27 14:10
→ : 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46F 07/27 14:10
→ : 勞工法也比台灣進步 慘47F 07/27 14:10
→ : 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48F 07/27 14:10
推 : 有趣49F 07/27 14:11
→ : 一堆知識沒更新的自己不知道台灣早有免責規定了50F 07/27 14:11
→ : 人治政府訂法律捏 只能ㄎㄎ51F 07/27 14:11
→ : 沒用的,中國鬧醫的強度跟頻率比台灣高超多...52F 07/27 14:13
→ : 結果這條38條有寫等於沒寫 -->其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53F 07/27 14:14
→ : 律保護 --->變成要去看其他法律的保護規定
→ : 律保護 --->變成要去看其他法律的保護規定
推 : 這點台灣真該跟祖國學習一下55F 07/27 14:14
→ : 惡意誣陷者承擔責任 -->訂這條之前本來就要承擔責任56F 07/27 14:15
→ : 台灣應該保護醫療人員57F 07/27 14:15
推 : 真是個奇怪的國家58F 07/27 14:16
噓 : 以後殺人又多一個藉口了59F 07/27 14:21
→ : 毛毛der60F 07/27 14:22
噓 : 再多的法律沒遵守還不就是個屁61F 07/27 14:23
噓 : 不是法治國家有屁用62F 07/27 14:25
推 : 推支那63F 07/27 14:28
噓 : 幹 被急救了64F 07/27 14:28
噓 : 反觀個屁65F 07/27 14:36
噓 : 只會讀法條當吊書袋 不知道醫療糾紛最怕死纏爛打?66F 07/27 14:38
噓 : 北京給噓67F 07/27 14:38
推 : 是要反觀啊,台灣的偽「好薩瑪利亞人法」早就被醫師踢爆68F 07/27 14:38
噓 : 維權律師都被抓了 有屁用膩69F 07/27 14:38
→ : 然後路邊救人直接被纏著說是撞人的 也不能用誣告回擊70F 07/27 14:39
→ : 是偽物了,台灣這條法有跟沒有一樣,沒有領先北京啦71F 07/27 14:39
→ : 在台灣念法律的除了會背法條有幾個能跟現實連結?72F 07/27 14:40
推 : 祖國好先進73F 07/27 14:49
推 : 反觀74F 07/27 14:51
→ : 同意不看執行面 中國的法規完善度比台灣高太多了75F 07/27 14:53
推 : 北京法律超越台灣76F 07/27 14:55
→ : 明明這條才是有跟沒有一樣..一堆人內容看都不看在那邊78F 07/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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