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1-16 14:31: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appinessum (バナージ・リンクス)
標題 [新聞]查連勝文逃漏稅 國稅局密件黑色信封回函
時間 Fri Jan 16 13:31:14 2015


newtalk

查連勝文逃漏稅 國稅局密件黑色信封回函

針對國稅局兩套標準查察柯文哲、連勝文逃漏稅一事,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日前去函國稅局要求說明如何查核。
其中柯文哲部分,北區國稅局以2頁公文回函;

但連勝文部分,台北市國稅局高規格對待,
不僅列入密件,還裝入兩個信封,其中一個是不透光密件專用的信封,相當特別。

前台南市民進黨議員王定宇14日提出馬總統2筆逃稅的「具體事證」,向國稅局舉發。
包括馬英九93年5月25日曾轉存300萬元到馬以南帳戶,
另一筆則是馬英九夫婦曾匯款500多萬元給在美國的女兒。
王定宇質疑,這兩筆款項,是借貸?還是贈與?

總統府當晚即表示,馬總統夫婦匯給在美求學女兒的款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
不算贈與,不計入總額,何來逃稅之嫌?
馬總統大姐馬以南因購屋需求,向馬總統借貸300萬元,之後陸續償還,
馬總統也都有依法據實申報個人借貸債權,證明這是借款,不是贈與。


對此,立委陳其邁今日上午召開「馬英九說謊涉逃漏稅」記者會繼續追打。

就馬唯中部分,陳其邁指出,根據馬英九特別費起訴書附表,
周美青分別於88到93年匯款給馬唯中5,822,130元
(88年1,284,500元;89年1,117,700元;
  90年2,368,480元;92年40,000元;93年1,011,450元)。

不過,陳其邁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
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辦理贈與稅申報時,應填具贈與稅申報書,檢同有關證明文件,
據實申報。也就是,給馬唯中的「生活費」,
不管是哈佛大學的學費或其他開銷,應檢具收據向國稅局申報;否則每年不能超過1百萬元。

陳其邁表示,馬英九、周美青匯給馬唯中的錢都是從特別費來,
他相信,馬英九偷偷摸摸、一定不敢去申報,否則請馬英九拿出申報的紀錄來。

陳其邁說,雖然馬英九逃漏稅的金額不高,但他已經向國稅局檢舉馬英九逃漏稅,
也請國稅局比照查柯文哲的標準來查。

至於馬大姐所謂3百萬元借款部分,陳其邁也拿出馬的財產申報出來打臉。
陳其邁說,93年馬英九申報1,500,000元給馬以南貸款;
94年申報500,000元貸款,兩年加起來僅2百萬元,
跟特偵組查到的93/5/25轉到馬以南的3百萬元,還差了1百萬元。

他說,馬英九申報不實,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得處6-120萬元罰鍰。

至於國稅局處理柯文哲、連勝文兩人逃漏稅部分,陳其邁也說,竟然出現兩套標準。
在柯文哲部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的公文等級寫「密」,保密期限是114年1月31日解密。

檢舉人則寫「民眾檢舉」;在連勝文部分,台北國稅局回覆的公文也是「密」件,

保密期限是「保存年限屆滿後解密」,檢舉人則具名為周玉蔻與王威中。

回函寫著要求檢舉人10日內提供可供稽查的資料,也說正主動蒐集相關資料查核中。

陳其邁說,比較特別的是回函的規格,柯文哲部分僅是兩張簡單的公文書;
但連勝文部分,台北國稅局卻將公文放入兩個信封回覆。

其中,裡面的那個信封還是不透光的密件信封,相當特別。

http://ppt.cc/zoz2
查連勝文逃漏稅 國稅局密件黑色信封回函 - Yahoo奇摩新聞
[圖]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查連勝文逃漏稅 國稅局密件黑色信封回函」。 新頭殼newtalk2015.01.16 林朝億/台北報導針對國稅局兩套標準查察柯文哲、連勝文逃漏稅一事,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日前去函國稅局要求說明如何查核 ... ...

 

國稅局:依法行政謝謝 在野黨不懂不要來亂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49.87
※ 文章代碼(AID): #1KkA8bc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1386277.A.9B9.html
j31404: 國睡局1F 01/16 13:32
sd09090: 密件錯了嗎2F 01/16 13:32
sarada: 黑色顯瘦3F 01/16 13:32
serval623: 台灣連國稅局都ㄧ堆共諜4F 01/16 13:32
wind93: 不好意思  我們只針對特定人  其他一概不管 謝謝指教5F 01/16 13:33
lalasnow: (黨)國稅局 少一個字差很多6F 01/16 13:33
Yuzuki327: 權貴就是不一樣 爸氣勝文7F 01/16 13:33
james732: 平民與權貴當然用不同規格啊8F 01/16 13:33
sd09090: 連公子現在去上海了,查個鳥9F 01/16 13:33
eric2099: 沒KMT黨證就閉嘴,洩洩指教10F 01/16 13:33
omit18: 止兀:  一律SOP11F 01/16 13:33
wyvernlee: 戰力堅強,推一下!!12F 01/16 13:33
powyo: 連勝文這麼有錢 怎麼可能逃漏稅 逃稅窮人才要逃13F 01/16 13:33
yaya: 有黨證->zzzz    沒黨證->[震怒]他馬的沒王法了是不是!!!14F 01/16 13:33
STi2011: XDDDDDDDDD 北七  這不就讓人有話說了15F 01/16 13:33
solsol: 尊爵不凡16F 01/16 13:34
knives: 這種算密件?,是不是一查動搖國本17F 01/16 13:34
fit704: 不透光信封18F 01/16 13:35
kurtsgm: 依照遺產即贈與稅法 不算贈與...所以算遺產 馬英九死了嗎19F 01/16 13:35
bimmers0: 國民黨不滅,人民不會好!20F 01/16 13:36
pierreqq: 不太懂... 是陳其邁去升申請調閱? 還是回王威中公文?21F 01/16 13:36
u304027: 大委員您猜是不是因為連勝文那份有檢舉人姓名的關係22F 01/16 13:36
conshelity: 不透光密件23F 01/16 13:36
xxmanpower: 查無不法24F 01/16 13:36
ntpupu: 就雙重標準啊25F 01/16 13:36
kurtsgm: 都是爸媽匯給兒女的錢 馬英九就不算贈與?26F 01/16 13:36
syk1104: 附上道歉信吧.或者一些逃稅辦法須知一起寄過去27F 01/16 13:36
pierreqq: 不過看看食藥署 再看看國稅局.. 電子公文真是個屁28F 01/16 13:37
lalasnow: 所以檢舉柯到底是誰29F 01/16 13:37
helloI: 鄉民賺一輩子都沒看過那麼多錢 一定不懂啦 別亂噓好嗎~30F 01/16 13:37
winvme: 果然是見不得光31F 01/16 13:37
dearjohn: 黑箱密件不意外XDXD32F 01/16 13:37
bruce511239: 還說沒有雙重標準 還不透光咧 笑死 尊爵不凡33F 01/16 13:37
lalasnow: 還是沒講出誰檢舉柯  國稅局是腦死喔?34F 01/16 13:37
DKPCOFGS: 這個有黨證 特別處理35F 01/16 13:38
s72005ming: 不透光36F 01/16 13:38
drigo: 黑函無誤37F 01/16 13:39
scsa3: 借貸拿出借據阿38F 01/16 13:40
sionxp: 密件  幹39F 01/16 13:40
f1234518456:40F 01/16 13:41
shintz: "查無不法"四個字要用兩張紙,國睡局真浪費錢41F 01/16 13:41
sionxp: 搞錯重點了  我們想知道 檢舉柯P的人  是誰!!!!!!!!!!!!!!42F 01/16 13:41
ufo15526368: 民進黨又再亂咬了 (真學不乖43F 01/16 13:44
WilliamWill: 有黨證 國稅局不敢查啦44F 01/16 13:45
GAtely: 一切盡在不言中45F 01/16 13:46
romusutoru: 姓 民,名 眾檢舉??46F 01/16 13:48
pierreqq: 檢舉柯P的人 不是就叫民眾? 民雄的親戚吧47F 01/16 13:48
nomorepipe: 依髮刑症  穴穴指叫48F 01/16 13:49
fzrpower: 這些刁民 ! 按照大清律例,偷看公文該當何罪 ?49F 01/16 13:50
d12345631: 黑der。不就不能查??50F 01/16 13:54
d12345631: 什時叫連顫去國稅局喝茶?
panzerbug: 幹,黑信封有鬼,用密件規避民眾調卷,以為大家白癡52F 01/16 13:55
linfon00: 大人誤會了 那是蜜餞 不是密件啊53F 01/16 13:55
euphoria01: 這也要密件 密三小54F 01/16 13:55
rong0204: 佛曰:不可說55F 01/16 13:57
mmes: 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56F 01/16 13:58
GAtely: 幸好去年KMT讓連出來選~~57F 01/16 14:00
diamondX: 查無不法,洩洩指教58F 01/16 14:01
HowardChan: ㄏㄏ59F 01/16 14:02
traipse: 就這麼怕見光死?? 見不得人???60F 01/16 14:09
GoodElephant: XDDD  要轉灣了?61F 01/16 14:09
itachi0609: 國稅局差別待遇也不是一次兩次了62F 01/16 14:15
SHIU0315: 呵呵63F 01/16 14:16
jeneaqa1: 黑壓壓64F 01/16 14:20
jupei: 馬的,納稅養國稅局的狗65F 01/16 14:23
Captain5566: 硍 沒弄死柯P還敢騷擾我們阿文~!  那是道歉信吧~!!66F 01/16 14:26
moto3g: 幹妮媽的這是在密三小....什麼都在密,這種有啥好密的67F 01/16 14:26

--
※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37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