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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1-13 11:20:0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ugvu1980 (阿修)
標題 [新聞] 楊實秋︰產品交換弊端 美河市案應重查
時間 Tue Jan 13 11:17:45 2015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星期專訪》楊實秋︰產品交換弊端 美河市案應重查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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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慶川/專訪
長期追查台北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弊案(又稱美河市案)的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楊實秋認
為,美河市弊案除了檢調先前查出的鑑價資料被竄改外,其實,更嚴重的一塊弊情是在此聯
開案的「產品交換過程」中,市府雖擁有九十九%土地,最後僅分配到一棟住宅,其餘換到
的均是價值較低的商場、辦公室及停車位,粗估市庫損失超過百億元,其中「絕對還有官商
勾結情事」,近日會再向檢調檢舉,要求重啟調查此案。

楊實秋說,不只是美河市案,還有台北富邦文創大樓案及雙子星開發案,官商勾結的手法幾
乎如出一轍,可說是舊北市府的「三大奇案」,柯市府新成立的廉政委員會將一次查清楚;
其中,台北富邦文創大樓案權利金部分,與當初約定時差距甚大,若沒追討回來,也將向特
偵組告發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涉嫌瀆職。

問:可否解釋何謂美河市案?
答:台北市政府以要蓋台北捷運新店機廠為由,經公告市價加四成方式強徵民地,當時每坪
買價僅約十七、十八萬元,事後卻搞出個聯合開發案,改成要蓋住宅大樓,整個開發案基地
有二萬八千坪,日勝生公司先以每坪六十萬元向不願被徵收的地主購地一百四十八坪成了私
地主,取得了「私地主優先」開發資格,因此以市府出地,日勝生出建築成本等方式共同開
發。

一百年四月,我向調查局檢舉,指此案有官商勾結,北檢去年偵結此案,以查無行、收賄事
證,僅認定是台北巿捷運局前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承辦美河市案時,涉嫌竄改
開發案權益分配的鑑定報告,拉高建商成本來圖利日勝生公司,依圖利罪起訴高、王兩人。
這個案子真的很離譜,若依檢方起訴內容,高嘉濃及王銘藏沒收賄,也沒受上級指示,卻甘
冒坐牢風險圖利廠商,根本不合邏輯;此外,你可以發現,這個弊案的一個關鍵點,就是政
府吃人民(以公告市價強徵民地),廠商再吃政府(以私有地主優先爭取聯合開發案),以
美河市案來說,政府是以要建公共設施為由低價徵收民地,日勝生為了吃這塊肥肉,去買地
成為私地主來爭取開發資格,也因此,政府吃掉人民的這塊肥肉,沒有進到市庫或是國庫,
反而都被廠商吃走了。

建商主持產品交換會議 市府只分到一棟住宅
問:檢察官已認定,美河市案是高嘉濃跟王銘藏兩人隻手遮天圖利日勝生,你認為還有弊情
未查清楚?
答:當年我檢舉的是鑑價有問題,檢察官主要查的也是這一區塊,但我發現,有另外一塊弊
情沒有查明,就是「產品交換」部分,依我掌握北市府內部簽呈的新事證顯示,當年,竟是
日勝生公司的人主持會議、擔任會議記錄,來決定蓋好的產品要如何依權益比交換,這完全
不合規定,這一塊產品交換過程的弊情,檢察官並未查到,一定有涉及貪瀆情事,我近期會
再向檢調檢舉,要求重啟調查美河市案。

問:可否詳細說明,是什麼樣的新事證?
答:若依照土地與建物貢獻成本來計算分配美河市開發案利益的權益比,市府應是三十.七
五,日勝生是六十九.二五,理論上,市政府應該可以分到四棟住宅(註:美河市聯開案共
有十三棟住宅、二棟商辦及一棟購物中心),但為什麼只分到一棟住宅?其他分到的,竟是
一些商場、辦公室、停車位,這些東西在這種地方是沒有什麼商機的,因此價值甚低,這是
誰決定的?更離譜的是,我拿到一份捷運局公文,他們居然把為何會這樣分配,推給陳水扁
市府時代開的一個座談會!

捷運局指稱這樣分配的理由,是因為民國八十六年阿扁市長時代,當時捷運局開了一個座談
會,座談會的會議紀錄有提到聯開案應該儘量保留商場跟辦公室,做為永續經營。
不過,我一查,那是為了台北捷運第一個聯開案「捷運木柵線科技大樓站」所開的一個座談
會,他們(指捷運局)很厲害,就只根據這場座談會中某位教授的談話建議,做為進行美河
市產品分配的依據,但事實上,科技大樓案跟美河市案完全不一樣,因為科技大樓根本沒有
住宅。

此外,我掌握了一個最關鍵的事證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至十一月間,台北市捷運局第十二樓
會議室共開了四次會,談美河市產品交換的事。驚人的是,會議竟是由日勝生總經理劉垚凱
當主席,擔任記錄的人也是廠商,到底是誰決定廠商可以當主席?這其中有沒有官商勾結,
一定要查清楚。

有一個巧合的地方是去年十二月廿六日,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涉貪案起訴,起訴書中提到,
日勝生在基隆市八堵車站對面有一個「東京站」住宅建案,黃景泰請議員要求市府停工,為
了可以開工,日勝生總經理劉垚凱送了五十萬元給黃景泰,這個劉垚凱就是當時美河市聯開
案召開產品交換會議的主席,如果日勝生因為人家找你麻煩,為了可以開工,你就要送五十
萬元,我們合理的懷疑,你在美河市案中為了要當主席決定產品如何交換,要花多少錢?

郝市府重啟談判 只多○.一五權益比
問:柯文哲已邀你加入新廉政委員會,你要如何查美河市案?要如何求償?
答:坦白講,我們查這個案子,不是希望人家去坐牢,只是希望提高因鑑價及產品交換時損
失的賠償金額,去年,日勝生先賠了三十五.三億元,我市議員選舉落選的第二天,郝龍斌
打電話給我,問我對美河市賠償金額的看法,我說:「市長,美河市的求償金額若沒有接近
百億元,將來你會很難下車(指全身而退)。」去年十二月四日,求償金額變成了七十六億
九千八百萬元,如果可以追回這些錢,這對台北市民是很大的福利,可以用來做很多社會救
濟的工作。

問:為何你認為郝市府在美河市案有問題?
答:美河市案最奇怪的一件事是,依馬英九市府時代談定的權益比,市府是三十.六,郝上
任後,副市長林崇一認為三十.六太少,要求重啟談判,並指目標是三十二.五,但最後談
定的是三十.七五,也只多○.一五,由這個案子的發展脈絡來看,如果按照馬英九市府時
代談定的來執行,後面的人(指郝市府官員)根本分不到錢,因此才重啟談判,若不重新談
判,該給的錢是給前任,此外,在產品交換上,商場的價值可以濫估,但住宅有一定的行情
,是不能亂估,這個交換的過程,是廠商當主席開會決定的,所以,我合理懷疑,重啟談判
根本就是為了放水。

台北富邦文創大樓、雙子星案都將重查
問:北市府新廉政委員會成立後,除了美河市案,你認為還有哪些案子要查?
答:台北富邦文創大樓案也是一個應該調查的案子,雖是以文創為名,但實際上,卻是結合
飯店及辦公室的超大型綜合商場,根本是「假文創、真商辦」,外界可能會問,那此案到底
是誰在搞鬼?有市府前官員曾指,以目前看到的應是文化局,而且很巧合的是,林崇一當時
也是副市長,這個案子我也有去檢舉,但北檢查不到有行、收賄證據,已經簽結,但我還會
再去檢舉。

我找到一個開會紀錄,上面寫很清楚,富邦文創要給市府實質財務回饋五十二.八億元,但
最後卻是分五十年給十五.六億權利金,那差太多了,若不增加權利金的話,我一定會到特
偵組告發郝龍斌涉嫌瀆職罪。

此外,關於雙子星案,因為我曾是市議會調查小組成員,我認為,百分之九十九是郝龍斌主
導,郝有問題。美河市案、台北富邦文創大樓案及雙子星案,因為手法都一樣,都是將前案
推翻後,重新再弄一套新作法,可以說是「三大奇案」,一定都要重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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