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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1-05 08:55: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nzerise (安薩莉絲)
標題 [新聞] 電腦打稿停電 文章不見告台電
時間 Mon Jan  5 08:20:44 2015


  自   由   時   報
  Liberty Times Net


電腦打稿停電 文章不見告台電

2015-01-05


〔記者鄭旭凱/雲林報導〕雲林縣麥寮鄉日前突然停電,李姓鄉民氣得要告台電公司,
因為他用電腦寫文章,卻因停電而不及儲存,致文稿全失,且靈感不再。警獲報後到
場拍照存證,李說,將保留法律追訴權,等證據搜集齊全將提告。

去年12月中旬一個下雨天的午後,麥寮橋頭地區突然停電,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麥寮
橋頭派出所接獲李姓男子打110報案,表示要告台電公司雲林營運處麥寮服務所損害
他的權益,原因是突如其來的停電,導致他在電腦上寫了一半的文章消失,造成「難
以估計」的損失,他要告台電並求償。


林姓、王姓警員趕到「案」發現場,李男指稱,他正在寫「關聖帝君降世濟民、拯救
世人的文章」,寫到一半突然停電,他的電腦沒有續電能力,文章因未按「儲存」而
直接消失。


2員警依李男要求,拍照存證,但當時仍停電,沒什麼東西可拍,於是依李男要求,拍
了那部老舊的桌上型電腦,並詢問損失情形。李男則說,當天他原本靈光乍現、文思

泉湧,但文章遺失後,靈感一去不回,再也寫不出來,而文章「無價」,他的損失「無

限大」,難以估算,先報警保存證據,他將搜集更多證據後告台電。

執業律師李建忠分析,當天停電原因,若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或台電事先有預告,
那就沒有侵害權利問題;但若是無預警停電,那就有爭議。不過,李男如何證明文章
曾經存在?又如何證明思緒一去不復返?舉證並不容易,求償難度高,勝訴機率小。

至於台電公司雲林營運處麥寮服務所昨天只有留守人員,不願回應。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44720
電腦打稿停電 文章不見告台電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雲林縣麥寮鄉日前突然停電,李姓鄉民氣得要告台電公司,因為他用電腦寫文章,卻因停電而不及儲存,致文稿全失,且靈感不再。警獲報後到場拍照存證,李說,將保留法律追訴權,等證據搜集齊全將提告。去年12月中旬一個下雨天的午後,麥寮橋頭地區突然停電,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麥寮橋頭派出所接獲李姓男子打110報案,表示要告台電公司雲林營運處麥寮服務所損害他的權益,原因是突如其來的停電,導致他在電腦上寫了一半的文章消失,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失,他要告台電並求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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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tonred: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F 01/05 08:21
conshelity: 中壢理性選民2F 01/05 08:21
jyekid: 壓力太大了嘛3F 01/05 08:22
conshelity: 不會用UPS?4F 01/05 08:22
age0fempire3: ...5F 01/05 08:22
Workforme: 法務部:太好了今天就用這個藉口繼續關阿貶6F 01/05 08:22
sunsir0000: 歹年搞宵人7F 01/05 08:22
HatePolitics: 果然是鄉民8F 01/05 08:22
wonder007: 我要keep我的法律追朔權9F 01/05 08:22
LABOYS: 台電:幹,遇到風子10F 01/05 08:23
knives: 幸好我都有用UPS11F 01/05 08:23
baggio1029: 警察真難當12F 01/05 08:23
lunhsuan: 記得定時存檔13F 01/05 08:24
deepdish: 一定是文組的14F 01/05 08:24
jyekid: ctrl+s 記得善用15F 01/05 08:24
zxc8424: 李姓鄉民16F 01/05 08:24
Capital235: 正常啊 你的靈感不見了 你會不會氣?17F 01/05 08:25
sua: word會暫存吧?不會是PTT發廢文吧?XD18F 01/05 08:26
knives: 靈感不見會怎樣嗎,你以為你是啥偉大的藝術家還是啥人物19F 01/05 08:26
miacp: 硬碟壞掉資料不見我看他也會去告硬碟商吧20F 01/05 08:27
bruce511239: 一定是在寫ptt寫廢文21F 01/05 08:30
JesseShih: 鄉民22F 01/05 08:30
asd2260123: ㄏㄏ23F 01/05 08:30
monismile: 有沒有證據都告不贏  口連24F 01/05 08:33
cadsketchup: 怕斷電的話就加裝不斷電系統25F 01/05 08:34
BF109Pilot: 一萬字的本魯文??26F 01/05 08:40
kloc: 所以怕被槍打到就要自己先買防彈背心???27F 01/05 08:40
Lightbearer: 依我對現行法律的認知 這絕對不會賠的~28F 01/05 08:45
Lightbearer: 就算真的證明那篇文章也沒用~
johnwu: 自己不邊打邊存怪誰啊30F 01/05 08:46
ABON0828: 怕被槍打到不是去買防彈背心,不然要做啥?31F 01/05 08:46
grandzxcv: 廢文32F 01/05 08:46
dete911: 所以寫文章用筆電寫最安全了XD33F 01/05 08:48
jk155242: 原來只有偉大藝術家的靈感才是重要的 請定義 何謂偉大?34F 01/0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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